没有你们就没有他们
又把《他人的生活》看了一遍,记忆中这是唯一一个我主动看第二遍的电影。重新看一遍的原因很简单:看第一遍时太囫囵吞枣了,没留心一个关键问题——那个“坏人”是怎么变成“好人”的。确切地说,我很想知道一个腐朽大厦的倒塌,是从哪个裂缝开始的。
《他人的生活》情节已经众所周知:1984年,东德秘密警察Wiesler被派去监听一个剧作家Georg,结果他不但没按计划搜集该作家的反动言行,反而被他和女友的爱情和勇气所打动,最后背叛组织暗中救助了他。
带着清晰的问题意识再看第二遍,我遗憾地发现,导演其实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坏人”并没有“变好”,他简直从来就是好的。电影开始不久,在其上司Crubitz表示要通过监听搞倒谁谁谁时,他就问:“难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当初加入组织的原因?”一个竟然追问为什么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好的秘密警察。在听Georg弹贝多芬时,他被感动得泪流满面。一个追问为什么的人,以及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所以该片最大的问题似乎并不是“坏人”怎么变成“好人”,而是“好人”怎么能允许自己做那么多年的“坏事”。Wiesler在成为片中的英雄之前,做了20年的秘密警察劳模。如果他可以劳模20年而不羞愧,那么他应该也可以这样劳模下去;如果他会那么轻易被监听对象所打动,那么他也不可能这样劳模20年。
电影里真正的“坏人”似乎只有两个,一个是部长Hempf;另一个是警察头子Crubitz。区区二人可以对这么多人的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你们”也变成了“他们”。他们以保卫国家的名义吸纳了无数秘密警察,他们发展艺术家中的内奸,他们逼迫Christa告密,他们让Georg们保持沉默……如果没有“你们”,“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群小丑而已。
但“你们”又是谁呢?“你们”可能周末带孩子去父母家尽享天伦之乐,“你们”路上看到车祸可能会打911帮助呼救,“你们”可能看到电视剧里坏人欺负好人时气愤填膺,然而你们在做着这一切的同时,也会像Wiesler那样爬到别人的楼顶阁楼上——以及还有可疑分子家门口,单位,言论的字里行间——说:看,这个混蛋,竟然拿民主德国的自杀率来做文章,把他给抓起来!
“他们的信念是什么?”有一次我试图和一个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他们怎么说服自己,一个人把一件事情诚实地说出来,就应该被‘抓起来’?”真的,他们是怎么说服自己的?这事首先令人困惑,其次才令人沮丧。他们怎么能够在窃听骚扰跟踪袭击迫害诚实正直的人之后,一转身,对自己的孩子说:孩子,你要做一个好人。
那个朋友说:“不需要信念,就是个趋利避害的本能”。
我还以为羞耻感内疚感也是人的本能呢。
可能也正是因此,Wielser这个人物太理想化了:他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拒绝被彻底机器化,羞耻感犹存。电影甚至把他描述得很可怜,一个人住冷冰冰的单身公寓,在电梯里被小孩子当面骂成“坏蛋”,招来的妓女甚至不愿意多停留半个小时。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变成“他们”的“你们”,可能过得比谁都好:他们在饭桌上谈笑风生,在亲友中春风得意,在生意上左右逢源。也正因此你们还在趋之若鹜地变成他们。
如果该电影展示的是1984年东德现实写照的话,那么5年之后的巨变一点都不奇怪。当电梯里的孩子都可以羞辱秘密警察而他只能哑口无言时,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变心了。事实上从故事情节来看,当时东德的控制手段已经贫乏到完全依靠胁迫:听不听话?不听我就让你没饭吃。当统治者的统治手段已经贫乏到仅剩胁迫时,它就气数将尽了。我们从小就说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也许历史唯物主义偶尔也会走神,物质基础也会被上层建筑拐跑。至于上层建筑又是如何变心的,那个20年的秘密警察是怎么突然从“他们”转变成“我们”的,电影没有说清,我没有找到答案,看来还得接着找下去。
语言的贫困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新词包括大海、高速公路、远足旅行……大海是一种皮质沙发,当你累了,你可以说,我要坐在大海上休息。高速公路是一阵强烈的风。远足旅行则是一种坚硬的材料……”这是电影《狗牙》的开场白,《狗牙》是2009年的一部希腊电影。这个电影说的可不是现代诗歌的创作,它讲的是一个奇特的封闭家庭,但这个家庭有着极权主义的全部秘密。
父母用高墙把房子给围了起来。他们反复告诉三个已近成年的孩子,高墙外面的世界凶险残暴,只有高墙里才安全幸福。他们还告诉孩子,只有开车才能出门,而要学习开车,必须等到他们的“狗牙”掉落。他们家没有网络报纸,没有电视广播,没有任何关于外界的信息。孩子们在安静的房子里日复一日地玩着单调的游戏,当一只野猫闯入庭院,儿子毫不犹豫地杀死了这个不速之客,父亲夸他干得漂亮:“猫,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动物,专门以吃人为生。”
在这个父亲的治理术中,有暴力——孩子们经常挨打挨骂;有洗脑——录音机播放的永远是“爱家主义”宣传;有贿赂——父亲给孩子们买好吃好玩的,甚至定期给儿子送来性伙伴预防他逃跑……总之,父亲实施的是“教科书式”的极权统治。在这个统治模式里,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对语言的改造。
大海是多么危险的事物。它蔚蓝,辽阔,深不可测,唤起孩子们的憧憬,简直是亚当夏娃面前的那只苹果。而沙发多么安全舒适,它上面只能坐着昏昏沉沉的屁股。于是大海被定义成皮质沙发。当所有深不可测的都被定义成安全舒适的,神奇的都被定义成平淡的,飞驰的被定义成呆滞的,孩子们眼中的世界就成了一个“脱敏”的世界。儿子从妓女那听说一个新词“鬼”,他问,“什么是鬼”,妈妈面无表情地说,鬼是一种很小的黄色的花。
一切专制者都试图控制人的思想,但警察无法进驻人的大脑,于是只能控制思想的表达。语言因此必须被消毒,被驯化。一些词被妖魔化,另一些词被扎上蝴蝶结,一些词被灌入硫酸,另一些词则被喷上了香水。多年的教育之后,一提起“农民起义”,我就想起了“可歌可泣”,一说到“地主”,我就想到了“剥削”,一说到“国民党”,就想起“三座大山”……成年以后我知道历史并非如此非黑即白,但这些被“加工”过的词汇在意识深处留下的情绪反射却经久不去。以条件反射代替思考,使每一个词语在展开其内容之前散发出某种“气味”,正是此类教育的成功之处。
重新定义词语只是阉割语言的一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则直接取消某些词汇的存在。《一九八四》里,大洋国发明了一种新的语言,叫做“新话”。赛麦是大洋国的字典编辑,他兴奋地告诉主角温斯顿,新话是世界上唯一词汇量在逐年缩小的语言。“你难道不明白,新话的全部目的就是要缩小思想的范围?最后我们要使得大家在实际上不可能犯任何思想罪,因为将来不可能有任何语言来表达这些思想。”
让反动思想不可能找到词语来表达,这可真是一个控制思想的绝招,几乎相当于想吃椰子就是找不到砍刀,想烧水就是找不到容器。你想说“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有锁链”?对不起,世上并没有“锁链”这个字眼。“失去的只有枷锁”?对不起,世上也没有“枷锁”这个词。镣铐?查无此词。绳索?查无此词。紧箍咒?这是什么东西?……好吧,让你闹革命,无产阶级失去的全都是面包。
当然,不断增加敏感词的代价就是语言变得越来越贫乏。极端的例子就是“文革”大字报体,全都是“打倒”、“万岁”、“毒草”、“怒火”这样干瘪的词汇,汉语从一个水美草丰的田野变成寸草不生的荒原。郭沫若给江青写道:“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甚至老舍也写过“万岁万岁万万岁”。即使是极权的反抗者,也找不到自己的语言——他只能借用当权者的语言。遇罗克的《出身论》说的是人人平等的道理,字里行间却充满“捍卫毛主席路线”这样的字眼。杨曦光的《中国向何处去》主张直接民主,但文中处处是“夺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类的八股。他们想端出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但是他们能找到的“米”只是最狰狞的词句。
思想的钳制造就语言的饥荒,但语言的饥荒也恶化思想的贫困。一个政权的专制程度,总是和它的词语丰富程度成反比。《狗牙》里,驯狗师说:“狗可以像泥土一样被塑造”。这样的隐喻真叫人惊恐,仿佛人性只是统治者手中的一块泥巴。但果真如此吗?秋菊不懂得“人权”这个概念,但是她知道要个“说法”。普通人鲜有使用“民主”这个字眼,但是懂得“商量”之精神。真实的情感总要找到它的语言出口,就像有翅膀的东西总想张开它的翅膀。《狗牙》的结尾,大女儿砸掉自己的牙齿,藏在车的后备箱里逃了出来。有一天,她将穿过高速公路去远足旅行,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时候,父亲再也不能向她隐瞒这个世界有多么神奇。
爱是
真的,有“合理”的爱吗?
1959年,15岁的少年迈克,站在一个乡村教堂的门口,注视着36岁的女人汉娜,她独自坐在听众席上,听着儿童唱诗班的歌声,为歌声的美妙感动得热泪盈眶。那一刻他觉得她太美了,那些儿童的歌声太美了,那天下午的阳光太美了,那一刻他如此迷恋她,他此后的一生都成了那个片刻的囚徒。
这是电影《朗读者》里的一个镜头,也是该电影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镜头。多年以后,成为法律系大学生的迈克,在旁听一场纳粹审判时与这个女人重逢,得知这个为儿童歌声而热泪盈眶的女人,曾经是一个纳粹,她曾经组织奥森维斯里的囚犯来给她朗读小说,然后再无动于衷地将他们送往毒气室。
坐在法庭里,迈克泪流满面,他无法将“那个女人”和“这个纳粹”拼贴到一起,“那个女人”在艺术面前如此敏感,而“这个纳粹”则视生命为粪土。当他的同学指出冷静思考纳粹罪行之不可能时,迈克大喊一声:“让我们试着理解!”
他试图理解。他试图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一个对杀人没有羞愧感的女人却以不识字为耻。只要一个人还有羞耻心,他想,她就还有救。于是他开始了对她的救赎。他朗读文学作品,录音下来,然后寄给狱中的她。她根据这些磁带,对照图书,最终学会了阅读。影片结束处,汉娜自杀了,并要求迈克将自己全部积蓄交给一个纳粹幸存者。如果必须总结这个电影的中心思想,它就是:在对一个纳粹文盲的救赎过程中,新一代的德国青年洗刷了自己的罪恶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又或者,真的存在所谓救赎吗?
在这个电影中,比“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无辜少年会这样热爱一个残酷的女人。抛开她的纳粹史不说,她对他也只有粗暴可言:她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辱骂他,扇他耳光,理所当然地使用他的身体,最后她一言不发地抛弃他,留下这个心碎的少年穷其一生也没有恢复爱的能力。
比为什么纳粹也会爱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纳粹也会被爱。比一个纳粹的爱更难理解的,是爱的纳粹性。
在所有对“爱”的定义中,有一个曾最深地打动我:“True love is love for humanity”(真爱是对人道精神的爱)。我想它的意思是,只有真正爱人类的人才可能爱上一个具体的人。就说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份爱是在表达这个人靠近真善美的决心,就是说爱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个遭遇,就是说真正的两性之爱是对正义之爱的一个分支。
但,如果“真爱是对人道精神的爱”,又如何理解一个人对一个纳粹无怨无悔的爱呢?如果迈克不能宽容汉娜残酷地对待犹太人,他又怎么能宽容她那样残酷地对待自己?更可怕的是,如果他不仅仅是在“宽容”她,而是,他对她的爱就建立在这份残酷之上呢?
也许爱与人道不但没什么关系,它甚至是它的反面。爱的非理性、破坏力,以及它将人向毁灭、疯狂、痛苦诱惑的引力,都与人道精神背道而驰。正如政治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爱情世界也是。正如政治不可能合理,爱也不可能。所谓爱,就是人被高高抛起然后又被重重砸下的那种暴力,就是被征服者,在自我的废墟上,协助那个征服者残杀自己。
又或者,汉娜并不反人道,她只是以纳粹的方式重新定义人道秩序。在那个秩序中,美,文字的音乐的美,至高无上,而生命,那些密密麻麻的肉体,却可有可无。对她来说,坐在教堂里被歌声感动和把儿童送往地狱并不矛盾。别忘了,希特勒也曾一边坐在瓦格纳的歌剧中热泪盈眶一边把600万犹太人送往集中营。从这一点来说,汉娜是整个纳粹美学的化身。在这个美学中,生命并没有什么内在价值,它只是权力意志的容器。
影片最后,中年迈克问老年汉娜是否会想起那些犹太人,汉娜冷冷地答:“我怎么想无关紧要,反正死的人都死了。”“我以为你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我学到了,我学会了阅读。”汉娜学会了阅读,也仅仅是阅读而已。
善的理由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变成坏人,是吗?”电影《道路》里,孩子这样问爸爸。
“任何时候。”爸爸答。
与好莱坞其他的灾难片相比,《道路》最大的特点就是毫无希望。在《彗星撞地球》里,人类靠聪明才智击毁了撞向地球的彗星;在《后天》里,被淹没城市的幸存者最后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在《地心》里,科学家们最终逆转了紊乱的地心磁力……但是在《道路》里,阳光已经消失多年,庄稼和树木不再生长,建筑纷纷腐烂,人类几乎灭绝,剩下的“人”已经不再是人——他们像动物那样四处翻找越来越不可能找到的文明时代的遗剩食物:一瓶可乐、一盒罐头……在不能找到这一切时,他们吃人。
在一个毫无希望的世界里,“善”还是必要的吗?在生命本身都不再有意义时,“做个好人”还有意义吗?
电影里大多数人以行动作出了回答:像其他动物一样,他们瞪着血红的眼睛,被永恒的饥饿驱使,将眼里的世界分为食物与非食物,急迫地向食物扑去,哪怕这个食物有一颗跳动的心脏,跟他们说一样的语言。
但是主角父子的选择不同。他们宁愿饿死也不吃人,甚至碰到垂死的同胞时,孩子坚持:爸爸,给他一瓶罐头吧。
“你必须守住内心的火焰”。
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守住内心的火焰”呢?真的,为什么要追求美好呢?以前我曾和一个基督徒就道德的起源辩论。在他看来,人类的同情心、爱的意愿、对美好的向往是如此神秘如此顽强,只能用“神意”来解释。“比如所谓自然权利,哪有什么‘自然’呢?天上怎么会掉下来权利呢?当人们诉诸‘自然’时,实际上是在诉诸内心深处的上帝”。我说道德哪有什么神秘之处,它完全可能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得到解释:人与人之间一定程度的友爱善意是一种集体生存的策略,“团结就是力量”,这种策略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慢慢内化为一种本能情感,这和上帝有什么关系呢?
看完《道路》走出电影院,突然想起这场辩论,并意识到自己的逻辑是多么的噩梦——也许正确,但是噩梦——如果“善”其实是一种求生策略,那么“恶”其实也是,如果都是求生策略,那么,难道善恶本质上没有区别吗?难道将罐头分给濒死老人的孩子,与那些捕猎同类的食人者,没有区别吗?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走在深夜的大街上,几乎感到上帝的影子从前面一闪而过,感到他宽大袖袍的一角拂过脸颊。
所以《道路》本质上不是灾难片或亲情片,它是一个哲学上的拷问,直指人类在生存困境面前的道德虚空。因此,它讲的不是后灾难时代的故事,而是现在,此时此刻,你、我所置身的世界:只是此时此刻的匮乏不那么极端,作恶也不像食人那么极端,但是把电影里的极端性去掉,它所暴露的就是我们当下的生活本身。它追问每一个人:如何从生命的虚空里打捞“善”的意义?
以前读到过别人出的一道题:假如有一天一种非常强大智慧的外星生物来到地球食人,你有机会去说服他不要吃你,你能举出什么样的理由去说服他,而这些理由却不能用来说服你自己食素?
我想不出来。如果我说人类比牛羊猪聪明会制造工具,外星人可以说我们都聪明到可以造出可以飞到地球的船了你们那点波音747还好意思拿来说事。如果我说人类感情丰富会哭会笑,外星人没准会说,你不知道我吃完你后马上就去捐助我们星球上的希望小学啊。人吃动物的唯一理由似乎就是人类比它们强大智慧,但是如果强大智慧就是干掉弱小生物的理由,那么希特勒屠杀病残儿似乎就合情合理。
因为想不出来理由,所以对食肉这件事始终暗暗视为人生污点。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罪恶感本身也许就是“内心的火焰”?这火焰来自哪里,又为什么在心中噼啪作响,我至今无法领悟,却因为它的微光一天比一天更诚惶诚恐。
回到巴黎
巴黎是全世界人民的故乡。
以前我曾暗下决心,地图上的其他地方我可以跟别人去,只有巴黎,必须和“真爱”同去。后来有一段时间当我对“真爱”这件事的信念动摇之后,又暗下决心,这辈子要周游世界,但不去巴黎。巴黎,多么浪漫的城市,它早就不再是名词而变成了形容词,它早就不再是一个词汇而变成了一道命令。没有沉浸在爱河中的人,不配去巴黎。
我想Sam Mendes跟我一样有巴黎情结,所以他拍了一个电影《革命之路》。
《革命之路》是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也是最近我看过的最糟的电影。情节是这样的:家庭妇女艾普若和中产职员弗朗克,在50年代纽约郊区过着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男的每天戴着小圆礼帽去上班,女的每天从窗口看两个孩子嬉戏。但,生活在这个美国梦里,他们觉得窒息。男的痛恨自己机械的职员工作,因为他只是漂浮在大街上无数小圆礼帽中的一个。女的则憎恶自己行尸走肉的主妇角色,因为她家窗口只是无数郊区窗口中的一个。总之,他们恐惧自己正在变成——也许从来只是——“他们中的一个”。
于是他们想到了巴黎。
主要是艾普若想到了巴黎。巴黎!她滔滔不绝地对弗朗克说,巴黎!如果我们搬到巴黎,生活就不会这么窒息!赶紧辞职吧!我可以在巴黎找个职员工作养活你!我们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改变这一切还来得及!
于是他们开始畅想巴黎的新生活,开始打点行李通知亲友。然后弗朗克突然得知他会被升职加薪,于是他就动摇了,然后艾普若就愤怒了,愤怒得偷偷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并大出血死掉了。然后没有人,没有任何人,去了巴黎。
巴黎,这个中产阶级反抗自身的革命灯塔,在弗朗克的叛变行径中熄灭了。
我不得不说,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几度想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和歇斯底里的艾普若辩论。我想说一个人的幸福感怎么可能取决于他居住的城市它只能来自于你的内心;我想说在巴黎做文秘怎么就成了人性解放之通途了呢;我想说明明是逃避自我怎么就成了追求梦想了呢;我想说你不要折磨可怜的弗朗克了他已经说了如果他有个什么特长也许会去孤注一掷地开发它但问题是他并没有;我想说到底是巴黎的什么可以让你实现人生的价值呢是埃菲尔铁塔还是卢浮宫还是香榭里大街还是凯旋门?
等等,等等,这时候我听见导演语重心长地加入我的假想辩论:在这部作品中,巴黎仅仅是一个比喻,它指的是一个人追求梦想的勇气。
那么,如果一个人有勇气但是没有梦想呢?如果“他们”之所以成为“他们”从来不是因为缺乏勇气,而仅仅是因为他内心缺乏使命或者缺乏实现这种使命的才华呢?就是说——我知道这听上去很残忍——如果并不是每一个躯体里都有一个叫做灵魂的东西呢?
导演试图把故事构架成艾普若的勇气和弗朗克的懦弱之间的冲突,但现实中更本质的冲突不是来自于勇气和懦弱,而是来自于反抗的勇气和承受的勇气。拒绝乌托邦和追求它一样需要勇气。我想弗朗克不仅仅是贪图安逸,他害怕自己勇敢地放弃一切去探索内心的时候,会惊恐地发现里面其实空无一物。放弃并不难,关键是为什么放弃。历史上的革命之所以成功地吸引了那么多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激发了放弃的勇气,而是它解决了“为什么”这个重大课题。它提到了解放,提到了平等,提到生产关系改造,提到了物质极大丰富,提到了桃花盛开的地方。在想象的地图上,它清清楚楚地标识出了巴黎。
于是,和弗朗克不同,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他们走啊走,找啊找,翻遍了整个地球,但始终没有找到巴黎。
郑钧写过一首歌叫《回到拉萨》。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是“回到”拉萨——难道郑先生过去跟拉萨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按照《革命之路》的逻辑,过去和拉萨有没有关系并不重要。和你的梦想有关系的,和你所想象的自己有关系的,才是你的故乡。
五
剩下的
琥珀之城
1
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我和一位英国老先生有过一场小辩论。
我说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要保留Mill Road上的那些老房子。“如果是保护国王学院、三一学院之类的地方,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它们历史悠久建筑壮观,但是Mill Road一带的房子,说新不新,说老不老,低矮破旧,看上去像贫民窟一样,有什么保留价值呢?”
“我觉得保护历史遗产很重要,你们中国的建筑遗产破坏得太厉害了。”他说。
“但是历史遗产也要有选择地保留吧。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快,一个以前10万人的城市变成1000万人,如果不把一些老房子拆掉盖高楼,那990万人住到哪里去呢?剑桥房价也高,如果有选择地拆掉一些盖楼,可以缓解房价吧。”
“我主张保护建筑遗产,是主张保留一个活的历史,所以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都应该保留,除了那些宏伟建筑,普通人生活过的房子、街道也值得保留,因为它们记录的是历史的另一个侧面……”
2
“活的历史”,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形容剑桥给人的印象。
第一次到剑桥时,我感觉是掉进了一个时间的琥珀。
世上有很多历史名城,但在我去过的历史名城中,没有哪个城市的历史感像剑桥这样“活生生”。大多数古城里,无非是有几个收门票的历史建筑,人们跟着旅行团从大巴上一拥而下,咔嚓咔嚓照一堆相,然后再一拥而上回到大巴一去不返。这个情境里的历史,像一头被阉割的野兽,完全没有脾气,默默地蹲在游人相片的背景里打盹,游人看不到这头困兽瞳孔里曾经辽阔的草原,它也懒得去理会这些游人东张西望却注定一无所获的眼神。
但是剑桥不同。15世纪盖的图书馆现在还有学生在里面看书,18世纪的餐厅还有厨师在里面懒洋洋地做羊角面包,一堆自行车若无其事地靠在17世纪的墙上,学生透过宿舍窗户看到的那棵树和16世纪的某个学生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而如果你在一个下雨的黄昏走在Trinity Lane的石板路上,会疑心迎面走过来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拜伦。
历史在这里如此稀松平常,你不需要用照相机去捕捉它。野兽就在它自己的草原上奔跑,而你,这无数代人中某一代中的某一个,不过是它奔跑中来不及看清并被远远甩在后面的一只昆虫而已。
3
我对剑桥适应的速度有些让自己吃惊。2007年来剑桥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几乎和剑桥截然相反的城市——纽约。人声鼎沸、应有尽有、像个巨大机器日夜轰鸣。在纽约的六七年里,我挤人山人海的地铁,去迷宫一样庞大的卡内基艺术中心,去摩肩接踵的第五大道买打折衣服,去餐馆林立的中国城吃广东海鲜——
然后我到了一个下午5点大多数咖啡馆就关门了、马路窄得刚够一辆车通过、一年365天大约有265天或阴或雨的小镇。
几乎没有觉得不适应呢。还是,连不适应都可以适应呢?
每次下雨,同事都会叹息:“Terrible weather!”我也叹息:“Terrible weather!”
现在我坦白,我其实非常喜爱雨天,觉得每次下雨都是一场免费音乐会。
有一次很晚下班,走在深夜的街上,走到Hill’s road和Lensfield road交界处。雨中的大街几乎空无一人,但是无数红绿灯仍然在勤勉地交替闪烁,街角的教堂边上有一个雕塑,一个瘦长的少年,张开双臂,抬头仰望天空。我想我真热爱这深夜的大街啊,它和白天如此不同,好像一个成人变回了一个婴儿,好像一个密封的房子突然被风吹开了一扇门。
4
也有始终无法适应的,就是漫长幽暗的冬天。
这里的冬天不算太冷,但由于纬度高,冬天天黑得早,最早的时候下午三点半左右就开始变黑。对此英国人的解决办法是成群结伙地去“pub”喝酒。但是对于在这里无亲无故、又不喝酒的人,该怎么办呢?
没办法,熬。像16世纪的航海家熬过大西洋一样熬过冬天。
我的办公室有一个很大的窗户,对着一条小马路,小马路对面是一面维多利亚时代的红砖墙。夏天的时候,墙上阳光灿烂,叮咚作响,但从九月开始,太阳开始冬眠,缩回去的时间就越来越早。这样的灰暗的冬天,与其说让人抑郁,不如说让人心慌,仿佛下楼的时候,窄窄的楼道上出现一个老太太,她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慢慢往下挪,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只能跟在后面抓耳挠腮。
难怪在剑桥期间,我读书听音乐看电影的热情史无前例地高涨。
没办法,一整个大西洋呢。
经常我家里同时打开着好几本书:厕所里一本政治哲学书,床头一本非洲政治书,客厅里一本《外交季刊》,餐桌上一本英国历史,门厅里一本建筑史……我无亲无故的生活基本上就是这样车水马龙起来的。我和自己的关系由此也从愤恨、厮打、打累了各自坐在角落里气喘吁吁走向了和解乃至同舟共济。
5
一个英国学生问我:你对英国的感受如何?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我说:一样啊,和我想象的一样缓慢、阴郁和沉闷。
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
也不完全是玩笑。
若干年后,等我回忆自己在剑桥的日子时,回忆到的很可能是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幽暗的会议大厅里,50个穿着黑袍子的博士们,开着一个叫Governing Body Meeting的学院会议,大家七嘴八舌地热烈讨论一张名人捐赠的桌子该放在哪里,有的说图书馆,有的说餐厅,有的说校长办公室,而我坐在一旁昏昏欲睡。
真的,一张桌子的摆放位置,需要50个博士花上半个小时讨论吗?
我几乎都要因此反思过度民主的弊端了。
严肃地对待小事,是剑桥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地方之一。也许这是英国文化的特色,也许只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只剩下小事可讨论的结果。中国报纸的头条可能是本市领导又引进了一个几十亿元的工业项目,但是剑桥报纸上的头条,很可能只是当地的立委倡议把某条小路上的坑坑洼洼填平。
这种认真对待小事的态度,也反映在教育上。比如,中国或美国任课老师大笔一挥可以决定学生成绩的情况,而剑桥大学改本科生的考卷实行双向匿名(学生不知道哪个老师改他的考卷,老师也不知道他改的是哪个学生考卷),而且每份考卷两个老师改,如果两个老师给分相差太大,还要引入第三个人做裁判。
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规则是烦不胜烦的。作为一个学生,这样的规则则是可喜可贺的。
仔细想来,这样的较真精神,真的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吗?一个学校的老师认真地对待学生,需要花费多少GDP呢?还是只需要一种“认真对待权利”的精神?每次看到有人用经济不发达来为很多中国人不排队、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来辩护时,我就陷入深思,人均GDP到底和随地吐痰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到底他妈的有什么关系呢?
6
我问一个学生,你觉得英国文化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排队。
英国人对规则和秩序的尊重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剑桥由于马路窄,开车易堵,所以多数人市内交通靠自行车。就如何安全骑车的问题,有很多交通规则,比如要戴头盔,晚上要开自行车前后灯,更不用说要老老实实等红绿灯了。我开始以为戴头盔这样的规定,也就是纸上写写而已,我自己反正是不会为了安全骑车而买头盔的。
但我惊奇地发现,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有一半左右的骑车者都真的戴头盔。我还惊奇地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装自行车灯并在晚上打开。有一回我的后车灯坏了,还被一个后面的人吼了一声。
我以前回家的路上,一个十字路口上有一个行人交通灯,还有一个汽车交通灯,绿灯亮时行人灯先亮,过5秒钟左右汽车绿灯亮。自行车属于模糊地带,可以跟着行人走,也可以跟着汽车走。我发现,总有一批骑自行车的人,无论如何要等着汽车绿灯亮了之后再过路口——尽管自行车道和行人道相互平行,根本不冲突,尽管交叉街道的红灯早就亮了,他们过马路是完全安全的。有一回我在行人绿灯亮了之后蹬车过去,又被后面一个人给吼了一声:“你这样骑车是不对的!”
我心想真是多管闲事,给你送北京去,一辈子也别想过马路了。
当然同时也感慨,法治精神发源于这个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基本上要预测一个国家的民主质量,统计一下有多少人爱闯红灯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变量。一个有很多国民不但不闯红灯、行人绿灯亮了还不够还非要等汽车绿灯亮才发动自行车的国家,对人类文明做出不成比例的巨大贡献,那是非常不奇怪的。
7
说到对文明的贡献,剑桥大学最突出的贡献恐怕就是它产出过的科学家了。牛顿,达尔文,被称为计算机之父的图林,发现DNA结构的Crick和Waston,写《时间简史》的霍金……以及很多我根本叫不上名字来的科学家们。
话说也是剑桥校友的李约瑟老师曾经提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
我想这事难道很费解吗?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与北京的国子监成立时间大致相当。问题是各自都在教什么呢?中世纪剑桥大学的课程包括:逻辑学,几何,数学,法律,医学,修辞,音乐,当然也少不了神学。国子监呢?四书五经,四书五经,四书五经。你说,当全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那摇头晃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关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知识缩减为“人际关系学”时,人家从逻辑、从几何、从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出发,抵达现代物理、天文、生物知识,有什么奇怪吗?如果牛顿出生在中国,20岁的他,冥思苦想为什么苹果往地上掉而不是往空中飞并把这个困惑告诉他人时,他爸爸会不会一巴掌扇过去,说:你吃饱了撑的是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不赶紧讨个老婆去!
我以前在国内读研上课时,可怜的老师时不时被学生这样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能不能教点对我们找工作有帮助的东西?
我很想知道当年牛顿讲授重力原理和月亮轨迹时,是不是也有一帮这么讨厌的人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而如果有人这样问,牛顿会不会反问:难道仅仅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还不够吗?
8
虽然剑桥对政治和人文领域的贡献不像科学领域那么璀璨,但也不乏重量级历史人物。话说一位叫罗素的老师,长期受到一位叫王小波的小说家追捧备受中国文青的关注,但罗素似乎并不是剑桥人文领域里最出色的。他的一个学生曾经在论文答辩会上拍着他的肩膀安慰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看懂我的论文的”。那位同学名叫维特根斯坦,是个终生一惊一乍的drama queen。
另一位令罗素战战兢兢的剑桥校友是经济学家凯恩斯。罗素老师曾经这样评价凯恩斯,“每次我和他辩论的时候都胆战心惊,因为大多数时候和他辩论都是自取其辱。”
当然另一位老师又对凯恩斯不服,他既不是剑桥的老师也不是剑桥的学生,但是他任教的伦敦经济学院二战时撤到了剑桥,而他正好在此期间写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叫《通向奴役之路》。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批评凯恩斯的,但凯恩斯对它这样评价:“无论道德上还是哲学上,我都对这本书完全赞同,不仅赞同,而且深受打动。”好吧,地球人都知道,那位老师名叫哈耶克。
往远里说还有更多的传奇。1805年,一位同学来剑桥上大学,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剑桥,觉得它是酒鬼和流氓出没之地。“我找到一个新朋友了,世上最可爱的朋友”,1807年他给朋友写信道,“一头驯化了的熊,我把它带到了这里。他们问我带它来干吗,我说,要不给它一个教职吧。”这位同学叫拜伦。
更大的猛男1615年到这里来上学。N年之后,他看当时的国王很不顺眼,便伙同其他议会成员把该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又过了N年,国王的儿子复辟了,又把该人的尸体从坟里挖了出来,头骨取下,插在一个竹竿上示众多年。后来几经周折,该头骨1960年被送回了剑桥大学,埋在Sidney Sussex学院。该斗士,众所周知,是改变英国历史的克伦威尔。
9
有一天我家网络坏了,就去学院餐厅上网。那时候早就过了晚饭时间,但是有两个吃完饭的女孩没走,一直在那聊天,主题是反恐战争和穆斯林移民问题,两人越说越大声,一个多小时还没说完。我一边为不能清净上网而心烦意乱,一边又忍不住感慨:我在剑桥中餐馆吃饭时,从来没有听到过旁边的中国大学生如此激情洋溢地讨论公共事务。都是新世纪新青年,何以如此不同呢?
当然我也见过激情洋溢的中国学生。一个在这边读高中的中国女孩,报考我们学院。面试的时候,但见她反应如秦刚般敏捷,言语如姜瑜般犀利,“中国迅速地摆脱了经济危机,表现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反华分子们根本不了解中国,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每年我还能读到很多这样的来自中国的本科硕士博士申请材料。他们有一套战无不胜的语言和逻辑体系,充满了信念,却丝毫没有困惑。
但是没有困惑的青春是多么荒凉啊。
教三年书下来,我发现最好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充满好奇心。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你,更重要的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自己。他们最开始跟你讨论问题,也许会从某个作者在某本书里说过什么开始,但最后总是慢慢地转向经验世界中的问题本身,以此来反思理论的合理性。
“我决定开始学印地语”,一个学生最近告诉我。
我吓了一跳,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以后想研究东印度公司,学印地语有帮助。”
“可是东印度公司的材料都是英文的吧。”
“印度方面应该也有印地语的材料。”
我得承认,一想到以后我回国了很可能再也碰不到了这种仅仅为了搞懂一个问题而去学一种相对生僻语言的学生,便感到有一点点难过。
10
在这个琥珀之城,我最喜爱的,是它的墙。
各种各样的墙。有19世纪经典的红砖墙,有哥特式教堂阴森的大理石墙,有小碎石拼贴起来的小围墙……最不好看的是那种黄中带绿的砖墙,看着脏兮兮的;最好看的是17、18世纪左右翻修的一批学院外墙,大块石料,简洁硬朗,原来大约是米白色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演变为斑驳的古铜色。不单是颜色,还有光泽,质地,和被时间的小火慢慢炖出来的气息。
我在剑桥经历过的最动人一刻,是有一次开学术会议,开到一半溜出来散心的片刻。走廊一边是个大玻璃窗,窗户对着一个中世纪庭院,院子里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坪,在雨中晶莹透亮,雨声的背后是庭院一角的钢琴声。我趴在窗前想,这个弹琴的人,应该是一个14世纪的少女,穿白裙子,金色的头发,白血病人,还没来得及爱过就已经死去。继而觉得时间也许从来就是静止的,旋转的只是我们这些从黑暗中来到黑暗中去的人。
去年是剑桥建校800周年。800年,在中国有宋元明清,在英国有帝国兴衰。其间无数帝王将相叱咤风云,无数战士血战沙场,无数文人奋笔疾书,如今他们都纷纷歇菜了,唯有这个小河边上的大学城依然生机盎然。他们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剑桥大学这个宴席吃了800年还是灯火通明。
80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有一项是组织剑桥的800个师生给100年后的剑桥师生写信,我看到这个新闻时不免惊叹,好家伙,时间单位都是以百年记的。但转念一想,人家已经优哉游哉地度过了800年,再折腾个800年也不稀奇。可惜没人让我给百年之后的剑桥学生写信,不然我会像金圣叹老先生那样务实,告知100年后某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对了,Mill Road上那家韩国店的豆腐,比旁边那家广东店的好吃。
另一个高度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请别让我消失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只是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热爱的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兔子跑什么跑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底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像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最好的时光
她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金色阔条纹束发带,淡粉红薄呢旗袍,白帆布喇叭管长褂……她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
那有什么奇怪呢,她是张爱玲。
《小团圆》不好看,情节杂乱,语言急促。张爱玲写这个书,大约是想终老之前把这一生交待清楚,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于是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急着上床睡觉,把衣服匆匆褪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
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简直是自己的前生,简直是别人的前生,简直是霸王别姬小乔初嫁孟姜女哭长城。
大家看《小团圆》都是冲着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而去的,我当然也是。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在我眼里却是个喜剧。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贺,而是,看来看去,觉得基本可以确定:第一,她是真心爱过他的;第二,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就算是他在真心地爱着另外的她、她、她时,他也是同时真心地爱着她的;第三,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的;第四,他们都是有内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有了这四条,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这样大的宇宙,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他们真的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他能只爱她并且厮守终生,也许更好,但也未必。和“金色的永生”比,短短一生算什么呢?如果我们不用斤来衡量芭蕾舞、用米来描述莫扎特,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
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张动手写这本书时已经55岁,后来搁置许久,再动手改时,已是73岁。对我来说,一个干瘪苍白、戴假发、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写40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密密的小心事,这个画面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冲击力多了。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不自杀?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各种来源的资料表明——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她昼伏夜出,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有人来访不开门,访华访台机会一概拒绝。后来还染上了“恐虱症”,总觉得有虫子骚扰,隔三岔五搬家。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偷偷搬到她家对面作邻居,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一次,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
那么,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都在做什么呢?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瞪着时间一点一点蛀空自己。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那么,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真的,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但她是张爱玲。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她还那么骄傲,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纤绳一点一点拽上岸,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
好在她还有回忆。张爱玲10岁时在期盼爱,20岁时在书写爱,40岁时在放弃爱,60岁时在整理爱……短短三五年的爱情,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被咀嚼,被雕刻,好比写一本书,前言花去20年,后序花去50年,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它。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
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那青春是什么呢?能发生的已经发生,不能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青春多么短暂,青春多么漫长。它是梦中的一个抚摸,你醒在它的温暖里,却不知其去向。据说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干净,还穿上了红旗袍,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详。如此安详,合上书,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
诗的世界在每一个角落里等待
一个人只能度过一生,这事可真叫人沮丧。但好在我还有刘天昭。
就像上帝造了大米这种东西,有时候人们用它来蒸饭,有时候人们用它来煮粥,我想上帝在造我和刘天昭的时候,原料是相近的,但是后来一个被蒸了饭,而一个被煮了粥。于是大米的一种命运得以窥视大米的另一种命运。
但是她比我决绝。我说刘天昭“决绝”,是因为她真舍得放弃。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后,她放弃了建筑师的前途,独自在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脱离社会”好几年。后来她回归社会,在南方某著名报纸写社论写得“风生水起”,但不久前又放弃了工作,转移到另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
待着待着,就待出了新书《出神》。
《出神》甚至不能说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书。它是刘天昭这些年的博客和随笔选集,篇目内容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语气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按说写书出书是与世界建立联系的一种努力,但是天昭连这种努力都心不在焉:我就是要自言自语,我只需要自言自语,因为自言自语是唯一真诚的说话方式。
“脱离社会”可以理解成厌世——深入社会就意味着深入某种角色,而角色意味着条条框框,意味着表演,意味着累。但是刘天昭不厌世。岂止不厌世,我简直想说她是最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不热爱生活的人,怎么可能注意到一个卖菜老太太的表情、一根蛛丝的动静、一滴水与另一滴水之间的时间间距以及各种形状的风?她简直就是出于对生活不分青红皂白的爱,才需要“脱离社会”——在她这里,出走与其说是一种逃避,不如说是一种收缩。更少地生活以便于更好地生活,减少与生活的接触面有利于在有限的面积上精耕细作。
在她笔下,万事万物都值得书写,神在每一个事物中留下足迹。“大作家”习惯于写政治的肮脏、历史的沉重、人性的救赎、社会的狡诈,作为女作家,最起码也要写写爱情的颠沛流离或者性生活的压抑与解放,但是刘天昭不。她写一个小女孩擦玻璃的神情,写帆布椅子上坐着的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太太,写窗外三三两两的人群,写前任房客掉到床底下的储蓄本,写一只灰喜鹊在天空中划过的轨迹,写夜半大街的光线……总之她写一切貌似轻微、无关和混沌的时刻和人物。她简直是故意通过描写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来暗暗颠覆这个世界的权力结构和等级秩序。谁说政治局委员的命运就比远亲里某个“破鞋”的命运更惊心动魄?又或者,凭什么一个“破鞋”的命运一定比窗前一只乌鸦起落的声音更值得书写?在被时间击败、被时间席卷、被时间吞噬方面,万物皆平等,因而都值得在颤抖中被文字拥抱。
在这个意义上,刘天昭貌似散乱的文字里也许隐藏着比其他作家更大的雄心。她绕过故事、情节、结构、主题等等写作的“格式”,通过感受的碎片,直接书写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人与时间的关系。正是因为人与时间的紧张关系,她迫切地观察与描写每一个微小事物,在它被时间碾碎之前聆听它无声的尖叫,并伸出手去打捞它在时间漩涡里越来越小的身影。“昨天晴暖,在树林里碰见两个画油画的,好像迎面看见了宁静,流沙里摸到两枚鹅卵石。”“睡了轻又假的一觉,几乎醒着。真是辜负了雨夜。”“一个女人穿多了,坐在人行道上看报纸。一点阴影也没有地晒着,小冷风吹着她额头的小乱发。显得天更晴了些。”“听见小学生在上课铃响之前的大片喧哗。想这喧哗之上总有许多叶子茂密的树枝,绿悠悠地爱护着。”“门口的那盆小花儿,也还是快死了。剩下芯儿里几只新叶,嫩得黄软,不太健康,像是家道陡变幸存的孤儿,孱弱,受不起希望。”……树林里画油画的,偶然的雨夜,看报纸的女人,远处小学生的喧哗,门口的小花儿,这些情景随处可见,但极少有人留意它们、感受它们,更不会因之而遭遇内心的“咯噔”一声。在别人活得若无其事的地方,刘天昭活得惊心动魄。
所以别人的写作是向前推进故事,而刘天昭的写作是向下潜沉。对她来说,似乎她所见到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一扇通向上帝的虚掩的门。当别人朝着前方行进,她忍不住去敲每一扇门。又或者说,她是通过文字给一个个貌似无意义的事物做人工呼吸,唤起它们的温度和心跳。
这也正是刘天昭令人担心之处。别人有两只眼睛,她有一千只。别人有两只耳朵,她有一千只。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别人那里是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她那里却是一场交响乐演出。一片树叶在别人那里是一片树叶,在她那里却有森林的茂密。“脑子里那些噪音,像是阳光下的尘土,貌似在落,永远落不下来”。作为她的朋友,我时常为她不加节制的观察欲和聆听欲感到担忧——她花那样少的力气去生活,却花那样多的力气去俯瞰生活,我担心她本末倒置,因此错过人生的很多乐趣,又生恐她被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奔波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很可能这样的担心是自作多情,万事万物的深处都有熊熊火光,也许刘天昭正为自己能窥见这别人看不到的光而狂喜,而我,另一个版本的她,被“社会”绑架的我,应该为那个可能的自己所靠近的火光感到温暖且欣喜。
记得当年草上飞
如果让我选一部印象最深刻的纪录片,我会说《49 Up》。如果问为什么,我会说因为它比任何虚构作品都更残忍。
确切地说,这不是一部纪录片,而是一系列纪录片。1964年,英国导演Michael Apted开始追拍14个人。这14个人中,有号称自己平时只读《金融时报》的Andrew,有说她根本不想认识任何有色人种的Suzy,有想研究月亮是怎么回事的Nick,有说“女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她们总是心不在焉”的John……那一年,他们只有7岁。
此后,每隔7年,Apted就重访一次这批人,跟踪他们的成长,到2005年第七次跟拍时,他们都已经49岁。下一次追拍节目将在2012年播出,届时他们将56岁。
Apted最早决定拍这个纪录片时,初衷是批判英国社会凝固化的阶级:富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穷人的孩子还是穷人。40多年拍下来,这一点的确大致得到确证:像Andrew、John这样的富人孩子基本上一直没有偏离精英“传送带”,从富人区中小学到牛津剑桥,再进入律师媒体之类精英行业;而像Simon、Jacky这样的底层孩子,从来没有、似乎也没有争取去突破头上的玻璃天花板,一路按部就班经历了辍学、早婚、多子、失业等底层命运。当然也有例外,Nick出生贫苦,但后来成了名校教授,可见命运的手掌里也有漏网之鱼。
但这个纪录片看下来,给人最大的冲击完全不是其政治内涵,而是——原谅我使用这个陈词滥调——存在的虚无。片中的每一个人年少时,无论贫富,都意气风发充满幻想,都相信未来是圣诞老人藏在圣诞树下的那个礼物,会在打开的一刹那令人尖叫欢呼。
但是,圣诞老人始终没有出现。慢慢地,片中的男人开始挨个秃头,女人开始比赛发胖,关键是,他们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憧憬和幻想。梦想的浓雾散尽之后,裸露出来的是苍莽时间里有去无回的人。
有趣的是,这种微渺感在片中并不因阶层而异。精英阶层固然生活更舒适,但是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值也更高,所以他们和梦想的相对距离,和底层与梦想的相对距离其实是一样的。Neil到35岁时沦为无家可归的人,在苏格兰荒凉的高原上游荡,镜头前的他明显表现出精神病症状,难以自控地晃动身体,低着头说:关键不是我喜欢干什么,而是我可能干什么。而精英出生的John,大约是这批人里最早慧的。早在14岁时就下定决心要从政,“取消工人罢工权,改用司法裁决”,当另一个孩子问他“那岂不是侵犯了工人的集会自由”时,他咄咄逼人地反驳:“你会把一个抢劫犯关进监狱称为侵犯了他的抢劫权吗?”后来他做了律师,但是始终没能如愿以偿地“进入议会”。四十多岁时,他表情温和、脑袋半秃,微笑着说:我现在很喜欢园艺,要是以前你告诉我我会变得热衷花草,我肯定会觉得那是个笑话。
无家可归的Neil,和爱上园艺的John,一样让人心酸。
以前我写过一个网络小说,讲的是一个“反高潮”的故事:从故事一开始女主人公就貌似会和某男配角发生一段轰轰烈烈的恋情,但是直到故事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生。《49 Up》则是一个“反高潮”的纪录片,从1964年开始,观众就开始等待那些可爱的孩子会演绎精彩人生,等了40多年,终于等到14个天使慢慢变成了14个“某人”。 阿甘的妈妈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颗尝到的是什么滋味。阿甘的妈妈其实也可以说:人生就像一盒口香糖,无论是什么风味的,嚼着嚼着都没有了味道。
这样说又似乎不公平。放弃了政治抱负转而热衷园艺的John,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更柔和;无家可归的Neil在42岁之后竟成功跻身地方政治,变得更积极。这样的人性成长也可说是收获?事实上到影片最后,这14个人绝大多数都变得比年轻时更可爱。时光凿去狂妄,磨出温润。说到底,谁都终将被扔回时间的海底,在那里与鱼虾贝壳沧海桑田一同聆听无边寂静,而在这之前,我们能指望的,大约只是生的优雅可以抚慰它的渺小。
在死亡的强光中
可以绝望,但不要唠叨。这是我看完Synecdoche New York之后的感想和自我告诫。不要让绝望成为自恋的一种形式,尤其不要举着你的绝望,就像一个小孩子举着一根受伤的指头那样到处说:看,我的手流血了!我的手流血了!
Synecdoche New York是查理·霍夫曼的导演处女作,由于霍夫曼之前写过几个颇有影响力的剧本,人们对这部电影的期望值很高——如此之高,以至于后来有些影评人发现该片其实挺烂之后,也都一致认为它的烂,是一种伟大的烂,而不是平庸的烂。
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3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一个5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一个7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然后,他终于死了。
好吧,它的真实情节是这样的:纽约的戏剧导演Caden试图导一部复制现实的宏大戏剧,在制作这部戏剧的几十年中,他的第一个太太,一个画只有放大镜才能看到的小画的艺术家,一脚踹了他,跑了,虽然后来他不断读到关于她的消息,看到她的作品,甚至潜入她的公寓,但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他的情人,一个住在一栋永远着火的房子里的女人,也一脚踹了他,跑了,虽然后来又回来了。他的第二个太太,一个对他的一言一行无限景仰的女演员,因为无法忍受他对前妻和女儿的念念不忘,一脚踹了他,也跑了。Caden一边过着这种不断被抛弃的绝望生活,一边通过他的话剧哀叹这种生活。最后当话剧已经庞杂到失控时,他决定放弃导演身份,转而饰演剧中的一个女清洁工,让这个女清洁工来做导演。在女清洁工的导演下,话剧曲终人散,他自己也在女清洁工梦中的妈妈怀里死去了。
你可能会说,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对于具有侦探癖或者被教育癖的观众来说,他也许能从“着火的房子”、“无限小的画”、“文身上凋零的花瓣”、“彩色的屎”等密码中破译人生进而对霍夫曼“大师”的才华叹为观止,如果他还能联想到卡夫卡尤利西斯康拉德,其侦探癖和被教育癖就境界更高了,我却,真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除了一锅烧糊的粥。
如果一定要说这部电影有一个主题的话,我猜想就是人如何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该片从头到尾,一直在不停地死人:Caden爸爸、妈妈、女儿、话剧男主角、情人、前妻、满大街的尸体、最后是他自己。Caden最爱看的报纸版面也是讣告版。表现死亡的阴影这个“永恒的艺术主题”,当然无可厚非,但霍夫曼对这个主题的表现则可谓拖沓、粘滞、陈腐,只见男主角从一个女人的怀里滚到另一个女人的怀里,哭了几十年最后一命呜呼。可悲的不是绝望,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地以同一个姿势、同一个表情绝望。有的人面对死亡的通缉,会身手矫捷地逃之夭夭像《猫和老鼠》里面的那只老鼠那样演绎精彩人生直到落网,而Caden在死亡面前,却仿佛一头鹿被汽车的强光照射,完全不能动弹,彻底凝固在自己的惊恐里。
当然粥是逐步烧糊的。一开始电影还比较正常,貌似一部中年家庭危机片,颇有伍迪·艾伦式的荒诞。后来前妻出走后,Caden的时空感开始错乱,粥就煮得太稠了。再后来Caden找到饰演他的Sammy与其平行生活时,情节就开始彻底焦糊。到最后Caden和女清洁工互换角色,显然霍夫曼开始自暴自弃了。他像一个画家从写实派走向印象派,又从印象派走向超现实派,最后由于创作上的走投无路而干脆变成了泼墨派。在墨泼干之后,他让女清洁工对Caden说:Die。
Caden让我想起情景喜剧Seinfeld里的George。有一次George突然良心发现参加了一个帮助老人的志愿者项目。在得知老人已经86岁之后,他就一直困惑一个人这么老了怎么还能这么快乐。他不断追问老人:你害怕吗?你知道自己活不了几年了吗?你离死亡这么近,怎么能不害怕呢?怎么可能呢?你一定心里很痛苦吧?最后老人忍无可忍,说:Get out!
论时尚
24岁时,我研究生刚毕业,到一所大学就职。学校把我分到了一个集体教工宿舍住,我一走进去,哭了。
在此之前,我辛辛苦苦读了近20年书,对工作怀有多么热切的期待啊。它与经济自立、白衬衫、走廊里的高跟鞋声,以及可以洗泡沫浴的浴缸联系在一起。但现在,摆在我眼前的,是一间四人间的、没有光线的宿舍,里面堆满了旧而不够旧的家具,新而不够新的行李箱,屋顶因为霉烂脱皮而斑斑驳驳,还有几个戴大眼镜的陌生女人坐在那里。这个宿舍甚至不能被称为“丑”,因为“丑”也可以是一种风格——它只是空洞,就像我们在北京三环、四环边看到的很多火柴盒楼房,它们不美,甚至说不上丑,只是因为缺乏任何风格和旨趣而显得茫然。
在沮丧和愤怒渐渐平息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装修”我的床所贴着的那堵墙!那时候我没听说过“装修市场”,不懂得可以去买油漆木板壁纸,只是突发奇想,买了几大张深蓝和金黄色的纸,然后把它们剪成大块的方格,再一格一格地贴到墙上。这样,我就有了一堵黄蓝格子的墙。
我的宿舍还是四人间、没有光线,屋里还是堆满了难看的家具和行李箱,屋顶还是霉烂斑驳,我还是和那几个戴大眼镜的室友一样,端着搪瓷饭盒去食堂打一块钱一份的黄瓜炒鸡蛋和五毛钱一个的糖三角——但是,我有了一堵黄蓝格子的墙!
晚上,靠在床头,别人睡着了,我看着那堵墙,无比欢喜,心里有小火苗噼里啪啦地响。
今年我36岁。已经真的经济上自立,经常穿着白衬衣高跟鞋走在办公室里的走廊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虽然从来不洗但理论上可以洗泡沫浴的浴缸,此外,我已不能肯定把墙给装饰成黄蓝格子是个审美上的好主意,但是有些东西,随着时间流逝不曾改变,我依然像12年前那样相信,美是对空洞的抗议。
空洞之于生命,如同猎犬追逐猎物,随时准备扑倒它、吞噬它。如果没有春节、端午节、母亲节、中秋节、元宵节……时间将流于空洞,一天和另一天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没有多、锐、米、发、索、拉、西、多……那么声音将流于空洞,我们听到的将只是单调枯燥的嗡嗡嗡。人类发明各种与虚无捉迷藏的游戏,不断将那只随时要将我们扑倒和吞噬的“猎犬”甩掉。时尚是这些游戏中的一个。
我不大肯定“时尚”这个词足够准确,因为现在“时尚”这个词已经和“流行”、“名牌”、“明星”……联系在一起,而我心中的时尚,则是对各种“不假思索”的挑战——对美缺乏爱慕之心是一种不假思索,跟着“流行”打转是另一种不假思索,时尚则应该是在一切随波逐流面前逆行。我妈说,她下放的时候,一切讲究穿着打扮的行为都可能被批判为资产阶级习气,但是她实在太爱美了,于是她想出了一个法子,“做件花衬衣,然后把领子翻出来”。我觉得,当年在一片灰黑蓝中翻个花领子的我妈,比今天浑身名牌的女明星要时尚得多。
我常跟朋友感慨,如果生长在国外,从小被鼓励发现自我,可能我不会成为一个老师,更可能成为一个设计师。设计什么?这个倒是没有想好,大到博物馆音乐厅,小到椅子垃圾桶,一切别具一格的东西都让我跃跃欲试。我想我骨子里还是想做个诗人吧,只不过有些诗人是用词语写诗,而我梦想用石头、木头、金属、布料……写诗。可惜阴差阳错,我成了大学老师,今天再去改行显然已机会渺茫。因此,有时想起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设计师,他们是巫师,让原本如此乏味的世界在想象力的大风中前进得一个趔趄接一个趔趄,心里这叫一个羡慕嫉妒恨。
写给末日
“一想到12月21号并不是真的世界末日,我就感到一种沉重的绝望”,一位网友在微博中写道。
这话令人发笑,但也会心。人类每天都在忙不迭地应对各种经济危机、能源危机、气候危机、战争危机,以求物种繁衍和文明延续,具体到个人,每个人都在为学业工作房子车子领导的青睐孩子的成长亲人的健康朋友的应酬而奔波,但与此同时,人人内心深处也许都有那么一点点期盼,期盼各种漩涡中的挣扎可以戛然而止。太累了,世界末日赶紧来临吧。
生活如此沉重繁琐,有什么能比世界末日的降临更能帮助我们顺理成章地逃避自我呢?关键是逃避而不显得懦弱。若是打起包裹离家出走,或者干脆从小区最高楼的顶层跳下去,就“消失”这个目的而言,和世界末日是一样的,但隔壁邻居们会不会对着你摔成烂泥的尸体指指点点:这个家伙,太自私了!就这样丢下亲人孩子不管了!再说上次打麻将还欠我380块钱呢!
何况世界末日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比尔·盖茨,也不能跟撞地球的彗星商量:我给你100亿美元,请你砸地球的时候绕开我家一万里,怎么样?所以,没准世界末日也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大好时机,以色列人和巴基斯坦人握手,基督徒和穆斯林握手,奥巴马和金正恩握手,方舟子和韩寒握手,大家涕泪交流中手拉手、哼着“让世界充满爱”走向那一声“咕咚”。
生比死更沉重。常言道:“我连死都不怕,你还能把我怎样?”可是仔细想想,更悲壮的说法是,“我连活着都不怕,你还能把我怎样呢?”
我曾想象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来临,那天应该干些什么。很没出息地,第一个反应是:买张飞机票,到重庆去吃一顿正宗的重庆火锅!当然很快,我否决了这个低俗念头,继而分别想到了如下更优雅的可能性:跟心爱的人去美国听一场最爱歌手的演唱会;带一本数学习题集去海边做数学题;去流浪猫狗中心做义工一天;赶回父母家跟爸妈家人一起包一回饺子……发现在所有这些可能性之间非常难以取舍之后,我决定,上午去美国,中午回父母家,下午做义工,黄昏去海边,夜宵去重庆……总之,那将是马不停蹄日理万机的一天,很有可能在末日时分之前我就已经被累死了。
我看到过一个朋友的另一种答案,他说:我将一如既往去公司上班,做那个还没做完的项目,晚上一如既往地陪老婆吃饭,和往常不会有任何变化。这个答案真叫人嫉妒——一个人得多么热爱自己既有的生活,才会舍得让人生的最后一天也那样按部就班地度过。他的生活不在“别处”,在此时此地。
也许“末日”这个说法的意义就在于给我们一个机会,去审视自己是否活在此时此地。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它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娇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遐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
当然没有人真的把“末日”当做真事,所以似乎没有人借机反思自己的生活。甚至,它只是使我们的恶习变本加厉:贪吃的人决定末日聚会,爱喝的人决定末日暴饮,好色的人觉得耍流氓更待何时,爱赌的人忙着末日下注……总之除了拉动GDP,“末日”好像也没有什么其他功能。为了加速经济模式转型,干脆,将末日规定成法定节日算了,每年来那么一次,黄金周,大长假,逛淘宝,去旅游。
有一天半夜醒来,我突然意识到人生真的很漫长。我吭哧吭哧都已经活出地老天荒的感觉了,竟也才活了三十多年。一个人得多么鞠躬尽瘁地浪费时间,才能在如此漫长的人生中做到一事无成啊。想到这里,我惊出一身冷汗。当然冷汗很快消散,很快我又睡着了。第二天起床,和往常一样,重新开始兢兢业业地浪费时间。世界末日,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信用卡账单还没付呢,牙疼还没看好呢,论文还没写呢,给谁谁谁的email还没回呢……别以为世界末日了就可以赖账,21号之后是22号,12月之后是1月,2012之后是2013,生命延绵不绝,大宝明天见,大宝天天见。
那些剩下的东西
我不怎么喜欢《活着》这部电影,虽然据说它得过很多大奖,赢得过无数热泪。
因为我没法理解为什么“活着”本身是最高价值。电影里的人物,都好像从不追问他们所置身的时代的对错,只是默默地忍受,在逼仄的政治环境中百折不挠地求生存。把参加革命的证明裱起来贴到墙上,兴高采烈地参与大炼钢铁,热火朝天地往家里刷“文革”宣传画。对“文革”中倒了霉的春生,家珍大喊:“你要好好活着!”
可是,非洲大草原上的斑马也是这样的。北极寒风中发抖的企鹅也是这样。其实说到在夹缝中求生存,蟑螂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信奉科学精神的人,我不相信灵魂的存在,至少,我不相信有一个寄居在我们身体里的、等我们死的时候烟圈一样溜走、然后排队进入天堂地狱的灵魂。
可是,那么,如何形容那种我认为人内心应该有的、追问是非的力量呢?它从哪里来?为什么在那里?又为什么有时会熄灭?
灵魂还是存在的吧。
没有灵魂这个词,形容人的属性将变得多么吃力。在吃喝拉撒、衣食住行、求生求偶、繁衍、趋利避害、热了想乘凉冷了想取暖的自然属性之外,“剩下的”那些东西,总得有一个名字吧,那就叫“灵魂”吧。当然你叫它“嘟嘟嘟”或者“咕咕咕”也行,叫它“加菲猫”也行。
除了追问是非,灵魂还主管我们对美的敏感。开车打开收音机,突然听到一首好歌,我们说:真好听。走路路过一片油菜花,我们说:真好看。应该不会有一头狮子,或者一匹狼,走到沙漠边上时,凝神片刻,突然用爪子写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吧。
有一回,在一个餐厅吃饭,餐厅突然开始放一段特别好听的音乐,好听到令人窒息,而周围大家还在若无其事地狼吞虎咽,“你们难道注意不到吗?”这事真叫我抓狂。我怎么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停止吃饭全体起立呢。
灵魂甚至还激发科学精神。古往今来,有多少苹果砸中过多少人,为什么偏偏只有那个叫牛顿的人会抬起头,思考:苹果为什么会往下掉而不是往上飞?不但思考,还研究,还从苹果身上扯出一整套现代物理,就像魔术师从袖子里扯出无穷无尽的彩绸。牛顿一定有一个特别热气腾腾的灵魂,像大食堂里的蒸笼。我甚至怀疑,在凝视那只苹果时,他就是上帝本人。
我当然不相信所有人的灵魂同质同量。有一种说法,说每个人死了,都会轻21克,换句话说,每个人的灵魂重量都一样,21克。显然,这种说法是受了平均主义思潮的毒害。每个人的灵魂怎么会一样重呢?博尔赫斯能为掉进大海的一枚硬币写一首诗,独裁者们可以对成千上万人的饥荒无动于衷,我觉得博尔赫斯的灵魂碧波荡漾,而独裁者们的灵魂寸草不生。
当然灵魂丰盈的人几乎是不幸的。灵魂里那么多瓶瓶罐罐,背在肩头,拴在脚上,挂在脖子上,造成身心严重超载,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竞争中求发展”?电影《道路》里,因为饥饿,所有人都开始吃人了,但是那个男主角爸爸就是不肯吃,因为他要守住“心中那点火焰”,结果他死了。《月亮与六便士》里,查尔斯不肯老老实实做个丰衣足食的伦敦中产阶级,非要一意孤行跑到太平洋孤岛上画画,结果,他得麻风病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鲁宾逊不肯听从父亲劝告,非要去海上探险,结果,他被困在孤岛上几十年。
这样看来,闹灵魂这事,很可能是种灾难。二三级的灵魂还行,那叫春风拂面。谁要是闹十级以上的灵魂就玩完了,因为它会将生活连根拔起。这事想想真不公平。仅仅因为你对真善美的敏感,你就要为之受到惩罚。当朋友抱怨他们找不到爱情因为他们想找的是“灵魂伴侣”时,我忍不住感叹,唉,灵魂!女的漂亮,男的有钱,还不够吗?还要灵魂!
当然灵魂的重负肯定也不是没有好处。有诗云:无限风光在险峰。说的就是你要看到最好的风光,就得爬到最危险的高峰去。对此尼采表示“顶”。他说,从存在中收获最大成果和快乐的秘密就是危险地生活。
相信灵魂有丰盈和干枯之分,这事对我来说特别重要,因为它间接肯定了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何以重要?在我所有的恐惧中,有一项是这样的:我会不会只是一个木偶而已?我有一条小狗,我每天回家时,它都跑到门口欢呼雀跃热烈欢迎我的到来。我有个朋友也有一条小狗,他每天回家时,他的狗也总是跑到门口欢呼雀跃热烈欢迎他的到来。我还有个朋友也有一条小狗,他每天回家时,他的狗也跑到门口欢呼雀跃热烈欢迎他的到来。这事让我觉得,小狗本质上是一种木偶。上帝给它的“程序设计”就是:当主人回家,它就冲到门口欢呼雀跃。好像没听说哪只小狗,无病无灾时会趴那冷冷地看着回家的主人,想,老子今天心情不好,你给我滚。
人会不会也是一种程序固定的木偶?我读过立夫顿写的《洗脑》,他是个心理学家,把洗脑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等N个步骤,并用来分析中国革命中的“思想改造”。此书读得我毛骨悚然,因为你眼睁睁地看着甲乙丙丁,人们一个个地按部就班地被洗脑。人的这种机械性,真叫我抓狂。以至于作为一个被贴上“自由主义者”标签的人,我现在每每看到“国家主义者”的言论,生气之余还会心下有点暗喜,因为人和人如此不同,间接证明了自由意志。
当然这很可能是高兴得太早。也许只是上帝在造人时比造小狗时,配方更复杂了一点而已。我读过《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文章,说是有自由倾向的人,基因有特定的构造。我还知道,人们患上抑郁症,常常是因为脑子里一种叫serotonin的物质太少。这样的信息叫我捏一把汗,因为谁知道我称之为灵魂的东西,是否只是个化学方程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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