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自由
弗洛姆写了一本心理学名著,叫《逃避自由》。这本书我没看过,也不想看,为什么呢?我觉得不用看了,光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它讲了什么,就知道我跟作者是知音,甚至,我简直能根据这个书名也写出一本书。
我马上要拿到一种叫做博士的学位,甚至还要去做一种叫做博士后的东西。所以我可以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第三性别”成员。作为一个“女知识分子”,我当然要经常看非常高深的书,参加高深的会议,跷着高深的二郎腿,皱高深的眉头。但是,现在,我想坦白一个秘密,虽然我每天在高深与更高深之间奔波,其实很多时候,我特别希望自己是一个收银员,或者清洁工,或者餐厅服务生,或者大公司的前台接待员。
总而言之,做一个机械的人,过一种机械的生活,不被理想剥削,不被思想压榨,不用去绞尽脑汁地想,在已经被过度开发的学术山头上,还有哪片空地可以插上一面我的小红旗。
每当我的导师告诫我,我的某某观点已经被某某说过了,我不应该“再发明一次轮子”,我恨不得坐在地上号啕大哭——马克思都没有想出来的东西,我能想出来吗?我又不是天才,神经病才是天才!
所以,每当我路过家门口那家超市时,透过玻璃窗,看见收银员机械地往塑料袋里装橘子香蕉大白菜,我承认,我妒火中烧。
如果毛主席转世,再发动一场上山下乡运动,我第一个报名,到山西挖煤,到江西种大米,到黑龙江修地球,到祖国任何需要或者不需要我的地方去。我真心地认为当年中学生们热烈参加红卫兵革命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想学习和考试,虽然他们愿意把自己对数理化的仇恨说成是对无产阶级的感情。
我还盼着突然发地震。
或者再来一场飓风,这回直接袭击纽约。
要不然彗星撞地球也行。
这都是逃避自由的途径。
这个事情,让我觉得很惊恐。我向来大言不惭地号称自己是个自由主义者,事实上却悄悄希望,被一场上山下乡运动席卷,就此摆脱那个贪得无厌的自己。
自由这个东西,总是和竞争联系在一起。不让你跑步,你脚痒。让你跑,你想把一百米跑成15秒,然后是12秒,然后是10秒,甚至是8秒。最快的人想跑更快,跑后面的人想跑前面,自由就是这么没完没了的吸血鬼。
人对自由的恐惧,大约就是社会主义的心理基础。
和朋友打电话,两个老大难,自然说到婚姻,我们都感慨。其实还是包办婚姻好啊,一般来说,能保证门当户对,八九不离十,而且,过日子,跟谁其实都是过,开始再色彩斑斓,后来都大同小异。我们越说越起劲,越说越投机,恨不得滚回解放前,三座大山底下去。
请别让我消失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
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道: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只是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热爱的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吞下那颗红药丸
为了紧跟形势,我去看了新出的大片《黑客帝国续集》。坐在电影院里,虽然我的手在忙不迭地往嘴里塞爆米花,虽然那个形而下的我在惊叹基努里维斯无法无天的英俊,那个形而上的我还是郑重其事地想起了一本小册子:《共产党宣言》。
对,《共产党宣言》。Matrix简直是机械地照搬了《共产党宣言》——当然,它把“资本主义”换成了“Matrix”,把“无产阶级先锋队”换成了Morpheus的飞船,把“人民群众”换成了“Zion地下王国”,把“暴力革命”换成了里维斯那半生不熟的蹩脚功夫。
这是一个动作片,但又不仅仅是一个动作片。在地球已经被各路英雄从外星人,异形、小行星、火山、龙卷风、恐怖分子手中拯救了百八十遍之后,在武打场景已经穷尽了血腥、搞笑、惊险、恶心、唯美之后,在成龙已经老得一塌糊涂之后,在李安让周润发操着广东口音用普通话念了几句朦胧诗之后,动作片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怎么办?好莱坞的导演们在动作片生死攸关的历史时刻,这样问自己。
他们找到了“哲学”。Matrix不仅仅是一个好人打倒坏蛋的故事,而是一个在“残酷的真实”和“美好的幻象”中作出选择的哲学命题。一天早上,里维斯同学突然发现自己所生活的真实世界其实只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所包裹的是一个恐怖的事实:人类几乎被一个机器部队赶尽杀绝,残余的人类已经转移到一个地下国中生存。他可以选择吞下一颗蓝药丸,继续生活在这个温馨的幻象里,或者选择吞下一颗红药丸,解救地下国的人民。Neo选择了红药丸。
Matrix之所以成了一个文化景观,当然不是因为里维斯比成龙先生拳脚更过硬,也不是因为Trinity比章子怡小姐飞起来更轻盈,而是它在众多主人公打累了的时候,打发给他们一些充满哲理的神秘对话,让他们飘飘洒洒的黑风衣,在思想的吹拂下显得更酷了。导演的策略大约是,先用眼花缭乱的特技来击破观众的视觉,再用云山雾罩的对话来摧垮观众的神经。经受双重打击而神思恍惚的观众,当然就乖乖地捧着现金来看续集,还有续集的续集。
“一切都已经注定,但你永远无法看到你还无力理解的选择。”Oracle说。
“我们永远无法挣脱因果链条,不过是其中的奴隶。”Merovingian说。
“我们对这些机器的依赖,这不禁让我思考什么叫控制。”Hamann说。
世上本没有深邃,“话只说一半”说得多了,也便有了深邃。动作片导演走投无路之中对“思想”的投靠,与“思想家”们百无聊赖之中对“动作片”的投靠一拍即合。一时间,Matrix带动了一个“诠释工业”的兴起。在这个工业体系里,Matrix不是一部简单的电影,而是一个“能指”的汪洋大海。文化基督徒们纷纷指出:Neo和Zion地下国的关系,其实是一个基督与人类关系的隐喻。佛教徒不甘示弱——那个孩子明明手里拿着一个勺子,却说“并不存在勺子”,多么富有禅意。哲学教授们指出,作为幻象的Matrix其实正是柏拉图所说的那个“洞穴墙上的投影”,而新马克思主义者则不失时机地声称,这个Matrix不是别的,正是美国无所不在的商业社会。总而言之,在里维斯同学那深不可测的墨镜光芒中,晦涩的哲学思想和大众的好莱坞大片前嫌尽释,握手言欢。
在观众正为自己被照亮的精神世界而心潮澎湃时,有两个人在窃笑,那就是导演Wachowski兄弟了。电影又叫好又叫座,还成为文化精英们智力炫耀的竞技场,皇帝不但穿上了新衣,简直是穿上了金缕玉衣,他们似乎也只能将错就错地高深莫测。
不过,Oracle肯定不同意我的看法,她会说:说到伪哲学,难道还存在一种“真哲学”么?如果现实可能是一种幻象,自由可能是一种幻象,那为什么思考不是另外一个幻象?我只能说,至少有一点不是幻象,就是这套电影耗资1亿5千万美元,而Matrix Reloaded上演半个月票房就达到2亿7千万美元。如果这些也是幻象,那我很想看看Wachowski兄弟有没有勇气吞下那颗破解幻象的红药丸。
回到巴黎
巴黎是全世界人民的故乡。
以前我曾暗下决心,地图上的其他地方我可以跟别人去,只有巴黎,必须和“真爱”同去。后来当我对“真爱”这件事的信念动摇之后,又暗下决心,这辈子要周游世界,但不去巴黎。巴黎,多么浪漫的城市,它早就不再是名词而变成了形容词,它早就不再是一个词汇而变成了一道命令。没有沉浸在爱河中的人,不配去巴黎。我想Sam Mendes跟我一样有巴黎情结,所以他拍了一个电影《革命之路》。
《革命之路》是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也是最近我看过的最糟的电影。情节是这样的:家庭妇女艾普若和中产职员弗朗克,在20世纪50年代纽约郊区过着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男的每天戴着小圆礼帽去上班,女的每天从窗口看两个孩子嬉戏。但,生活在这个美国梦里,他们觉得窒息。男的痛恨自己机械的职员工作,因为他只是漂浮在大街上无数小圆礼帽中的一个;女的则憎恶自己行尸走肉的主妇角色,因为她家窗口只是无数郊区窗口中的一个。总之,他们恐惧自己正在变成——也许从来只是——“他们中的一个”。于是他们想到了巴黎。
主要是艾普若想到了巴黎。巴黎!她滔滔不绝地对弗朗克说,巴黎!如果我们搬到巴黎,生活就不会这么窒息!赶紧辞职吧!我可以在巴黎找个职员工作养活你!我们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改变这一切还来得及!
于是他们开始畅想巴黎的新生活,开始打点行李通知亲友。然后弗朗克突然得知他会被升职加薪,于是他就动摇了,然后艾普若就愤怒了,愤怒得偷偷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并大出血死掉了。然后没有人,没有任何人,去了巴黎。
巴黎,这个中产阶级反抗自身的革命灯塔,在弗朗克的叛变行径中熄灭了。
我不得不说,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几度想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和歇斯底里的艾普若辩论。我想说一个人的幸福感怎么可能取决于他居住的城市,它只能来自于你的内心,我想说在巴黎做文秘怎么就成了人性解放之通途了呢,我想说明明是逃避自我怎么就成了追求梦想了呢,我想说你不要折磨可怜的弗朗克,他已经说了,如果他有个什么特长也许会去孤注一掷地开发它,但问题是他并没有。我想说到底是巴黎的什么可以让你实现人生的价值呢,是艾菲尔铁塔卢浮官还是香榭里大街?这时候我听见导演语重心长地加入我的假想辩论:在这部作品中,巴黎仅仅是一个比喻,它指的是一个人追求梦想的勇气。
那么,如果一个人有勇气但是没有梦想呢?如果“他们”之所以成为“他们”从来不是因为缺乏勇气,而仅仅是因为他内心缺乏使命,或者缺乏实现这种使命的才华呢?就是说——我知道这听上去很残忍——如果并不是每一个躯壳里都有一个叫做灵魂的东西呢?
导演试图把故事构架成艾普若的勇气和弗朗克的懦弱之间的冲突,但现实中更本质的冲突不是来自予勇气和懦弱,而是来自于反抗的勇气和承受的勇气,拒绝乌托邦和追求它一样需要勇气。我想弗朗克不仅仅是贪图安逸,他害怕自己勇敢地放弃一切去探索内心的时候,会惊恐地发现里面其实空无一物。放弃并不难,关键是for what。历史上的革命之所以成功地吸引了那么多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激发了放弃的勇气,而是它解决了for what这个重大课题。它提到了解放,提到了平等,提到生产关系改造,提到了物质极大丰富,提到了桃花盛开的地方。在想象的地图上,它清清楚楚地标识出了巴黎。
于是,和弗朗克不同,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他们走啊走,找啊找,翻遍了整个地球,但始终没有找到巴黎。
郑钧写过一首歌叫《回到拉萨》。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是“回到”拉萨——难道郑先生过去跟拉萨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按照《革命之路》的逻辑,过去和拉萨有没有关系并不重要。和你的梦想有关系的,和你所想象的自己有关系的,才是你的故乡。
买了一堆意义
过十天就回家了,这两天又开始转悠,想着给亲戚朋友买什么礼物。
昨天去了Loehman's,那里是名品折扣店,一些过了季没卖出去的名牌,也就是名牌中的半老徐娘,在那里荟萃一堂。其实我平时买东西,是最不讲究牌子的,觉得牌子这种东西,一是欺负人穷,二是欺负人傻,而我平生最痛恨被欺负,所以每次路过名牌店都侧目而过,很有点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概。
但是给亲戚朋友买东西,总还觉得应该讲究点品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无聊,无聊到把什么都看透。把什么都看透之后,就觉得人的很多追求,比如巨大的房子,比如巨大的戒指,除了心虚,什么都不是。但再仔细想想,把什么都看透,追求的不过是一种智力上的虚荣,而且还伤害了自己活下去的兴致。所以附着在物质之上的很多“意义”,就像新娘头上的红头盖,还是不掀开来才好。
以前在国内读研时,和一个朋友合译过一本书,叫《礼物之流》,是一本人类学的书,大意是说:礼物这个东西,本质不是东西,而是意义,礼物的流动也就是意义的流动,秩序的流动,或者说得更严重一些,就是人类关系的流动;没有礼物,人类的生老病死这些事件,和动物的生老病死,也就没有了什么区别。
我一向觉得人类学是一门很有意思的学问。其实我也不很理解人类学是门什么学问。我的看法是,它就是一门从猴子的角度观察人类的学问。比如,作为一个人,对面有个人打着领带朝你走过来,你不会有什么奇怪。但是,作为一个猴子,你看见好好一个人,脖子上绑一根绳子,绳子垂在胸前,神情肃穆地朝你走来,你肯定会觉得人类真是一种充满幽默感的动物。你会想,人类为了装正经,连脖子上绑一根绳子这种事情都想得出来,还染成各种颜色和花纹,真是有两把刷子。
但问题是你不是猴子,所以你得理解那根绳子上所飘荡的意义。想到这一点,我就更觉得买一些“品牌”送人,是一件事关重大的事情。因为我送给人家的,不仅仅是东西,而且是“意义”。从使用价值的角度讲,一条地摊上买的围巾,和一条Calvin Klein的围巾,没啥大区别,但是从“意义”的角度讲,给Calvin Klein付钱那一刹那感到的心痛,象征着我对你的重视,也就是你对我的意义。
于是我就在Loehman转来转去,寻找价格适中的意义,这个意义不能重到砸坏我的心脏,但也不能轻到让我眼睛都不眨一下。意义们前呼后拥,五颜六色,朝我挤眉弄眼,在它们的勾引下,最后,我买下了一大堆意义,其中包括五个钱包,两条围巾,一件衣服,两个挎包,三个装饰品,一双鞋。
后来我气喘吁吁,买不动了,坐在商场旁边的窗台上,拿出纸和笔,统计我买了几样东西,还差几样。我算得很专心,勾勾叉叉打了一纸,脚边堆了一座小山似的礼物。
最后结账的时候,售货小姐笑嘻嘻地说:You've got a lot of stuff today. 我真想纠正她,不是一大堆东西,是一大堆意义。我要把这堆意义装进箱子,坐上飞机,带回家,然后打开,一件一件拿出来,一件一件送到人家的手心,听人家的赞叹,那个时候,我会想,所有这些无聊的牌子,无聊得多么有意义。
一天长一点
在我开始显示出一切剩女经典病症时,有人问,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人啊?我说:我想找一个跟我一起长大的人。
这话当然没错,只是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30了。
我想找一个对新鲜的知识、品格的改进、情感的扩张有胃口的人。
我有这样的胃口,所以还想找到一个在疆域方面野心勃勃的人。
每当我一天什么也没干的时候,我就开始焦虑。每当我两天什么都没干的时候,我就开始烦躁。每当我三天什么也没干的时候,我就开始抓狂。不行啊,不行了,我三天什么都没干啊,我寝食难安,仿佛自己亲手杀了三个无辜的小孩。
当然吃饭睡觉买日用品不能算“干了点什么”,纯粹出于“完成任务”心态,而做的工作也不能算“干了点什么”。干了点什么,应当真的是干了点什么。
马克思说了,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那么生活,是不是也可以分为“简单再生活”和“扩大再生活”呢。吃饭睡觉买日用品,那都是为了维持生命的“简单再生活”,我向往的是“扩大再生活”。看一本好书,发掘一个好CD,看一个好电影,写一篇饱满的文章,进行一场会心的对话,跟好朋友们吃一场欢声笑语的饭,这才是“扩大再生活”。
所以我不羡慕那些特别有钱的人,吃饭吃到燕窝鱼翅,睡觉睡在五星宾馆,也就是个花哨版的“简单再生活”而已。我不羡慕,我忙着自己那点光合作用呢。
但是,可悲的是,“简单再生活”总是挤掉你“扩大再生活”的时间精力。
这个月,我得“组织一个会议”。下个月,我得“完成一篇论文”。下下个月,我得提交某个基金申请报告……啊,那些我们“不得不”做的事,多么像一个包办婚姻中的又丑又坏的老头子,挡住一个少女向往私奔的心。
还有些时候,我连“不得不”做的事情都不做了。我被它命令的姿态给气坏了。明明是一件最终仅仅是通向简单再生活的事情,却如此嚣张,如此恶狠狠,如此与快乐为敌,于是我闭上眼睛捂上耳朵撂挑子了。一连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就真的,什么都没干了。作为一个无所作为的帝国,憋着,看着自己的疆域被蚕食。
最近好像就是这样。没怎么看书看电影,没怎么写东西,没怎么和朋友们谈心。我觉得自己,在一点一点枯萎下去。然后忍无可忍了,终于去看了一个话剧。故意选了一个主题沉重的剧,一战,苏联,英国,艺术,虚无,精神病院。
热泪盈眶地出了剧院,走在纽约盛夏闷热的大街上,我终于精神抖擞起来。脑子里拎了那多么沉甸甸的情绪、问题,好像去了一趟银行取款机。蔫不拉叽的菠菜浸到冷水里,咕咚咕咚喝了一顿,重新神气活现地挺起来。
娜拉出国之后
前些年有本挺热闹的书,叫《历史的终结》,这本书的大致意思是说,冷战之后,苏联阵营败下阵来,西方的文明大获全胜,以后咱们跟历史就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了,顺着西方文明这条道一直走到黑就行了。虽然他这个说法看上去让人觉得很宿命,因而很省心,广大中外知识分子还是对这个提法表示了极大的愤慨。怎么能说西方文明就是历史的尽头呢?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呢?从此以后,我们要站在什么样的想象的旗帜下振臂高呼呢?知识分子们爱冒险的心啊,很不甘心。
“历史的终结”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过,所以也无法赞成或者批评。我能够理解某条公路的终结,或者某个聚会的终结,或者某个婚姻的终结,但是,“历史的终结”?它实在缺乏一个时间或者空间上的刻度。
不过,前几天,站在康州的一个郊区,某一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眼前呈现的,就是历史的终结。
我看到的景象其实很简单:延绵不绝的草坪,随着大地的弧度起伏,路边有一些槐树,树干挺拔,树冠茂密,站在春天的阳光下,绿意盎然,标致得简直就是树中的西施。在草坪和绿树的掩映下,露出一栋栋独立的小楼,如果仔细看,楼门口一般都有一块草坪,草坪周围,是一道道低矮的栅栏,白色的,或者原木色的,精致,平和,一点不像防范外人的样子,似乎建造它,只是为了让院子里的樱花桃花梨花有探出墙的效果。这样的祥和美好,多么令人感动。但是,站在那里,我想到了福山那本《历史的终结》。我想到“历史的终结”这个“圆的方”,在视觉上,就是这个样子。想到历史这个“老人”风尘仆仆地赶了成千上万年的路,就是为了赶到这里,打开铺盖卷,定居下来,从此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劈柴喂马。
这历史终点处的风景,似乎就是一个海外中国人愿意留在美国的充分理由。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海外中国人愿意离开美国的充分理由。
在美国呆得时间长了,你会发现,几乎所遇见的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个祥林嫂。他们喋喋不休反反复复披星戴月地不断追问你追问自己:以后想不想回国去?以后想不想回国?以后想不想回国?……一直问到自己已经老到问不动了为止,问到自己住进了门外有草坪,草坪外有栅栏,栅栏里有花丛的房子之后,突然发现生活这个秤砣已经把自己压在了美国梦的海底为止。
曾经,出国留学读学位,毕业留美找工作,娶妻生子买房子,是一个水到渠成毋庸置疑的选择。但是,突然有一天,“市场经济的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地”,一直在美国的实验室、图书馆、公司小隔间里默默耕耘着的中国人猛地抬头,发现太平洋彼岸,祖国的大地上已经千树万树梨花开了。紧接着,“坏消息”接踵而来。他听说以前住他隔壁的张三已经是国内某某大公司的经理了,还有那个人不怎么地的李四,听说他小蜜已经换了半打了。然后,在一次回国的旅途中,他发现自己在美国吃的、穿的、玩的、乐的,甚至不能望国内朋友们的项背,只能望到脚脖子;还发现自己在为一个小数据的打印错误而向自己的部门经理频频道歉点头哈腰的同时,他的老同学,那个以前远远不如他的王二,此刻正坐在KTV包间里打着手机,说“那个项目贷款,我们还可以再协商协商……”;他也免不了察觉,自己的全部精神生活——如果他年少时候的“愤青”气息还没有被美国的阳光彻底晒化的话,就是窝在某个中文论坛,发两句明天就要被斑竹当作垃圾清理掉的牢骚而已……固然,他也不是没有听说他的某些老同学,甚至大部分老同学,其实混得也不怎么地。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床前明月光里,他还是感到了那些个“如果……”的诱惑。
不错,他的确,或最终会,住上美丽的房子。在经过那么多年辛辛苦苦地读书、胆战心惊地找工作之后,他住上了美丽的房子。门外有草坪,草坪外有栅栏,栅栏里有花丛。可是,说到底,有一天,他在院子里浇花的时候,突然沮丧地意识到,这样的生活,不过是那曾经被他耻笑的农民理想“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美国版本而已。
那么,他到底还要些什么呢?生活里到底还有些什么比“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更伟大更性感更值得我们直挂云帆济沧海呢?
更大的房子?他现在的房子已经大得可以闹鬼了。更正宗的夫妻肺片?说实话,出国这么多年,他已经对辣的不那么情有独钟了。更多的工资?那是当然,不过他下次涨工资的日子其实也不远了……说到底,他内心的隐隐作痛,与这一切物质生活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所不能忍受的,是“历史的终结”,是那种生活的尽头感,是曾经奔涌向前的时间突然慢下来,停下来,无处可去,在他家那美丽的院子里,渐渐化为一潭寂静的绿。
窗外的草坪,绿得那么持之以恒,那么兢兢业业,那么恪尽职守,那么几十年如一日,简直就像是……死亡。
而国内的生活呢?虽然据说有很多腐败,有很多贫富差距,小孩子有做不完的作业,弱势群体有跑不完的上访,甚至据说还曾经有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就给逮进去打死了。可是,对于有志青年,中国这个大漩涡,是一个多么大的可能性的矿藏:愤青有那么多东西可战斗,资青有那么多钞票可以赚,文青有那么多感情可以抒发——历史还远远没有抵达它的尽头,未来还坐在红盖头里面激发他的想象力,他还可以那么全力以赴地向它奔跑,并且从这全力以赴中感受到意义凛冽的吹拂。
有一次回国,我和几个朋友吃饭,其中一个说“刘瑜,你回国吧,中国多复杂啊”。复杂,嗯,就是这个词。对于一个有胃口的灵魂来说,“复杂”的世界是多么基本的一种需要,而康州阳光下的郊区,美得那么安静,对于习惯惹是生非的灵魂来说,简直是一种灾荒。
“我肯定会回国的”,我经常跟人这样说。这跟国内的灯红酒绿花好月圆没有什么关系,就是想从完成时回到进行时。我想我肯定是因为天地孤绝而对“国内”形成了种种幻觉,其实它没有那么热闹;其实它没有那么复杂;其实它没有那么沸腾……以我这样不给人打电话不给人发邮件不给人发短信的个性,到哪都会把生活过成一口暗井,但,请允许我想象一下吧,请允许我坐在这个已经曲终人散的历史的终点,想象一下舞台上的刀光剑影吧。
老鼠与上帝
昨天晚上,到厨房去切瓜。家明走进来,边跟我聊天边吃瓜,突然她说:你听你听,听见老鼠叫吗?
我仔细听,听见了。唧唧唧,微弱,尖细,简直像鸟叫。是那个清洁工在炉子下面放了粘板,估计是一只小老鼠给粘住了,挣扎着呢!家明说。
啊?那它得挣扎多久?
两天吧,上次我听见一只老鼠叫,叫了两天才死……哎,我真希望有个什么办法,让它快点死掉。
是啊,生为老鼠,并不是老鼠的过错。
在哪儿呢?我想看看。我说。
就在那个灶台底下,在灶台里面也不一定,不过我不敢看。
好吧,其实我也不敢看。
于是我和家明接着吃瓜。我们站在宇宙的某星球某城市某厨房里吃瓜,一只老鼠粘在同一个宇宙的某星球某城市某厨房里的粘板上叫,我们和这只老鼠的距离是两米。
如果有上帝,它为什么要创造老鼠呢?一个丑陋的无用的有害的传播疾病的泛滥成灾的让人恐惧的……老鼠。圣经、考据、基督复活、千古文明、教堂、圣歌,都无法辩驳这样一个小小的事实,上帝创造了老鼠。上帝创造了老鼠这件事,就像一场完美谋杀案里留下的指纹。
他发明的那亿万只老鼠里面,有一只就缩在我家的灶台下面,尖叫、哀嚎,为上帝的愚蠢付出代价。
如果有上帝,就不应该有老鼠。如果有老鼠,就不应该有上帝。
想起小时候我邻居,一个老爷爷灭老鼠。他家的老鼠夹里面夹了一只老鼠,问题是,怎么消灭它呢?总不能把它放生了吧。
于是,他用开水把它给烫死了。
就在楼道里,我眼睁睁地看着它被给烫死了。
便是龌龊如一只老鼠,也会绝望,也会挣扎,也会痛。更糟的是,它的痛,也会传染给你。
我当时就想,如果是我呢?如果是我被关在那个笼子里呢?如果是我呢如果是我呢如果是我呢如果是我呢?!这个想法真叫我发疯。
今天早上,在一个梦里醒来。梦见一条金鱼,掉在地上,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给拣起来,想放回鱼缸去。结果发现鱼缸里没水了,里面有一只瘦骨嶙峋的乌龟。我问旁边一个人,多久没给这个乌龟喂水喂吃的了?
他说,半年吧。我赶紧加了水。把金鱼也放进去。突然发现,金鱼的头上蒙了一个纱帽子,我想把帽子给摘下来,结果把它的一只眼睛也给摘了下来。然后,我听见一阵奇异的声音,就在脚边,微弱,尖细,仔细一看,是一只老鼠,就粘在我的脚上。
吓醒了。
刚才去厨房烧水,仔细听,已经没有了老鼠叫。它死了,它终于死了。上帝捋着胡须,重新安详地浮现。透过厨房的防火门,我看见外面,多么美好的,灿烂的、一个星期六的早上。
25个箱子
包都打好了,一共25个箱子。
整整齐齐地码在客厅里,等着星期六搬运公司来办托运。他们说要给我一个5.6立方米的集装箱,收我×多钱,被我严厉驳斥了。我说,我那点东西,占地还不到2立方米。
不到2立方米的25个箱子,装着来不及读的书、舍不得扔掉的鞋子、听过一半的CD、还没吃完的干辣椒…整整齐齐蹲在客厅里,雄赳赳气昂昂地展示着一个人死皮赖脸地活了下来并将继续活下去的决心和勇气。
英雄儿女多奇志,战天斗地慨而慷。
可是,这里面有多少水分啊。好多不怎么穿的,我以为我以后会穿,但是其实根本不会穿的衣服;好多不怎么读的,我以为我以后会读,但是其实根本不会读的书……如果你正视自己拥有多少“不必要”的废物,你就能理解为什么政治总是会变得官僚主义。
那些你从来不读的书——“真理部”,那些你从来不穿的鞋子——“和平部”,那个从路边摊买来的“非洲式的汤勺”——“统战部”,那辆骑了一个月就歇菜了的自行车——“电信局”。80%都可以被称为“劳什子”。占地还不说,从箱子里放出来之后,就会十面埋伏,摆阵形,设圈套,把你的时间一口一口吃掉,然后,“啐”地一口吐掉。
但是也许不必自责,也许“不怎么____我以为我以后会____ 但是其实根本不会____ ”本来就是生活的公式。
下定决心学习小昭,书看完一本,才再买一本新的,衣服扔掉一件,再买一件新的,对自己的生活进行严格的数字化管理。黄仁宇不是说明朝完蛋就是因为缺乏数字化管理吗,我可不能像明朝那样稀里糊涂地玩完。
精兵简政倒在其次,关键是东西一多,好的就淹没在坏的里面,不能出头,就像三宫六院把美女全给淹没了一样。每次搬家收东西,总会感慨:呀,我还有这件衣服,怎么好久没穿了呢?出于对物质、对生产这些物质的工人农民的尊重,我要改造自己的占有欲。
昨天和一个朋友聊电影March of Penguins,就说企鹅那样活着有什么意思,从头到尾就是为了一个“繁殖”。你可以说它表现了生命的伟大和顽强,但是一个无意义“伟大而顽强”地繁殖出更多的无意义,这事还真不能让我肃然起敬。看着那些冻得瑟瑟发抖的企鹅一圈一圈地换位子保护肚皮底下那个蛋的时候,我宁愿相信它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
这样居高临下地看待企鹅,令我深感不安,可是这骄傲不是全无道理。我们人类,离“无意义”毕竟有一段距离。至少,坐在客厅里慈爱地打量着家当的我,和“无意义”之间,隔着整整25个箱子。
世相
1 韩剧
奶奶知道我学历高,但是对哥大剑桥之类一概不知。她对高学历表达敬意的方式是这样的:“世上是不是就没有你不认识的字了?”
奶奶还爱看韩剧《可爱的你》。每天晚上10点,中央八台,奶奶和姑姑,两个老太太,一个80多,一个60多,端端正正坐那等《可爱的你》。
虽然她根本听不懂普通话。
2 水晶珠链
每次回家,我妈总是能发掘出一些新的爱好。去年是给所有的衣服贴上小亮片,今年是穿珠子,就是把批发市场上买来的水晶珠子一个一个串成项链或者手镯。目前我家奶奶、姑姑、我、舅母、姨、表妹、朋友……都带着她制作的首饰,但还是戴不完她穿的那些珠子。为了解决水晶首饰供大于求的问题,我妈决定戴两串项链,两个手镯。目前我妈妈经常带着两根闪闪发亮的项链、两个闪闪发亮的手镯,走在街上像个UFO。
当然,与此同时她也就发展出了另一个爱好,就是每次逛商场,都要跑到首饰柜台,观察那些水晶首饰的价钱,然后像捞了一笔一样惊呼:看,他们一串卖这么多钱,我穿一串,才花那么那么点钱,看见吗?看见了吧!
我妈还是我认识的最理直气壮地将逛街当作劳动的劳动妇女。
3 体重计
回国前,我一直致力于减肥活动。每天大量暴走、跳芙蓉式舞蹈,吃以毫克计的食物,曾经取得过两周减掉7斤的个人最好成绩。每天看到体重计上的数字一点点往下降,我欢欣鼓舞喜极而泣,迅速将体重计提拔为“我最喜爱的家居用品”,回国的时候甚至把它像一个宠物一样装进了包里。
回国之后,第一天我只吃5成饱。第二天吃6成饱。第三天吃7成饱。第四天吃8成饱……今天是我回国第30天。
我再也没有把我亲爱的体重计拿出来过。
4 谁说跟你没关系之一
去某电脑城某店铺修电脑。店里四个员工,年轻女孩在看韩剧,年轻男孩在打游戏,中年男子在看乒乓球赛(某倒霉的韩国球员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输给我国球员),另一男同学在接待我。该男同学见我盯着乒乓球赛屏幕,问:“你有票吗?奥运?”
“我看过一场网球赛。”
该男同学眼睛锃亮,估计在等我也问他有没有票,但我迟迟没有发问,于是他大声说:“我也有票!”
不等我回话,突然消失在店铺后面的仓库里。过一会儿重新出现,我以为他把我要的电脑电池拿过来,结果他“哗”抽出一张纸片,“看,这是我的奥运票,24号,排球赛,决赛!”。我如他所愿地赞叹道,“真的?!”
男同学得意地摇头晃脑,眼睛笑成一条缝,“那是!22、23、24……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了!”
奥运这个已经伤痕累累的词汇还能激起如此单纯的快乐,我想它也还是有意义的吧。对于有些人来说它意味着太监的春梦,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它仍然能带来小时候巷口做爆米花的老头儿在孩子们当中激起的快乐,我想它也还是有意义吧。
5 谁说跟你没关系之二
摘自某同学的谈话:“我们那儿,农村里的,结婚的时候没打结婚证,因为女方家里不同意,拿不出家里的户口,所以打不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没有准生证。这个男的,不知道什么事,又得罪了村里的领导,结果那个女的怀第二胎的时候,8个月,生生给拉去打掉了孩子。女的精神受刺激,跑了。那个男的,不服啊,告,上访了好几年,没办法解决。气啊,给中央写信,说我这个问题不解决,我要去炸奥运会!这下不得了,公安局来抓他了,劳教,一年。审他的时候他说了,我那是吓吓人的,哪敢真炸啊?我们一把手说了,谁知道他真的假的,万一是真的呢?抓,劳教,一年。”
6 脑白金
“送礼就送脑白金”的广告竟然还在。“黄金搭档送爷爷,黄金搭档送奶奶……每年回国,这个广告都会阴魂不散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而且像上了保险一样,一定会在出现在你最喜爱的电视剧播出空当里。它那么猝不及防,又那么无处不在,坚韧不拔地挑战着全国人民的神经。这事让我对脑白金的勇气的佩服几乎达到了对它的内容的厌恶一样的高度,这事就像20年后我们发现芙蓉姐姐依然活跃在网络舞台上一样令人称奇。
我对中国民主化时机的理解是:当脑白金的销售量不能再支撑它轰炸无辜的电视观众时。
7 电视剧
果然,像去年以及去年的去年一样,电视上有一个台在放金庸剧,两个台在放帝王剧,三个台在放古装经典剧,四个台在放现代言情剧。我很怀疑我们家电视坏了,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每年打开它都是同一套电视节目。
由于奥运转播,我最爱看的杀人放火偷情的社会新闻今年难得看到,看来我只能投奔各地晚报的中缝版了。
8 大街之一
大街上的某个角落里,看到的一条标语:“改造城市就是毁灭共和国!另一行字被覆盖了,看不大清楚,后面几个字是誓……防止91 1事件在中国的重演!”
9 大街之二
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听见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怒吼:“你拉不拉?!拉不拉?!
一个小女孩在一边哇哇哭,大约4岁,戴个大眼镜,扎两个小辫,地上一张报纸。估计是小女孩突然想拉屎,爸爸让她在报纸上拉,她见街上人多不肯拉。
中年男子继续吼道:“拉不拉?!拉不拉?!脱了!把裤子脱了!”
小女孩继续大哭,手把在裤腰上,想脱,又想往上拽,看着爸爸,往后退,又不知道该退到哪里。
男子猛地一脚朝女孩踢过去。
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头发眼泪鼻涕糊做一团黏在脸上,把裤子脱到屁股的一半,满大街的人看着她的半个屁股。
我对中国民主化时机的理解之二是:当一个成年男子在街上踢自己的孩子不再这么肆无忌惮时。
10 大街之三
在北京,在石家庄,在宁波,总能看到街头巷尾一群一群人,有的光着膀子,有的穿着睡衣,摇着蒲扇,坐在小椅子上。
也许国外有一百条比中国幸福的理由,但中国至少有一条比外国幸福的理由,就是每到夏天的黄昏,人们就经常莫名其妙地聚在街头。如果等不及黄昏,烈日高照的下午也行。他们坐在街头谈论奥运金牌早市白菜价格,以及邻居的女儿小红在深圳是不是做了妓女,在桥头下棋,在马路边上跳秧歌,在公园里唱戏,喝啤酒买羊肉串,他们有时候什么也不干,就是坐在一起而已。
关键词是莫名其妙。
不需要打电话预约,甚至不需要任何真情实意。
大约这就是传说中的“社区感”。幸福其实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简单很多,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把所有复杂的不幸都给探索经历一遍,不把所有该摔的跤都摔一遍,不把所有的山都给爬一遍,我们就没法相信其实山脚下的那块巴掌大的树荫下就有幸福。这话虽然听起来那么知音但它的确很肺腑。也可能只是我其实没什么出息并且坚持把自己的没出息上升到理论高度而已。
11 婚纱照
“脖子向前伸一点,脸侧一点,眼睛看着自己的肩膀,深情一点,羞涩一点,寻找那种初恋的感觉……对对对,很好!”
公园里,一个浓妆艳抹、大汗淋漓的高龄女青年在众散步游人的围观下深情脉脉地注视着自己被蚊子咬出若干包的肩膀,并狠狠地再次提醒自己回家一定要google一下蚊子追咬和血型的关系。
我对婚纱照的理解是:如果一个人连这么恶俗的事情都做得出来,那她就真的没有做人底线了,那她就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行贿受贿偷税漏税抢银行买脑白金无恶不作了。
2008年的夏天,我赠予了自己这种自由。
小芳
昨天一天狂风大作。下午6点我正在屋里上网,小芳打了一个电话来,问我有没有消炎药,我这边还找着呢,小芳自行宣布道:我过来了啊,一会儿就到。
到了之后,才知道她冒着风雨,坐半个多小时的车,就是为了让我帮她戴耳环——说是新扎的耳孔,一个耳朵有点发炎了,自己不敢戴耳环,让我给她戴。多大的事儿啊,跟地震了似的。
然后我和她煮饺子吃,又煮了一个汤。昏暗的灯光下,小芳开始盘点她的家事。爸爸妈妈啊,弟弟妹妹啊,姑姑婶婶啊。她不停地说,中心思想是,农村里的人,跟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完全不同。
这个不同的原理似乎是这样的:在农村的世界里,每天都发生很多很多的事情,因为发生那么多的事情,以至于人们不再把那些事当事,所以变得冷漠;而我们的世界里,每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因为每天都没有什么事发生,以至于人们把每一点事都当成事,所以变得神经质。冷漠的世界和神经质的世界,就是两台波段不同的收音机,各自咿咿呀呀地唱戏。
说到恋爱,说起某人和我之间的纠葛,突然小芳轻声说一句:就从来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
然后有点不敢看她。她,小芳,29岁,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她希望的那样对她好过。如果“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那么,没有被爱过的人生呢?值不值得度过呢?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这样不被爱地活着呢?也许他们热爱工作吧,也许他们热爱旅游吧,也许他们热爱侦探小说吧,也许他们热爱滑雪吧。
总得热爱一点什么吧,据说,人活着,是要有精神支柱的。
如果他们不热爱工作不热爱旅游不热爱侦探小说不热爱滑雪呢?
或者,如果有一天他们意识到其实工作旅游侦探小说滑雪都不值得热爱呢?真的,工作旅游侦探小说滑雪有什么值得热爱的呢。我去洗碗,小芳站在我旁边,说。别人问我想不想家,我就说,我不想家,就算我是冷血吧,我就是不想家,没什么可想的。
吃完饭,她就走了。我也没有留,因为我有晚睡的习惯,而她第二天要上班,估计她在这里睡也睡不好。她一走,我就躺在沙发上,又开始上网。有那么一个片刻,外面风又刮大了起来,我听着大风,想象小芳此刻坐在去Queens的火车里,打着盹,看窗外稀稀拉拉的灯灭,眼里有落寞的光。
飞越流水线
昨天给以前一个老师打电话,给以后回国教书探路。谈话期间,老师不断蹦出这样的词汇:“每年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数量”、“教学量”、“基本工资”、“外出讲课工资”、“评职称规则”、“项目申请”、“五年考核”……我突然两眼一抹黑,这就是我要过的生活么?这不是请君入瓮吗?
总有一种冲动,去做自由撰稿人算了。那天某电视台重放Jack Nicholson演的《飞越疯人院》。我看得津津有味,并想象福柯同学就坐在我身边,讲解日趋理性化的文明如何摧毁人类自由的天性。我觉得导演没准就是读了福柯的《疯癫与文明》,于是决定拍一部电影给它做注脚。今天突然觉得,那个电影不但是给福柯的书做注脚,也是给我的生活做注脚。我常常怀疑学术圈子,觉得它就是个“学术产品”的流水线而已。跟智不智慧没啥关系,重要的是标准化。
拿美国所谓搞“中国研究”的学者来说,无非就是几道“工序”。第一,到中国某市或某县或某乡去收集一点在中国是个人就知道,却能引起美国学术圈子啧啧称奇的“经验材料”。比如中国现在有很多土地纠纷,退休工厂闹示威,官员很腐败,农民闹上访,乡镇企业不行了……第二,把这些材料整理整理、字码齐,行分对,历史弄一章,现状弄两章,前景弄一章;第三,加点“理论”的“佐料”,“与那谁谁谁说的……不同,这些材料说明了……”反正文科的理论没有定论,大家转着圈说原话就是了,前年A说社会信任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去年B说社会信任对经济发展没有什么用处,今年C又说社会信任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后年D又说社会信任对经济发展没有什么用处……有用……没用……有用……几百个人就靠这个吃饭了。如果是搞比较文学之类的,这个工序上又必须弄些故弄玄虚的词汇。譬如“此在”、“现代性”、“逻格斯中心主义”之类,等等。第四,弄出一个常识性的、跟我外婆认知水平相当的、甚至有时候还不如我外婆认知水平的结论,然后拿着这个结论到处开会,发论文,出书,评职称,当专家。
前几天我去听一个讲座,该教授研究某大罢工,我听半天,感觉其基本的结论就是:该大罢工的领导人顺序本来是李立三、刘少奇、毛泽东,但是后来因为政治原因,修正成了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这似乎也没错,但是犯得着为了这个结论花个几年时间,研究基金几万,弄出一本书几个论文吗?
每次听这样的讲座、看这样的书,到最后我总有一个感觉,就是:So……?
在我眼里,美国的所谓中国研究基本就是一系列的深度新闻报道——在信息封锁的年代还有其特殊意义,但在信息逐渐放开之后,其功能几乎可以被新闻报道替代。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还要求语言简洁明了,要求有时效性和“新鲜感”,而且一个记者还不能指望靠几次采访吃五年饭。而学者,简直可以说是将“无趣”当作了自己的使命——他们致力于寻求全世界最无趣的方式去表述一个观点,在这方面也的确越来越炉火纯青。也许他们不能讲出比新闻报道更新鲜的东西,但他们显然找到了证明自己智力的最有效方式:给简单的东西带上术语的墨镜使其显得扑朔迷离。
大部分美式社科学问的特点就是:精致的平庸。这个体系不太关心你是不是平庸,但是非常关心你是否精致。以前一个经济学朋友跟我说,只要我用数个复杂的模型作为论证方法,哪怕我的结论是“人渴了就想喝水”这样的废话,也会有很多杂志愿意发我的文章。当然,精致的平庸总好过粗糙的平庸,which,是当下很多中式社科作品的特点。
以我的经验来看,“哥大的政治学博士”这个词汇本身,正如“哈佛文学博士”,“斯坦福社会学博士”,“耶鲁历史学博士”等等(理工科不知道),对于说明一个人的智力水平、敏感性、洞察力、才华,几乎没有任何信息量。我认识大量平庸得令人发指的文科博士,也认识大量对社会现象洞察力非凡的非文科博士。“名校文科博士”这个名号,大约可以说明一个人英语水平不太烂(总得把GRE考过,而且成绩靠谱吧),它还可以说明一个人比较坚强(考了这么多年的各种变态试仍然没有垮掉),以及懒得不离谱(好歹得码完各种作业以及毕业论文才让毕业),仅此而已了。
当然你也不能太笨,你不能说1加1等于3。不对,其实你也可以很笨,只要你有那种故弄玄虚堆砌辞藻把人绕晕的本领,你就是说1加1等于10也没事。
显然这个体系里也有非常聪明、非常出色的人,但是在这个体系里存活,并不要求你非常聪明和出色。你比较“乖”,比较顺从流水线的生产规则,对于生存才是更重要的。甚至有时候“灵气”有可能成为一种障碍,因为有灵气的人容易产生反抗“标准化”的冲动。当然,另一种可能性是:我只是懒,懒得为自己漫天飞舞的灵感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所以不惜把他人在流水线上的精雕细琢工作说成是自欺欺人。
我之所以最近老在想这个“飞越流水线”的问题,主要其实还不是因为“叛逆心理”,而是因为比较吝啬。我琢磨着,假设五年是制造一本“学术产品”的周期,五年又五年地把时间花在把平庸给雕刻得精致起来,是不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呢?还有开各种会、讨好各种编辑、承担各种令人头疼的行政工作、写各种项目的申请书、出考试题改作业……这些琐事,对我这种只愿意面对自己的心灵生活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当然也可能我对学术生活所寄予的期望太高了,对大多数学者来说,搞学术就是一个饭碗而已,正如编程序是程序员的饭碗,分析数据是分析师的饭碗,打扫卫生是钟点工的饭碗。作为一个饭碗,它有什么义务来陶冶你的情操净化你的灵魂呢?
《肖申克的救赎》里面,那些蹲监狱蹲得年数太长的人,到最后,宁愿选择继续蹲监狱也不愿出狱,因力他们已经不知道离开监狱如何生活了。我是不是也被体制化到这个程度了呢?偶尔畅想“飞越流水线”,但是又恐惧“流水线”之外的万丈深渊。说是“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我还说“海阔任鱼呛,天高任鸟摔”呢。
雪花点
过去几个星期一直在昏天黑地地批改考卷。说是100来份,但是一份考卷三篇文章,从阅读文章总数来说,有300多篇。
我自己的课当然没有这么多学生,但是剑桥(也可能是我们系)有个奇怪的制度,每份作业和考卷都要由两个人来批改,为公平起见,取平均分。而且这里批改考卷和中国或者美国不同,即各个老师负责自己那门课就行了。这里是“集体作业”,每个人被随机分配去批改不同课的考卷,所以虽然我只教过2门课,却要批改4门课的考卷,另加别人辅导的一堆毕业论文。
就是说,如果这段时间您路过我办公室的窗口,就会看到那个小学生课本中被写到的动人情景。夜深了,老师的身影依然浮现在深夜的办公室窗口,“呕心沥血”地伏案改作业……开始还行,毕竟,批改考卷本质上是体力活,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一度还有“逃避自由”的畅快。
后来慢慢就不行了,像爬大山,越爬越吃力。
开始还是在读文章,后来大脑和眼睛都给程序化了,像GPS找路一样搜索、定位,大脑不断用GPS那种机器声说:此处没有关键字,减3分……此处论点论据不对应,减2分……此处和前面不一致,减2分……此处举例不当,减1分……基本就是“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的那种节奏感。
然后就是头晕眼花想吐。大脑塞满了,一个词都塞不进去了,再塞一个词就会掉出来十个词来。
再后来就觉得打一个喷嚏就会喷出一篇学生的文章来。
从上周末开始,出现了长时间干体力活的一个经典症状:不会思考了,成天大脑一片空白,也不完全是空白,布满了黑白电视上的那种雪花点。以往看到天气变化、树呀光呀影呀总要触景生情一下,或者读到新闻时事总要思考一下,这一段就完全没有了感受力,就剩雪花点了。
其中一个症状当然就是:一点不想写博客了。
脑子就跟浮肿病人一样,按一下,陷进去一个“坑”,半天弹不回来。
记得以前有人讨论为什么奥斯维辛的犹太人不反抗,有人解答说,那些犹太人天天被派去干体力活,这些活从经济上未必有多少意义,却是摧垮一个人意志的最好方式。
体力劳动中的那种机械感,那种简单重复中的混沌感,的确令人越来越麻木。难怪马克思说工人阶级需要“先锋队”的领导才能获得解放,工人阶级都忙着在体力劳动的沼泽里跋涉,只有马老师这样的“先锋队员”才有闲情逸致坐在大英博物馆里写小说——嗯。《资本论》堪称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作品。
昨天晚上伦敦时间9点03分,终于改完了。呆若木鸡地坐在椅子上,脑子里一摊淤泥,过了很久,咕咚,冒了一个泡。
泡里写着:“我想喝可乐……要冰冻的。”
形而下生活
逃避自我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结婚,比如生孩子,我最近发明的方式是看房子。
虽然我的学院给我很便宜的房子住,虽然一旦买房我将立刻破产,但修改论文迫在眉睫之际,我急中生智,想到了看房子。
四处看,打电话,查询mortgage、remodeling信息,给看的房子制作表格。我那表做的,横线特别横,竖线特别竖。第一栏地址、第二栏价格、第三栏优点、第四栏缺点、第五栏联系方式。蚊米同学对我事务主义登峰造极的程度表达了由衷的赞叹。
形而下的乐趣怎么就比形而上的乐趣乐那么多呢?越形而下就越有乐趣:读历史比读哲学有趣,读八卦比读历史有趣,看电影比读书有趣,站在大街上看打群架最有趣。
我想检验一个人对一件事是否真有兴趣的标准,就是这件事是否能把他或者她从网络灌水/八卦/游荡中拽开。当你面对一条关于郭晶晶和霍启刚要分手的新闻,能够像大禹过家门而不入那样泰然自若,做到不点击而直接跳入另一件事时,那么,你就应该恭喜自己找到人生的目标啦。
我,为了看房子,已经连续两周没有上著名八卦网站文学城了!
在视察若干新房旧房大房小房之后,我开始坚信:我本来应该去做一个室内设计师的,因为我发现最令我心动的都不是那种“精装修”的房子,而是需要被改造的房子。站在破破烂烂的地毯窗户墙壁卫生间地板面前,我有一种整形医生见到一张难看的脸时产生的使命感。如果是一个惨不忍睹的厨房,那我简直就热血沸腾了。
我怎么就做学问了呢?适合强迫症病人的职业那么多,我怎么就做学问了呢?
学问多么形而上,它缺乏物质的光泽、反瞬间、咯牙齿。
两周下来,我的看房活动某天到达了高潮:一天看了8套房子!
我一会儿出现在城东,一会儿出现在城西,一会儿出现在火车站旁,一会儿出现在公园旁边,对剑桥进行了地毯式轰炸。
因为看房,我多年的健忘症也好了,无论哪个售房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我都能对每一个房产的细节问题娓娓道来;腿脚也灵便了。一天东奔西走也毫无倦意;晚睡晚起的毛病也改了,每天早上一想到要看房就噌地爬了起来。我想以后我要是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医生也别给我打什么强心针了,直接给我撒一堆钞票,大喊一声“找房子去吧”。我就会直接从急救室里蹦起来,重新精神抖擞地出现在大街上了。
那天下午三点在看完第七个房子之后,我终于累了。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待下一个看房预约,就在这时,一阵秋风袭来,我突然感到一种小孩子拿玩具手枪玩突然射出真子弹的惶恐。我都结婚了,我还要买房子了,生活它还真是一件弄假成真的事。我真的不需要一个房子啊,我需要的只是改出一篇论文,改出另一篇论文,新写一篇论文,写出更多的专栏,改出的我的书稿……而已。这些事太沉重太密集太劈头盖脸,所以我要看房子。可是如果有一天没房子可看了呢?尤其是,如果有一天没有表格可做了呢?。我想我真是形而上太久了,所以跑到形而下的席梦思上来假寐了。人家都来摇我了,我就不醒,使劲闭着眼睛打假呼噜。
一串呼噜是看房,另一串呼噜是减肥,还有一串是文学城。逃避并不少见,但是跑得这么赤身裸体,真让人害臊。羞愤之余,我决定逃跑。
我大步流星地穿过草坪,迎着阳光向我的自行车走去,越想越觉得忧伤。我忧伤地骑着车,忧伤地停了下来,又忧伤地敲门,继而忧伤地问:请问,你这儿有房子要卖是吧?
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
前两天有个网友给我写信,问我如何克服寂寞。
她跟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一样,英文不够好,朋友少,一个人等着天亮,一个人等着天黑。“每天学校、家、图书馆、gym,几点一线”。
我说我没什么好办法,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克服过这个问题。这些年来我学会的,就是适应它。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
快乐这件事,有很多“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素。基因,经历、你恰好碰上的人。但是充实,是可以自力更生的。罗素说他生活的三大动力是对知识的追求、对爱的渴望、对苦难的怜悯。你看,这三项里面,除了第二项,其他两项都是可以自给自足的,都具有耕耘收获的对称性。
我的快乐很少,当然我也不痛苦。主要是生活稀薄,事件密度非常低。就说昨天一天我都干了什么吧:10点,起床,收拾收拾,把看了一大半的关于明史的书看完。下午1点,出门,找个coffee shop,从里面随便买点东西当午饭,然后坐那改一篇论文。期间凝视窗外的纷飞大雪,花半小时创作梨花体诗歌一首。晚上7点,回家,动手做了点饭吃,看了一个来小时的电视,回E-mail若干。10点,看了一张DVD,韩国电影“春夏秋冬春”。12点,读关于冷战的书两章。凌晨2点,跟某同学通电话,上网溜达,准备睡觉。这基本是我典型的一天:一个人。书、电脑、DVD。一个星期平均会去学校听两次讲座。工作日平均跟朋友吃午饭一次,周末吃晚饭一次。
多么稀薄的生活啊,谁跟我接近了都有高原反应。孤独的滋味当然不好受,更糟的是孤独具有一种累加效应。同样重的东西,你第一分钟举着它和第五个小时举着它,感受当然不同。孤独也是这样,偶尔偷得半日闲自己去看一场电影,和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只能自己和自己喝啤酒,后果当然完全不同。我以前跟一位曾经因为某政治事件而坐过牢的朋友聊天,他描述那几年被单独关押的生活,这样形容:度日如年,度年如日。说得可真确切。
我曾在日记里大言不惭的写道:出于责任感,我承担了全世界的孤独。我的意思是,我不但孤独,而且我的孤独品种繁多、形态各异:在女人堆里太男人,在男人堆太女人;在学者里面太老粗,在老粗里面太学者,在文青里面太愤青,在愤青里面太文青,在中国人里面太西化,在外国人里面太中国……我觉得上帝把我派到人间,很可能是为了做一个认同紊乱的心理实验。
我其实并不孤僻,简直可以说开朗活泼。但大多时候我很懒,懒得经营一个关系。还有一些时候,就是爱自由,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我老觉得自己跟大多数人交往,总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维度,很难找到和自己一样兴趣一望无际的人。这句话的谦虚版说法是:很难找到一个像我一样神经错乱的人。
有时候也着急。我有幸生活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没有吃过多少苦,但是在我所经历过的痛苦中,没有什么比孤独更具有破坏力。这不仅仅是因为错过了亲友之间的饭局谈笑温情,不仅仅因为一个文学女青年对故事、冲突、枝繁叶茂的生活有天然的向往,还因为一个人的思想总是需要通过碰撞来保持。长期的孤单中,就像一个圆点脱离了坐标系,有时候你不知道自己思考的问题是否真的成其为问题,你时常看不到自己的想法中那个旁人一眼就可以看出的巨大漏洞,你不知道什么是大,因为不能看到别人的小,你不知道什么是白,因为不能看到别人的黑。总之你会担心,老这样一个人呆着,会不会越来越傻?
好像的确是越来越傻。
但另一些时候,又惊诧于人的生命力。在这样缺乏沟通、交流、刺激、辩论、玩笑、聊天、绯闻、传闻、小道消息、八卦,Msn……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圈子,多年来仅仅凭着自己跟自己对话,我也坚持了思考,保持了表达欲,还能写小说政论论文博客,可见要把一个人意志的皮筋给撑断,也没有那么容易。
“忍受的极限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让我告诉你,忍受是没有极限的。
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至少,努力不让它成为一件事。
有时候,人所需要的是真正的绝望。真正的绝望跟痛苦、悲伤没有什么关系。它让人心平气和,让你意识到你不能依靠别人,任何人,得到快乐。它让你谦卑,因为所有别人能带给你的,都成了惊喜。它让你只能返回自己的内心。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不同的自我,他们彼此可以对话。你还可以学习观察微小事物的变化,天气、季节、超市里的蔬菜价格、街上漂亮的小孩,你知道,万事万物都有它值得探究的秘密,只要你真正——我是说真正——打量它。
当然还有书、报纸、电影电视、网络、DVD、CD,那里面有他人的生活、关于这个世界的道理、音乐的美、知识的魔术、爱的可能性、令人愤怒的政治家……我们九九八十一生都不可能穷尽这些道理、美、爱、魔术的一个小指甲盖,怎么还能抱怨生活给予我们的太少。
绝望不是气馁,它只是“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就是说,它是自由。
以前一个朋友写过一首诗,叫《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我想象文革中的顾准、狱中的杨小凯、在文学圈之外写作的王小波,就是这样的人。
怀才不遇,逆水行舟,一个人就像一支队伍,对着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招兵买马,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我想自己终究是幸运的,不仅仅因为那些外在的所得,而且因为我还挺结实的。总是被打得七零八落,但总还能在上帝他老人家数到“九”之前重新站起来,再看到眼前那个大海时,还是一样兴奋,欢天喜地地跳进去。在辽阔的世界面前,一个人有多谦卑,他就会有多快乐。当罗素说知识、爱、同情心是他生活的动力时,我觉得简直可以和这个风流成性的老不死称兄道弟。
因为这种幸运,我原谅自己经受的挫折、孤单,原谅自己的敏感、焦虑和神经质,原谅上帝他老人家让X不喜欢我,让我不喜欢Y,让那么多人长得比我美,或者比我智慧,原谅他让我变老变胖,因为他把世界上最美好的品质给了我: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如果你还在为自己孤单寂寞怀才不遇举世皆浊我独醒而深深叹息的话,那么让我告诉你,你买不到那个彩票的,别再把你时间的积蓄两块、两块的花出去,回到你的内心,寻找你自己,与心灵深处的他、他们一起出发去旅行。如果你有足够的好奇心,你可以足不出户而周游世界,身无分文而腰缠万贯。人生若有知己相伴固然妙不可言,但那可遇而不可求,真的,也许既不可遇又不可求,可求的只有你自己,你要俯下身去,朝着幽暗深处的自己伸出手去。
记一次邪教活动
昨天,我又去参加了一次剑桥的邪教活动。吃一种叫做“Formal Hall”的东西。
据说“Formal Hall”是剑桥牛津的特色。之所以说它是邪教活动,是因为它的形式是这样的:夜黑风高的晚上,在一个黑咕隆咚的大厅里,一群穿着黑袍子的人,一边窃窃私语、一边吃一场匪夷所思地漫长的晚饭。
Formal Hall是由各个College组织的。College在这里翻译成学院,但它不是专业划分意义上的“学院”(比如“法学院”、“商学院”),而是一个个地理意义上的“学生生活住宿区”。剑桥有30来个学院,其中的“三一学院”、“国王学院”很有名,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每个学生(和大部分老师)不但有一个学术上的系院,还有一个生活上的学院,是剑桥牛津的特色。学院的院长一般都是一些社会声望地位较高的人物,比如三一学院现任的院长是英国皇家协会的主席,前院长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提尔森;比如现任的Caius学院院长以前是英国驻华大使;我的学院院长(Newnham学院)曾经是BBC的董事。但是由于各个学院本质上是“学生生活住宿区”,没有什么权力,所以一个比较滑稽的面面就是,那些曾经在国际某坛上风云一时的院长们虽然“社会声誉”很高,但是他们穿着黑袍子正襟危坐地讨论的往往是“学院前面那块草坪是不是该修了”,“图书馆门口那张桌子要不要移走”,“下个月我们院要不要再添置三台电脑”这样鸡毛蒜皮的问题。
客观地说,作为一个外来者,我觉得学院体系除了平添很多官僚主义的层级和条块,没有多少意义,就是个传统而已。但是学院有个意义重大的功能,就是组织吃饭。除了提供日常的食堂功能,还有就是周末或其他特殊场合组织师生吃formal hall(正式晚餐)。之所以说formal hall,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大家要穿得比较正式,男的打领带领结,女的坦胸露背,总之大家都穿得像去参加奥斯卡颁奖似的。但是比较奇怪的是,大家同时都要穿这种牧师式的黑袍子。既然外面都要穿黑袍子,还要求大家里面穿得活色生香,这不是存心“逗你玩”吗,一直没想通这一点。
Formal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吃得特别正式。餐前酒;面包;开胃菜;正餐;甜点,水果,餐后酒;咖啡和茶。一样都不能少。一顿饭吃下来,怎么也得2个小时,我吃过最长的一次近6个小时,最后活活给吃饿了。
Formal还意味着吃饭比较繁文缛节,比如饭前大家聚在某个神秘大厅喝酒,然后到一定点由某神秘人物敲一个大锣,“咣”的一声,大家才在“院长”带领下纷纷走到餐厅。有时候还要按一定顺序座位坐下。坐下之前大家整整齐齐站着,默哀一样低着头,等另二神秘人物用拉丁文嘟囔一段“感谢主赐予我们食物”之后才能入座。有一次我去三一学院吃formal hall,吃到一半,还必须停下来,又像默哀一样起立,听旁边一个唱诗班唱几段拉丁文歌曲,然后才能坐下接着吃完。正式吃完的时候,大家再站起来默哀一段,听神秘人物念完另一段拉丁文,然后才鱼贯而出,你还不能走,还得接着去另一个神秘大厅喝酒。
餐厅的布置当然也很正式。剑桥那些古董房子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个个都像皇宫,餐厅也不例外。一般饭桌都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长条形桌子,桌子上方是枝形吊灯,桌子上面每个人眼前都摆着四五种酒杯,不同的酒用不同的杯子。为了增加情调,有时候还一人面前点个蜡烛。据晓旭说,有一次她的学院吃饭,外面还天亮着,桌上就点上了蜡烛,为了增加邪教“氛围”,最后只好把窗帘拉上,大家就着烛光扒拉吃的。餐厅的墙壁上,往往都是一些巨幅肖像,肖像大多是一些身份不明的古代白人男子,很有可能是女王的爷爷的舅舅的弟媳妇的三表哥什么的,个个戴着假发,穿着制服,挺着肚子,死死盯着我们盘子里的食物。
来剑桥9个月,由于同事和朋友的邀请,我已经吃过10来个不同学院的formal hall了。昨天这个,是社会学系一个同事邀请的,在Emmanuel College。
先描述一下菜谱吧:
第一道菜(其实本来就在桌上的):面包和黄油。
第二道菜:一片鱼(凉菜),貌似半边红鲤鱼。
第三道菜:芦笋上面盖上几片生牛肉(这是整个晚上我最喜欢的菜)。
第四道菜:羊肉,盖在土豆泥上面,配芦笋、蚕豆。(到这时候我已经吃饱了,所以虽然羊肉很好吃,我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第五道菜:冰激凌加纸口袋里的清蒸水果(清蒸水果说明这个college的厨师还是非常有创造力的)。
第六道:甜点,包括巧克力、饼干和cheese。(这时候我们从一个大厅转战到了另一个大厅,不知道为什么)
第七道:茶、咖啡。
顺便说一句,我是不喝酒的,所以对餐前、餐中、餐后的各种酒根本没有关注。事实表明,在剑桥不会喝酒似乎是一个重大损失。这里开学术会议都经常一边喝一边开。虽然很多学院在“研究经费”方面捉襟见肘,喝酒的钱却是一分都不能少,“穷什么不能穷喝酒,苦谁也不能苦教授”……
老实说,像我这样一个在第三世界国家街头啃甘蔗长大的孩子,是非常不适应吃formal hall的。前一两次尝个新鲜还行,后来都是出于人情。穿个黑袍子起立默个哀什么的,也就罢了,主要是不喜欢那种“强制性的谈话”过程。一般来说除了带你去的那个朋友,前后左右都是陌生人,谈得来谈不来都得不停地扯淡。昨天那餐饭,放眼望去,都是一些头发花白、胡子拉碴的中老年白人男子,我身边也不例外,导致我昨天一整个晚上三分之一时间在和我同事讨论哈耶克和吉登斯(确切地说是我在忍受他老人家痛骂哈耶克);三分之一时间和某物理系教授探讨正负电子对撞机和英国城市规划问题;另外三分之一时间和某卫星学家探讨卫星手机行业的最新进展以及台湾政治的走向问题。
兴趣爱好广泛的我,并不介意了解一下卫星行业和电子对撞机的发展动态,但是,四个半小时啊同学们。关于卫星行业和正负电子对撞机哪怕台湾政治,我确实没有那么强烈的兴趣,而关于陈冠希绯闻和王石捐款数额问题,他们也缺乏必要的背景知识,但是在大锣被“咣”地敲响之前,我们还必须马不停蹄地说下去。问题是如果你停止讲话独自枯坐就会显得过于反社会。这不像是国内那种圆桌式饭局,七八个人里面有一两个“主讲人”就行了,其他人可以洗耳恭听。这种长条形桌子造成了讲话必须两两进行(最多偶尔三人四人进行)的强制局面。这种必须两两进行的对话格局,加上身边的人基本都是陌生人这个事实,加上一餐饭吃上三四个小时的事实,加上坐在你旁边的人很可能跟你根本谈不来的概率,使得每次吃formal hall都构成一次马拉松式的耐力考验。吃到最后,多么希望红十字会救援人员能够对我也伸出援助之手,将我从七零八落的豆腐渣谈话中给挖出来。
据说formal hall是牛津剑桥特别自豪的东西,因为它让背景不同、专业不同的人有一个交流的机会,这听上去非常有道理,但是当谈话进行到“So,how many grand children do you have”这样明显没话找话说的地步时,我还是开始深深地怀念那种国内小火锅店里吃火锅的情形。想吃什么吃什么,想跟谁吃跟谁吃,想吃多久吃多久,想聊什么聊什么,什么都不想说的时候,往椅子背一靠,伸个懒腰,看大街上的人来人往。那种惬意,哪是穿着黑袍子坐在皇宫式建筑里和白人老头子聊卫星手机能比。王怡写过,白由主义者有自由主义者吃饭的方式,追求的无非是低调、简单、随便、温暖、私密、惬意,而formal hall,好像正是这一切的反义词。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仔细回想,一个晚上下来,我增加了如下新知识:日内瓦有世上最大的正负电子对撞机、吉登斯老师和我系某老师曾经有过重大死磕史、卫星手机便是地处太平洋中心也能打通、蚕豆的英文名字叫broad bean、桃子和李子可以清蒸着吃。
长达五分钟的爱意
1 Strawberry Wine
Strawberry wine这首歌真好听。如果是午夜坐在窗台外面的防火梯上,面对着樟树掩映下的大街听,就更好听了。
Last night the street collapsed on itself
In fact, it broke right in two
And I fell in
The strawberry vines
Into a pool of strawberry wine
“昨天晚上大街突然塌陷了,事实上,它断裂成两半”……好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头儿,坐在一个乡间小酒吧里,给你讲一个故事。语气悠远,故事简单,可听可不听,似乎只是给你们一个坐在这里看深夜大街的理由。
105街的这个家里,我最喜欢的去处,就是这个窗外的防火梯。几乎就是一个阳台,前面对着一条种满了樟树的小街,右边是百老汇大街,对面是一个餐馆兼酒吧。酒吧里时不时有个人出来,站在大红门前面抽烟。偶尔还有硕大的老鼠,噌,从街对面窜到街的这一头。我非常热爱这深夜的街道。路灯油渍溃的,将纽约浸泡成一个小镇,将21世纪浸泡成18世纪。
如果每次听到动听的音乐时,就觉得这个世界的一切丑恶都可以原谅。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我骨子里的愤青,归根结底不是骨子里那个文青的对手呢?是不是还可以说艺术比政治更有力量呢?
这首歌里,最喜欢的是这段:
This fella downtown, he jumped off a bridge
He was angry about a letter he received from his friend
He fell into the arms of the most beautiful girls
That have ever lived in 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And with nothing left to lose he got screwed
He sold his apartment before they made him move
Then he jumped straight in
To the san Francisco bay
Now he lives on Molly's farm
Picking berries all day
Don't spend too much time on the other side
Let the daylight in
尤其是“Now he lives on Molly's farm / Picking berries all day”这句。每次听到这里,都稀里哗啦地心碎。令人心碎的不是这个爱而不得其所的悲剧,而是讲述悲剧时,可以是这样若无其事的语气。
2 Cold Water
就像某一刻突然想吃某种东西一样,某一刻会突然想听某人的歌。
那一刻突然就想起了张三。不能是王二,不能是李四,只能是张三的声音。
就像刚才,感觉自己被命运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捂着脸上那个红手印,火辣辣的感觉慢慢烧到全身,又慢慢地冷却下去。不想思考,不想拿起手机拨任何人的号码,体温降到零下。这时候想听Damien Rice的那首Cold Water,那个近乎清唱的声音是一个贝壳,可以缩进去,抵挡所有的光线。
什么东西,可以让我肩膀上这个永远聒噪的大脑突然停电呢?那需要很大一只手,很暴躁的一只手,一把把那个插头拔下来吧。
Cold, cold water surrounds me now
And all I've got is your hand
Lord, can you hear me now?
Lord, can you hear me now?
Lord, can you hear me now?
Or am I lost?
从来就不能理解那些善于“倾诉”的人。我怎么一心烦就失语呢?
除了贝壳,哪都不想去。
放一段清凉的音乐,算是一次假日停火。Cold, cold water surrounds me now / And all I've got is your hand脑子每一个血肉模糊、衣衫褴褛的士兵都放下武器,回到自己的战壕,默默地包扎伤口,注视自己,每一个对面的敌人都成了兄弟。
3 Roads
邂逅一首歌,Portishead的Roads,毛骨悚然地好听。主唱是一个女人,叫Beth Something。声音极纤细,唱腔如同一只蝴蝶慢动作拍打翅膀。听这首歌时,你感到空气的振动,所有的家具,包括一只杯子,一个蜡烛,一根鞋带,都开始心跳加速。她唱道:How can it be so wrong? 而我感到:How can it be so right?
我喜欢那些听上去鬼里鬼气的音乐,Tom Waits和Portishead的声音里都有鬼气,有种破门而入大步流星走进你心里放下一颗炸弹就走的蛮横。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化学反应”。当你可以长驱直入地理解一个事物,一个碰巧与你以同样方式腐烂的事物,那就是化学反应了。曾经有一个人,此人的其他一切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听一场演出。那个萨克风的演奏者独奏时,该同学坐在我身边,竟然感动得泪流满面。而我那一刻则迅雷不及掩耳地爱上了他,爱了整整五分钟呢。
我想说的是,只有足够强大的人才会勇于脆弱。在该同学热泪盈眶的那五分钟里,我觉得他无比脆弱因此无比强大,眼里有通向神的道路。
4 Rain And Tears
在网上翻出Beatles这首歌,听了一晚上。甜蜜而惆怅,真好听啊,厕所都顾不得去上。
最早注意到这首歌,是看《最好的时光》时。说实话,整个电影,我就记得那个镜头:舒淇和张震在小饭馆里吃完饭出来,雨中过马路,等车流过去,两人并肩站着,张震轻轻地握住舒淇的手,背景音乐放的就是这首歌。当时觉得这爱真柔软干净,质地如小时候穿的棉绸。
侯孝贤电影里的爱情,都是淡淡的,仿佛两个老头儿午后下一盘棋。那种安静,自里而外,整个世界模糊下去,撤退下去,听棋子轻轻起落的声音。
Give me an answer of love
I need an answer of love
Rain and tear
Both are shown
For in my heart there'll
Never be a Sun
真甜蜜,真惆怅,真1970年代的台湾,真想回到20岁,真希望手里有个谁的手。
5 Ruby's Arms
上个星期在网上买的一堆CD寄到了。第一个去翻找的,就是Heart Attack and Vine,因为其中有一首自己一直在找的Ruby's Arms。N年以前,有朋友跟我推荐高达的电影,于是我去Kim's video随便租了一个他的电影。First Name:Carmen。说实话,那个电影的内容我一点都不记得了,反正是一个典型的“欧洲艺术片”。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刚来美国不久,冬天,一个无所事事的周末,一间小黑屋子,我趴在自己的小床上,为一个假惺惺的电影而昏昏欲睡。突然,一个低沉的男低音从电视屏幕里冒了出来,如同一条蛇慢慢爬上脊柱,我的血液顿时凝固了。
那就是“Ruby's Arms”。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Tom Waits的歌,完完全全的一听钟情。那个声音,宽厚,低沉,沙哑,拍打你的听觉,如同一只布满老茧的手温柔地抚摸一个婴儿。
于是去google“First name: Carmen”的credits,第一次看到Tom Waits的名字,胡乱买了一堆他的CD。
然后Tom Waits就成了我的故乡了。
但由于不知道歌名,很长时间没有找到第一次听见的那首歌。直到那天,在某同学的家里,茶几上,看到一个条子,上面写着Ruby's Arms。
我问:什么是Ruby's Arms?该同学说,就是你说到的那首歌的歌名。
于是,五年之后,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再次听到这首歌曲。世界再次停止,血液再次凝固,听到“Jesus Christ this goddamn rain / Would someone please / Put me on a train”时,再次热泪盈眶。灵魂惊慌失措时,总有一个方圆6.5分钟的故乡可以投奔,多么好。有我的世界里同时还有Tom Waits,人生几乎变得有意义。
在死亡的强光中
可以绝望,但不要唠叨。这是我看完Synecdoche New York之后的感想和自我告诫。不要让绝望成为自恋的一种形式,尤其不要举着你的绝望,就像一个小孩子举着一根受伤的指头那样到处说;看,我的手流血了!我的手流血了!
Synecdoche New York是查理霍夫曼的导演处女作,由于霍夫曼之前写过几个颇有影响力的剧本,人们对这部电影的期望值很高——如此之高,以至于后来有些影评人发现该片其实挺烂之后,也都一致认为它的烂,是一种伟大的烂,而不是平庸的烂。
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3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一个5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一个70岁的男人坐在床头哭哭啼啼地说:我太孤独了,我要死了。然后,他终于死了。
好吧,它的真实情节是这样的:纽约的戏剧导演Caden试图导一部复制现实的宏大戏剧,在制作这部戏剧的几十年中,他的第一个太太,一个画只有放大镜才能看到的小画的艺术家,一脚踹了他,跑了,虽然后来他不断读到关于她的消息,看到她的作品,甚至潜入她的公寓,但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他的情人,一个住在一栋永远着火的房子里的女人,也一脚踹了他,跑了,虽然后来又回来了。他的第二个太太,一个对他的一言一行无限景仰的女演员,因为无法忍受他对前妻和女儿的念念不忘,一脚踹了他,也跑了。Caden一边过着这种不断被抛弃的绝望生活,一边通过他的话剧哀叹这种生活。最后当话剧已经庞杂到失控时,他决定放弃导演身份,转而饰演剧中的一个女清洁工,让这个女清洁工来做导演。
在女清洁工的导演下,话剧曲终人散,他自己也在女清洁工梦中的妈妈怀里死去了。
你可能会说,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对,我也是这么想的。
对于具有侦探癖或者被教育癖的观众来说,他也许能从“着火的房子”、“无限小的画”、“文身上凋零的花瓣”、“彩色的屎”等密码中破译人生进而对霍夫曼大师的才华叹为观止,如果他还能联想到卡夫卡尤利西斯拉康,其侦探癖和被教育癖就境界更高了,我却,真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除了一锅烧糊的粥。
如果一定要说这部电影有一个主题的话,我猜想就是人如何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该片从头到尾,一直在不停地死人:Caden爸爸、妈妈、女儿、话剧男主角、情人,前妻、满大街的尸体,最后是他自己。Caden最爱看的报纸版面也是讣告版。表现死亡的阴影这个“永恒的艺术主题”,当然无可厚非,但霍夫曼对这个主题的表现则可谓拖沓、粘滞、陈腐,只见男主角从一个女人的怀里滚到另一个女人的怀里,哭了几十年最后一命呜呼。可悲的不是绝望,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地以同一个姿势、同一个表情绝望。有的人面对死亡的通缉,会身手矫捷地逃之夭夭,像“猫和老鼠”里面的那只老鼠那样演绎人生直到落网,而Caden在死亡面前,却仿佛一头鹿被汽车的强光照射,完全不能动弹,彻底凝固在自己的惊恐里。
当然粥是逐步烧糊的。一开始电影还比较正常,貌似一部中年家庭危机片,颇有伍迪艾伦式的荒诞。后来前妻出走后,Caden的时空感开始错乱粥就煮得太稠了。再后来Caden找到饰演他的Sammy与其平行生活时,情节就开始彻底焦糊。到最后Caden和女清洁工互换角色,显然霍夫曼开始自暴自弃了。他像一个画家从写实派走向印象派,又从印象派走向超现实派,最后由于创作上的走投无路而干脆变成了泼墨派。
在墨泼干之后,他让女清洁工对Caden说:Die。
Caden让我想起情景喜剧Seinfeld里的George。有一次George突然良心发现参加了一个帮助老人的志愿者项目。在得知老人已经86岁之后,他就一直困惑,一个人这么老了怎么还能这么快乐。他不断追问老人:你害怕吗?你知道自己活不了几年了吗?你离死亡这么近,怎么能不害怕呢?怎么可能呢?你一定心里很痛苦吧?最后老人忍无可忍,说:Get out!
论爱情之不可能
园丁与花园
两个人中,总有一个是园丁,一个是花园。这个话是谁说的,忘了,但是我一直记得这话本身。怎么能忘呢?身边的恋爱,一对一对的,进行时,过去时,将来时,时时刻刻提醒着呢。闺密A,跟她的男友在一起,她给他做饭、洗衣、买各种小礼物讨他欢心、一次一次原谅他的各种错误和罪行,而他还是要对她挑三拣四。说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有魅力。闺密B,则刚好相反。她不会填税表,他帮她填。她电脑坏了,他帮她修。她两手空空,他两手拎四个包。她生病,他左手拿药、右手端水,递到她的眼前。
说园丁和花园,当然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的说法是,在一个婚姻或者恋爱关系中,总有一个是虐待狂,而另一个是受虐狂。
完全平等、相敬如宾的,大约也有。但是据我观察,很少。当然极端的SM也不多。大多的情况,就是连续谱中间那段里面温和的受虐与施虐。很多时候,甚至不是两个人由于历史的惯性形成了这种“权力格局”,所以不得不默默承受。而是,受虐与施虐的痛感——或者说快感——本身,成了爱情的防腐剂。说白了,不是因为爱而去忍受痛,而是通过痛才能感到爱。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流行歌曲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关于得不到爱情或者失恋的痛苦的。越是“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等到花儿也谢了”,“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唱片就卖得越好。就算那个歌手像黎明那样身处热恋,像吴宗宪那样嬉皮笑脸,像陈小春那样小市民,像成龙那样老大哥,像齐秦那样热情已经被耗尽,拿起话筒来,也要表情陡然一变,形容憔悴、声泪俱下地唱道:“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商家精明着呢,知道全世界都等着被触痛呢,整个港台流行音乐界,一大半都是基于对伪痛苦的消费。
这事让我觉得,痛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把模糊的东西,转化为清晰。把迟钝的东西,转化为尖锐。就是通过被伤害,爱的感觉变得清晰而尖锐,正如就是通过生病,我们突然感受到我们的身体的存在。
别说爱情了,就是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多多少少也有点施虐受虐的意思。革命年代,人人都要写思想汇报,动不动就要无情地鞭挞自己,这个精神上的自虐仪式,就成了表达革命忠诚的方式。古今中外,上帝也好,佛祖也好,哪一个不要求你禁欲?不准吃这个,不准喝那个,不准干这个,不准做那个,你不是爱我吗?爱我就要学会为了我承受痛苦。
每个人都有一部爱情的血泪史,上面记载着我们无情地踹掉别人以及无情地被踹的历史,也就是施虐与受虐的历史。据我的观察,人们最“刻骨铭心”的经历,一般都是被踹的经历,或者干脆是“得不到”的经历。换句话说,如果在感情的强度和受伤害的程度之间做一个统计回归分析的话,二者很可能是正相关的。
这能说明什么呢?人之初,性本贱呗。真要把一大块蛋糕推到你的面前,让你没完没了地吃下去,估计很快就倒了胃口。还是放在橱窗里,眼巴巴地看着,才有咽不完的口水。
所以一对情侣在一起,尤其是关系还没有稳定下来的时候,会有“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等小把戏。其实也不怪谁爱耍那点小聪明。地球人都知道,你不让对方时不时地痛那么一下子,人家哪会把你当回事。
痛就是爱的那么一个小容器。
当然有时候,这种小把戏玩得过火了,最后会弄假成真。为了逃避痛,也就逃避了爱。因为害怕当了冤大头园丁,所以看见花园就绕道走。
安全倒是安全了,可这种安全靠麻木太近。所以那些为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成功避开爱的“礁石”而洋洋得意的人,还真说不清人家是赚了还是赔了。从完好无损的角度来说,是赚了,但从极端体验的角度说,又是赔了。
同样道理,相比受虐的那一方来说,施虐的那一方表面上看是“占了上风”,但是要我看,还真难说谁比谁幸福。“占上风”无非就是“权力”的优势,而权力给人带来的快感,要我看,总还是有限。而且,权力就像是毒品,让人上瘾。今天抽10毫克就行了,明天得20毫克,后天得50毫克。所以施虐的快感,总是很快就溶解在你不断上升的胃口里。相比之下,受虐的那个,因为粉身碎骨的勇气,反而可以陶醉在自己的英雄主义气概里。当年那个爱啊,一不怕死二不怕累的,以后追溯起来的时候,还可以像个出生入死的抗美援朝老兵似的,来个英雄无悔。
存在感总是与痛感联系在一起,而安全又总是紧挨着麻木,这事再次证明,上帝就是个小气鬼,他交一分货,你就得交一分钱。当然你可以不掏那个钱,不要那分货,不过这个时候,你就得眼巴巴地看着人家热火朝天地“爱情麻辣烫”。就算第二天吃着会拉肚子吧,人家好歹也有过荡气回肠的那一刻。
约会文化
“来美国之前,我其实都不知道约会文化这种东西。”有一天,恩华突然说。
“什么约会文化?!不就是个到处睡觉不用负责的文化!”我不屑地答。
是啊,我们这些从第三世界国家千里迢迢赶到美国来学习先进文化的女青年,哪里想得到,在这个号称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里,还有约会文化这样的大毒草。
Dating,用中文怎么说呢?“约会”是最合适的字眼,然而“约会”在中文语境中的重要性、使用频率、含义清晰度远远不及Dating在英语境遇中的地位。比如,在中国,我们可能会问别人:“你有没有男朋友(女朋友)”?但是一般不会问别人“你最近在约会什么人吗?”事实上,这句话在中文里听上去如此别扭,简直就像是病句。但在美国,这么问太正常了。这种区别绝不仅仅是用词的区别,而是文化的差别。在中国,两个人谈恋爱就是谈恋爱了,没有谈就是没有谈,基本不存在什么模棱两可的状态,而约会这个词在英语世界里,恰恰就是用来形容两个人之间模棱两可的状态。当一个人宣布自己在约会某个人,基本上就是在宣布:我已经跟这个人上过床了(或者很快会和这个人上床),但是她(他)还不是我女(男)朋友。
关键词是那个“但是”。
看过Sex and City的人也许有印象,其中有一集,Mr. Big跟别人介绍Carrie说:“这是我女朋友”,把Carrie感动坏了——那时候,他们已经约会很久了,也就是在一起上床很久了,但是Big始终没有用过“女朋友”这个词来形容Carrie,而一旦一个男人不再用“约的人”而用“女朋友”来指称一个女人,这时候她的地位才算升级了,交椅才算坐稳了。约会的出现,可以说是对人的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发展不成比例这个客观现实的承认。两个人肉体关系的发展,可以像电饭煲做饭那么快,而两个人感情的发展,往往像砂锅煲汤那样慢,怎么办?约会呗。
迅速亲密,迅速上床,迅速分手,是约会文化里的主要景观。
这件事情,仔细想来,其实挺叫人沮丧。约会文化的风靡,在某种意义上等于人类承认了自己的双重无能:在抵制欲望面前的无能;在培养感情方面的无能。承认了这双重无能的人们,转过身去投入到走马观花的约会生活中去。ABCDEFG——一个一个地出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毕竟,上一次床,只需要一点荷尔蒙,而要爱一个人,要有激情,恒心,意志,力气这些罗里巴嗦的东西,而人类永远是避重就轻的那么一种动物。
Sex and City里,Miranda承认自己跟42个男人上过床,《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里,Carrie也承认自己和30多个男人上过床。而Miranda和Carrie,好像也不符合我们传说中的“破鞋”形象,相反,她们和蔼可亲、积极向上、聪明伶俐,和我们中国的那些可爱“邻家女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不过就是她们成长在这种约会文化里。我们文化中的破鞋,可以是别人文化中的公主。基本上在中国,至少近些年以前,没有约会文化,有的是“找对象文化”:两个人从第一次手拉手开始,婚姻这个主题就扑面而来。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多少电影电视小说,里面有多少怨妇,因为和某个男人睡过了,就哭着嚷着揪着对方衣领要人家对她“负责”,甚至时不时还要派自己的哥哥、干哥哥什么的去扁人家,打到人家鼻子出血,满地找牙。
这当然不是说我们中国人在抵制欲望和培养感情方面比西方人更能干,所以才能越过约会,大步流星地步入爱情的圣殿。事实上,“找对象文化”,只不过是对人的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发展不成比例这个客观现实的不承认而已。明明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的发展是不成比例的,非要做“同步发展”状,结果就是,既然上床了,那就结婚吧,既然结婚了,那就凑合吧,既然家里凑合了,那就在外面嫖妓或者找外遇吧。
如果说约会导致的是走马观花之后的麻木,“找对象”文化导致的则往往是深陷泥潭之后的麻木。死法不同而已,大家彼此彼此,谁也犯不着同情谁。
当然,我的悲观也许纯属自己的反社会、反人类倾向。事实上,我们也可以说,约会文化中的人们非常享受那种昙花一现的快乐,而找对象文化中的人们非常享受那种细水长流的快乐。轻盈的或者沉重的,都是快乐。
我有一个毫无根据的理论,并且对此坚信不疑:一个人感情的总量是有限的,如果你把它给零敲碎打地用完了,等到需要大额支出的时候,你的账号就已经空了。所以约会文化最大的弊端,就是它的挥霍性。现代人冲向dating市场,就像一个饥饿的人冲向一次自助餐,他东一勺子,西一筷子,每一个菜都是浅尝辄止,但每一个菜都没有留下回味的余地。
虽说爱的深度和爱的广度之间,很可能有一个互换性,但我总觉得,真爱是一个对深度而不是对数量的体验。
Hello, Stranger
电影Closer里面,美丽的波特曼小姐出车祸,在马路中间摔倒在地,似乎晕了过去。英俊的裘德洛先生跑过去救她,波特曼小姐躺在地上,突然一回头,非常妖艳地笑着说:Hello, stranger。
就那么一瞬间,这个电影性感了起来。爱情里面,最艰巨的部分,莫过于相遇吧。古人说:百年修得blah blah blah,千年修得blah blah blah。茫茫人海,说起来有几十亿,但是真正你生活中接触的,也就是百把来人。百把来人里面,身高体重长相工作学历性情人品才华年龄婚姻状况又令人中意的,很可能一个也没有。
剩下的,那在大街小巷里起伏的,不过是stranger而已。
于是人们寄希望于邂逅,像波特曼小姐和裘德洛先生那样的邂逅。汹涌人海中,他从宇宙的深处走来,她从宇宙的另一个深处走来,上帝得有多么宠爱他们,才能让他们穿越六度空间,在那一个时刻,那一个地点,砰,撞上了,并且说:Hello, stranger。
当然,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电影的好处就是导演可以假扮上帝,把命运像面团那样揉捏,包子,饺子,馄饨,面条,想吃什么就捏什么。
比如情景喜剧Will And Grace,Grace怎么遇上前夫的?在中央公园里狂奔摔倒。再比如《西雅图夜未眠》来说,瑞安小姐恰好听到广播里汉克斯先生的倾诉……然而现实是怎样呢?生活中你在街上摔倒了,也就是摔倒了而已。最好的情形是有一两个人走过来,问你“没事吧”?你尴尬地笑笑,爬起来继续走路。最坏的情形就是你摔成了骨折,接下来要为一大堆医院的账单而痛苦半年。如果你想赖在地上等到一个帅哥来扶你,估计得等个一时半会儿。就算等到了,如果你猛一回头,非常挑逗地说Hello,stranger,估计帅哥也会吓得呼啸而去。邂逅是一个奇迹,让邂逅演绎出一个美丽的故事,是奇迹的平方。对奇迹的平方心存侥幸,可以被称做“hopelessly romantic”,也可以叫做“花痴”。
那天走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过道里,一个stranger冲我走过来。
你好。
你好,不好意思,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
那么——
我叫××,可以认识你吗?
这个,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能把你的电话告诉我吗?
啊,不好意思,我不把电话给陌生人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是我的习惯。
那好吧,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愿意,请给我打电话吧。
哦,谢谢。
我揣着这个人的名片往前走,心里充满对该先生的敬意。上帝给了每个人一个偶然性的监狱,但是他竟然企图越狱。
但我可不想越狱。偶然性是残忍的,但偶然性之美在于它的独一无二性。可以无限复制的东西是不美的,可以被无限复制的东西是不珍贵的,可以被无限复制的东西是工业流水线而已。
偶然的美女偶然地年轻并偶然地单身着,她偶然。地摔倒,偶然的帅哥偶然地经过,Hello,stranger,上帝对邂逅如此精妙的配方,和大街上举目四望、四下探照的缘分,怎能相比?虽然,不幸的是,现在的选择题是,守株待兔or花痴追兔。也就是,被上帝囚禁,还是被伪上帝羞辱。
已经太晚
电视里,女主角终于要嫁给自己爱的人,她一个人半夜爬起来,穿上婚纱,对着镜子,没完没了地笑。
吃着红薯粥、蓬头垢面地坐在沙发上,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这辈子可能都穿不上婚纱了,就是穿上,也未必有这样甜蜜的笑,就是有这样的笑,也已经太晚了。15岁的时候再得到那个5岁时热爱的布娃娃,65岁的时候终于有钱买25岁时热爱的那条裙子,又有什么意义。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只有青春不能。那么多事情,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好,离开青春,就是傻帽。骑车在大街上大声唱走调的歌,冬天的雪夜里“嘎吱嘎吱”踩着雪地去突袭一个人,紧皱着眉头读萨特的书并在上面划满严肃的道道,走在商场里悄悄拆一包东西吃然后再悄悄地放回去。
看一个朋友拍的一个“搞笑片”,但看来看去,我就是笑不出来,原因是这个片子里都是些35岁左右的“中青年人”。这样的片子,若是15岁的小孩子拍,会“很搞笑”。若是25岁左右的人拍,会“挺搞笑”。但是35岁的人拍,便觉得很不好笑。
连愚蠢,也只是青年人的专利。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理解这句话,照我不堪的理解,就是早点出名,好男人就早点发现你,然后浪漫故事就早早地发生了。你若是35岁、45岁出名,还不幸是个女人,这名又有什么用呢。
对于女人,任何东西,若不能兑换成爱情,有什么用呢?
有一年,一个男人指着另一个男人跟我说,他以后会回国的,他以后会当总理的。然后我就看着那个会当总理的男人,一天一天在我身边老去。直到有一天,他已经变得大腹便便了,头发稀疏了,唠唠叨叨了,我慢慢意识到,已经太晚了。
我还认识一个人,他26岁的时候才来到美国,才开始学习英语,可是他学啊学,跟着电视学,请家教学,捧着书学,就是学不会。每次见到我,他总是特别兴奋地说,你听,我的英语有没有进步?然后结结巴巴地说一句火星英语,我看着他,心想,已经太晚了。
我外婆,直到70岁的时候才住上楼房,之前一直挤在大杂院里。可是等她好不容易住上了楼房,她又不习惯上楼下楼爬楼梯,不习惯那种邻里之间不吵架的生活,于是她变得失魂落魄,没事就往老房子那边跑。你知道,当好事来得太晚了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坏事。
我想我就是现在遇上一个心爱的男人又怎样呢?一个没有和我一同愚蠢过的男人,有什么意思呢,而我们就是从现在开始愚蠢,也已经太晚了。
爱情饥渴症
饥饿会影响人的判断力,这毋庸置疑。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饱的时候和饿的时候,去超市买东西,消费数额往往大相径庭。饿的时候逛超市,看见任何食物都两眼放光,有如与失散多年的亲人重逢,一旦抓住,就不肯松手。而饱的时候,则推着小车,从容不迫在货架间穿行,看见吃的,一般得风度翩翩地左右端详一番,多数时候还把它给扔回货架上去。
后来,我知道有一种病,叫“爱情饥渴症”。我琢磨着,饥渴症都是一样的,不管前面的定语是不是爱情。
爱情饥渴症最大的临床表现,就是迫不及待地将随便什么落人手中的“食物”都飞速地塞到自己的车筐里去,并且不管那个食物多难吃都坚信它就是自己最想吃的东西,并且不管它的价格如何,都一定要把它买回家去。
总而言之,被饥饿冲昏了头脑。一般来说,一个人要饿到老眼昏花的程度,总得饿了一阵。所以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谈恋爱的大龄男女青年,是爱情饥渴症的高发人群。尤其是大龄女青年,因为对爱情的胃口特别好,因为眼看着兜里的粮票就要过期,所以看见一个吃的在眼前,哪怕是发了霉的包子,哪怕是烂了心的苹果,都要一个箭步冲过去,不分青红皂白地往肚子里吞。
问题是,看都没看清的东西,直接往肚子里塞,能有什么好结果。霉包子也好,烂苹果也好,看见你跑得这么快,吞得这么急,肯定要沾沾自喜。自然而然地,他会把你的饥饿感误解为他的内在价值。我是不是很牛啊?是不是很酷啊?是不是有种我自己都没有发掘的神秘魅力啊?霉包子、烂苹果照着镜子,抹着自己的大背头,越看越得意。不行,既然我这么牛,有这么神秘的魅力,哪能这么轻易就出手?所以,便是霉包子、烂苹果,看你跑得这么快,也要在你伸手的一刹那,把自己的价格上调个百分之五十。所以我们才看到无数的兄弟姐妹痛心疾首地抱怨:他什么东西啊?要才没才,要貌没貌,要钱没钱,架子倒是大得很!
那可不,你给人家那么多颜色,人家能不开染坊?
霉包子因为你给的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新鲜包子。新鲜包子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红烧肉。红烧肉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鲍鱼鱼翅。反正你的爱情饥渴症,造就了对方的自大狂。
对对方其实也不公平。因为患有爱情饥渴症,所以你寻找爱情的时候,寻找的是一剂膏药,牢牢地贴在你的伤口上。既然你找的是膏药,它最重要的性能就应该是安全、是杀菌、是保护。它要治疗你历史上所有的炎症,还要抵御将来所有可能的细菌。可是,爱情它不仅仅是狗皮膏药啊。人们说了,爱情要像鲜花一样美丽。鲜花无用,只负责美丽。
记得崔健以前在某次采访中说,他一般只和27岁以下的女孩恋爱,因为27岁以上的女孩总是太缺乏安全感,而且总是让这种危机感败坏了恋爱的其他乐趣。虽然这话里面充满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但是我承认,他有他的道理。他不愿做一片膏药,被按在一个爱情饥渴症的伤口上,一按不起。
英语世界有一句被说得有点滥的话,叫做:“I love you not because I need you,but because I want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不是因为我需要你,而是因为我想要你。”这个“需要”和“要”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对方当作一个狗皮膏药还是一朵鲜花的区别。如果一个女人因为钱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钱包,狗皮膏药的一种。同理,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感情的饥渴而嫁给某人,那她还是把他当作了膏药,工具的另一种而已。
据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对方能带给你什么,而是因为你就是欣赏他的美好。
对于爱情饥渴症患者自己来说,找到她的膏药,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饥饿是一种蒙蔽,所谓饥不择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等你把自己随手捞来的包子苹果塞进肚子,大半饱之后,也许会突然发现,其实你并不爱吃这些包子苹果,其实这些包子苹果并不美味。怎么办?把剩下的扔到垃圾桶里去?可是,浪费粮食缺乏基本的公德心。
所以说,当你推着购物车在爱情的超市里穿行的时候,再饥肠辘辘,也要有耐心。耐心是一种美德,其基本的道理就是,你的饥饿,不应该是让一个霉包子糟蹋你胃口的理由,也不能是浪费一个好包子的理由。很多时候,冲动里面有一种快感,而另一些时候,远离则是一种操守。
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
大学的时候,一个朋友和男友分手,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她问为什么,他说: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全部理由,听上去多么残酷。他不爱她了。他觉得她不够好。她从来不是一个合格的女朋友。他有另外一个她,而且更爱那个她。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虽然我不是当事人,听见这话时,还是跟着心碎。整个世界,目力所及之处,全是理由。桌子不是桌子,是理由。书包不是书包,是理由。天空不是天空,是理由。整个世界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来对付这一个人。
我申请出国留学的时候最想去的那个学校没有录取我,我很困惑:我学习多好啊!我研究计划书写得多规范啊!我求学的心情多么热切啊!你们凭什么不要我。后来找工作的时候,有一个面试过的机构最后决定录用了别人,我很生气,我们不是聊得很开心吗?你们的问题我不都对答如流了吗?为了那场面试我还专门买了个150美元的职业女装呢!你们为什么不要我。还有一年春天,我曾经千里迢迢地跑到另一个城市,因为我很想问一位同学一个问题。但最后在3个小时的飞机,2个小时的巴士,1个小时的步行和一个小时的晚餐之后,我决定放弃那个问题。
好吧,我知道,我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
啊,当一个女人怀孕,甜蜜地抚摸着自己的腹部,她在抚摸一个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实:这个肚子里的生命,他会长大,等他长大,会有一天,有人对他说:不为什么,因为……你能想到的全部理由。
我想象心碎这件事,有点像一个大陆的塌陷。缓慢,沉重,不知不觉,然而慢慢地,现出越来越大的裂痕。
我想象那种惊恐:一个人曾被反复告知自己是未来的主人翁,然后有一天,不知道哪一天,突然,他必须开始学习接受自己的失败,必须开始接受某些,很多,那么多,太多,几乎所有美好事物与自己的无关性。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块棒棒糖举到眼前,然后又晃了过去,他嘴里聚满了口水,然后他低下了头去。
我还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猫。它多么想吃桌上的饭菜啊,它每天都在桌子底下逡巡。它跳上桌,被打了下去。又跳上桌,又被打了下去。再跳上桌,还是被打了下去。后来,它不跳了。它路过那个桌子,看着桌上那些诱人的饭菜,眼神茫然地走了过去。
那天和另一个好友聊天,说起她和前男友的对话,前男友历数对她的不满之处:
还在读书;打扮土气;不够酷;太多怨气…
闭嘴。闭嘴闭嘴闭嘴。
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
不就是个心碎吗?有人在跳楼,有人在挨饿,有人得癌症,有人被砍死,还有人不幸生在了伊拉克,那么多心碎的声音,那么多蚂蚁的哈欠。就当上帝是一个小男孩,喜欢没事就切蚯蚓。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下了一场雨,屋檐下冒出无数的蚯蚓,而他手里正好有一把小刀而已。
独身主义
任何主张,加上的“主义”这个后缀,就变得恐怖。因为恐怖,人们就避而远之。比如“女权主义”,谁敢承认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呢?那简直等于宣布自己长相恐怖性情变态脾气乖戾。又比如“环保主义”,保护环境,自然是好的,可是要上升到主义的高度,这个这个,有专家出来说了,还是要“以人为本”嘛。
大多数人不喜欢强烈的主张,何况是强烈成主义的主张。我也是最近才突破了“主义”这个词的反动外壳,开始打量独身状态里的种种诱惑。那次和西影坐在商场门口的长椅上八卦。她结婚几年了,所以我们自然谈到了她的造baby计划。
唉,我现在很自私,她说,想到要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就觉得不甘心,所以暂时不想要孩子。
其实我比你更自私,我就势承认,也是因为不想把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所以连婚都不愿结。
一直觉得自己对于婚姻这件事,抱着叶公好龙的态度。一个女人,30了,整个世界都在忧心忡忡地虎视眈眈地幸灾乐祸地看着你,等你把自己用跳楼价大甩卖了。别等了,跳吧,我们脖子都仰酸了,你就跳吧,我们还赶着去吃午饭呢。
于是出于善良,这些年来也配合他们的目光,做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相亲,上网交友,到各种party抛头露面。最严重的,就是放弃自己曾经有过的一切标准、原则、理想,在那些毫无感觉的人面前搔首弄姿,努力用老爸老妈的口气说服自己,其实婚姻就是找个伴而已,其实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其实一切标准、原则、理想都只是自恋的表现形式而已。
可是,凭什么呀!
不就是个婚姻嘛?婚姻有什么了不起的。马克思说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婚姻本质上不过是爱情的私有制而已。
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得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他本来习惯于三天洗一次澡的,可是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唠叨叨,只好一天洗一次。她本来习惯于饱一顿饿一顿的,可是他一日三餐一餐都不能少,只好睡眼惺忪地起来给他做早饭。他本来喜欢周末哪也不去,就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的,结果她非得拉他去丈母娘家。她今晚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着,看看小说喝喝茶,可是他在那个房间里看足球赛吵得她头疼欲裂。他其实喜欢挣多少花多少,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是她非得强迫他每个月存工资的一半。她其实喜欢上网聊天,可是结了婚的女人,还上网聊天,他说,真是老不正经。
为什么要结婚呢?他人即地狱啊,萨特说。
没有那么严重了,我的亲友ABCDEFG说,也有很多乐趣啊。一起旅行,一起做饭,接着看电视,挎着逛商场,其乐融融啊。
可我总是疑心,有多少人的婚姻是乐趣在维系,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惯性。他之所以结着婚,是因为他已经结了婚。他之所以结了婚,是因为别人都结婚。别人都结婚,是因为——你问“别人”去吧,我怎么知道。我恶毒地以为,大多数人结婚,其实仅仅是因为无所事事,于是决定用一种无聊取代另一种无聊。
小昭在清华时,同学申请出国,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问:哎?你说我为什么要出国啊?她答:因为出国是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
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听上去简直凄凉,仿佛人的所有主观能动性,在传统、趋势、潮流等等集体性的事物面前,都不堪一击。仿佛人只是一只陀螺,在外力的抽打下,机械地旋转。其实我希望自己的怀疑是错的。我希望这样的胡思乱想仅仅是因为没有对谁爱到“那个份上”。我希望有一天,像在大街上拣到钱包一样拣到“那个份上的爱情”,而“那个份上的爱情”,正如他们说的那样,魔法无边,让我五迷三倒,七窍生烟。我可以为了它,一天洗四个澡,存80%的工资,一辈子不打游戏,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一打开电视就找足球赛,像一个八爪鱼一样缠着他不放,成天跟在他后头,唱SHE的那首歌:你往哪里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当然,到了30岁这一年,我知道,北极并没有住着一个圣诞老人,生活中的老鼠并不像动画片里的那样可爱,有志者事竟成只是个笑话,希望它也就是个希望而已。
求婚
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嗍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
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
在洋人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tiffany牌的。据说它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像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
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
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账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得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
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像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Johnny Cash的电影Wall'e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
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地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
我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年少时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驯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我吧。
我对这个MTV式的幻想是如此钟情,以至于都忘了在其中插入一个他掏出一颗三克拉大戒指的情节,可见女人一激动,就变得愚蠢。后来,我想,愚蠢也好,聪明也好,反正不过是幻想。如今我30了,不再充满幻想。什么金门大桥,什么温馨山顶,什么风雨交加,甚至什么三个月工资的钻戒,所需要发生的全部,不过是一个男人,我,和一家三鲜面馆子。他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嗍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我的,我们的,小不点们。
这个,那个以及其他的
我在美国最爱看的情景喜剧叫Seinfeld。其中有一集,Seinfeld和Elaine,两个前男女友,早已分手,多年来一直保持哥们关系。可是有一天,他们突发奇想,决定两人可以“偶尔”发生性关系,但并不恢复男女朋友关系。说白了,就是达成一种“友谊加性”的关系。当时他俩坐在客厅,指着客厅说,“我们要保持这个”,然后又指着卧室说,“时不时再来点那个”,最后指着空气说,“但是不要其他的”。总之,可以上床,但是不能掉入恋爱的陷阱。
尽管他们共同的好友George警告Seinfeld说,人类有史以来,男女之间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实现如此美好的关系模式,Seinfeld还是一意孤行地奔赴了这个实验。结果可想而知,最后他们既不能“那个”了,也不能“这个”了,因为Elaine想要“其他的”。
这一集结尾的地方,Seinfeld困惑地问George:性这个东西到底神奇在哪里?它怎么就那么有破坏力?
对呀,不就是一个物理运动吗?怎么就那么有破坏力?它怎么就可以将两个其实不怎么相爱的人死死捆绑在一起,也可以将一份本来挺美好的友谊糟蹋得支离破碎,它还可以将两个本来相爱的人扭曲成两个相互戒备、相互折磨的占有狂呢?它简直就是一场地震,所到之处,天崩地裂,生灵涂炭。
有一次和一个闺密聊天,她说:“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以后,就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他。”我问为什么,她说:“跟一个人那么亲密地在一起缠绵过,我就会产生那种把自己全部身心交给他的冲动。”我说这事有这么严重吗?因为一场物理运动而爱上一个人,听起来怎么这么不靠谱,简直像是说某个气功大师摸一下某个人的头,他的病就会得到痊愈一样不靠谱。该闺密困惑地看着我,说。你,怎么这么不像个女人?
因为能够把性和爱分清楚,所以男人能够做到“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能够做到前脚刚点清给三陪小姐的现金,后脚回来夸老婆全世界最好。因为不能够把性和爱分清楚,所以女人会因为发现老公的外遇而歇斯底里,会因为跟一个男人上了床而要求他对自己“负责”,会因为一夜情而为一个男人失魂落魄、望断秋水。
女人总是混淆肉体的亲密与精神的亲密。她总以为肉体的亲密,只是一个序曲,更盛大的演出是在后面。两个人的耳鬓厮磨、朝朝暮暮。昨天我跟你上了床,今天我就等着你给我打电话,关心我今天吃了什么,跟谁闹了别扭。明天我家电脑坏了你就责无旁贷地要来修理。后天,我在公司听的笑话就一定会跟你分享。大后天你感冒了,我肯定会带着感冒药及时出现在你家门口……总之,两个人上了床,那就是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第一张牌是那个物理运动,最后一张牌是他威武不能淫、富贵不能屈地在汹涌澎湃的美女海洋里表示“我的眼中只有你”。
但对很多男人来说,上床不是序曲,而恰恰是尾声,是他漫长的征服旅程的终点。在这个终点,他的游戏“打通关”了,开始寻找新的游戏。
使事情变得更糟的是,女人还总是混淆爱情与占有欲。当《手机》里的两个妻子带着专业侦探的狂热,搜集丈夫出轨的证据时,我丝毫感觉不到她们对丈夫的爱情,我感到的就是四个字:阶级仇恨。对于很多女人来说,性之所以成为一个转折点,就是从发生性关系的那一刹那开始,她开始确立了对他的“人民民主专政”。从此以后,要像“反帝防修”一样防止他感情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从此以后,“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从此以后,要忆苦思甜,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要牢记“大海航行靠舵手”。
性让女人的幽怨变得理直气壮。一个女人要求男人爱她的依据,不再是自己是不是可爱,而仅仅是他还跟她睡在一张床上。一个女人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一个男人的标准,也不再是自己是不是还关心他的感受,他的需要,而是自己还跟他睡在一张床上。当初因为性而复杂化的那些渴求,如今也因为性而变得机械,好像某个独裁政权,得不到人民的衷心拥护,但却禁止人民群众逃到邻国去避难。
说男人完全没心没肺,把爱和性分得丁是丁、卯是卯,也不对。除了性交,他也愿意帮你修电脑,也愿意祝你生日快乐,也愿意时不时给你打个电话,问题是,他愿意呵护的,不仅仅是你而已。他们走马观花,但不能画地为牢,而且有本事把关系平衡在那里。而这个平衡,这个既要“这个”、又要“那个”、但不要“其他的”的平衡,对女人来说,就像一只下坠的杯子停在半空中一样不可思议。
爱是
真的,有“合理”的爱吗?
1959年,15岁的少年迈克,站在一个乡村教堂的门口,注视着36岁的女人汉娜,她独自坐在听众席上,听着儿童唱诗班的歌声,为歌声的美妙感动得热泪盈眶。那一刻他觉得她太美了,那些儿童的歌声太美了,那天下午的阳光太美了,那一刻他如此迷恋她,他此后的一生都成了那个片刻的囚徒。
这是电影《朗读者》里的一个镜头,也是该电影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镜头。多年以后,成为法律系大学生的迈克,在旁听一场纳粹审判时与这个女人重逢,得知这个为儿童歌声而热泪盈眶的女人,曾经是一个纳粹,她曾经组织奥斯威辛里的囚犯来给她朗读小说,然后再无动于衷地将他们送往毒气室。
坐在法庭里,迈克泪流满面,他无法将“那个女人”和“这个纳粹”拼贴到一起,“那个女人”在艺术面前如此敏感,而“这个纳粹”则视生命为粪土。当他的同学指出冷静思考纳粹罪行之不可能时,迈克大喊一声:让我们试着理解!
他试图理解。他试图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一个对杀人没有羞愧感的女人却以不识字为耻。只要一个人还有羞耻心,他想,她就还有救。于是他开始了对她的救赎。他朗读文学作品,录音下来,然后寄给狱中的她。她根据这些磁带,对照图书,最终学会了阅读。影片结束处,汉娜自杀了,并要求迈克将自己全部积蓄交给一个纳粹大屠杀幸存者。如果必须总结这个电影的中心思想,它就是:在对一个纳粹文盲的救赎过程中,新一代的德国青年洗刷了自己的罪恶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又或者,真的存在所谓救赎吗?
在这个电影中,比“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无辜少年会这样热爱一个残酷的女人。抛开她的纳粹史不说,她对他也只有粗暴可言:她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辱骂他,扇他耳光,理所当然地使用他的身体,最后她一言不发地抛弃他,留下这个心碎的少年穷其一生也没有恢复爱的能力。比为什么纳粹也会爱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纳粹也会被爱。比一个纳粹的爱更难理解的,是爱的纳粹性。
在所有对“爱”的定义中,有一个曾最深地打动我:“True love is love for humanity”。我想它的意思是,只有真正爱人类的人才可能爱上一个具体的人。就是说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份爱是在表达这个人靠近真善美的决心,就是说爱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个遭遇,就是说真正的两性之爱是对正义与美之爱的一个分支。但,如果“真爱是对人道精神的爱”,又如何理解一个人对一个纳粹无怨无悔的爱呢?如果迈克不能宽容汉娜残酷地对待犹太人,他又怎么能宽容她那样残酷地对待自己?更可怕的是,如果他不仅仅是在“宽容”她,而是,他对她的爱就建立在这份残酷之上呢?
也许爱与人道不但没什么关系,它甚至是它的反面。爱的非理性、破坏力以及它将人引向毁灭、疯狂、痛苦诱惑的引力,都与人道精神背道而驰。正如政治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爱情世界也是。正如政治不可能合理,爱也不可能。所谓爱,就是人被高高抛起然后又被重重砸下的那种暴力,就是被征服者,在自我的废墟上,协助那个征服者残杀自己。
又或者,汉娜并不反人道,她只是以纳粹的方式重新定义人道秩序。
在那个秩序中,美,文字的音乐的美,至高无上,而生命,那些密密麻麻的肉体,却可有可无。对她来说,坐在教堂里被歌声感动和把儿童送往地狱并不矛盾。别忘了,希特勒也曾一边坐在瓦格纳的歌剧中热泪盈眶,一边把600万犹太人送往集中营。从这一点来说,汉娜是整个纳粹美学的化身。在这个美学中,生命并没有什么内在价值,它只是权力意志的容器。
影片最后,中年迈克问老年汉娜是否会想起那些犹太人,汉娜冷冷地答:“我怎么想无关紧要,反正死的人都死了。”
“我以为你学到了更多的东西。”
“我学到了,我学会了阅读。”
汉娜学会了阅读,也仅仅是阅读而已。
没有人比我更懂你
有一次小昭对我说了一句很肉麻的话,她说她觉得我就是另一个她。
这么肉麻的话她怎么说得出来,这可是写社论写得铿锵,写随笔写得飘忽的刘天昭啊!
有一件事,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就是很多我觉得知己的人,了解得足够多,就会发现我们其实在“有些地方”很不一样。比如,我觉得跟人挺知己的,但我们为西藏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我觉得我跟B挺知己的,结果我们为“一人一票制”辩论过两个小时。我觉得C挺知己的,结果他竟然觉得Friends比Seinfeld好看多了。我觉得跟D挺知己的,结果我们在全民医疗制度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跟蚊米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分别为以下问题发生过斗殴:美国会不会打伊朗;石油为什么涨价,某朝太祖是不是个混蛋……多少次,吵得我恨不得把他给崩了,然后顺便崩了他周围的人。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重大问题上跟小昭发生过歧见,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啊。虽然她爱看韩剧我不爱看,但我觉得也没什么,因为我偷偷觉得她其实也不是真爱看,就是喜欢看韩剧时智力休息的状态而已。
她太累了。做另一个我,多累啊。
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她体内那个“我”给拽出来,让小昭从此成为李红王丽或者张东梅。
我跟小昭聊天,那才叫累呢。在一个自我分析的漩涡,不停地往下坠。见过晕车晕船的,见过晕对话的吗?那就是我和亲爱的小昭在一起。
但那是不是仅仅因为我们还不够了解呢?
2000年的冬天,某同学到纽约来看我,我们去参观自由女神像。那天冷得要命,我穿着一个肥嘟嘟的粉色棉袄,他穿着一个肥嘟嘟的黑色棉袄。我们排漫长的队,冻得直抽抽。可是,不知道谁发起的话题,我们突然为邓小平吵了起来,越吵越大声,越吵越愤怒。吵得都忘了冷,都忘了我们半年没见了,都忘了其实邓小平跟我们真的没有多大关系。
多认真的俩小孩啊。说吧,你选邓小平,还是选我。后来他跟我说那天他特别伤心。他远隔万里来看我,而我对他这样无情。他说他当时恨不得一转身就走了。
而我也特别委屈,因为发现我们不是知己。
那么冷的天,那么长的队,站在自由女神像下,他那么远地跑来,24岁的粉棉袄和25岁的黑棉袄,而我们不是知己。
我喜欢《冬季到台北来看雨》那首歌,尤其喜欢里面那句“没有人比我更懂你”。年少的时候,我总幻想着有人能够对我说,“没有人比我更懂你”。我想象我们生活在文革,整个世界来揪斗我们,我们,彼此看上一眼,然后对着黑压压的血淋淋的整个世界说:我呸。
她们在乎礼物、在乎电话、在乎每一个纪念日,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的要求多么卑微啊,我的要求多么贪婪啊,我要的是一个知己。
电视里的爱情
出于强烈的求知欲,看美国肥皂剧20分钟,其中一段精彩对话:
美男:“I'm sorry! I have been lying to you. I'm not a struggling artist! I'm just a rich, lazy ass. My last name is Darling and my family has 35 billion asset. Could you please forgive me and love me as who I'm? Please!”
美女:“What?! You lied? How can you lie to me! Is this the way you treat people?!”
然后美女愤然摔门离去,美男陷入痛苦的沉思。
一个问题。一个女人得具有多么伟大的情操,才会觉得该美男的那段话中关键词不是“35 billion”,而是“lie”呢?
疑心电视肥皂剧是各国政府统一组织的慈善活动,目的在于令所有智力上缺乏信心的人认识到自己还不是垫底的,并因此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充满马景涛和刘雪华。
Crush
英文里有个词,叫crush。如果查字典,它会告诉你,这是“压碎、碾碎、压垮”的意思。后来我到了美国,才知道它作为名词,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短暂地、热烈地但又是羞涩地爱恋”,比如,“I had a crush on him”。就是“我曾经短暂地、热烈地、但又羞涩地喜欢过他”。Crush的意思,这么长,这么微妙,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中文词来翻译。“心动”似乎是一个很接近的译法,但是“心动”与“crush”相比,在感情强度上更微弱、在时间上更持久,而且有点朝恋爱、婚姻那个方面够的雄心。Crush则不同,它昙花一现,但是让你神魂颠倒。
我觉得crush是一个特别实用的词汇。它之所以特别实用,是因为我意识到,其实人生体验中的大多数“爱情”,都是以“crush”的形式存在的。如果让我掰着指头数,我这30年来到底真正“爱”过多少个人,那恐怕绝对不超过三个。但是如果让我想想,自己曾经对多少人有过crush,那就多了,这个这个,反正我都不好意思数了。
爱情是一场肺结核,crush则是一场感冒。肺结核让人元气大伤,死里逃生,感冒则只是让你咳点嗽、打点喷嚏,但是它时不时就发作一次。
Crush一般来势迅猛。初来乍到的时候,会让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它的爆发,一般是受了某个因素的突然蛊惑,导致你开始鬼迷心窍。比如,你就是喜欢某个人长得好看,帅得天理难容。比如某个人说话的方式让你特别舒服。比如你在网上看了某个人的一篇文章,你觉得,写得真好啊,这么好的人,怎么能允许他和我没关系。有的时候,crush的原因小到莫名其妙。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手长得特别好看,而那天他亲自用那双手给你夹菜来着,你就会喜欢他三天。还可能因为一个人笑起来的神态特别孩子气,你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忘记那个表情。但是开始时,你不知道那只是三天、一个星期的crush,你捧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想,他真好,真是无与伦比,真是我找了一辈子的人啊。
然后你开始幻想。有那么一段时间,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你活得腾云驾雾。你幻想他来看你。你幻想你们走在大街上,过马路的时候,他拉住你的手,然后不肯放开。你幻想你们呆在房间里,换了三百八十种拥抱的姿势,却还是没有把要跟对方讲的话说完。
等你把该幻想的幻想完毕之后,这个crush也就燃油耗尽了。
Crush和爱的区别就在于,那份幻想还来不及变成行动,它就已经烟消云散。它之所以没有转化成行动,也许是因为你很羞涩,不好意思表达,然后一不小心就错过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你们没有“发展”的机会,时间或者空间的距离,让那份心动慢慢因为缺氧而窒息。也许是因为等到对方走得更近,你看清他的全部,他身上那个亮点慢慢被他的其他缺点稀释,以至于那份感情还来不及升华,就已经腐朽了下去。
爱情它是个小动物,要抚养它长大,需要每天给它好吃好喝,没有点点滴滴行动的喂养,crush就那么昙花一现,然后凋零了下去。
对方可能甚至不知道你曾经“短暂、热烈而羞涩地爱恋”过他,你自己事后可能都不承认或者不相信自己曾经“短暂、热烈而羞涩地爱恋”过他。但是,的确有过那么一小段时间,因为这个人,你心花怒放七窍生烟六亲不认,你摆脱了地球吸引力而在火星上腾云驾雾。
Crush是速朽的。它的残酷和优美,都在于此。当crush试图从一个火花变成一个种子,在现实中生根发芽时,种种“计较”开始出现:哎呀,其实他好像挺尖刻的……“事业”不怎么样……他还挺花心的……长得也不是那么好……然后“责任”啊、“道德”啊,“家庭”啊,世俗的一切噪音开始打着“爱情”的名义,潜入Crush,把它从一声口哨腐蚀成一个拖沓的肥皂剧。
糟糕的是,人们总是把crush误以为是爱情,败坏那份幻想的轻盈。人们迫不及待地要从那瞬间的光亮中,拉扯出一大段拖沓的故事,最后被这拖沓淹没,深陷泥沼、积重难返。
然而闪电怎么可能被固定住呢?某同学说,面对有些可能性,转过身去,是个美丽的错误,但是迎上前去,则是一个愚蠢的错误。所以当crush来临的时候,放任它,但无需试图抓住它,把它的头强行按到爱情的粮草当中去。你可以托着下巴,设计那些明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与自己辩论下一次见到他时该穿的衣服、该说的话,与此同时,你深深地知道其实下个月,你就会将他忘记。你看着手中的那根火柴,那么短,慢慢地烧到了指尖,然后熄灭。熄灭之后,你心存感激,感谢它的光,也感谢它的稍纵即逝。
欲望都市
虽然我生活在纽约,虽然我也有几个死活嫁不出去的女朋友,但是我特别讨厌看《欲望都市》。讨厌的原因很简单:这些女人得到男人们怎么就那么容易?!
这事我想想就妒火中烧。瞧那四个女人,除了Charlotte,也没觉得谁长得咋的。Carrie,大马脸。Maranda,干巴巴的。Samantha,五大三粗不说,还恨不得看到一头公鸡都要发情。怎么男人们在她们跟前就那么前仆后继呢?怎么她们搞定一个男人,就跟超市里买棵大白菜似的,而我们要搞定一个男人,就跟抢银行似的?
何况此男人非彼男人。她们络绎不绝的男朋友们,一个比一个有型,一个比一个成功,全都帅死人不偿命。而我们周围的男人……哎,不说也罢。反正就是这样,人家还都是“你呀,把简历留这吧,我考虑好了再通知你”的架势。
这世界,贫富分化的,岂止是财富,岂止是色相,岂止是智力,还有爱情。
好朋友X,在电话里问她的他:“我算不算你女朋友?”。
“你说算就算,你说不算就不算呗!”
靠。
好朋友Y,和她的他暧昧半年之后,觉得终于可以更上一层楼了,于是非常深情地给他写了长长一封情书,其中提到了“风景”、“月光”、“诗意”、“浪漫”、“未来”等一系列美好的词汇。对方两天后回信,只有一句话,“文笔还挺好的,看不出来呀。”好朋友Z,干脆两年来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生活。没有就没有吧,她每天勤奋工作,老实做人。有一天打电话,她说:“人家都说,爱情总是在你已经放弃希望的情况下不期而至,我都绝望两年了,它怎么还没有不期而至啊!”
我们卑微渺小的欲望,闪烁在她们灯红酒绿的都市。
当然你可以说,电视是电视,而生活是生活。
那就更可气了,他们为什么要拍这样的电视,我们已经鼻青脸肿了,还嫌我们不够惨,还要拿这样美轮美奂的童话来给我们落井下石。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那天看一个reality show,叫《如何找到他》,两个“爱情教练”教导几个大龄女青年如何找到真爱。有一集,他们让一个女青年练习在公共场所吸引男人,还教了诀窍一二三。女青年在书店逡巡了半天,发现根本没有一个男人直视他。她跟人家搭讪,人家冷冷地回答。最后,这个女青年问了十几个人“请问几点了”,还是没有成功地吸引到一个男人。这个电视节目,我看得津津有昧。我觉得,它比《欲望都市》好看多了。
兔子跑什么跑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和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像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色
其实女人也很色,虽然这事大家不大承认。一听到他们说“男人嘛,长相无所谓的”,我就来气。一想到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男人嘛,有事业就行了”,我就更来气。一想到这个“事业”,其实说白了就是指钱,我就气得浑身上下都胃疼。说男人长相无所谓,那是纵容。说男人有“事业”就行了,那是势利。这种观点又纵容又势利,用一种虚伪来掩盖另一种虚伪,我不同意。
男人怎么就长相无所谓呢?这简直跟说“美国人嘛,国际法无所谓的”一样没道理。你想想,人家说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同意吗?你要是同意男人长相无所谓,就相当于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要是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就是支持美国士兵虐待战俘。你要是同意美国士兵虐待战俘,就没人性。简而言之,你要是认为男人长相无所谓,你就是没人性。
我很有人性,所以我很色。
我的色,可以追溯到初中时代的初恋。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最英俊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有全班最酷的平头,最长的腿,最白的皮肤,最小的眼睛,最羞涩的笑容,而且还在长跑队里跑得最快。当他在校运会中,从操场那头迈着他长长的腿,迎着晚霞飞快地跑过来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一个不断放大的“帅”字,当这个帅字放大成72号狂草黑体字时,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可惜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了。只在晚霞中站了一小会儿,我们就初中毕业了。然后我去了一中,他去了二中,两个人之间有了长达15分钟的自行车车程,无情的距离,生生是把我们对彼此的仰慕给粉碎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帅哥。多年以来,从江南到北国,从北京到纽约,我不停地问,不停地找,不停地想,却不停地碰壁。在寻觅帅哥的道路上,我风餐露宿,饥寒交迫,有上顿没下顿。出国以后,更是目睹了中国留学生中帅哥严重脱销的局面。每次开一个party,但凡有一个五官还比较对称、形状还比较科学的雄性,众多女色狼们就会蜂拥而上,将其包围得水泄不通,我只能不断吞咽着口水站在数层包围圈之外望梅止渴。
长太息之掩涕兮,哀女生之多艰。
这一点,我的小说《那么,爱呢》里的女主人公唐小瑛也可以证明。
在一次复杂的心理活动中,她恶毒她想:“瞧瞧那帮男留学生,一个个长得丧权辱国的……”固然,她这话有以偏概全之嫌,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华人世界里帅哥供不应求的严峻形势。后来,我一个网友干脆根据这句话,整理出了男人长相的几个档次:丧权辱国,闭关自守,韬光养晦,为国争光,精忠报国。
随着对形势越来越清醒的认识,也随着自身条件的恶化。我的审美标准开始了全面溃退,从精忠报国退到了为国争光,从为国争光退到了韬光养晦,举目四望,不能再退了。我毕生的理想,就是找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他就那么随便一帅,我就那么随便一赖,然后岁月流逝,我们磨磨蹭蹭地变老。现在,一个理想主义者,已经退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再退,就成了卖国主义者了。做人还是要有底线的。看来在一个“资本主义”的时代,无论是男是女都得面对现实。男人尽可以每天捧着美女杂志,点击着美女图片,观赏着层出不穷的选美比赛,开着恐龙的玩笑,但女人也开始看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肚腩,憧憬风平浪静的肚子。别说什么帅哥都是花瓶。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帅哥。
把帅哥说成都是花瓶,就像把才女说成都是丑女一样,是男权文化的两大神话之一,是当权的糟老头子们制造出来的文化霸权。那种“男人有钱就会应有尽有”的说法,也许可以成为一个男人在外形上不思进取的借口,但“人家爱的是你的钱,而不是你的人”这事总归不大美好,何况大多数男人永远也挣不到“应有尽有”的地步。与其挥金如土地争取拜金女的不可靠爱情,不如买张健身卡到体育馆去挥汗如雨。
但是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原因是,拿我认识的男人和女人比,男人总是更能用一种“悠然自得”的心态恋爱,而女人,总是在用一种视死如归、赴汤蹈火、同归于尽、爱得伟大死得光荣等一切能让你联想到“血雨腥风”的态度恋爱。悠然自得比之于血雨腥风,更健康,更美好。
真的,爱情这事,有这么严重吗,犯得着这样咬牙切齿吗。其实现在的社会,至少在我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里,男女还是比较平等的。我自我感觉好像没有谁歧视过我。对我来说,女性这个性别之所以成为一个负担,只是因为女性都太沉溺于爱情这档子事了。得不到爱情时就天天叹息,失去了更要叹息,就是得到了,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好像总不是她想得到的那个。所以我认识的女孩女人,从十几岁的到几十岁的,个个都像是职业恋爱家,每天翻来覆去地分析她那点破事,她说不厌,她的闺密也听不厌。
他今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昨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前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大前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凡此种种,没完没了。
这事我觉得上帝很不厚道。他怎么就把女人给设计成这样了呢?
居心多么险恶。如果这些女孩把她们得不到的痛苦、失去的痛苦、不得其所的痛苦统统给转化为创造性活动中的生产力,这该是生产力多么大的一次解放啊,这个世界又会冒出来多少女爱因斯坦、女托尔斯泰、女贝多芬、女比尔盖茨啊。
可是女人不。她们不要生产力,非要蹲在那点感情坑里死活不出来,与自己那点小伤痛战斗得血雨腥风。
男人却不一样。男人在年轻的时候,可能会有一阵子沉溺于一点小初恋小心动什么的,甚至可能干出买一束鲜花痴痴地站在女生楼下等一晚上直到对方和另一个男生出现然后再跟那个男生打一架这样的傻事。但是对于男人来说,爱情这个东西有点像出麻疹,出个把次基本就有免疫力了,以后不大会得,就是再得,也是一点小伤风小感冒,不耽误他朝着通向牛逼的道路一路狂奔而去。
女人爱起来哪里是伤风感冒,上来就是肿瘤,良性的也得开刀,恶性的就死定了。更可气的是,她就是不爱的时候,也要把“不爱”这件事整成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天天捂着心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那窝囊样,烦死我了都。
这深深地让我感到,女人跟男人根本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女人背着感情的包袱跟男人职场竞争,好比一个人戴着脚镣跟另一个人比赛跑步,没法比。
当然我自己就是女人,所以也没有彻底摆脱性别的劣根性,所以有时候我才憧憬自己是个男人。如果没有感情的风云变幻,我这支快艇得在知识的海洋里飕、飕、飕地跑得多快啊,想不牛逼都很难啊。
别跟我说为情所困也有为情所困的美好之处,“美丽的忧伤”这个姿势,摆久了累不累?何况忧伤它有什么美丽的呀,何况有时候你其实也不忧伤,所谓忧伤不过是空虚的一种形式而已。再说了,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清女人是真的被上帝陷害成这样,还是在用爱情来逃避更大的责任与自由。
所以我现在劝别人也好,劝自己也好,一概都是。年纪不小了,该干吗干吗去,别一头扎进那美丽的忧伤,一边拼命往里钻一边嚷救命。林忆莲有一首歌叫《伤痕》,其中有一句歌词唱道:让人失望的虽然是恋情本身,但是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虽然我不能肯定这句话什么意思,事实上这句话简直有点语法不通顺,但是,莫名地,就是觉得它很有道理。
最好的时光
她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金色阔条纹束发带,淡粉红薄呢旗袍,白帆布喇叭管长褂……她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那有什么奇怪呢,她是张爱玲。《小团圆》不好看,情节杂乱,语言急促。张爱玲写这个书,大约是想终老之前把这一生交待清楚,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于是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急着上床睡觉,把衣服匆匆褪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
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简直是自己的前生,简直是别人的前生,简直是霸王别姬小乔初嫁孟姜女哭长城。大家看《小团圆》都是冲着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而去的,我当然也是。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在我眼里却是个喜剧。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贺,而是,看来看去,觉得基本可以确定:第一,她是真心爱过他的;第二,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就算是他在真心地爱着另外的她、她、她时,他也是同时真心地爱着她的;第三,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的;第四,他们都是有内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有了这四条,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这样大的宇宙,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他们真的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他能只爱她并且厮守终生,也许更好,但也未必。和“金色的永生”比,短短一生算什么呢?如果我们不用斤来衡量芭蕾舞、用米来描述莫扎特,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
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张动手写这本书时已经55岁,后来搁置许久,再动手改时,已是73岁。对我来说,一个干瘪苍白、戴假发、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写40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密密的小心事,这个画面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冲击力多了。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不自杀?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她昼伏夜出,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有人来访不开门,访大陆访台湾机会一概拒绝。后未还染上了“恐虱症”,总觉得有虫子骚扰,隔三岔五搬家。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偷偷搬到她家对面作邻居,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一次,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
那么,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都在做什么呢?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瞪着时间一点一点蛀空自己。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那么,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真的,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但她是张爱玲。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她还那么骄傲,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纤绳一点一点拽上岸,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
好在她还有回忆。张爱玲10岁时在期盼爱,20岁时在书写爱,40岁时在放弃爱,60岁时在整理爱……短短三五年的爱情,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被咀嚼、被雕刻,好比写一本书,前言花去20年,后序花去50年,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它。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
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那青春是什么呢?能发生的已经发生,尚未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青春多么短暂,青春多么漫长。它是梦中的一个抚摸,你醒在它的温暖里,却不知其去向。据说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干净,还穿上了红旗袍,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详。如此安详,合上书,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
论婚姻制度的演进趋势
有报道说,目前美国单身成年女人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已婚女人。这条消息虽然反映了广大老中青妇女感情生活的悲惨状况,但对她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虽然我不如意,跟我一样不如意的很多呀。在一定意义上,共同贫穷才是和谐社会的真谛。
鉴于目前离婚率越来越高,单身成人越来越多,婚姻中各类出墙行为的泛滥成灾,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我不禁开始思考婚姻制度的走向问题。等到有一天单身成人女性不是51%(今天的美国数据),而是71%、81%、91%的时候,婚姻制度还会存在吗?如果存在,会是什么样的形态呢?
现在有点理智的人都愿意承认,维持婚姻的动力绝不仅仅是“爱情”,那些哭喊着“我不够爱他/她,所以不能跟it结婚”或者“我不够爱他/她,所以要跟it离婚”的人,经常被耻笑为“幼稚”,“琼瑶小说看多了”以及“吃饱了撑的”。那些发出此类耻笑的,也自得于自己的“成熟”、“冷静”以及“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显然,除了“爱情”这样的美好情感,婚姻的动力还包括:第一,孩子的抚养;第二,“亲情”。据说爱情时间长了,就会发生某种化学变化转化为“亲情”。第三,经济上的相互扶持,第四,生活上的互助。就是说,即使没有“爱情”,一般来说,人们也往往会因为以上四个原因而维持婚姻。
但是,不是你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第一,就孩子的抚养来说,随着法律在抚养费、监护权方面的发展健全,DNA亲子鉴定技术的发展;以及儿童保育工作的社会化,孩子的抚养越来越不依赖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家庭结构。虽然据说一夫一妻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成天鸡飞蛋打的一夫一妻,很可能还不如各自轻松快乐的单身父母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二,就“亲情’,来说,众所周知,亲情固然美好,但亲情并不是“排他性”的。除非你爸教唆,你不能因为爱你爸就不爱你妈了。同理,如果一夫一妻婚姻充满了“亲情”,“二夫二妻”、“一夫二妻”、“一妻三夫”也可以是充满“亲情”的。
第三,就经济上的相互扶持而言,婚姻的必要性也在衰落。当经济发展使得单个人(尤其是女性)工资提高到了大多数人都能养活自己的程度,当社会的保险福利养老制度完善到大多数人都能“老有所终”的程度,当法律上婚前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协议都成熟到“谁也不可能通过结婚离婚占谁便宜”的程度,当全世界女性变得不再像李湘那么好骗的时候,实在看不出婚姻在经济上还有什么不可或缺的功能。
第四,就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来说,妻子需要丈夫抬煤球、丈夫需要妻子打毛衣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越来越多的家务被社会化,男人可以去餐馆吃饭,不结婚不至于饿死,女人可以找搬家公司搬家,不结婚不至于累死。
综上所述,那些深刻地看出“婚姻和爱情不是一码事”的人,其深刻性已经开始受到历史的挑战了。虽然纵观历史和现状,他们是大体正确的,但是在将来,他们将越来越不正确,因为人们将越来越难找到爱情之外的结婚或者维持婚姻的理由。虽然他们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但是本质越来越会是:你懒,你懦弱,所以你才好离不如赖婚着。
Like it Or not,这个世界真的越来越“琼瑶化”了。
如果爱情越来越成为婚姻的唯一基础,接下来最显然的问题是:爱情这个东西,保质期很短啊!不可否认,总有一些相爱一生的伴侣。但是更多的人,一生N次地坠入爱河和坠出爱河,有些都摔成肉饼了。甚至有人说,一般来说那种热烈的、还没有转化为“亲情”的爱情,往往只能维持六个月左右。
因此,
事实一:爱情越来越成为婚姻的唯一基础。
事实二:爱情往往是短暂的。
结论。婚姻会越来越短暂。
推论:婚姻的平均长度将会短到人们觉得“得不偿失”、“结婚太麻烦”的地步,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问题是,虽然婚姻这个上层建筑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但多数人对“亲密关系”又有不懈的渴望和追求。多么矛盾啊,既想得到,又不想为得到所束缚。鉴于多数人不想被一棵树吊死而希望五马分尸而死,我预计,将来的“婚姻”,会变成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我说的不是“n妻n夫”,因为“夫”和“妻”这种概念还是“婚姻”的产物,我说的就是n个男男女女(可以是一男一女、也可以是两男两女,一女三男、二男三女、四女三男……)由于彼此欣赏而组成的、开放性的“和谐公社”。他们不一定住在一起,也不一定一起上床或者财产共享,更不一定要永远在一起,至于怎么在一起,权利义务如何,可以根据八荣八耻的原则自行签约。
有人可能会说,那“嫉妒”呢?人是不可能摆脱嫉妒心理的呀!
你嫉妒就不加入这个联合体、或者随时退出这个联合体呗,只要能找到你情我愿的伴侣,谁也不会拦着你跟他或者她单独白头偕老。如果找不到,那你只好追忆21世纪以前的黄金时代了。
其实,Friends里面那六个人、Seinfeld里面那四个人、Will and Grace里面那四个人,就有点“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意思,友谊、爱情、亲情非常有机地融为一体。试想,如果Friends里面只有Rachel和Ross两个主角,Seinfeld里面只有Jerry和Elaine,Will and Grace里面只有Will和Grace,或者《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只有米兰和夏雨,那该是多么乏味的肥皂剧啊。
当然,“自由人的联合体”时代的出现。还需要相应社会条件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儿童抚养的进一步社会化,女性经济地位的迸一步提高,孕育哺乳期间对女性福利的增加(比如给每个孕哺期间的妇女配备一个男保姆),等等。但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那些感到婚姻是一个桎梏的人,庆幸你们的时代即将到来吧,那些感到婚姻是一个港湾的人,庆幸你们的时代还没有过去吧。
论社会之既不可知又不可能
当他们开始用脚投票
1961年8月15号,19岁的下士舒曼在一团铁丝网边站岗,他的西边,一大堆示威者在咒骂他;他的东边,也有一大堆示威者在咒骂他。后来他回忆说:“我只是在尽责而已,但所有人都在咒骂我……作为一个年轻人,我难过极了。”可能是他眼神里的惊恐被察觉了。西边的人转而对他大喊:过来!过来!舒曼犹豫了一阵,突然把手里的香烟一扔,向西跑去,纵身一跳,越过铁丝网,跳到了西柏林。
这是东西柏林被正式封闭的第三天。后来那道著名的柏林墙所在的位置,当时还只是高低不齐的铁丝网。舒曼跳过铁丝网的情景,正好被记者拍下,成为冷战德国的一个经典照片。
在Frederick Taylor的这本《柏林墙》中,舒曼的跳跃是一个意象:书中形形色色的舒曼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跳”到西柏林——有趁着夜黑风高从易北河游过去的,有从下水道的屎尿中爬过去的,有冒生命危险挖地道过去的,有干脆直接冲过去的,当然更多的是通过假证件从关卡穿行。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像舒曼这样幸运:18岁的费希特强行闯关时被当场开枪打死,25岁的杜利克在潜游时遭到机枪追击,慌乱中淹死。据统计,柏林墙有100多个这样的牺牲品。
到西柏林去本来是不用“跳”的,“走”着去就行。但从1949年民主德国建立开始,走着去西柏林并且一去不返的人实在太多了:1953年,40万东德人涌向西德;1954年,20万;1955-1959年,每年25万;1960年20万……1 2年里,东德失去了1/6人口。照此下去,东德的天堂不久就会空空如也了。为了将人民挽留在天堂,东德总书记乌尔布里奇在苏联的批准下建造了柏林墙。对他来说,这堵墙是对西方斗争的伟大胜利,但是肯尼迪却嘲讽道,这堵墙是他对失败的公开承认。今天回头看西方的1960年代,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左翼年代。我看过一个反映西德左翼恐怖组织“红色军系”的电影Badder Meinhof Complex,审判该组织时,法庭上广大听众简直可以说是在为其热烈喝彩。掌声虽然热烈,但是鼓掌的人似乎也没有谁穿过下水道爬到东德去。理想主义青年们也许会高举乌托邦标语嚷口号,但是他们的双脚却精明地留在了腐朽的资本主义。
好在这世上有“用脚投票”这事。让我们能够拨开口号的迷雾去判断制度的优劣。世界头号公共知识分子乔姆斯基痛批西方的书尽可以永远占据排行榜第一,G20或者WTO开会时示威者尽可以一次一次宣布资本主义死刑,但是非洲人、拉美人、亚洲人往欧美移民的脚步却不会因此停止。人类的头脑充满智慧,但是我们的脚却自有它的主张。它不善于表达,但爱自由,而且嗅觉无比灵敏。更重要的是,它往往比我们高举标语的手、能言善辩的嘴、荷尔蒙涌动的头脑更诚实,因为它有足够的谦卑去屈从于常识。
应该说,和兄弟国家相比,东德真够倒霉的。它的统治并不比它们更严酷,不幸的是从地缘上来说,这座天堂离人间太近。制造幸福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增进福利,一种拉紧窗帘指着墙上画着的那张大饼说:看见没,这就是天堂。后者显然比前者要简便得多。但可惜1950年代东西德之间没有窗帘,当东德人瞥见窗外的西德人拿着真的烧饼走来走去时,墙上的那张烧饼就不再有说服力了。
这本书读下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当时东欧各国的统治程度真“薄”。从1953年东德政府朝示威工人开枪,到1956年苏联坦克开进布达佩斯,从波兰的抗议到捷克的布拉格之春,东欧政府可以说基本只是靠强力勉强将其政权“糊”在一起,甚至连强力都是从苏联借来的。我们知道,世界有一种富人“穷得只剩下钱”,套用这个句式,世界上有一种强权,“虚弱得只剩下暴力”。
书里有个情节颇有趣。在一个横跨东西柏林的建筑里,一个东德人试图从二楼窗口跳到楼下的西柏林。楼上,东德警察从窗口拽住他的胳膊,楼下,西德人则从下面拽住他的脚踝。一场拔河比赛就此展开,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重力在西德人二边,这个逃跑者取得了胜利。我想,在这里,作者的“重力”一词。也许可以做很多意味深长的解释。
未来世界
一整个晚上,我都在和一个科学工作者严肃地探讨未来世界。
他告诉我,由于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的人类会生活在虚拟的现实里。人就躺那什么都不用干,想吃什么想象一下就行了,想跟谁好,也是想象一下就行了,想象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那种人光躺那什么都不干的情形多么可怕啊,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那上厕所呢?我问。
上厕所你可以想象啊。
那你现实中躺在那里的那具肉体就不需要真的上厕所吗?
那到时候肯定早发明流水线自动解决了。
可是,如果你光躺那不动,没有生活,你想象力的来源是什么呢?比如,你总得吃过红烧肉,觉得好吃才会想吃红烧肉吧?比如你总觉得见过某一个女孩,喜欢上了她,才会想象跟她谈恋爱吧?
不用,数据库里都有呢,你通过数据库比较就行了。
我哑口无言。
什么都不干,脑子里装个芯片,浑身插满管子,整整齐齐地躺那儿傻乐。这就是我们的未来世界么?
可是,我又想出一个新的辩驳方式:其实人类的科技发展走向,并不一定按照我们当前的发展趋势前进的,比如,30年前我们想象到2000年,人人家里都有一个机器人保姆什么的,结果呢,网络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才是21世纪的大势所趋。
“不过不管机器人还是信息技术,本质上都是人工智能对人的智能的替代,这个趋势是不会变的”,该科学工作者回答道。
这个世界怎么能这样呢?我们进化了几百万年,就为了个浑身插满管子一动不动躺那里等死?这好像跟马克思许诺的终极解放有些差距呀,我以为免费鸡蛋才是我们开拓未来的动力呢。
虽然说科学是“中立”的,它起到什么作用完全取决于人类自己的选择,可是它的出现、它的发展,就像伊甸园里的苹果一样,人类怎么可能经得起它的诱惑。现在我们看的电视,上的网,用的iPod,坐的飞机……这一切,其实都是“一小撮”科学家发明设计的,他们越聪明,民众就越白痴。人类的智能,就像人类的财富一样,越来越向金字塔顶尖的一小撮人集中,这真叫我忧心如焚。
科学工作者同情地看着我。
那么,如果记忆是数据,想象是芯片,为什么还需要人类呢?为什么还需要那一具具肉体躺在那里呢?那和一排排的电脑有什么区别呢?
最后,我想累了,只好放弃。我儿子的儿子的儿子……也就是儿子的78次方到底还有没有人性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明天早上起床我不还得该干吗干吗去。说到明天,我想起一篇要赶的稿子,一个要见的人,几封没有回复的E-mail,两本要看的书,于是我决定,洗洗睡去。
心型卡片
看了一个电影Secuestro Express,拉美的犯罪片,讲的是一伙罪犯绑架一对有钱情侣的故事。有点黑色喜剧的意思,但我却是越看心情越沉重,看到最后,有种找间小黑屋子,缩进去、闭上眼睛、捂上耳朵、把头埋进膝盖里、再也不出来的愿望。
委内瑞拉。关于委内瑞拉,我知道什么呢?南美洲偏北的一个国家?总统是个反美斗士叫Chavez?前一段有过一次不成功的政变?一个石油出口国家?唯一不需要划问号的知识,就是无数委内瑞拉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正如其他亚非拉国家的无数人民。
每次走在我家门口的河边,看到三三两两的人牵着狗溜达、带着耳机跑步、铺着毯子在草地上读书……脑子里都浮现出四个大字:国泰民安。然后,会有那么一个瞬间,又想到,这个世界上,人类历史上,其实只有“一小撮”人能够享受这样的生活。绝大多数的人,中国的,菲律宾的,泰国的,刚果的,都在手脚乱踹地挣扎。然后,在那个瞬间过去之后,又会继续在公园里散步,心安理得地嵌入这国泰民安的美好画面。
事实是,这个世界本来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而Secuestro Express这样的电影,就是掐着你的脖子,掰开你闭着的眼睛,让你注视这个伤口,在你的耳边吼叫:Look at it! Look at it!
一个小孩在你眼前的池塘沉溺,而你见死不救,这是一种罪恶,那么如果这个池塘在更远的地方呢?仅仅因为那个池塘离得稍远,你就可以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难道一个人的无辜可以仅仅因为他近视——或者——选择性近视?觉得一个遥不可及的人的痛苦,与你相关,这到底是一种自作多情,还是一种真诚的责任心?
Secuestro Express其实是一个恐怖电影。虽然其中没有《午夜凶铃》里面的幽暗天井,没有《闪灵》里面的恐怖楼道,没有《沉默羔羊》里面的变态杀手,它却比所有这些恐怖片更恐怖。当恐怖是来自想象,观众不会真的害怕,因为你知道把悬念的包装盒一层一层拆开之后,里面会有一张心型的卡片,上面写着坏人都被干掉了,请破涕为笑吧。你知道当你走出这个电影院,你所刚刚经历的所有恐怖情节,都已经烟消云散。
而Secuestro Express的结尾,没有埋藏着这样一张心型卡片。它所讲述的恐怖,并不烟消云散,相反,它粘着你跟踪你占有你。说到底,它恐怖,是因为它现实。而这个现实,是我们今天已经不太听到的一个词汇:阶级斗争。
印象最深的,是女主角Carla和绑匪之一Trece坐在地上的一段对话。
“你为什么绑架我?我不是坏人,我在一个天主教小学里做志愿者,帮助小孩,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谁让你开这么时髦的车呢?”
“为什么?为什么有钱就是罪恶?我爸爸非常勤奋地工作!”
“当这个城市里那么多人挨饿你却开这么时髦的车。你还指望我们不恨你?!”
可惜我也记不清了,反正大意如此。两个人争论了一会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电影残忍的地方就在于此:它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指出谁是“坏人”。穷人说是贫困导致了所有问题,所以他们无辜。富人说他们努力工作不但努力工作还做志愿者还帮助小孩,他们不应该被这样对待。每个人都无辜,而无辜的人在罪恶中相遇。此时此刻我们多么希望好人坏人就像金庸爷爷的小说里一样清晰可见啊,哪怕是岳不群那样隐藏很深的坏人呢,哪怕是梅超风那样为情所困的坏人呢。坏人在哪呢?找到坏人,杀掉坏人,难道一个好的故事不应该这样简洁明了吗。杀人多么容易。杀人据说甚至成了暴力美学。对于一个充满了壮志豪情的斗士来说,最恐怖的,就是没有了一个明确的坏人,而这就是当今“阶级斗争”的形势。“阶级斗争”曾经是多么豪迈的一件事。格瓦拉,游击队,红色旗帜高高飘扬,刑场上临死前的振臂高呼。现在却像是一笔做不下去的生意,负债累累,人去楼空,只剩下几个混混,在空空的旗杆下面,靠着绑架、人体炸弹、恐怖袭击做点“小偷小摸”的买卖。失去了意识形态的地图,历史重新变成了漫无目的的流浪。
想起有一次开会,听见有个学者为文革辩护,说文革是穷人对精英的造反,所以它是对的,好的。我当时站起来问:为什么精英就一定是贬义词?为什么贫穷就可以占据道德优势?
然后几年之后,我听见Carla,这个开好车但是帮助贫困儿童的委内瑞拉女孩,在一个绑匪片里,问一模一样的问题。
请让我们找到坏人吧。
请让我们在发疯之前找到一个简洁明了的答案。
又想起国内网站上掀起的几次风波。宝马事件,郎咸平事件。那么多人站出来义正词严地谴责富人的罪恶,那么多人可以在对事实的细节缺乏探究和了解的情况下坚定表态。也许所有义正词严的人在义正词严的片刻都能感到一种英雄主义的气息,从而减轻自己面对那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时的愧疚感,然而如果英雄主义的前提是一个卡通化的世界观,我宁愿不做一个英雄。我宁愿做那个罗里吧嗦地说着“虽然……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可能……大概……也许……”的小人。
在英特纳雄奈尔之歌消失以后,这个世界的得救,需要的也许不再是振臂高呼时的豪迈,而是一个外科大夫对待一颗跳动心脏时的纤细。我家墙上有个招贴画,上面是一个大大的切·格瓦拉的头像。经常有到我家的客人问:哇,革命家啊,你是不是特崇拜格瓦拉啊?我就指着那个招贴画的右下角说,你看这副照片的角落,还有一个要饭的老头儿乞丐,坐在地上打瞌睡,我喜欢这个招贴画,不是因为喜欢格瓦拉,而是喜欢这个对比。
因为这个对比在我眼里,也是一个心型卡片。虽然这个卡片上字迹难辨,信息模糊,却是一封更诚实的情书。格瓦拉也许是个“好人”,一个“理想主义者”,但是同时,相比一个英雄对一个穷人的拯救欲,我总觉得,一个穷人对一个英雄的嘲讽里,有着更加无穷的道理。
自我一代
看了《时代》上那篇关于“自我一代”的报道,又看了各个方面的反应,写一下读后感。
那个报道对中国“80后”的描述很可能较偏颇甚至失实,对此应该“立场鲜明”的批判。但是我个人感觉这个报道对当今中国年轻人精神状态的描述,是大体靠谱的:追求个人发展,不关心公共事务。不过我奇怪的是,难道这仅仅是所谓“自我一代”的精神状态?这跟出生年代有重大关系吗?就算是60年代出生的“文化热一代”,现在有几个在关心政治?就算50年代出生的“知青一代”,又有几个人在关心公共问题?当年都是热血沸腾过的呀。
事情其实也没那么复杂,这跟“代际”没有太大关系。制度让关心政治的成本太高了,相比之下,个人发展的诱惑又太大了。作为“趋利避害”的动物,大部分人都选择不关心政治,追求个人发展,不过是理性选择而已,犯不着单拎出80年代出生的小孩苛责。
理解理性选择是一回事,但是将这种理性选择道义化,好像冷漠是一种美德,则是另一回事。在当今中国,关心政治的成本不单单是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而且往往是整个社会的冷嘲热讽。就好像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女孩出现在一个丑女成堆的房间里,她的出现立刻会引起丑女的警觉和反感一样,一个关心权力和权利的人往往会引起那些冷漠的人的警觉与反感,“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吃饱了撑的!搞政治投机吧?野心家!出风头!”或者不这么极端,其警觉与反感表现为对维权人士的道德水准和智力水平惊人的苛刻,拿放大镜照他们“弱智”、“投机”的蛛丝马迹,但是对另一些人却表现出惊人的宽容和理解,“他们也不容易啊……”
所以在当今的中国,真正关心政治,是王小波所说的“反熵”行为。对了,我说的“关心政治”,并不是指关心某领导人最近又亲切接见谁了,或者某美女到底与某领导什么关系。我记得我上中学时,同学们写的思想汇报中常常有这么一句;我很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某台某报……拜托,那不是关心政治,那是关心宣传。还有人曾经跟我说:你连那谁谁谁是谁谁谁的人都不知道,你不是研究中国政治的吗?嗯,我是不知道谁谁谁是谁谁谁的人,我还不知道莫文蔚现在在跟谁谈恋爱呢。把政治关心成八卦,关心成宫廷秘录,而且明明天高皇帝远还说得绘声绘色,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事实上中国正史的写法,就有点八卦集锦的意思。但真正关心政治,不是关心领导人的起居和病历,而是关心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不是关心“事件”,是关心正义。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就是说,人类对公共生活的关心和参与是人类的本能和人性。政治并不比我们去春游野炊时大家自发讨论分配谁带水、谁做饭、谁洗碗、怎么分摊费用更高深或者更丑恶,但是,在今天,这种天然的、自发的人类本能成了“反熵行为”。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只有非理性的“神经病”才会关心政治。
这是一个无奈的现实,但是不断有人跳出来说,“我们凭什么要关心政治?就爱吃喝玩乐自己挣钱自己花怎么了?!”当然,享乐主义是人权,谁也无权干预。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政治冷漠”就是没有政治态度,冷漠就是你的态度。更重要的是,享乐主义得以存在,是有一系列公共制度的前提的,而这些前提是政治斗争的结果。以为私人生活与政治没有关系的人,忘记了私人领域从边界的界定到秩序的维护都是政治问题。难道60年代全中国人穿灰黑蓝和今天大家穿得花枝招展仅仅是“个人品位”的不同?今天的中国从房价、到学术腐败、到电话费、到你在医院要排多久的队、到奴工、到孩子上学、到交通……哪一个归根结底不是“政治问题”?那些“我就是我,去他妈的政治”的说法,就像是“我就是我,去他妈的空气”一样,貌似充满个性,其实无比滑稽。我理解在一个关心政治成本太高、追求个人发展动力很大的时代里大多数人的政治冷漠,但是我不能理解为这种冷漠而感到的洋洋得意。
在一个网友的博客上看到发问“美国年轻人关不关心政治”?说实话,我个人的观察是,至少在我所待过的两所大学里,美国年轻人非常关心政治。我给国内刊物写的时政专栏里,至少有五篇提到大学生对政治的参与,一篇提到美国大学生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加助选;一篇写大学生在非法移民问题上对右翼演讲者抗议示威,一篇写哈佛大学生为本校被解雇的清洁工发出呼吁;一篇提到大学生组织在全球变暖问题上的积极行动;一篇提到大学生对教授的“反犹言论”向校方控诉。最近一篇提到在苏丹达尔富尔屠杀问题上,几百个学生发起“向本州议员施压”的活动。我在哥大校园的主干道上,时不时看到各种学生组织或者发起的活动,比如抗议以色列政府的活动、纪念二战中犹太死者的活动、争取助教加入工会权的示威……走在哥大附近的大街上,经常时不时就有学生模样的人,拿着小本走过来问我:“你想拯救北极熊吗?或者“你想赶布什下台吗?”……
当然我不想用“个人觉悟”来解释这些。政治环境不但解除了他们被打压的咒符,而且带来学生政治团体的繁荣。这些团体的存在及其在学生中“代代相传”,无形中为年轻人参与政治提供了“基础设施”。就是说,你不需要自己点火柴摸黑找路去参与政治,而且一不小心撞到了枪口上,在那个社会,参政的“高速公路”都修到了你家门口,而且到处路牌清清楚楚,你一踩油门就成了公共生活的一分子。
至于有人在读了“Me Generation”一文后得出那个结论说“西方媒体就爱报道中国的负面新闻”,我觉得这是典型的“谎言重复了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首先,西方媒体上肯定中国经济发展成就的文章比比皆是。
其次,西方媒体对自己国家、政府的“负面报道”也比比皆是。在哈佛有一次参与一个中国学者的报告,她为了证明美国媒体如何“妖魔化中国”,说:“从××年到××年,纽约时报关于中国政府的负面报道占据了一半以上……”我当即提问:“那你统计了同一时期纽约时报对布什政府的负面报道占了多少吗?更重要的是,你统计了同一时期,美国社会的问题和中国社会的问题是几比几吗?”
“妖魔化中国”这个命题的出现,隐含的前提还是那种把报纸当成政府宣传工具的思维。负面的事故容易成为新闻,而新闻只管真实不真实,你管它好话坏话的比例干吗呢?统计这种比例,多怨妇啊。这种被迫害妄想症一旦流行起来,还越来越理直气壮了。既然新闻媒体的职能之一是监督政府,负面报道对于政府也许不是好事,但是对于社会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就是在中国内部,关于孙志刚、SARS,黑窑工这种“负面新闻”不恰恰是“帮助”政府纠正了很多社会问题吗?你去读读文革或者大跃进期间的中国报纸,一点也不“妖魔化中国”,So what?
扯了这么多,我想说的是,也许《时代》上那篇文章关于某些个人的报道有失水准,但是如果大家读到那篇报道之后想到的仅仅是如何“反思西方媒体”,而不是我们自己的社会和政治,在我看来,实在是避重就轻。当然,避重就轻是皆大欢喜的必由之路,作为一个热爱皆大欢喜的社会,我们又取得了一次胜利。
那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
“那么,您这位中央委员,为什么不挺身而出捍卫改革呢?”1977年,斯塔夫罗波尔党委书记戈尔巴乔夫追问总理柯西金为什么没有坚持国企改革时,柯西金这样反问他。
8年之后,戈尔巴乔夫成了苏共总书记。由于始终笼罩在上述问题的阴影中,他决定利用自己的职位走出这个阴影。这一走他走出很远,他精简党委让党委退出经济,他平反政治犯放开言论管制,他让立法机关自由选举,他放开私有经济,他停止军备竞赛从阿富汗撤军并且在柏林墙倒塌之际一反“老大哥”的做派,说:德国是德国人的德国。他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当一个叫做苏联的庞然大物轰然倒塌时,人们开始抱怨他走得太远了。
最近和一个小朋友谈到戈尔巴乔夫,小朋友道:啊,那个搞垮苏联的人!“那个搞垮苏联的人”,就是历史对这个老头的结论。他已经戴着这顶帽子过了20年,还将戴着它度过余生,在“由人民书写的历史”上,他将永远是那个“搞垮苏联的人”。
我对这位小朋友说。没有一个人能搞垮一个国家,能搞垮一个国家的,只有这个国家的制度本身。“问题不在于戈尔巴乔夫想不想搞垮苏联,而在于当他搞垮苏联的时候,人民群众怎么就答应了呢?”
人民群众岂止答应,在立陶宛,在格鲁吉亚,在阿塞拜疆甚至在莫斯科,民众风起云涌地推动了苏联的垮台。雨果说:当一种观念的时代已经到来,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它。这话的反面是:当一种观念的时代已经过去,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挽留它。戈尔巴乔夫没有搞垮苏联,他只是给正在垮掉的苏联最后吹了一口气。
二战之后苏联的经济增长基本在逐年递减,1946-1950年GDP增长率8.9%;1961-1965年4.8%;1971-1975年2.9%;戈尔巴乔夫上台前的1981-1985年则为1.7%。不错,戈时代经济继续下滑,但这不过是继承了前辈“传统”。问题不在于斯大林是个经济天才,而在于这种靠政府投资拉动和技术模仿实现的经济增长本来就不可持续。1970年代初苏联实力最接近美国时,人均GDP也只有美国的1/3,军工占国民产值的40%。
更不用提布拉格之春、阿富汗战争、乌克兰饥荒以及古拉格群岛了。当然在一个观念的过时和消亡之间,还需要一个推动力,还需要一个人,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
读《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你会对这位老头产生同情。1985年他接过一块滚烫的石头,他可以将这块石头放手,也可以将它传下去。就是说,在砸自己的脚和别人的脚之间,他只能二选一。如果选择放手,他无法向列祖列宗交代。如果传下去,他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也正是因此,你又会对他产生敬意。他选择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在这个庞大的官僚机器里爬行了几十年,爬到顶峰,却一脚踹开了这个机器,而这个机器的倒塌也意味着他自己的坠落。
为什么激进改革?为什么不渐进?很多人对此不能释怀。但是自由的性质类似于死亡。你要么死了,要么没死,你不可能“有点”死了。当政治自由被打开一个口子,它就会一泻千里。你不可能对着人群甲说你可以拥有言论自由,却对着人群乙说你不能。
这也是戈尔巴乔夫始料未及之处。他以为他可以放开管制的同时强化专政,但多元社会和权力垄断不相容,他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支撑这个空心帝国,还是捅破那层纸。最后他说,如果不是我们,是谁?如果不在此刻,又待何时?
如果追求自保,他可以继续趴在那个官僚机器上打瞌睡。但不幸的是,他在官僚机器的鼾声之外还听到历史的轰鸣。欠账的是别人,还钱的却是他。欠了70多年账,当然不可能一夜还清。于是,在“人民书写的历史”上,他成了那个企图还债却又还不起的笑料。站在东德街头对戈尔巴乔夫高呼“戈比我们欢迎您”的是人民群众,哀叹他背叛苏联的也是人民群众。历史,我们知道,它水性杨花又冷酷无情。
道德极限
晚上,就一个问题我和蚊米发生了重大争论。
事情是这样的,我问他:如果你几乎不会游泳,但是发现我掉到水库里了,你会跳下去救我吗?
蚊米说:那当然了。
可是你几乎必死无疑啊!没法救活我,自己还白白送上一条命,多不值啊!
可是生死这个东西,没必要看的那么重……我不禁陷入了深思。确切地说,是陷入了焦虑。如果换了我,我会不会去救他呢?更糟的是,如果把那个“他”换成“我妈”、“我爸”、“我儿子”呢?
这样想着时,我脑子里清晰地浮现出一个画面:我的一个亲人消失在漫漫的水面之下,我抖抖瑟瑟地站在岸边不知所措。与此同时,我不可避免地想起电影里,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面临威胁时,奋不顾身地冲进刀山火海的架势。
我更加焦虑了。如此焦虑,似乎这事已经发生过了。
事实上,这个场景是我经常假想的类似的“道德极限”场景之一而已。除了“水库救人”命题,我还分别思考过以下命题:如果一个疯子拿着刀在街上追砍一个儿童,我会不会冲上去与歹徒搏斗?
如果我的小孩掉进养熊的围栏,一只熊正在向他靠近,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家突然发生大火,我被成功救出,但是我孩子还被围困在火海当中,我要不要冲回去?
这些道德极限场景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危险面前我的努力几乎于事无补,但问题是:相比于事无补的努力并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我是否能够忍受自己在别人极端的痛苦面前无所作为?
想这些干嘛?蚊米说,这不是自寻烦恼吗?
你不能把自己侥幸没有遇上的事情当作假问题啊,我辩解道,就像你不能把自己没有机会犯的错误当作自己不会犯的错误。
对极端情况的想象是认识世界、认识自己的捷径,而太平年代只是模糊人性,好人显不出好,坏人显不出坏。
有一天晚上我甚至梦见了一个“道德极限”的场景:我梦见我的大学宿舍里有一只煤气罐,不知道为什么,煤气罐突然有一个接口松了,眼看着就要爆炸了,我飞快地往外面跑去,边跑就边想:楼上楼下还有那么多人呢,我应该去通知她们啊!可是来不及了,我得起紧逃生。我多自私啊!我太自私了!
就这样,我被吓醒了,醒了之后为自己没有去救楼上楼下的姐妹们而深深自责,我已经暴露了,一个懦夫已经被自己的梦给暴露了。这事有没有真的发生有什么重要呢?运气并不是美德,这可是我自己说的。
当然我可以安慰自己说:只有当一个人能够面对自己的软弱时,他才能真正学会谦卑与宽容。极度焦虑中,我想到了《追风筝的人》里面的一句话:没有良知的人从不承受痛苦。就是说,如果我为此感到痛苦,那一定是因为我良知未泯。如果我甚至为还没有犯下但可能犯下的罪行而感到痛苦,那我肯定非常有良知。走投无路之下,我就是这样,悄悄把对自己的蔑视,转化成了对自己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