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那一天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把五四运动和“德先生”与“赛先生”联系起来。
《苦涩的革命》里面是这样描述90年前那天的情形的:大约3000个学生在天安门会合,聆听了抗议巴黎和会的演说。下午两点学生们听完了演说,举着标语向使馆区行进。当气氛变得更热烈时,他们向曹汝霖家走去。开始时队伍秩序井然,到曹家之后,示威者突然变得疯狂,开始叫骂卖国贼,有人把标语扔到房顶,有人开始砸窗户。
当人们冲进曹家,曹汝霖乔装成警察从后墙逃跑。在曹家做客的驻日公使章宗祥跑得不够快,被愤怒的人群抓获。人们误以为他是曹汝霖,拆下铁床腿痛打,直到他遍体鳞伤,大家都认为他被打死了。曹家的一切都被砸烂,女眷的香水也被砸碎,空气中到处是香水的味道。
该描述说明,在1919年的5月4日那天发生的事情,是一群愤怒青年出于爱国义愤而举行的示威游行,其中还有暴力袭击。这件事情和19年前义和团伏击外国入侵者以及80年后炸南使馆事件后的大学生抗议,方式虽不尽相同,性质却类似。如果说它代表了一个传统,那就是爱国主义传统,和“德先生”、“赛先生”似乎没多大关系——很难想象当时愤青们是出于对民主或者科学的热爱而拆下那张铁床的腿。
爱国主义虽是一种美德,却未必有什么新意,也未必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精神。从屈原到岳飞,从文天祥到袁崇焕,可以说都是爱国主义的先驱。正如从屈原到袁崇焕的爱国主义没能把中国推向民主和科学,五四青年的爱国主义同样未必将中国向那个方向引领。
《苦涩的革命》一书试图通过“五四精神”这个棱镜来透视整个中国的20世纪史:它的兴起和衰落、它的符号化和扭曲化、它的复兴和再次衰落,以及它如何成为中国整个20世纪的精神幽灵。但是通过把五四运动和“德先生”、“赛先生”、“文化解构”、“启蒙”联系起来,作者Rana Mitter像大多研究五四运动的人一样,将这个事件演变成了一个意义超载的神话。
当然,这场短短几个小时的抗议活动后来被称为运动、再后来被说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摇篮、再后来成为民主与科学的标志、最后成了一个90年后人们还在热情庆祝的节日,不是没有原因的。在时间上,它发生在一个叫新文化运动的内部。人们需要对这个时间边界模糊、内容复杂多元、人物谱系分散的新文化运动确定一个标志性事件,于是指认了五四运动。
但时间上的契合却未必说明精神上的嫡亲关系。如果说五四运动本质上体现的是爱国主义传统精神,新文化运动的初衷却更接近真正的现代精神——从陈独秀到胡适,从鲁迅到丁玲,不管最后他们的政治立场如何分道扬镳,在新文化运动中,至少在其早期,他们有一个共同点:要求重估一切价值。
重估并不一定意味着否定,重估意味着审视和追问、意味着从传统、从权威、从成见、从经典、从集体、从他人那里收复自己的头脑,对每一个塞给自己的信条问“为什么”。正是所有这些人当时所问的“为什么”,让20世纪初的中国成为一个向各种可能性开放的中国。回顾当时的中国,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复古主义、自由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可以说百家争鸣。辜鸿铭拖着辫子去北大讲课,丁玲跟胡也频好上了,就跑去跟他大大方方地同居。
当然今天来看,新文化运动的多数人将“重估”演化成了“否定”,而真正的启蒙精神不仅仅是否定,而且同样邀请否定之否定。与其说它是一群人向另一群人传播“德先生”与“赛先生”的信念,不如说是主张一种“我思故我在”的态度。在这里,主语是“我”,而不是“我们”,就是说,启蒙精神基石只能是个体主义。在这里,谓语是“思”,而不是“信”,就是说一切有效的观念,从怀疑开始,向可能性敞开。
可惜这种向可能性敞开的新文化精神后来逐渐凋零,对这个凋零过程最好的注释莫过于丁玲。1927年,也就是丁玲还是一位美女作家的时候,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她写道:“是的,我了解我自己,不过是一个女性十足的女人,女人只把心思放到她要征服的男人们身上。我要占有他,我要他无条件的献上他的心,跪着求我赐给他的吻呢……但他却如此的冷淡,冷淡得使我又恨他了。然而我心里在想:来呀,抱我,我要吻你!”而1979年,历经反右、监禁、流放之后,这位曾经的美女作家的文字已经变成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轰鸣。其晚期作品《杜晚香》这样写道:“杜晚香的汇报,转到了革命胜利后带来的新的光辉天地。于是一阵春风吹进文化宫的礼堂,人们被一种崭新的生活所鼓舞,广阔的、五彩绚丽的波涛,随着杜晚香的朴素言辞滚滚而来,祖国!人民的祖国!你是多么富饶,多么广袤!……人们听到这里,从心中涌出一股热流,只想高呼:党呵!英明而伟大的党呵!你给人世间的是光明!是希望!是温暖!是幸福!”
丁玲的写作变迁史,就是个体逐渐隐退让位于集体、怀疑逐渐让位于信条的历史。她转折的关键时刻是1942年的5月。之前的《三八节有感》中,丁玲仍个性犹存,仍敢于嘲讽延安根据地的森严等级制和女性歧视,之后,在必须用自我批判来拯救前途时,她终于低头认罪:“在整顿三风中,我学习得不够好,但我自己开始有点恍然大悟,我把过去很多想不通的问题,渐渐都想明白了,大有回头是岸的感觉。”回头是岸之后,她像延安大多知识分子一样,投身于批判王实味的活动中,痛斥他“卑劣、小气、复杂而阴暗”。
如果说有一场运动与新文化运动呈对角线关系,那就是延安整风运动。新文化运动是要让“一”变成“多”,而整风运动则是要让“多”重新变成“一”。思想的裁判不再是自己的头脑,而是领袖的旨意。思想的方式不再是怀疑与重估,而是消化和吸收。当经过整风“洗礼”的丁玲终于“回头是岸”时,那个“重估一切价值”的新文化运动之光终于彻底熄灭在时间的隧道里了。
相比之下,五四运动所体现的精神却在整个20世纪延绵不绝。观察1919年5月4日那天的历史场景,可以看到几个元素。青春,激情,集体性,破坏力甚至暴力。这几个要素叠加起来的场景,在20世纪的中国反复出现:三一八运动(1926)、一二九运动(1935)、一二一运动(1946)、红五月运动(1947)……而这个运动模式的顶点,大约就是1966年的红卫兵运动。虽然红卫兵运动并不是一场民族救亡的爱国主义运动,但是在激情、集体性、青春崇拜、破坏力方面,却可以说与五四运动一脉相承。这大约也是为什么Mitter认为红卫兵运动是五四运动一个奇怪的孩子。
在五四运动模式的各要素中,“青春”大约是最核心的要素,因为激情、集体性、破坏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都是“青春”的内在品质——青年充满激情、热爱抱团、而破坏则往往是证明力量最有效率的方式。“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因为站在“历史”的一边,青年成为被政治歌颂的力量。但是真正仔细想来,大约也正是因为青春所包含的那些内在品质,使得它始终无法引领中国走向真正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因为相对于激情,“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理性。相对于集体狂欢,“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个体觉醒;相对于破坏力和暴力,“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法治精神。
有趣的是,青年不但对于中国变迁起到关键作用,对于斯大林体制、德国纳粹运动、更不用说西方60年代新左派运动也起到了一个“先锋队”的作用。在斯大林展开“对农民宣战”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时,大多普通农民不但不配合,反而奋起抗争,斯大林在哪里找到核心的“群众基础”呢?共产主义青年团。至于纳粹德国,臭名昭著的冲锋队(SA)和党卫军(SS)则可以说是希特勒的个人部队,而它们正是以自告奋勇的德国青年为主力。便是20世纪60年代西方青年,在为反战、平权发出正义呼声的同时,却令人遗憾地对另外一些国家更腥风血雨的红色恐怖保持了选择性沉默,甚至做起了啦啦队。
就是说,虽然青年对于历史进步的贡献卓然,一个同样不容忽视的现实却是:在整个20世纪,青年在充当强权的帮凶方面,却是难堪地功不可没。人们赞美青年的勇敢和叛逆,但另一面的现实则是,青年常常用隐身于群体的方式来追求个性,用为专制者冲锋陷阵的方式来表现叛逆,其勇气背后往往是选择性的沉默。当然可以为青年辩护的是他们单纯、易受骗、易被煽动。集体化运动多年以后,一个苏联前积极分子却说:我们被欺骗,是因为我们想被欺骗。今天回头再去看五四运动,它更像是启蒙浪潮结束的开始,而不是开始的结束。90年来的历史说明,引领我们突破政治瓶颈的不是激情、集体和破坏,而是理性、个体觉醒和制度改革。现在我们纪念那一天的最好方式可能恰恰是超越那一天。穿越1919年,回到1915年,那一年,一个叫陈独秀的人创办了一本杂志叫《新青年》,一个叫胡适的人坐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课堂上听杜威讲课,一个叫鲁迅的教育部公务员闲来无事正研究佛经,一个叫丁玲的小女孩还在念书识字,而那个叫毛泽东的湖南青年刚刚考上师范学校。那时候他们当然不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刀光剑影。他们读书、思考,心怀虔诚,向未来敞开。我们多么希望他们将要面对的腥风血雨可以被抹去,历史重新交给他们一张白纸,让他们从头再来。
奢侈生活
这已经是一个再也无法掩藏的事实了,就是出国的人对比留在国内的人士。为了表达对我这个“海龟”的同情和慰问,每次回国,国内的亲戚朋友都带我去吃喝玩乐,领略国内的奢侈生活,以此证明国内可以过得多么爽,而我们留学在外,是多么得不偿失的一件事。这次朋友莉莉,带我去做身体的“精油护理”,因为她有某个美容院的包月会员卡。
刚一进去,几个穿粉色制服、戴护士帽的小姐就笑眯眯地迎了过来,左一个“姐”、右一个“姐”地叫开了。她们引我和莉莉穿过一个走廊,换了拖鞋,走到一个粉嘟嘟的房间,里面有两张床。在换衣服之前,小姐给我们端来两个大木桶,说是洗脚。洗脚就洗脚吧,里面还放了几块石头,问那是什么,说是“火石”,有“祛寒”的效果。洗完脚,换上他们发的纸内衣,躺下。
我叫小慧,给我按摩的小姐温柔地说,今天我给您服务。又温柔地追问,音乐声音大小,您觉得合适吗?屋里的光线呢?我们说好好好,没问题。刚趴下,小姐又端来一个小木桶,里面漂着一朵莲花,放在我们的脸下边,说是“清凉解乏”。然后才开始按摩,小姐往我的身上涂上一种精油,然后揉开了。在舒缓的音乐,温柔的手指间,我很快睡着了。中间朦朦胧胧翻了几次身,再醒来时,已经过了半小时了。然后跟小慧小佳聊了几句。莉莉问小慧做这份工作,一个月多少钱。小慧说不一定,看每个月客户情况。莉莉追问到底多少,小慧说:好的时候有一千吧。
她怎么还能对我们这样和颜悦色呢?我心想,我们做一次按摩,据莉莉说,没有会员卡的话,一次就400块。一个月最多挣1000的人,怎么能对一次花400块来按摩一个小时的人这样和颜悦色呢?
也许心里是有怨恨的吧,如果是我,肯定是有的。
如果来一次文革,小慧也许会给我挂上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资产阶级小姐××”,然后让我“坐飞机”,剪阴阳头,住牛棚,挨批斗。但是文革已经过去,而且看起来也不可能很快再来。何况文革带来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多得多。
阶级啊,这就是阶级,我心里叹息。所谓奢侈生活,前提就是阶级的差异。虽然阶级差异在世界各地无处不在,但在此时此地,它是如此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甚至不需要遮羞布。
按摩完毕,穿上衣服。小慧又笑眯眯地端来“为客人特制的冰糖银耳羹”,边看着我们喝边介绍说:我们马上要搞一个活动,叫“植入金丝”展示会,29号晚上,有一个晚宴……询问一番,原来是一种美容产品,一套9万多人民币。
有人做吗?
有啊,已经有四五个了。
出去之后,莉莉问我:感觉怎么样?还是国内好吧?
嗯,还是国内好,我赞叹道,真奢侈!
当然,我真实的想法是:消费的乐趣,从来都是无力的乐趣,数量越大越无力。
坐在莉莉的车里,突然想起初中政治课本里那句话,那句小时候完全读不懂、稍大很反感、现在却觉得很触目惊心的话。它说:所谓国家,就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政治的尽头
政治的尽头是同情心,马蒂奥和朱莉娅的尽头是尼古拉。
《灿烂人生》里有一个镜头是这样的:防暴警察马蒂奥的同事鲁伊奇被左翼示威者打成了瘫痪,马蒂奥在哥哥尼古拉家悲愤地说起这事,尼古拉的妻子朱莉娅,一个激进左翼分子,当时就不干了。
“太糟了,你站在错误的一方。”
“你肯定?那什么是正确的?穷人的一方算是正确的吗?”
“对。”
“鲁伊奇比你更懂什么叫贫穷。他是个穷人,把他打成植物人的人却不是。我们在这里吃蛋糕,他却躺在医院。”
“我受够了你的垃圾言论!”
尼古拉只好出来调和:“请你们都别说了!”朱莉娅转身弹琴去了,马蒂奥调侃道:“你老婆不错。”尼古拉笑道:“你俩相处的也不错。“她是那种永远正确的类型吧。”“嗯,跟你类型一样。”于是两人会心地笑了。
《灿烂人生》里有好几个类似的情形,一场充满火药味的争论,最后以温情脉脉的谈笑收场。尼古拉的父母争吵时是这样。妹妹的婚礼上,尼古拉被解雇的工人好友和银行家好友之间的对话是这样。尼古拉父女在争论一个腐败官员是否值得同情时也是这样。对此女儿是这样解释的:我太爱你了,我不会真的跟你闹翻。
“我太爱你了,我不会真的跟你闹翻”,似乎道出了人世间喜剧和悲剧分叉的那个秘密。很多时候,你以为你的所作所为是出于爱,其实还是不够爱。另一些时候,你忙着轰轰烈烈地爱人类,却忘记了爱身边一个一个的人。
马蒂奥和朱莉娅都未曾深入这个道理。他们都试图通过政治斗争的途径去改变身边的世界,结果发现政治斗争的前提是对真理的掌握,而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确切地掌握了真理。朱莉娅在60年代的左翼运动中越来越激进,抛家弃子投奔了一个恐怖组织,从事暗杀工作,最后沦为阶下囚,世界却没有因此变得更好一些。马蒂奥终其一生都在和丑恶的制度作斗争,从僵死的考官到野蛮的精神病院,从等级森严的军队到黑幕重重的警察局,但他被碰得头破血流,在一个新年之夜,他迎着窗外绽放的烟花从阳台上纵身跳下。
而朱莉娅的丈夫、马蒂奥的哥哥尼古拉则不同。他温和而不消极,明辨是非但不急于求成。改造世界对他来说不是将一个制度连根拔起,而是以给予身边的人一点一滴的温暖开始。佐珍,片中那个被精神病院非法电击的女孩,最后不是被左翼朱莉娅或者警察马蒂奥拯救,而是在尼古拉几十年的照看下慢慢恢复。当佐珍完全将自己封闭起来时,他对她说:你每天来给我的植物浇水吧,它们需要你。
如果说改造世界是一场龟兔赛跑的话,马蒂奥就是那个兔子,而尼古拉则是那个跑得慢却跑得远的乌龟。马蒂奥在不断的碰壁中也逐渐认识到这一点,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有那样的耐心啊,在与可爱的姑娘美瑞娜相识之时,他这样自我介绍:我叫尼古拉。
也许为我们的行为守卫底线的,不是政治、不是宗教、不是法律,而是尼古拉的考官所说的“同情心”。读书读到文革时某派怎样毒打某派或者纳粹集中营里的暴行时,我总是惊骇不已,因为这全都是假真理的名义。若是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同情心的底线呢?一个政治、法律、宗教都无法突破的底线呢?也许人世的希望不在于发现真理,而在于追问一句,发现真理又如何。
该电影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片中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却不虚假。我想导演真是个善良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柔情似水。他让激进的朱莉娅弹得一手好钢琴,让暴躁的马蒂奥成为一个书迷,让美瑞娜在失去马蒂奥之后得到儿子,让尼古拉在女儿离开后重新得到爱情。他端详、雕刻、安抚每一个辗转反侧的灵魂,让你觉得世界可以变得更好,正在变得更好,还会变得更好一只要你像尼古拉的父亲所提醒的那样,不放弃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发掘他们的动人之处:“你要让朱莉娅弹琴,告诉她她有多美好,你要说,朱莉娅,为我演奏吧”。
They Just Give Up
每当你情绪低落寻死觅活时,总有一些喜剧发生让你破涕为笑,重新鼓起生活的风帆,比如胡紫微同学发表输出价值观的重要奥运演说,比如重庆人民对求精中学的热情捍卫,比如恒源祥广告商破罐子破摔的决心。
有一次和D走在一起,那天刮大风下大雨,大街上好多人的伞都被吹得东拉西扯。我们走着走着,看到路上被丢弃的一把伞,散了架,半边支着,半边瘫软在地。D说:They just give up. 我们大笑。
恒源祥的广告就让我想起这种“they just give up”的大无畏精神,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大无畏的“they just give up”精神这么具有喜剧效果,这么让人觉得人生如此有趣,死了多么可惜。基本上满足于用简单重复来表达一腔(此处可填人“义愤”、“热情”、“热血”等等具有高温感的一系列褒义词)的行为都可以被称做“they just give up”的精神,比如在一个句子后面打上无数感叹号,比如上千沈阳球迷花半个小时重复呐喊“小日本,操你妈”,比如把故宫造到999间,比如用一百万个小高炉来赶超英美,比如中学女教师用让男同学陆续到床上报道的方式来树立生活的信心。
这些行为表明,所谓自暴自弃,并不在于智力、想象力和勇气的枯竭,而在于当事人已经不打算对这种枯竭加以掩饰。
同理,当一个人放弃个体的具体性,比如关注自己是不是需要去生殖医院,转而融入集体的荣辱感中,关注重庆人民是不是需要去生殖医院,这也是一个“they just give up”的重大时刻。
They just give up me to become us, 但,自暴自弃的最高表现形式并不是枯竭或者对枯竭的不加掩饰,而是通过投入集体的怀抱来升华这种枯竭,赞美这种枯竭,顶礼膜拜这种枯竭。这种升华充分体现在重庆人民沈阳球迷以及恒源祥广告腔的声音里。摆脱了智力想像力和勇气的负担,你就摆脱了自我,也就是,光荣地融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啦。
送你一颗子弹
Send You A Bullet是一个巴西纪录片。影片分两个线索:一个是讲述一个巴西腐败政客Jader的贪污、被起诉,被释放、重新当选议员的故事;一个是讲圣保罗市蔚然成风的“绑架富人”现象,在这条线索上,导演采访了被割掉耳朵的一个女孩、撕过票的蒙面绑匪、专门做再造耳朵手术的外科医生、每天在胆战心惊中研究防身术的商人。
有点像我几年前看的另一个绑匪电影:secuestro express。只不过那是一个故事片,场景在委内瑞拉。看来绑架流行很可能不仅仅是巴西现象或者委内瑞拉现象,而是一个拉美现象。
那个胆战心惊的商人说他最吃惊的是,有一次他遭抢,抢劫犯在大街上抢了他的钱之后,竟然公然站在几米之外慢悠悠地数钱。“抢劫犯一点也不害怕,被抢的人胆战心惊,这就是巴西。巴西在向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向前进,它可能会变得更糟。”
也是,有钱人随时随地可能被绑架,那谁还敢到你这个国家或者城市来投资?而投资萎缩伤害的仅仅是有钱人吗?有钱人不去圣保罗投资还可以去北京去孟买,而失去就业机会的巴西人却不可能随随便便移民到北京或者孟买。
但是绑匪不会或者不想明白这个道理。他说他抢来的钱有一部分分给贫民窟里的穷人看病,即使他说的是真的,他间接伤害的穷人可能比他直接帮助的穷人要多得多,这一点,他未必明白。
某经济学家说过,一个坏的经济学家和一个好的经济学家,区别就在于前者只计算看得见的经济成本,而后者还加上看不见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一个坏的绑匪和一个好的绑匪,区别就在于前者只计算看得见的行为收益,而后者还加上看不见的行为收益呢?好吧,绑匪哪有好坏之分,根据定义他就不可能好到哪里去,用康德的话来说,他的行为违反了“绝对律令”。
看不见的不仅仅是他,而是拉美大陆。拉美民粹主义成风,思想基础往往在此:民众往往愿意为了暂时的、直接的利益分配而牺牲长远的、间接的收益。这种短视也恰恰为腐败官员提供了机会。起诉Jader的检察官在Jader重新当选议员之后痛心地说:这样一个假公济私的人,竟然还能再当选议员,实在令人悲哀。仔细想想,为什么呢?Jader玩的无非是民粹主义那一套:用短期的救济发放等等小恩小惠来笼络地方选民,小恩小惠是直接的、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并且有一个集中的受益群体的,而制度扭曲的代价却是间接的、长远的、看不见摸不着并且分散在全民甚至接下来几代人当中的。民粹主义式的救国,是饮鸩止渴。改善贫困向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的利益再分配,一种是间接的投资激励。前者往往可以成为政客发家的捷径。直接的小恩小惠,加上政客充满激情的民粹主义口号,可以造就查韦斯、卡斯特罗这种“拉美英雄”。问题是,拉美人民热血也沸腾过了,有钱人也给诅咒过了,能国有化的都国有化了,也庇隆过了,也格瓦拉过了,也卡斯特罗过了,他们所指望的繁荣富强以及均贫富等贵贱就是迟迟不肯来临。当然,你永远可以诅咒美国。
对于失败的格瓦拉们来说,幸亏还有美国。
我想象,假设中国各大城市也开始绑匪成风,中国的经济萧条估计为时不远了。哦,忘了,这事其实几十年前早发生过了,只不过当时绑匪是穿着制服,而且是独家经营。
看完电影,同看电影的×有感于最后绑匪说自己给穷人医药费,说:“弄半天是个罗宾汉啊!”
我不以为然。穷人很多,但不是所有的人都用杀人放火去解决贫困问题,所以不能用社会根源来为个人暴行辩护。阶级当然是一个客观存在,但如果阶级可以为一个人的行为言论辩护,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法院对案件一个一个地做个案分析?只要是富人,就通通送进监狱,只要是穷人,就通通放走好了。
影片结尾的时候,记者问绑匪:“你绑架那些人,割掉他们的耳朵,事后会想起这件事这个人吗?”
“不想。”他说。
也许,他也只有通过“不想”来逃避这件事情的沉重,因为一个人认识论的飞跃恰恰就发生在“想”的那一刻,因为人道主义的起点在于一个人面对另一个受苦的人并且心里“咯噔”一声:如果我是他呢?
在祖国的怀抱里
1 房地产广告
早上吃早饭时,铺在餐桌上的报纸,上面有一则房地产的大型广告,建议国外的同学们学习一下,了解一下国内广告媒体日新月异的语言:
大标题:梦是唯一的真实,WE也包括在内(注:WE是房产名称)。
副标题:物质形态的WE,影响意识形态的WE。WE是空间的费里尼。
正文:事实1:绝大多数WE的参观者,都因空间意态在现实与超现实之间自由游走,而产生多层梦境世界的可能性。
事实2:试图藉着打破/拆解记忆碎片,再予以天马行空的混合重构,也许有益于探索WE;但挣脱当今的主流生活经验,或者更有利于研判WE的诗意蒙太奇。
事实3:擅长造梦的电影艺术家与深谙解梦的心理科学家,在意识形态也许阴差阳错,但是对WE却产生了跨界的相通感应。
说实话,有时候真想赖在国内不回美国了,如果说美国的情景喜剧只是在晚间几个小时内逗人一乐的话,在中国,全国人民都在向行为艺术家进化,前后左右都是情景喜剧。上至新闻联播的主播,下至广告词写手,那种不动声色的幽默感,那种推陈出新的汉语“蒙太奇”,对于我这样又喜欢看电影又不愿掏钱买票的人来说,真是一场不散的宴席。
2 摇滚沙拉
在外面吃饭,有人点一道叫摇滚沙拉的菜,说是招待“国际友人”。
两个穿红旗袍的小姐,一个举着一个塑料圆柱体,里面装了一筒蔬菜。另一个托着一个盘子,里面放了无数小碟子。拿蔬菜的小姐,把碟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往蔬菜筒里倒:花椒、西红柿酱、蜂蜜……然后,她关上盒子,先在左边使劲摇,边摇边说:“摇一摇,欢迎宾客到。”然后换到右边摇,说:“摇二摇,幸福自然来。”又换到前面晃,说:“摇三摇,身体健康最重要。”最后放下蔬菜简,说;“摇四摇,财源滚滚来!”
大家热烈叫好。
我心里只是难过。真的有必要这样么?只是一个沙拉而已。我亲爱的祖国啊,真的有必要吗,只是一个沙拉而已。
没有你们就没有他们
又把《他人的生活》看了一遍,记忆中这是唯一一个我主动看第二遍的电影。重新看一遍的原因很简单:看第一遍时太囫囵吞枣了,没留心一个关键问题,那个“坏人”是怎么变成“好人”的。确切地说。我很想知道一个腐朽大厦的倒塌,是从哪个裂缝开始的。
《他人的生活》情节已经众所周知:1984年,东德秘密警察Wiesler被派去监听一个剧作家Georg,结果他不但没按计划搜集该作家的反动言行,反而被他和女友的爱情和勇气所打动,最后背叛组织暗中救助了他。
带着清晰的问题意识再看第二遍,我遗憾地发现,导演其实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坏人”并没有“变好”,他简直从来就是好的。电影开始不久,在其上司Grubitz表示要通过监听搞倒谁谁谁时,他就问:“难道这就是我们当初为什么加入组织?”一个竟然追问为什么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好的秘密警察。在听Georg弹贝多芬时,他竟被感动得泪流满面。一个追问为什么的人,以及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所以该片最大的问题似乎并不是“坏人”怎么变成“好人”,而是“好人”怎么能允许自己做那么多年的“坏事”。Wiesler在成为片中的英雄之前,做了20年的秘密警察劳模。如果他可以劳模20年而不羞愧,那么他应该也可以这样劳模下去;如果他会那么轻易被监听对象所打动,那么他也不可能这样劳模20年。
电影里真正的“坏人”似乎只有两个,一个是部长Hempf,另一个是警察头子Grubicz。区区二人可以对这么多人的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你们”也变成了“他们”。他们以保卫国家的名义吸纳了无数秘密警察,他们发展艺术家中的内奸,他们逼迫Christa告密,他们让Georg们保持沉默……如果没有“你们”,“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群小丑而已。
但“你们”又是谁呢?“你们”可能周末带孩子去父母家尽享天伦之乐,“你们”路上看到车祸可能会打911帮助呼救,“你们”可能看到电视剧里坏人欺负好人时气愤填膺,然而你们在做着这一切的同时,也会像Wiesler那样爬到别人的楼顶阁楼上——当然不仅仅阁楼,还有可疑分子家门口,单位,言论的字里行间——说:看,这个混蛋,竟然拿民主德国的自杀率来做文章,把他给抓起来!
“他们的信念是什么?”有一次我试图和一个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他们怎么说服自己,一个人把一件事情诚实地说出来,就应该被抓起来?真的,他们是怎么说服自己的?这事首先令人困惑,其次才令人沮丧。他们怎么能够在窃听骚扰跟踪袭击迫害诚实正直的人之后,一转身,对自己的孩子说:孩子,你要做一个好人。
那个朋友说:“不需要信念,就是个趋利避害的本能”。
我还以为道义感羞耻感内疚感也是人的本能呢。
可能也正是因此,Wielser这个人物太理想化了;他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拒绝被彻底机器化,羞耻感犹存。电影甚至把他描述得很可怜,一个人住冷冰冰的单身公寓,在电梯里被小孩子当面骂成“坏蛋”,招来的妓女甚至不愿意多停留半个小时。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变成“他们”的“你们”,可能过得比谁都好:他们在饭桌上谈笑风生,在亲友中春风得意,在生意上左右逢源。也正因此你们还在趋之若鹜地变成他们。
如果该电影展示的是1984年东德现实写照的话,那么5年之后的巨变一点都不奇怪。当电梯里的孩子都可以羞辱秘密警察而他只能哑口无言时,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变心了。事实上从故事情节来看,当时东德的控制手段已经贫乏到完全依靠胁迫:听不听话?不听我就让你没饭吃。当统治者的统治手段已经贫乏到仅剩胁迫时,它就气数将尽了。我们从小就说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也许历史唯物主义偶尔也会走神,物质基础也会被上层建筑拐跑。至于上层建筑又是如何变心的,那个20年的秘密警察是怎么突然从“他们”转变成“我们”的,电影没有说清,我没有找到答案,看来还得接着找下去。
匈牙利咖啡馆
我就坐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这家咖啡馆叫匈牙利咖啡馆。匈牙利,这是一个多么神秘的国家啊,它地处东欧,1956年曾经有过一场不成功的革命,它还……好吧,其实关于匈牙利我一无所知。
匈牙利咖啡馆可不仅仅是一个咖啡馆,而且是一个政治阵营。宣称自己常去匈牙利咖啡馆,就等于宣称了自己的阶级成分,一个左派的进步知识分子,或至少也是一个文化嬉皮士。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人,或进而整个世界的人,完全可以被区分成“去匈牙利咖啡馆的人”和“不去匈牙利咖啡馆的人”。一个小小咖啡馆,大大提高了划分敌友的效率。
咖啡馆看似一家乡间小学教室。昏暗的灯光,拥挤的桌椅,斑驳的墙壁,恶作剧地横亘在阳光明媚的阿姆斯特丹大街上,好像唇红齿白的笑容之间,一颗虫牙突兀在那里。令人费解的是,这里永远是人满为患。
人们摒弃了门外的灿烂阳光和星巴克里的资产阶级光明,趴在匈牙利咖啡馆昏暗的灯光下,如同捉虱子一样费劲地辨认自己书上的文字。
我曾经猜想,这里有一个秘密的马克思主义社团。那些从1960年代的左派政治运动中败下阵来的人们在这里招兵买马,商讨颠覆资本主义大计,咖啡和草莓小甜饼只是幌子而已。我这样说不是没有道理的。
证据之一就是那些奇形怪状的人们,比如那个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的老太太,那个夏天还穿着皮衣服的长发青年……这些人成天驻扎在这里,哪里是喝咖啡,简直是每天在这个生产愤世嫉俗的作坊里值班。证据之二就是这家咖啡馆的厕所。我一生中从来没有上过这么“左”的厕所。小小两平方米的厕所墙上,写满了各种政治宣言——支持巴勒斯坦运动的,呼吁布什下台的,打倒美帝国主义的……其慷慨激烈程度,足以把一个右派吓成便秘。
我这个猜想虽然非常振奋人心,但并不能得到证明。能得到证明的,只是身边这些琐碎的聊天而已。比如那两个女孩,在讨论爱的暧昧与道德修养的关系:“三天都没有回信呢,这都不是爱不爱的问题,而事关基本的人品!”
一次次的窃取情报都是空手而归。我只好承认,人们喜欢光顾这个“左派”咖啡馆,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左”的意识,而是因为他们喜欢“左”的下意识。意识太多,无意识太少,下意识则刚刚好。正如那些左派的标语,占领大街太多,销声匿迹太少,而匿名地幽闭在一间咖啡馆的厕所里则刚刚好。在意识的层面上,左派已经溃散,等它在下意识里卷土重来时,一个体系完整的意识形态已经分解为支离破碎的意象,比如这些昏暗的灯,这些破旧的桌子,这些失魂落魄的人。人们在这破碎的意象中寻找一种美学上的刺激,却早已无法将它拼凑一个政治野心。当历史变得像一个宿命,政治也从现实主义走向了印象主义。
“左”的幽灵就在这家匈牙利咖啡馆里来回穿梭,招揽生意。这幽灵已失去语言,只剩下身体。它勾引我们,但并不企图征服。人们坐在这里,消费着这妖娆的眼神,而它也萦绕着人们。医治他们下意识里的那一点炎症。
想清楚了这一点,我在匈牙利咖啡馆坐得心安理得起来。这哪是什么左翼咖啡馆,它就是看上去有点“波西米亚”而已。我对波西米亚风格的理解是:当小资厌倦了自己,他就需要时不时地冒充无产阶级。中国的知识分子由于原罪感而发动了一场浩大的革命,西方的知识分子由于原罪感而发明了一个时尚流派。他们的救赎真是比我们的有效率。
Life after People
昨天看了BBC纪录片Life after People,真好看。它回答了一个已经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人类如果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人类文明的遗迹还可以在地球上存在多久?
答案跟我以前和蚊米讨论的结论差不多:两三万年。两三万年以后,我们人类“璀璨的文明”就会了无踪迹了。
电视片说,现代钢筋建筑肯定不如古代石头建筑结实,石头建筑可能挺个上千年,钢筋建筑300年左右就基本玩完了——水会把钢重新腐蚀回铁,再把铁腐蚀回铁矿石。但是,石头建筑也难逃厄运,因为它们怕盐的腐蚀。
如果您想对下一拨进化成人的猴子聊表寸心的话,千万不要试图在地下深埋饭岛爱光盘,没有保温去湿环境,DVD最多一两百年左右就歇菜了。跑到一个干燥无光的山洞里凿一幅芙蓉姐姐的壁画,倒是具有更高的可行性。如果猴子们进化得及时,会眉头紧锁地指着壁画上的芙蓉姐姐说。这幅壁画说明,史前文明里的那种智能生物身体是S型的。
电视片还说,人类一消失,地球就会重新变成动物的天堂了,“你可以踏着海龟的背从大洋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
就是说,没有了我们,地球会变得更美好,就是再也没有李白给它写情诗了而已。
学术辩论
1 认同
开会时,大家说到全球化和本土认同的关系问题。照学术界的惯例,上来大家开始控诉“文化帝国主义”怎么样将全球化变成西化。然后,又有人跳出来反驳,说也不是所有的“本土意识”都值得保留,而且小国对大国也有文化输出,比如我们在美国四处可见的瑜珈、中国菜云云。
讨论所有这些问题时,突然想到闹同学以前说到的一个玩笑。一般美国女人嫁人之后都要随丈夫姓,但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抗议说:我不跟你姓,我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姓原来的姓!但是丈夫回答道:可是你原来的姓,是你父亲的姓,跟他姓本身,不过是父权制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这个笑话,用到全球化和本土化的辩论中,恰如其分。全球化还是本土化,说白了,不过是随夫姓还是随父姓。
2 历史
美国大学里革命小将非常多,昨天又碰上一个。
不知怎么就聊到中国的文革,他如所有的小将那样说:文革不能全盘否定啊,文革的时候经济还增长了呢。我说。文革的时候经济的增长,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因为有文革,所以经济增长”,另一种是“尽管有文革,但是经济还是增长”。如果没有文革,没准经济增长更快呢。
他说:你看,你这是在假设历史,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我说怎么不能假设,有个叫邹至庄的普林斯顿教授,就写了一篇文章,就是计算“假如没有政治运动,中国现在的经济水平如何”。
他:那都是想象,我坚持认为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当然是不欢而散。
后来越想越不对。像他这样的美国左派,肯定是反伊战、反种族歧视的,如果他说“没有伊战,世界更美好”,那我也可以说“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如果他说“没有种族歧视,美国更美好”,我还是可以说“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依此类推,所谓历史不能假设,不过是混淆是非的一个说法。我假设一下历史怎么了,又不偷又不抢的。
我老觉得美国这个国家从来没有过革命的经历也不好,许多知识分子从来没有享受过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以眼巴巴的,老惦记。对于渴望M的人,不S一下他,他就不消停。
制度主义
今天我觉得我解决了人类的一个重大难题。长期以来,我一直担心如果外星人来突袭地球人怎么办?今天边看着电视里关于发现新行星的报道边吃晚饭,打了两个苦闷的饱嗝之后,我突然豁然开朗。如果外星人的技术已经发展到了可以飞到地球来的地步,他们一定也有着高度的政治文明。根据制度主义的说法,技术的革新不可能脱离制度的发展而出现。没有文明的政治制度,就不可能有产权和专利的观念,没有产权和专利的观念,技术就不大可能持续高速发展。总而言之,如果外星人非常野蛮,他们肯定没有技术能力飞到地球来,如果他们已经飞到了地球,肯定和和气气文质彬彬。
想到这里,我破涕为笑,放心地朝沙发后背上靠了过去。人类的未来又少了一个不安定因素,多么叫人欣慰啊。可是,然后,竟然,过了一小会儿,我又想到一个晴天霹雳的问题:如果外星人里面也有本·拉登,也有希特勒,也有斯大林呢?
悲哀啊。
我只好又从沙发靠背上坐了起来。
牛校牛在哪
我在哈佛做了一年博士后,这一年,除了领钱,基本也没有什么别的任务。为了防止自己整天缩在家里,把薄薄的那一沓钱翻来覆去地数,我决定去旁听几门课。
那天我去学校我所在的机构,跟机构里的秘书表达了此意。她非常干脆地说,没问题啊,只要教授同意,都可以呀。我问,有没有社科方面的课程清单,我看看有什么课可选。我问的时候,想象的是几页纸,可以站那顺手翻完。结果柔弱的女秘书掏出一个庞然大物,向我递过来,我伸手一接,胳膊差点因为不堪重负而当场脱臼。
定睛一看,这本1000多页的玩意儿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几行字:
Courses of Instruction 2006 – 2007
Harvard University
Faculty of Arts and Sciences
Harvard College
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
就是说,仅仅就本科和文理学院的课程表及课程的简单介绍(一般3-5行的介绍),哈佛就一口气列了1000多页。我估计,把哈佛全校的课程名单一一排列出来,是不是得绕上赤道一周两周啊。
以前在哥大听课,我就觉得自己已经见过世面了。现在,捧着这个庞然大物,我有种慕容复突然路遇萧峰的悲凉感,过去六年建立起来的牛校感当即崩盘。
端着它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仔细研读起来。如同一个饥饿无比的人,捧着一个写满了各种山珍海味的菜单,边咽着口水边往下读。读到最后,就是《廊桥遗梦》里面女主角遇上男主角的感觉,之前和丈夫风平浪静的婚姻,原来不堪一击,这才是真正伟大的爱情。
当然,让我产生伟大爱情的,不仅仅是哈佛所提供的课程之多,更重要的,是它所提供的课程之人性化。国内的媒体,时不时地就会把“大学精神”这个话题拿出来讨论一下。基本上大家都会达成一个共识:大学不是职业培训机构,大学精神不应当仅仅是训练工作技能的精神。据说,大学应该熏陶的,是一种人文精神。虽然“人文”这两个字,因为靠“文人”两个字太近,已经臭大街了,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再给它一次机会。
哈佛大学之所以是一流的大学,当然是因为它最有钱,然后用这些钱买了最先进的设备和雇了最牛的教授。同时,也是因为它蕴含了丰富的人文精神,而这一精神,最集中地体现在它的“核心课程”上(哥大也有,但是跟哈佛比,是小巫见大巫)。
所谓核心课程,就是学校提供给本科生的一系列基础课,学生必须从中选出几门作为必修课。这些基础课的目的,是让学生在进入知识的细枝末节之前,能够对他所置身的世界有一个框架性的理解和探索。这样当他置身于自己的专业时,能够知道自己所学习的,不过是一个巨大有机体里面的一个毛细血管。
哈佛的核心课程分成七个板块:外国文化,历史,文学、道德判断、数理判断、科学、社会分析。拿道德判断这个板块作为例子,所给的课程包括:
1、民主与平等
2、正义
3、国际关系与伦理
4、伦理学中的基本问题
5、儒家人文主义
6、有神论与道德观念
7、自我,自由与存在
8、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奴隶制
9、社会反抗的道德基础
10、共和政府的理论与实战
11、比较宗教论理
12、传统中国的伦理和政治理论
13、古代与中世纪政治哲学史
14、现代政治哲学史
拿科学这个板块来说,所给课程包括:
1、光与物质的性质
2、空气
3、宇宙中的物质
4、观察太阳与恒星
5、时间
6、爱因斯坦革命
7、环境的风险与灾难
8、现实中的物理
9、Cosmic connections
10、音乐和声音的物理学
11、看不见的世界:科技与公共政策
12、能源、环境与工业发展
13、Life as a Planetary Phenomenon
其他板块,就不列了,太长。基本上,核心课程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们在开始研究树木之前,能够先看一眼森林。最好能够把这个森林地图印在大脑上,以后走到再细小的道路上,也不会迷路。
我再列一些“本科新生研讨会”的课程(freshman seminar)。这个freshman seminar的宗旨我不大清楚,但是有些课程名称非常诱人。名单太长,我只列上那些我感兴趣的课程,也就是如果我有三头六臂会去旁听的课程。
1、人的进化
2、翅膀的进化
3、细菌的历史
4、银河与宇宙
5、象棋与数学
6、疾病的话语
7、DNA简史
8、美国的儿童医疗卫生政策
9、道德判断的本质
10、火星上的水
11、医药公司与全球健康
12、传染病对历史的影响
13、非洲的艾滋病
14、关于意识的科学研究
15、什么是大学,它的目的是什么?
16、俄罗斯小说中的爱情
17、怀疑主义与知识
18、一个社区的研究
19、基督教与美
20、怎样欣赏画
21、浮士德
22、黑人作家笔下的白人
23、香蕉的文化历史
24、乌托邦与反乌托邦
25、苏格拉底及其批评者
26、怎样读中国的诗歌
27、互联网与法律
28、美国的1970年代
29、美国的信条:特殊主义与民族主义
30、语言与政治
31、信任与民主
32、美国的总统选举
33、1960年代的青春文化
34、盗版
35、全球变暖与公共政策
36、当代印度
37、公共健康与不平等
38、公墓的历史
39、人权
40、政治演讲与美国的民主
41、犯罪的概念
42、现代欧洲国家的民族主义
43、烟草的历史
44、酷刑与现代法律
45、大脑的测量:心理学实验的兴起
你看,随便这么一列,就有45个。对于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来说,这些课程简直就是天上下起了珠宝的倾盆大雨。不知道国内的名校,能给那些刚刚背井离乡的18岁孩子,开出上述45门课中的几门?
我想大学精神的本质,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深奥,而恰恰是恢复人类的天真。天真的人,才会无穷无尽地追问关于这个世界的道理。大学要造就的,正是这种追问的精神,也就是那些“成熟的人”不屑一顾的“呆子气”。
“成熟的人”永远是在告诉你,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合理的就是不必追究的,不必改变的。“成熟的人”还告诉你:这个世界,无商不奸无官不贪,所以战胜坏人的唯一方式就是成为更坏的人。
真正的人文教育,是引领一群孩童,突破由事务主义引起的短视,来到星空之下,整个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数学、物理、生物、心理,像星星一样在深蓝的天空中闪耀,大人们手把手地告诉儿童,那个星叫什么星,它离我们有多远,它又为什么在那里。
前两天读一个朋友的文章,其中有句话说得挺好玩,说到国内某现象,他说:两个连大学都算不上的机构,竟然为自己还算不算一流大学而争辩得脸红脖子粗。这事我没怎么跟踪,所以也不太清楚。好像是香港几个大学挖了几个高考状元走,国内某些高校就开始捶胸顿足,觉得自己不再“一流”。这似乎的确有点滑稽,仿佛宋祖德为自己不再是一线男星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些著名高校的确应该捶胸顿足,但不该是为了几个高考状元,而应当是为自己与天真的距离。
五个女博士
在美国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考察过资本主义最腐朽的一面:脱衣舞俱乐部。
今天和ABCD四个美女一块玩,说起怎么打发这个周末之夜,不知谁提议去看脱衣舞,大家立刻纷纷响应:去!去!去去去!
都是些平时胆小如鼠就想靠着人多势众壮壮胆的好孩子。
五个女博士。
虽然整个社会都笑话女博士,说“女博士丑”,“女博士呆”,“女博士是第三性别”,我们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靠,偏要是美女。气死丫们去。
而且大家决定直接超越资本主义初级阶段,进入它的高级阶段——直接去男脱衣舞俱乐部。
女的,裸体,见得多了,要看就看男的。
于是,走啊走,走了近一个小时。又等啊等,等了半个小时。入场券加最低消费,一人四十。
哇,进门就是一个猛男,穿着仔裤,光着上身,那胸肌,估计一头撞过去会被弹回来好远。
进门看一个大厅,音乐喧嚣,灯光迷离。椅子、沙发围成一圈一圈。然后是又一个猛男,更多的猛男,越来越多的猛男,穿梭于人群之间。观众全是女的,多半是准新娘带来开bachelorette party的。我们混在其间,好像也没个名分。话又说回来,我们是女博士,社会声誉已经这么低下了,我们怕谁。
节目一开始,A就被第一个挑中,上台,被按一张椅子上,一个猛男靠过来,直接就坐她大腿上口左挤挤,右压压。观众尖叫。
A心理素质真好啊,那个配合,真专业,一点不丢我们女博士的脸。
接着就是一群群的准新娘被请上台,猛男们一边跳舞,一边脱衣,一边挑逗这些女孩。可怜这些女孩,跟杂技演员手里的盘子似的,在舞台上被扔过来,甩过去。一会儿被倒吊着挂在猛男胸前,一会儿两手撑着桌子被悬在空中。一会儿猛男的嘴凑到了她们的“那儿”,一会儿猛男的“那儿”凑到了她们的嘴边。
主题就一个字:拱。
左拱右拱前拱后拱悬空拱倒吊拱。当然都是假动作。
与此同时,观众席上,猛男们开始穿梭服务。lap dance二十,massage十五。不一会儿,就见前后左右的沙发上,全是猛男在拱美女。我没敢要服务,老胳膊老腿,经不起人家当盘子甩。
我那小胆,也就够趁乱尖叫几声。
阿弥陀佛。15年前,我们坐在高中课堂上背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优越性,15年后,我们往一个个几乎赤身裸体的猛男内裤里塞钱。
猛男们好像也没怎么表演,就是把全场几乎一半的女人给拱了一遍之后,就收场了。
哦,还有照相,合影一张,10块。
钱钱钱,反正进去了,每走一步都是钱。要不说资本主义社会里都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呢?一分钱一分裸,一点都不含糊。
为了把我们赔进去的钱赚回来一点,临走之前,我们充分利用他们的音乐,蹦了一会儿的。A再次展示了她的专业素质,蹦得那个专业,简直是“业内”水准。我和B主要是绿叶衬红花来着。C和D比较矜持,在一旁观望。尤其是D,整个晚上,一直如坐针毡。看我们几个在这种场合这么肆无忌惮、群魔乱舞,估计心里一直在嘀咕:这几个疯子,当年怎么考上博士的?
后来,就出来了。
深秋的深夜大街上,五双高跟鞋,咔咔咔,咔咔咔。
A觉得没玩够。D觉得玩得太疯了。B在想这个经历可以给她的研究课题提供什么新的灵感。C在算这一晚上下来,她欠了每个人多少钱。我在想,自由这个东西的神奇,不在于它会带来多少洪水猛兽,而在于,这些洪水猛兽出现以后,你发现它其实也不过如此。
还有什么?其实再也没有什么。
这个结论,让我如释重负。从一堆猛男的优美肉体中,我找到了自由主义是一种安全的政治哲学的依据,非常地如释重负。
在不可能与不可能之间
当意识到为了看这个话剧,我已经花了30镑票钱、35镑交通费和15镑额外的午饭钱之后,我在心里暗暗祈祷。千万别让人失望啊,这80英镑本来可以用来买30盒鸡蛋或两顿火锅或一条连衣裙的呀。《Burnt by the Sun》没有让人失望。
看到一半的时候,还是有点失望的。当Mitya义正词严地讥讽Sergei的时候,我又看到那种熟悉的正义者谴责堕落者的黑白分明。但是该话剧的第二部分戏剧化打了一个U-turn,整个故事骤然立体了起来。
故事发生在1936年的苏联。Sergei是个苏联将军。Marousia是他的年轻妻子。Nadia是他们可爱的女儿。他们一家,以及Marousia的众多亲友到湖边度假。快乐的假日被一个突然的来访者打断:Mitya,Marousia的旧情人,在消失了12年之后突然造访。他指责Marousia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卖身求荣投靠了将军。Marousia则指责他当年不辞而别。一个丑陋的事实逐渐浮现出来:当年Mitya不辞而别是Sergei暗下的命令。为了得到她,Sergei秘密将他派往巴黎做情报人员。Mitya为了“回到故乡的机会”而接受了任务,却一走12年。然而Mitya真的是“不得不”做特务吗?Sergei质问他:你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你出卖朋友,做秘密警察,双手沾满了鲜血,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回到故乡的机会”,你才是卖身求荣的刽子手。然后一个更丑陋的事实浮现出来:Mitya此行,是以秘密警察的身份来逮捕Sergei的。1936年,正是斯大林党内清洗的前夜。
如果说该剧有个中心思想的话,它可以用Mitya和Sergei之间的这段简短对话来概括。
Mitya:你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是被迫的!
Sergei:不存在所谓的被迫,每个人都有机会选择,只要你愿意为之付出代价!
“每个人都有机会选择”。也就是说,不是,或不仅仅是,斯大林的邪恶,不是,或不仅仅是,克格勃的淫威,不是,或不仅仅是,古拉格群岛的恐怖,造就了肃反清洗的恐怖,是每个人,每个普普通通的人——当时作出的选择。专制能够得逞,不可能靠一个人的伎俩,它一定是成千上万人合力的结果:是他们的“协助”,或至少他们的沉默,为专制者铺好了台阶。
就是说,虽然Mitya当初无奈做了特务,他不是无辜的。因为12年的浸染已经使他成了制度本身;虽然指控Sergei是“德国间谍”完全是污蔑,他也不是无辜的,因为清洗之前他是那个制度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和捍卫者之一。甚至Marousia和家人也不是无辜的,正是他们十几年的沉默让这个制度越来越坚固。当Marousia的奶奶不断追忆“解放前”的音乐多美好时,Sergei问:如果你们真觉得过去的时光多么美好,你们为什么不站出来捍卫它呢?你曾经有机会选择。
“你曾经有机会选择”,道出自由主义的要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自由主义是关于政府角色的理论,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是关于个人责任的理论。因为正是个体在其日常生活中对自由的实践,使得限制政府专权变得可能。一个自由制度就像一条公路,没有无数清洁工、修路工持之以恒的清扫修补,它将很快在风吹日晒中退化为荒野。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最小政府”的前提恰恰是“最充分的个人”。人类通过左翼或右翼极权主义逃避自由的冲动也由此可以理解,因为越大的自由意味着越大的责任,因为一个自由的人注定是一个精神上的孤儿,他无依无靠,除了自己的头脑和心灵。看这个话剧,不能不想起中国曾经的残酷政治运动。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伤痕文学”层出不穷。上至老右派,下至红卫兵,几乎人人都自称是牺牲品。也许所有这些人都应该去看看《Burnt by the Sun》,那么他们也许会明白:如果你曾经在文革早期曾积极批斗过别人,那么你在文革后期被赶下去就不再无辜;如果你曾经在大跃进中强迫农民交出不存在的藏粮,那么你在四清中被批斗就不再无辜;如果你曾经暴力剥夺“地富反坏右”的财产,那么你在公社化运动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粮食被村干部抢走时就不再无辜;如果你曾经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个委员称号那个职务待遇,那么你被打成右派时就不再无辜……如果你在这一切运动中一直保持沉默,那么当你被卷入政治斗争的机器中血肉横飞时,你要知道,不是别人,你,你自己,是自己的掘墓人。当然,今天去苛责历史人物也许太奢侈。在肉体毁灭和精神毁灭之间的选择,也许根本就不是自由。专制制度的残酷,就在于它让个体在这种“不可能”和那种“不可能”之间进行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生长于今天这个时代的人未必更好,只是更幸运而已。也许任何时代的人可以做的,只是在“可能”变成“不可能”之前,及时地说不。
后记
我记忆力很坏,背不出几首完整的古诗,不记得sin、cos有什么用处或者根号5等于几,常常看电影看到快结束时突然想起来看过这个电影,号称某个人是自己的偶像却想不起他的名字,回忆对于我,完全是蹩脚的侦探遇上了狡猾的罪犯。
但好在我爱写。对于记录生活和世界,我有一种强迫症式的癖好。在一定程度上,文字不是我记录生活的方式,而是我体验生活的方式,因为是书写的过程拉近了我和被书写对象的距离,使最微小的事物都呈现出五官和表情。多年的书写,使“回忆”对我来说变得可能:重读以前的文字,发现自己原来还读过这本书,还认识那个人,还有过这样奇怪的想法……沉没的世界重新浮现,我像捡到满大街的钱包一样捡回无数个过去的自己。
这次整理书稿时,我就有这种“捡到钱包”的惊喜。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写两类文章。一类是政论时评,这类文章一般比较冷硬,没有什么情绪和色彩,确切地说是反情绪和反色彩。另一类则是生活随笔,这类文字比较个人,捕捉一些瞬间的感受,把这些花花绿绿的感受像萤火虫一样收集到一个玻璃瓶子里去。这本书里收集的后一类文字,记录的是我2005-2009年左右(尤其是2006-2007年)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对于记忆力短路的我来说,如果没有这些文字,这几年的生活很可能人去楼空,查无实据。但因为这些记录,我有了一个小小的个人历史博物馆。
要说历史博物馆有什么用,好像也没什么用,就是供参观者指指点点,说,哦,原来那些人在那个时候是那样生活的。当然我希望这本书不仅仅对我个人有纪念意义。过去这些年,我的生活非常稀薄,没有多少人物、事件或催人泪下的经历。这很可能跟我生活在国外这件事有关,也可能跟我沉闷的性格有关,如果要上纲上线的话,还可能跟我身处的时代或者阶层有关。如果说丰富的生活是红军在与敌人的激战中爬雪山过草地的话,那么我的生活更像是一只骆驼无声无息地穿越撒哈拉。这场穿越中没有敌人、没有雪山草地、没有尽头处光明的延安,只有倾听自己呼吸的耐心、把一只脚放下去之后再把另一只脚抬起来的耐心。
我积攒这种耐心的方式,是用感受来弥补事件的贫瘠。在一定程度上,我相信这不是度过有意义人生的一种方式。它是度过有意义人生的唯一方式。我相信是一个人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发生在他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决定他生活的质地,是一个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决定他生活的色彩。这样说似乎很唯心,但经济学家说,一个事物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效用,而效用永远是主观判断。所以我想,至少我希望,这本书能带动读者和我一起响应苏格拉底先生的号召,去实践这样的人生态度: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这句话的山寨版说法是:没有无聊的人生,只有无聊的人生态度。
在这本书里,被“审视”的东西杂七杂八,有街上的疯老头,有同宿舍的室友,有爱情、电影和书,大到制度,小到老鼠。由于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出发点并不是写一本书,所以不同文章往往风格迥异,长短不一,质量不均,随着社会形势、荷尔蒙周期以及我逃避生活的力度而起伏。这给编排此书带来一定难度,因为简直是把摇滚、民歌、歌剧编进一张CD。我一度不知道如何给它们分类。最后按照主题大致分成了“论他人即地狱”、“论自己作为他人”、“论人生意义之不可知”、“论爱情之不可能”、“论社会之既不可知又不可能”。这些标题听上去简直像是恶搞,但是阅读这些年的文字,我惊奇地发现焦虑还真是自始至终的主题——好吧,我并不惊奇。作为“当事者”,我是这种焦虑的作曲、作词、演唱者以及早就腻味了却无处退票的倒霉听众。我想我实在过分热衷于“审视”人生了,习惯于把任何事物都倒吊起来,稀里哗啦抖落其中暗藏的秩序。
从这个角度来说,一切焦虑都是咎由自取。
但作为一个无限悲观的人,我常常以嬉皮笑脸的语气来描述这种悲观,以掩饰自己还死皮赖脸活在这个世界上所带来的尴尬。别人往往记住了说话的语气,却忘记了这语气之下的信息。事实是我觉得人生的确充满了不可知与不可能,对此我心意难平。一气之下唠叨出这么多文字。
“送你一颗子弹”,还真就是这么回事。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读者可以把这本书看作人类学笔记而不是“心灵随笔”,或者看作一部精神疾病大全也行。有一天我在别人的博客上看到一句话:人尚未丧失自知性的几种表现——忧郁,自闭、强迫症、交流障碍、妄想、躁狂、焦虑……听听,“尚未丧失自知性”,有精神疾患的入简直应该弹冠相庆了。那么这本书,也可算是寄给所有“尚未丧失自知性”的人的一封秘密贺信。
这本书里的很多内容选自我的博客“情书”,当然最后成书的时候也做了不少改动。博客里那些过于琐碎、过于私人的内容没有收入,时政内容也基本没有收入;此外这本书里加入了一些平媒上的文章。在这4年里,我生活经历了很多变化,从纽约搬到波士顿又搬到了剑桥,从学生到老师,从剩女到结婚,因此有些文字现在已经过时,不能代表我现在的观点、心情和状态,只是作为“文物”的一部分“展出”。
这些年里我通过网络和纸媒积聚了一批读者,其中很多给过我鼓励、安慰或批评,更多的只是默默的关注。在此我想感谢一下我的读者们,是他们的关注,让我在表达感受的同时,虚荣心还能得到一点满足,让我知道自己的焦虑狂躁抑郁妄想悲观或更多时候仅仅是面对无边无际沙漠时的惊恐,也可以是生产力。
托克维尔的那场旅行
1.
1835年,法国青年托克维尔在参观了一圈美国之后,写了一本书叫《美国的民主》,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考察美国,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种合理的好奇心,我的愿望是找到一些我们自己能够从中受益的启示……我承认,在美国,我看到的不仅仅是美国。在那里,我寻找民主的形象本身,它的倾向、特点、偏见和激情,从而了解它的发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恐惧或希望。”
近200年后,把这段话放在我这本书的开篇,仍然恰如其分。
我2000年去美国,2007年离开,期间在哥大、哈佛两所大学学习过。但是在此期间我从中受益最多的却不是这两所大学,而是第三所大学:美国的政治和社会动态本身。
截然不同的制度、文化、语言背景,使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中国人很难彻底融入美国社会,但是,这个障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可能是好事:它有益于我保持观察美国社会时的新鲜感。就像如果一个外星人来到地球,可能会对电视、汽车、电梯、男人打领带却不穿裙子、女人穿裙子却不打领带感到奇异一样,来自中国的我,会对发生在美国政治、社会中的诸多现象感到奇异。
我对美国的电视节目天天在骂总统感到奇异、对美国的前司法部长跑去给萨达姆做辩护律师感到奇异、对一些老百姓自发掏钱买偏贵的咖啡以支持巴西的咖啡农感到奇异、对大学生为了一个万里之外叫做苏丹的国家给本州的政治家建立打分制度感到奇异、对美国人至今还在谴责30多年前的“窃听总统”尼克松感到奇异、对美国首富巴菲特抱怨自己的收入税交得太少了感到奇异……总之,对一切以前在自己的国家没有见过的现象感到奇异。
当年法国青年托克维尔参观美国时也颇感奇异。令他最感奇异的,是美国政治中的平等观念。他写道:“在所有美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新鲜事物中,没有什么比平等给我带来更大的冲击力了。我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基本事实对整个社会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它给公共舆论带来一定的方向,给法律带来一定的基调,给统治机构传输新的公理,给被统治者带去特殊的习惯……对美国社会了解越深入,我就越意识到平等是所有其他事物滋生的基本事实,也是我所有观察所抵达的核心要点。”
然而,读过《美国的民主》的人都知道,托克维尔写上述这段话时,与其说是抱着赞赏的心情,不如说是哀叹的心情。作为一个外公在法国大革命中被砍头、爸爸被囚禁的法国贵族遗少,托克维尔对民主——这种在美洲大陆刚刚生长起来的“奇花异草”,抱有复杂的心情。一方面,他意识到民主的崛起是势不可挡的历史必然趋势,而且他也相信民主可以消除专制制度的一些弊端;另一方面,他又非常忧虑民主可能的危害:他忧虑民主会造成“多数暴政”,忧虑民主会使人们偏好“做奴隶的平等”甚于“自由下的不平等”,尤其忧虑民主会导致整个社会智识的平庸化,“吸干诗意的源泉”。
这并不只是一个贵族遗少对失去特权而发出的哀鸣。托克维尔只是诸多前仆后继的“质疑民主派”思想家中的一个,无数优秀的思想家,上至古希腊时代的柏拉图、下至20世纪的哈耶克,都表达过类似的想法。更耐人寻味的是,那些亲手搭建起美国民主制度框架的“美国国父们”,很多恰恰是质疑民主的“托克维尔主义者”。
罗伯特·达尔,一个美国政治学家,曾出版过一本书叫《美国的宪法有多民主》。该书的主要观点是,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国的宪法并不民主。他列举了美国宪法中不够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总统并非直接选举(通过选举人团制度间接选举);参议院也并非直接选举(1913年才变成直接选举);国会两院制,其中参议院每州两名代表的规则违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则;“赢者通吃”的选举规则会导致小党派、非主流声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也有悖于民主精神;选举权只局限于一部分白人男性;最高法院法官的终身制……达尔对美国宪法这些“民主破绽”的阐述当然有其道理。但问题在于,“不够民主”一定是件坏事吗?一个社会一定是越民主越好吗?
对美国历史的进一步观察表明,也许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在设计美国宪法时,主导思想本来就不是“民主最大化”,而仅仅是“制衡最大化”。
1787年5月,当来自12个州的55个代表来到费城开始为新生的美国制宪时,他们有一个共识:美国不需要一个世袭君主制,因为不受约束的君权是暴政的源泉。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的共识是“美国需要一个民主制”。这其中的区别在于,在其中很多人看来,纯粹的民主制也可能是暴政的一种;区别暴政与否的标准不在于人数,而在于“不容分说的强制性”。就是说,虽然制宪者们很清楚美国“不应该是什么样的”,对美国“应该是什么样的”,却众说纷纭。
这其实也不奇怪。这些制宪者是在探索一条在人类历史上从没实践过的道路。古希腊城邦曾经实践过直接民主,中世纪城市共和国曾经实践自治,美国的“前祖国”英国有初步的君主立宪雏形,但在如此大规模的疆土上实行代议民主制和三权分立,通过民众定期选举来产生政府元首和立法机构,却是从未有过的。对比一下当时的欧洲君主专制主义的如日中天,再对比一下当时的中国,乾隆皇帝还在为英国公使不肯行三跪九叩之礼而龙颜大怒,就知道美国的制宪者们当时在进行怎样跨时代的制度探险。
制宪的分歧在大州小州、北方州和南方州之间形成,但最主要的,是在“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之间形成。前者的著名代表包括麦迪逊、汉密尔顿、华盛顿等,后者的著名代表包括杰弗逊、乔治·梅森、帕崔克·亨利等。两派对暴政都一样痛恨,但是对“暴政”的来源,却有颇不一样的估计:联邦党人对“多数人暴政”颇有疑虑,倾向于精英治国,所以在制宪时特别处处提防“州权”和民意的直接冲击,着力于通过复杂的制衡机制为“直接民主”设置障碍,并主张建立相对强大的联邦中央政府。正是因此,“联邦党人”都可以被称为“托克维尔主义”者。“反联邦党人”则认为暴政的主要来源是“联邦政府”和“政治精英”,主张一个社会越贴近自治越好,所以处处维护“州权”、人权,极力缩小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
最后出台的美国宪法可以说是二者之间的折中。对于联邦党人来说,他们成功地把13个殖民地拧成了一个美利坚合众国,通过三权分立、间接选举、限制选举权、司法审查等方式,将美国的民主设计成了一个“充分制衡”的政治机器;另一方面,对于反联邦党人来说,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划分问题上,他们成功地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压缩到最小,并用“明确表达的权力范畴”(expressed power)这一法定原则(即,除非权力明确划分为联邦政府,否则都属于地方政府),限制了联邦政府“窃取”州权的空间。反联邦党人还在新宪法通过之后的第三年成功加入了“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前十个修正案),从而守住了美国宪法的权利底线。
联邦党人的“精英治国”和“充分制衡”精神,以及反联邦党人的“平民自治”和“权利底线”精神至今仍然是美国政治的两大支柱。美国宪法之所以经受200多年的考验仍然不过时,就在于“平民自治”精神在为民主制度提供活力,而“精英治国”精神在政治互动的过程中提炼理性。“权利底线”精神为权利的不断扩张提供了基础,而“充分制衡”精神使任何权利的扩张不至于转变成专断的权力。
当1835年托克维尔为美国“无处不在的平等精神”而叹为观止时,奴隶制在美国还没有废除,妇女仍然没有选举权,1830年印第安人迁徙法案正式拉开印第安人“血泪之路”的序幕。今天我们回头看当时的美国,会觉得托克维尔将“平等”视为美国政治最大的特点简直是个笑话。其实在这一点上不必过于苛求托克维尔,平等只是相对而言的,相比当时的欧洲和东方国家,美国的确是一个能在普通人面前呈现出最多可能性的社会。
更重要的是,令托克维尔惊叹的不完全是已经实现的平等,而是这个制度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即它所蕴含的“平等的可能性”。19世纪30年代,美国的政治权利仅仅被白人男性享有,但是权利就像是水滴,一旦下渗,就会开始沿着平面蔓延。美国的先驱之处,就在于它是第一个让权利的水滴从皇宫贵族渗向平民百姓的现代国家。第一步是权利的下渗,第二步才谈得上渗透的均匀。托克维尔站在1835年的美国,看到那些暂时被“白人男性”垄断的权利将四处蔓延的前景,意识到权利的“细菌”在翻出国王贵族的围墙之后将迅速传染给每一个人,并为此惊叹不已。
的确,在接下来的200年里,托克维尔看到的“权利细菌”开始慢慢扩散,直至从法律意义上覆盖整个社会。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权不断平等化的历史。这个过程有两个层面,第一个是政治权利的平等化、平民化过程,对此最好的说明莫过于美国的修宪史。200多年来,虽然国会曾经有过一万多个修宪提议,但只有25个修正案通过并生效(除了另外两个相互抵消的法案)。前10条是著名的“权利法案”,全部内容都是限制政府权力,保证公民基本权利,比如著名的“第一修正案”旨在保护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宗教自由,比如颇有争议的“第二修正案”,旨在保护公民的武器拥有权。其他15个修正案里,有5个直接涉及选举权的扩大:1870年将选举权扩大到各个种族(第15修正案);1920年女性选举权(第19修正案);1961年哥伦比亚特区居民选举权(第23修正案);1964年禁止以未交税为由剥夺公民选举权(第24修正案);1971年将选举权从21岁降低到18岁(第26修正案)。另外有5个修正案涉及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1798年限制联邦法院干涉州级事务(第11修正案);1865年林肯著名的废奴法案(第13修正案);1868年“适当保护”和“平等保护”条款(影响深远的第14修正案);1992年限制国会给自己涨工资的权力(第27修正案)。剩下的几个修正案则涉及选举制度:1803年副总统由选举产生(第12修正案);1913年参议员由间接选举改成直接选举(第17修正案);1933年涉及国会会期的一项技术改革(第20修正案);1951年总统任期限制(第22修正案);1967年总统残疾后的继任问题(第25修正案)。就是说,美国宪法200多年来经历了极少的改动,而所有经历的改动,除了少数涉及技术改动外,几乎全部都旨在限制政府权力、增进政治权利的扩大或者平等化。在所有的修正案中,只有一条,即1913年通过的第16修正案涉及政府权力的扩大:赋予联邦国会征收收入税。而这一条,本质上还是旨在扩大平等——正是从这一修正案开始,美国政府开始了收入再分配进程,从此走上了福利国家的道路。
而这正涉及到托克维尔所预见的“平等化”进程的第二个层面:社会经济权利的平等化进程。从19世纪末到今天,美国的“福利社会化”历经了三个浪潮: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为象征的“进步主义时期”,主要的政策举措有反垄断法案的大量实践(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1911年被最高法院打碎成34家公司,是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打击腐败和裙带政治,工会权力的扩大和劳工保护的加强,公共健康法案,环保运动的发端。第二个浪潮是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时期,这一时期针对大萧条美国政府展开了一系列福利举措: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公平劳动法案确立了最低工资,住房法案开始给穷人提供住房补助,教育贷款法案给穷人提供教育贷款等等。第三个浪潮则是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总统时期的“伟大社会”运动和民权运动。在这个阶段,给穷人和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险的Medicare和Medicaid项目出台,食品券项目出台以防穷人挨饿,给低收入者提供的税收返还制度建立,提高有色人种受高等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平权法案”出台……当然,美国的福利国家色彩比欧洲尤其是北欧国家要淡得多,但100多年来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和福利政策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不同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平等化的趋势,却是清晰可见的。
当然这个过程的每一个进步都不是自动出现的,都经历了无数来自民间的抗争。从19世纪初为生存权而拿起武器抗争的西蒙内尔印第安人部落,到19世纪后期风起云涌的劳工运动,从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保障运动到60年代的民权运动,从写《汤姆叔叔的小屋》的Harriet Stowe到拒绝给白人让座的Rosa Parks,从1877年铁路工人大罢工中被枪杀的普通工人到与麦卡锡主义坚持斗争的美国自由联盟……可以说,美国政治的每一点进步都是艰难斗争的结果,而不是“开国之父”们的恩赐。美国左翼历史学家Howard Zinn曾写过一本书叫A People'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就是从人民斗争的角度“倒着”书写了一部美国政治史。
但是另一方面来讲,这种抗争之所以可能并且取得节节胜利,也还是仰赖于制度提供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斗争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变得可能。比如,美国20世纪初反垄断、反腐败的进步主义运动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一批被称为“耙粪者”(muckrakers)的调查类记者。这些记者四处挖政府、大公司、政党的黑幕,其中经典的“耙粪”作品有:Lincoln Steffen揭露各大城市市政府腐败的“城市之耻”系列,Ida Tarbell的《标准石油公司的历史》(1902),Upton Sinclair的《丛林》(1906),David Philips的《参议院的背叛》(1906),Thomas Lawson的《疯狂金融》(1904)等。这些作品和其他历史因素合力,直接导致了标准石油公司分解、参议员从间接选举变成直接选举、食品和药品管理法案出台、有色人种全国促进会成立等等进步性变化。试想如果这些“耙粪”的新闻记者当初没有言论自由,这些制度改良很可能无法实现或者要推迟很久才能实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很多左派和右派之争、生存权和人权之辩,往往是假问题:如果左派真的想治理腐败、推进平等、维护民生,就无论如何也绕不开右派所倡导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自由权问题。自由之不存,平等将焉附?这是美国政治史所揭示的道理。
要想避免革命,就要及时响应改革呼声,是美国政治史揭示的另一个道理。事实上,观察几个进步浪潮中的美国政府就会发现,它们不仅仅是“被动应战”,迫于民众压力不得已地进行政治改良,而往往也主动出击,为防患阶级或种族矛盾的激化而寻求变革。我们的传统观念总是说“西方国家是资产阶级的管理委员会”,所以永远是“站在资本家一边”,但是主动寻求打碎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这个“资产阶级象征”的,正是西奥多·罗斯福政府——事实上他在任上起诉了40多家垄断性大公司。“为什么社会主义会在美国失败?”这是社会科学界的一个经典问题。虽然人们给予了种种解释(移民社会、个人主义文化等等),但我更愿意相信另一个说法,就是:社会主义并没有在美国彻底失败,它只是以一种缓慢变革、点滴改良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发生着,是一场漫长而安静的“革命”。
当然这场“安静的革命”也不是没有争议,当美国的平等化进程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开始遭遇反弹。政治权利的平等化已经基本不存在争议,但是社会经济权利的平等限度却颇受争议:到底社会经济权利平等到什么程度,就有可能造成对自由的侵害?甚至某些人发问:社会经济利益的享有,是不是一种天然的“权利”?竞选筹款改革就是一个例子(见本书中“民主请客谁买单”),为了限制富人操控选举,促进各个阶层政治影响力上的平等,美国的法律严格限制了个人和集团的竞选捐款数额(比如个人对某一候选人一年捐款最多不超过2000美元),但有些自由派则不干了:我想多捐点钱还不让捐了,这是干涉我的言论自由!1975年就有人将“联邦竞选法案”告上了法庭,称其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反垄断法、最低工资法的争议,也从来就没有终结过——这不仅仅是因为“一小撮资本家”要坚持捍卫自己的丛林法则,也不仅仅因为一些“自由原教旨主义者”为了自己的“信念”而对弱者的痛苦视而不见,而且因为很多严肃的思考者通过考据论证,这些初衷在于保护弱者的法令其实最后往往伤害了弱者(见“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一文)。平等和自由之间冲突的第三个典型例子,是对“平权行动”的辩论(见“谁有特权上大学”):有人认为低分录取黑人是对他们的历史补偿,有利于促进种族平等,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构成了对其他种族的逆向歧视,违反了高等教育的自由竞争原则。1978年的巴克诉加州大学案,就是民权运动触及自由底线时遭受的一个反弹。
今天美国政治的很多辩论都是围绕着“自由至上”与“平等至上”之间的拉锯展开的,可以说,精英主义倾向的“联邦党人”和平民主义倾向的“反联邦党人”的幽灵从来没有消散,200多年来一直在明争暗斗。有意思的是,他们对于政府的态度却似乎掉了一个个:精英主义者这越来越主张小政府,而平民主义更倾向于大政府。这大约是因为,政府还可以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这个“20世纪现象”,可能是开国之父们当初所始料不及的。
平等派和自由派之间的拉锯造成的妥协可能令双方都不满意,但自由和平等之间的这种张力,却是一个健康的政治制度应有的特征。它是“权利和权利”之间的斗争,而不是“权利和权力”或者“权力和权力”之间的斗争,因而可以说是政治斗争中比较人道的一种。与其说它反映了“邪恶的政客、资本家与善良的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不如说它反映了社会内部、人性内部对不同价值的追求。本质上来说,它体现的是个体主义政治观和集体主义政治观之间的认识论差异,而人的个体性,和人的“阶级”、“种族”、“宗教团体”、“性别”等集体属性,都是政治必须正视的现实。
2.
关于民主,一个不解之谜是:为什么它在一些国家能够运行良好,而在另一些国家却“没用”呢?虽然我从不认为民主的功能是发展经济,但是防止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却应该是民主的题中之意。但是,民主的巴西贫富差距大于绝大多数不民主国家;很多民主化进程中的国家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社会稳定,2008年以来巴基斯坦、肯尼亚、津巴布韦都有因选举引发的骚乱。
现在民主的观察者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民主要想运行良好,肯定不仅仅依赖于实现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在选举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是民主制度良好运行的条件。那么,什么是那些“其他因素”呢?而美国政治,就给了我观察这些“其他的”因素的机会。
地大物博的自然条件肯定是因素之一:地大物博能够大大缓冲人口和资源的矛盾,从而使经济发展不受资源、环境、土地瓶颈的制约,而经济发展总是缓解社会矛盾的良方。新兴移民国家的历史、文化条件肯定也是因素之一:作为一张白纸,美国没有多少历史债务需要清偿,也没有多少等级尊卑的文化禁锢,相反冒险、创新、实干、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代表了美国精神。
但是,作为一个政治学者,我更关心的是这些“其他因素”中的政治制度因素,从这个角度去思索民主良性运行的条件。在美国的这七年,给了我观察这些制度因素的机会。如果说美国的民主当年对托克维尔冲击最大的是其“平等因素”,它对我冲击最大的,则是其“制衡因素”。在这个复杂的政治机器中,权力每启动一次,就有无数的闸门同时被启动,每一扇闸门都要鉴定这次权力的实施属于良性恶性,然后才决定是否“放行”。
三权分立、司法审查、联邦制、媒体监督、非政府组织监督、投票等这些制衡机制,我们早已通过书本耳熟能详,但是从小接受的教育却是把这些词汇揉成一团,扔到“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的箩筐里不予正视。“西方的民主全都是骗人的东西”,是我们时不时能听到的论断——对于那些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极尽嘲讽之能事,确实是中国社会的奇异景观之一。不了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拒绝了解,并为这种拒绝而洋洋得意。中国早就改革开放了,现在很多中国人可以全球到处留学、旅行和出差,但不幸的是,很多人并没有克服精神上的闭关自守。“精神上开放”并不是说要去无条件地顶礼膜拜西方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而是指放下以前所积累的成见,保持一点虚心,一点好奇心,暂且搁置政治上的判断,真正出于知识的兴趣,去从细节上、从实际事务上去观察、去比较不同社会的运转方式。只有当一个人观察那些书本里的词汇如何在现实政治中展开时,才能认识到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且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公共生活方式。
在“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里,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可以告倒一个大型制药公司Merck,为其丈夫的死获得2.3亿美元的巨额补偿;民权组织、法院、主流媒体会联合起来为外国恐怖分子嫌疑人的权利打抱不平;普通民众可以以抗议示威的方式逼迫“有权有势”的政客将自己涨上去的工资给压回去;一个政府公务人员一年不能接受吃请超过100美元;一个“厅级干部”可以因为公车私用而丢官职;穷人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食品券以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一个英语都不会讲的海地“民工”可以通过地方工会成功击败有钱有势的哈佛大学;非法移民的受教育权、享受医疗救助权得到法律的保护;医药公司做电视广告必须同时告知药品的副作用;哪怕是比尔·盖茨一年也最多只能给选举捐款4.7万美元,以防止有钱人“购买”选举结果;喜剧明星可以在电视里天天调侃恶搞自己的总统……“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并不是华盛顿市一尊供人朝拜的偶像,而是一把凿子,打造每一个人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这不是说民主没有“失灵”的时候。事实上,今天很多欣赏西方民主的人往往忘记“罗马不是一天之内建成的”。美国的军队不是没有开枪射杀过示威游行的群众(1877年铁路工人大罢工),美国也有过野蛮的“强制拆迁”(1830年代开始实施的“印第安人迁徙法”),美国煤矿工人也遭受过层出不穷的矿难,美国19世纪末也存在普遍的“买官卖官”现象,到1950年代初,黑人竟然还必须把公车前面的座位让给白人……可以说,很多今天在中国引起民怨沸腾的现象其实都曾惊人相似地在美国上演过,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人们往往忘记了“白天鹅”也有“丑小鸭”的历史。
美国政治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它的历史多么清白无辜,而在于作为一个“制衡机器”,它具有相当的自我纠错能力,从而能够实现点滴改良,而不是陷于暴政的死循环。由于国王和贵族、教会和国王之间长期的权力争斗,西方国家的制衡传统很发达。美国“开国之父”们制宪时就发挥了这种“充分制衡意识”,所以虽然他们制定的宪法有很多不民主、不平等、不公正之处,但是制衡的政治构造却打好了“自由”这块地基,从而使民主、平等、公正这些砖砖瓦瓦可以不断往上添加。“民主”成了制衡的一个衍生物,它的众多维度之一。
我的这本书,就是试图用“讲故事”的方式描述这个“制衡机器”的运转。“讲故事”的意义在于,对于美国的民主,我们的视野里已经有太多宏大叙事、是非判断、情绪感慨,欠缺的反而是“事实本身”,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能够帮助我们从意识形态的“高地”回到事实和细节的“平原”。古人有“哭错了坟”的笑话,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试图找准那座“坟”、描述那座“坟”,然后由读者自己决定是去哭还是去笑。
美国政治的“制衡机器”有多个路径:国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是最显然的一个路径。200年前制宪者们就发明了这种各个权力机构相互掣肘的模式:总统可以提案,但是必须国会批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议案,但是参议院可以启动弹劾总统;国会可以立法,但是法院可以宣布法律违宪;法院虽然独立判案,但是大法官由总统提名;总统虽然可以提名法官,必须国会批准提名……这种“你虽然拽住了我的头发,但是我踩住了你的脚,他虽然扭住了你的胳膊,但是你拧住了他的脖子”的复杂格局使得任何一个权力机构都不敢轻举妄动、任意妄为。“敌人的权利”一文里,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对政府的制约:最高法院为了保护关塔那摩恐怖分子嫌疑人的权利,判决政府不能另设行政军事委员会来审判犯人,并裁判关塔那摩在押犯得到日内瓦协议的保护。“君让臣下,臣可以不下”一文讲述了总统任命的司法部长愣是被参议院给“赶下台”的故事。“哪怕只涨百分之一的税”里,新泽西的州议会和州政府则为“到底能不能涨百分之一的消费税”而大动干戈。“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里,我们可以看到国会两院之间如何为“最低工资”法案讨价还价。
联邦制为制约路径之二。美国从成立伊始就是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市政府之间各有各的决策范围,互相不能干预。在同一个领域里,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不需要保持步调一致,就是相互唱反调,也稀松平常。开国之父们制宪时处心积虑限制中央政府权力,而将绝大部分公共政策的制定权交给了地方政府。虽然后来由于打击地方种族主义势力的需要,以及大萧条之后的福利国家建设,联邦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至今在大多数事务上,州级政府享有自主权。“从问题到议题”中,可以看到很多地方政府不理会中央政府,直接加入中央政府不愿加入的环保“京都协议”。“谁有特权上大学”中,可以看到加州州政府独自率先废除“平权法案”,并不需要得到任何中央机关的批准。“病了谁管”里谈到麻省自己另辟蹊径制度创新,在医保改革方面走在了中央政府的前面。“动什么,不能动宪法”里,很多州级法庭宣布中央政府的“爱国法令”侵犯人权,不予承认。而当加州州政府宣布本州医疗体系不对非法移民开放时,联邦法庭则站出来宣布该法令违宪。
活跃的公民组织是制度制衡的第三个路径。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曾经写过一本书叫《让民主运行起来》,其核心观点就是:只有一个充满着活跃公民组织、团体的社会政治民主才能健康运行。他用了一个词“社会资本”来形容公民组织的发达程度,“社会资本”越丰厚,民主越健康,反之则否。这与托克维尔当年对美国的观察相互印证。在他看来,美国社会的“奇观”之一就是它叽叽喳喳、热闹纷呈的民间自治团体。近200年后我观察到了同样的情形:“敌人的权利”里,我们看到500个“关塔那摩恐怖分子嫌疑人”如何激发了美国人权组织对政府的奋力抗议;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人道主义危机引发了无数美国公民的积极行动(“他人瓦上霜”);全球变暖问题愣是在无数环保组织和公民的推动下,变成了美国政治里的核心议题之一(“从问题到议题”);“公民反对政府浪费”这样的组织时刻监督着政府到底花了多少钱(“耳朵上的记号”);工会可以因为养老保险问题跟政府较劲,组织罢工搞“瘫”纽约这样的大都市(“咱们美国工人有力量”)。
媒体和文化产业是制衡路径之四。独立媒体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无以伦比的。“9·11”之后美国政府对恐怖分子嫌疑人的窃听计划,就是被《纽约时报》最先抖露出来,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丑闻(“动什么,不能动宪法”)。《圣地亚哥联合报》因为最先挖掘出前国会议员Cunningham的受贿案而获得2006年普利策奖(“耳朵上的记号”)。美国的电视节目上每天既有对美国政府冷嘲热讽的恶搞节目,也有很多专家关于时政的严肃访谈和辩论(“对你骂骂骂不完”)。无数电影、电视、歌曲、书籍不断反思美国政治中的污点问题,在政治家耳边“警钟长鸣”(“至少还有记忆”)。重要的是,在自由的土壤上,一般来说,对任何问题“左中右”几派的意见都可以得到呈现。麦克摩尔虽然是“布什政府的眼中钉”,这不妨碍他获得美国电影艺术学院颁发的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哥大教授Nicolas De Genova虽然非常“卖国”地四处宣扬希望美国在伊战中战败,哥大校方却拒绝解雇他(“愤青的下场”)。查韦斯、卡斯特罗虽然是“反美斗士”,美国人不但可以拍《对民主的战争》、《卡斯特罗》这样为他们歌功颂德的电影,而且电影的播放在美国也畅通无阻。虽然这些媒体报道和文化产品时常让政府颜面失尽,却也常常能够督促政府“悬崖勒马”,避免酿成灾难性的结局。
最后一个制衡路径是投票选举本身。如前所述,民主从功能上讲是制衡的一个维度。“民主不仅仅是选举”这个道理,几乎已经家喻户晓,不过有些人似乎把这句话诠释成了“民主不需要选举”。我以为,对选举的认识不能矫枉过正。对于真正的民主制度而言,“选举”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选举是万万不能的。选举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给民众一次机会将他们不满的政治家赶下台,同样重要的是选举动员过程所激活的公共生活:它带动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讨论。比如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过程,奥巴马、希拉里等人的一言一行带动媒体、公众讨论合理的贸易政策是什么样的、合理的环保政策应以什么为重、美军从伊拉克何时撤军合适、资本收入该不该加税等等重大公共政策;它向政治家传达民间的声音,迫使他们根据民意的风吹草动来调整自己的议程;它给民众提供一个参政的渠道,每次美国大选都有无数普通人通过捐款、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卷入选举进程(“目击美国大选”);它促进公民的公共意识,训练公众的组织能力:选举带动了政党的产生,政党带动了草根民间组织的产生,草根民间组织将普通人卷入公共事务……总之,“真正的民主不仅仅是选举”,但是真正的选举也不仅仅是投票,而是一个无数公民向公共生活凝聚的动态过程。
当然权力制衡也有失效的时候。历史上而言,制衡失败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奴隶制问题的长期悬而不决。1857年最高法院以黑人不是公民为理由,在Dred Scott v. Sandford案中驳回了一个黑奴Dred Scott争取成为自由民的诉讼请求,从而使黑奴问题失去了在宪政体制内得以解决的机会。后来虽然奴隶制在南北战争中被废除,而且1868年的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了黑人公民地位,该修正案却长期得不到实施。甚至在1896年的Plessy v. Ferguson案例中,最高法院判决种族隔离政策并不违宪(该判例直到1954年才被推翻),再次说明权力的层层关卡和制衡并不总能产生保护人权和自由的结果。当然,当各个权力机构、公民社会、媒体都不能启动闸门纠正一个错误时,很可能是因为整个社会的“觉悟”还不够高,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这到底是政治的失败,还是社会的失败了。
今天我们还是能看到不少制衡“失灵”的地方。比如很多人认为2003年国会批准伊战以及后来的批准大额战争拨款,就是立法机构对布什政府失去制衡意识的表现。又比如由于相关利益集团的强大力量,美国的军费开支匪夷所思地庞大。比如,一项分析表明,美国政府每年用于能源研发的费用,仅仅相当于军费一天半的开支,但没有足够的体制制衡力量去纠正这种荒唐。巨额农业补贴,在巴以冲突上的“拉偏架”……都可以说是民主制度失灵的表现。虽然这些失灵值得批评,但因此把民主制度说得一文不值却是一种“智力上的懒惰”。承认民主既给美国社会带来很多切实的进步和改善,同时也承认它还是有无力解决的问题,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杯子不是满的,同时也承认半满的杯子总比全空的杯子要好,也许不能带来激进主义的快感,却是一种智识上的诚实。
权力制衡的意义在于促进利益均衡。通过充分制衡做出来的决策,一般不至于“赢者全赢,输者全输”,各方利益都能沾点光,从而缓和政治矛盾。比如,2007年提高最低工资法案的通过,参众两院、共和民主两党、国会政府经过多方博弈,最后一方面提高了最低劳工工资,另一方面也附带了给小企业减税条款,雇工和雇主的利益同时得到了一定限度的保护。又比如2006年那次纽约地铁工人大罢工,最后一方面工人的养老金低贡献率得以维系,另一方面工人又必须略微提高对医疗保险的贡献率,同样是“斗争双方”都必须做出妥协。第三个例子,新泽西州政府与州议会为消费税增加闹僵之后,最后的结果是:议会同意增税,但是政府必须同意将部分税收返回老年贫困群体。无数这样的例子表明,充分制衡的结果就是,在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中,谁也不能全面得逞,在有所得的同时也要有所让。
除了利益均衡,充分制衡另一个更大的好处是提高政治决策的理性成分。一个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实现不同利益之间的简单加减法,而是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对话当中找到一个最合乎公共利益的政策方案。当代有不少政治哲学家都倡导一个叫“协商式民主”的观念。“协商式民主”是针对“统计式民主”而言的,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注重民主过程所推动的政治协商,而后者仅仅注重选票的计算。一个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等于无形中增加这个制度里的“协商点”,从而尽量消减公共政策中的专断性。从总统到国会,从参议院到众议院,从国会到法院,从政府到公众、到NGO、到媒体,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当一个权力机构试图说服另一个权力机构为其倡议“打开闸门”时,都必须“给个理由先”。如果它无法做到“给个理由先”,要么它必须将其政策修正到对方认为“合理的程度”(比如2007年最低工资法的制定过程中,参议院共和党迫使民主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同时给小企业减税),要么该政策得不到通过或者只能在小范围内实施(比如有很多州拒绝执行“爱国法令”中的“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条款)。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民主200年来具有越来越强大的纠错能力。充分制衡意味着强制性的对话,而根据哈贝马斯,充分、有效的对话是政治现代性的要旨。“怎样悼念死者”一文,记录了每一次大的矿难如何促使美国政府改进煤矿监督机制,从而使煤矿产业成为一项“本质安全”的行业。“民主请客谁掏钱”里,我们能看到为了围追堵截金钱对竞选的不公正影响,美国的立法者们如何“与时俱进”地推动一项项新的改革。虐俘丑闻出现之后,美国各界声势浩大的抗议迫使政府“悬崖勒马”,审判虐俘者并签署反虐待条款。当“给个理由先”这个尚方宝剑时时刻刻伸出来挡住一个公共政策的去路时,这个政治机器的理性程度也就被迫不断提高。
托克维尔,乃至以前的柏拉图以及后来的哈耶克的观念失误正在于此:他们高估了民主制度的“统计”功能,低估了民主所推动的“协商”过程,所以才悲观地预测民主终将导致“多数暴政”和整个社会的“平庸化”。事实上,我们观察今天美国的民主,既能看到democracy(民主),也能看到meritocracy(优者胜出)。一方面“多数人”的福利底线能够通过民主得到维护,另一方面“少数人”的精英主义冲动也没有因此被消灭,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不但能够在这个制度中找到展示途径,而且一般来说能够得到相应回报。所谓实现“美国梦”不仅仅是住上“洋房花园”,而是指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正反馈机制中实现个人尊严。
当然美国式的富足也造就了无数坐在沙发上吃着垃圾食品、看着垃圾电视节目的“平庸”人群,而这正是托克维尔所担心的,但是美国无论在科技、艺术、音乐、文化、商业、金融等领域,各行各业里优秀人才仍然层出不绝,那些没有民主化的国家、或者那些自称更民主的国家,似乎都很难号称自己的科技、文化、商业产品更“优秀”。当无数普通民众开始走进大都会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去林肯中心听歌剧,坐在咖啡馆里聊政治,谈论貌似“事不关己”的全球变暖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民主最后的结果不仅是“大量贵族的平民化”,更是“大量平民的贵族化”。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又可以说美国民主之所以避免了托克维尔所担心的“多数暴政”和“社会平庸化”,正是因为美国国父们将“托克维尔式的悲观”溶入了制宪时的考虑。他们对暴政——无论来自政府还是民众都有着充分的估计和警觉,所以才设计了一个各方“充分制衡”的复杂政治机器。联邦党人害怕“多数暴政”,所以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加入了很多精英主义的成分,刻意回避古希腊式的直接民主;反联邦党人害怕“政府暴政”,所以在制度中加入了很多个人权利条款,为权利的平等化发展打下了制度基础。复杂的制衡装置使精英主义和平民权利、理性和利益之间形成一种均衡互动,维系美国200多年来大多数时候的国泰民安。
3.
一定的政治制度总是和一定的政治文化相对应。如果没有人努力实施它,制度本身说到底不过是纸上的文字而已。为美国200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宪法,也不过是7000多字的文本而已。在美国,是什么样的政治文化在“激活”这个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呢?其中最清晰可见的,恐怕就是美国人“斤斤计较”的权利意识了。
在我眼里,美国人捍卫权利的意识几乎到了“过敏”的程度。这种“过敏”不但表现在人们对任何可能侵犯他们权利的“风吹草动”都“大惊小怪”,而且表现在对“别人的权利”也感同身受,并因此“多管闲事”。2005年底当布什政府秘密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电话电邮的消息被抖露出来之后,媒体、政界、公众一片哗然,其“如丧考妣”程度,简直令人感觉“国将不国,日将不日”。前副总统戈尔甚至为此发表演说,激情洋溢地宣布“美国民主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关塔那摩的500多个恐怖分子嫌疑人不经审讯就被关押,则成了美国反布什力量的最大旗帜。媒体公众对那500个人——虽然其中不乏要袭击、摧毁美国的“基地”成员之“牵肠挂肚”,简直超过了他们对被恐怖分子砍掉了头颅的本国公民Daniel Pearl的关心。2003年阿布格拉布监狱的虐俘事件造成的“公愤”,又仿佛是在伊拉克发生了一场南京大屠杀。哪怕后来犯事者都被依法审判了,而且布什还签署了“反虐待法案”,民众对政府之“咬牙切齿”,仍然几年如一日地经久不散。美国前司法部长克拉克亲自跑到伊拉克去给萨达姆做辩护律师,更是生动注释了美国人“权利观念”胜于“敌我观念”之精神。什么样的民众造就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文化维系什么样的制度,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
“斤斤计较”的权利意识常常导致民众的“过度防御意识”:被碰一下,就迫不及待大喊“杀人了!杀人了!”过度防御未必总是好事,容易造成对政府过度的不信任和愤世嫉俗心态,但是相比“防御不足”,对权利的“过度防御”却是一件好事。它可以把很多权利侵蚀活动、政府的专断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里,使这个制度的纠错机制及早被启动,从而防止一个小错变成一个大错,一个喷嚏变成一次伤寒。
从美国民众对权利杯弓蛇影的态度来看,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比某些国家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普通民众在不断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激活它。制度就像是钱,如果没有人去“花”它,那么它就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一堆废纸。而不断“消费”这些“钱”的习惯,则是文化。如果不是美国公民200多年来一直在代代相传这种权利的“消费”文化,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写下的宪法再美轮美奂,今天肯定也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民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实践公共责任,不仅仅能增加一个制衡的维度,从而使政治决策更加理性,而且是一个增强社会凝聚力的过程:正是在一次次的“参与仪式”中,公民一次次地肯定自己在这个政治社区里的成员身份,从而增加对社会的认同感。若是让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亚里士多德来看,公民的参政责任甚至不仅仅是为了完善政治或者社会,而是为了完善个人自身——公共生活中对善、对真、对理性的追求,是个体自省和提升的必经之路。2007年夏天《时代》杂志曾经发表一篇文章“Me Generation”,指出中国当代的年轻人大多注重个体生活,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此文曾经在网上引起一阵讨论,有些年轻人忿忿地指出:“我就是不关心政治怎么了!”我不想说这种在中国普遍存在的论调是“不道德的”,但我想说,它是“不自然的”。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妈妈买菜,爸爸洗菜,姐姐做饭,哥哥洗碗,妹妹扫地,但有一个弟弟却说:“我就是不关心做饭怎么了!”一件事情明明与每个人都有关系,但却非要说它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我只能说,在今天的中国,有太多的制度和文化障碍遮蔽了公共生活的自然状态。
说美国人“权利意识”强烈,对自己的言论、集会、结社等“天赋人权”斤斤计较,并不难理解,这合乎美国人个体主义的一贯形象。而美国政治文化的另一面,同样重要的一面,却常常被忽略,这就是美国社会的“公民责任意识”。很多普通美国人为苏丹达尔富尔难民发出呐喊、为“全球变暖”奔走相告;“消费者行动主义”运动是民间自发的消费者运动,目的是保护世界各地血汗工厂里的工人利益以及穷国农民的经济利益(“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美国现在的慈善捐款中,私人个体捐款占总额的83%(中国不到20%)——中国人常常嘲笑美国人小气,跟朋友吃饭从不请客,但“小气的美国人”人均税后收入的2.2%用于慈善捐款,而大方的中国人人均捐款额为人均收入的0.06%;一半的美国人都从事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很多人为了动物权利而变成素食主义者;每次选举年,都有无数普普通通人走街串巷地“做群众工作”……就是说,在美国的政治文化中,参与意识、公益精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元素。
现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自己的权利,为自己的权益而抗争,这当然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是,只掌握了“权利意识”,而没有掌握“责任意识”,只是学会了民主精神的“皮毛”。事实上,当一个社会的公民还仅仅停留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阶段,它的民主制度肯定还是夹生的。一个真正牢固的民主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而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你要坚决捍卫我的权益;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要坚决捍卫你的权益”的责任共同体意识。只有这种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激活民主,否则各个利益群体各自为政,也许可以因为力量对比而形成暂时的妥协,却没有共同的理念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
当然公民责任意识未必就意味着人人要争做“活雷锋”,成天为国为民振臂高呼。事实上,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认为,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参与积极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参与意识”和“服从意识”之间的一种平衡。毕竟,一个社会不仅仅需要“热情”,也需要“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公民责任意识最好的起点就是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所谓制度建设,一部分内容是制度改革和创新,而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则是对现有制度的尊重和实施。
我曾经向一个关系不错的美国朋友借一个软件拷贝,结果他竟然犹犹豫豫。平时找他帮任何忙都没有过这种情况,经过解释,原来他觉得这样复制软件太不尊重知识产权了——听了这个解释,我差点没笑出声来,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呆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因为美国社会有很多这样的“书呆子”,这个制度的运行成本才可以降到很低。与此相对应的一个小例子,是我以前住集体宿舍的经验。我在哥大曾经和几个印度和中国学生住一个套房,有一个公用厨房。我发现,几年下来,无论我如何苦口婆心地和他们几个“恳谈”,都无法促使他们在做饭之后清扫灶台和洗碗池。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个人经验,让我重新反思了制度与文化的关系。虽然还不至于从一个“制度主义者”转变成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但对于制度对文化的依赖关系,我却有了非常切身的体会。当人们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时,制度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意味着大到惊人的实施成本。
很多后发民主化国家之所以民主化进程受挫,一个原因就是“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不均衡发展。人人都觉得国家欠自己的,却鲜有人各司其职地按规则办事。民众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的“政治冷漠”和偶尔的“破坏性参与”之间摇摆,或者说,在“子民”角色和“刁民”角色之间摇摆,却少有日积月累的、点滴改良、沟通协调式的“公民式参与”。当权利意识的觉醒大大超越责任意识,就到达了亨廷顿所说的“政治超载”状态,政治动荡也就几乎不可避免。这样看来,避免矛盾激化时的过激参与的最好方式就是鼓励常态下的温和参与,只有允许民意的细水长流,才能避免它的山洪暴发。
而这又将我们引领回到制度与文化之间“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人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能够大大降低一个制度实施的成本,但是也正是一个制度提供的言论和行动空间使得人们得以操练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意识。美国的民主有秘密吗?与其说这个“秘密”是某个神奇的宪法文本,不如说它是一个个公民具体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当警察对某些恐怖分子嫌疑人,或者政治异议分子,或者新闻记者,或者异教人士,或者普通刑事犯,或者他国战俘刑讯逼供时,你是决定转过头去说“我就是不关心政治怎么了”,还是决定走上街头或者给你们当地的政治家写信表达自己深切的不满呢?所谓民主的秘密,就藏在你作出选择的那一刹那。
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曾悲观地写道:“由于民主政府的本质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的多数人绝对主权,一个多数群体必然会有权力去压制少数群体。正如有绝对权力的个体会滥用他的权力,有绝对权力的多数群体亦会如此。鉴于公民的平等状态,我们可以预见一种新的压迫形式会在民主国家中出现……人心中有一种对平等的恶癖,那些弱者会试图将强者扯到和他们一样低的位置上,从而使人爱好奴隶的平等甚于自由中的不平等。”不幸的是,托克维尔所预见的“向下的平等”的确在后来的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不是在美国,而是在某些激进国家。那些国家历史上对知识群体的迫害,对财富精英的毁灭,对个体追求个人发展的压制,对多元文化艺术追求的打击,都印证了托克维尔人类将走向“向下平等”的判断。而这个惨烈的画面之所以没有在美国出现,就在于托克维尔忽略了一个小小的因素:自由。政治自由、市场自由鼓励多元,鼓励竞争,鼓励参差不齐,鼓励精英主义,从而消解一个固定的“多数群体”,将它打散成一个个随时变换组合的利益群体。就是说,自由是“中和”民主的一种碱,调和民主天然蕴藏的腐蚀性的酸。而前述激进国家本质上是试图实现一种“反自由的民主”,不幸它失败了,因为我们发现,没有自由的“民主”,最终会蜕化成以民粹面目出现的极权主义。
近200年前,在那次著名的旅行之后,托克维尔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民主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最终将他完全禁锢在内心的孤独里。”这话可以做多样的解读,我的理解则是,民主通过将公共生活的重负压在每一个个体的肩膀上,挑战每一个人的心灵和头脑。如果说劣质的民主,正如专制,是给个体提供一个隐身于群体之中的机会,那么好的民主则鼓励每个人成为他自己,依赖于每个人成为他自己。“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呢?勇敢的人和怯懦的人,勇敢的民族和怯懦的民族,也许有不同的回答。
权力制衡篇
选谁都差不多
如果我是美国人,很可能不会去给大大小小的选举投票。这倒不是说我这人政治冷漠,没有公民责任心,而是我觉得,在美国现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其实选谁都差不多。
比如眼下我一直在跟踪观察的马萨诸塞州的州长选举。
每年的11月7日是美国的选举日。今年(2006年)没有总统选举,但是有许多州要选州长,我所居住的麻省就是其中一个。
如果我是一个麻省公民,我选谁呢?
最有力的竞争者有两个。一个是民主党的候选人德沃·帕崔克,黑人,曾在克林顿政府手下任助理司法部长。一个是共和党的候选人凯丽·赫利,女性,是麻省现任副州长。
如果我是一个麻省公民,当然有理由关心这场选举。对于一个普通美国人来说,州级选举对他们衣食住行的影响,其实比总统选举要大。因为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对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消费税的税率是多少、高速公路上的时速多少、中小学教育质量如何、有多少警察在你家附近巡逻、能否申请有政府补助的医疗保险,这些与日常生活最休戚相关的事情,主要都是由州政府与州议会决定的,不关白宫和参众两院什么事。在很大意义上,对于老百姓而言,“国计民生”的真正含义,其实是“州计民生”。
▲麻省州长的民主党候选人德沃·帕崔克
▼麻省州长共和党候选人凯丽·赫利
抱着关心“州计民生”的热切心情,我大量地读报、看电视、上网,努力发掘两个候选人的“本质”差异,最终得出的结论却还是:其实选谁都差不多。
听来听去,我发现他俩在政见上,主要差异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要不要削减收入税;另一个是如何对待非法移民。
赫利坚决主张要削减收入税。每次电视辩论,她都把这个问题拿出来,气势汹汹地追问帕崔克同不同意减税。她说:“减了税,老百姓口袋里有了钱,经济发展才有动力。”我想,减税是好事啊。我一共收入就那么点,还老是被挖去一大块税,我当然支持减税了。可是后来我上网一查,发现赫利所说的减税,无非是从5.3%减到5%,顿时觉得很没劲。才减个0.3%,却嗓门大到大西洋对岸都能听到。而且,帕崔克说的也有道理,他说:“不错,老百姓的钱是老百姓的钱,但是公路、公立学校,也都是老百姓的公路、公立学校,如果少交税的代价是公共服务的退步,老百姓欢不欢迎呢?”好像也有道理。
再看另一个分歧。帕崔克主张让在麻省公立大学上学的非法移民交相对低的“州内学费”,赫利反对。帕崔克说“要给那些学习合格的非法移民一个机会”,而赫利则说他是在“用合法居民的钱去奖励非法行为”。帕崔克主张给通过驾考的非法移民发驾照,说是出于“安全考虑”,赫利则坚决反对,说这让“控制非法移民更加困难”。双方似乎都有道理,但是说实话,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个可以“高高挂起”的问题。
当然,两个人还有一些其他分歧,比如同性恋结婚可不可以合法化、要不要支持干细胞实验……分析来分析去,我觉得所有这些“差异”都显得鸡毛蒜皮。0.3%的税收、给不给非法移民发驾照、同性恋能不能合法结婚,对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对我来说,选谁都差不多。
“选谁都差不多”可以被理解为一件坏事,也可以被理解为一件好事。很多人把它理解成一件坏事。每天,我都可以从报纸上读到无数这样的哀叹:民主党也好,共和党也好,其实大同小异,一样堕落,既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为什么要去投票?事实上,很多人把美国的投票率不高这个问题,归咎于美国政党“没有给选民提供一个真正的选择”。专制者更可以声称:既然在民主选举中“选谁都差不多”,那还要选举做什么?所谓选举,不过就是一群戏子做戏而已。
但是我不这么看。“选谁都差不多”这个现象的发生,其实恰恰是两党激烈竞争的结果。正是因为两个政党在竞争中都要争取大量的“中间选民”,所以它们的政见日渐“趋中”,最后,两党的政见往往稳定在最大多数选民比较赞同的位置上。而一个上台的政党,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恰恰是民主的含义。
早在1957年,政治学家Anthony Downs就总结出了两党制下“政党趋中化”的规律。许多后来的经验研究都证明了这个简洁然而意义重大的结论。
从这个角度来说,“选谁都差不多”又是好事,因为它说明不同的政党都在使劲谄媚“多数老百姓”。好比如果我喜欢吃面条,不喜欢吃三明治,那么一个党请我吃拉面,一个党请我吃刀削面,我当然“选谁都差不多”了——反正没人逼我吃三明治。投票率低,至少对于某些人来说,恰恰说明他们对政治体制的信任:既然我就算不投票,也要么能吃到拉面,要么吃到刀削面,那我投不投票也无所谓了。
选举议题的“鸡毛蒜皮”化,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美国社会在重大基本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的表现。这个社会已经完成了对工人能不能组织工会、如何控制公司垄断、公立中小学如何运营、妇女该不该投票、黑人能不能坐公车的前排、言论自由是不是好事、人权是不是一个贬义词等等这些“重大”问题的辩论了,剩下的,至少就国内事务来说,基本都是小修小补的“鸡毛蒜皮”了。如果一个国家连这些最基本的共识都还没有形成,“右派”坚持工人不能成立独立工会,“左派”坚持反对市场经济,而我是那个国家的公民,那我当然会举着选票跑到投票箱前了。毕竟,在那种政治环境下,选谁会非常不一样,我可不想被人按着脖子,吃下自己不爱吃的三明治。
哪怕只增百分之一的税
以前只听说过商店因为财务困难歇业关门,在美国,竟然见识了政府因为财政问题而暂时歇业关门。
2006年7月1号,美国新泽西州州长科赞(Jon Corzine)签署了一个17号行政令,下令新泽西州州政府所有“非基本的”办公机构都暂时关门。这些“非基本的”部门包括:机动车辆管理处、公园、彩票部门、教育局、部分司法机构,等等。虽然“基本的”政府部门,比如警察、消防队、监狱等等,还保持运转状态,但这个小小的行政令,也让4万5千人临时下了岗,占新泽西公务人员的一半以上。城池失火,殃及池鱼,便是新泽西州大西洋城那些个举世闻名的大赌场,也跟着被迫歇业。虽然它们不是政府运营的,但是它们必须在政府人员的监控下运营,而那些监控人员歇了业,这些赌场也只好跟着关了门。
读者可能要问,美国州长权力这么大?大笔一挥,就可以让几万人暂时下岗?当然不是这样。美国作为一个法治社会,一切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美国又是一个联邦国家,每个州有每个州的法律。根据新泽西州的州法,在每年新的预算被州议会批准通过之前,政府不应当有新的花销。今年的州预算批准截止日期是7月1日,新泽西州议会没能在7月1日之前通过新的年度预算。于是州长科赞依法下令冻结那些“非基本政府部门”的运行。
著名的大西洋城赌场因为必须有政府人员监管,也不得不因为政府关门而暂时歇业
那么,州议会为什么没能通过州政府的预算提案呢?原因是,新泽西州政府面临45亿美元的赤字,为了填补这个赤字。州长科赞提出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做法。其中最重大的建议,就是要求将新泽西州的消费税从6%提高到7%,期望以此每年获得11亿美元的进账,而这个提议遭到由民主党控制的州议会的反对。一方坚决反对提高这1%的消费税,一方坚持这是填补赤字最有效的方法。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错过了预算批准的截止日期。州长这才一怒之下签署了17号令,虽然是“依法”办事,但同时也是以冻结政府的方式来要挟州议会。
当然,无论是州长,还是州议会,都得罪不起选民。固然,增加税收会得罪选民,然而,一部分公共服务长期被关闭,以及大量公共雇员的“临时下岗”,同样会惹恼选民。于是,从7月1日科赞签署17号令起,州政府和州议会开始了马不停蹄的谈判,连美国国庆日的假日都不休息了。州长本人据说也“睡在了办公室”。7月6日,州议会里的民主党内部就达成了妥协,表示愿意接受消费税从6%增加到7%(意味着每个家庭平均一年多开支275美元左右),但是作为条件,由增税所得收入,其中有一半必须用于缓解由于高不动产税对老年人口造成的压力(新泽西的不动产税全美最高)。换句话说,这边拔了羊毛,那边至少得部分地补回羊身上。
7月8日,这一提案在新泽西州议会的上下两院通过。很快,州长科赞签署了19号行政令,下令解除17号令。从8日开始,各个“非基本的政府部门”重新开张,到7月10日,基本上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恢复正常工作。新泽西这场“预算战役”这才算平息下来。
对于我们这些外部的观察者来说,重要的当然不是新泽西州这么一个遥远地方的“预算平衡”。毕竟,我不去新泽西购物,它消费税就是涨到70%,我也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我来说,有趣的是这场预算战役的政治过程。
从政治运作的过程来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议会不是政府的橡皮图章——它切切实实地审查、质疑政府提出的预算方案。也就是说,在涉及到“掏老百姓口袋里的钱”以及“花老百姓口袋里的钱”的问题上,议会确实是试图在把守一个关口。就算是1%的消费税,就算是年家庭开支也就是因此增加275美元,那也不是某个领导一拍脑袋说了算。相比之下,我似乎就没有听说中国的全国或者省级人大曾经否决过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事实上,别说一般的老百姓不知道我们的消费税或者所得税的税率从何而来,有何道理,背后的政治博弈过程是什么,就是人大代表们本身,估计大多也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晕晕乎乎地投赞成票而已。
当然,议会在把这个关口的时候,是一只眼睛瞟着自己的职位,一只眼睛瞟着老百姓的利益。但是,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中,“自私”不应该是问题,“损人利己”才是问题。如果政治家的职位必须通过适当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来维持,这二者不是“辩证地统一”了吗?当然,这里说的是一种理想的情况。很多时候,政治家只是虚晃一枪,“似乎”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实际情况却扑朔迷离。但是,至少在新泽西的这个案例中,首先,部分州议员们开始是怕涨税引起选民不满而拒绝州长的预算提案,后来,又同样是怕关闭部分公共服务惹毛了选民而达成了妥协。在这个案例里,政治家的政治考虑明显受了选民利益这个指挥棒的影响。
我们在公共领域里讨论民主或者民主化,易于陷入抽象的、空洞的口号对口号式的争论。事实上,民主是非常脚踏实地、非常柴米油盐的一件事。它涉及的,无非就是当有人要从我怀里一年掏走275美元的时候,它是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还是会至少经过一场辩论。而且我可以倾听这场辩论,可以根据我自己的标准判断其中的是非,可以在下次投票的时候,给那个在我看来说话没道理的人投一张反对票。
相比之下,在一个不够民主的社会里,公共财政的“软约束”问题似乎很难避免。如果民众或者民选代表不能有效地监控预算的出台过程,那么政府开出什么账目,就是什么账目。它说花多少就是多少。它说花在哪就是在哪。提案中的预算数字怎么来的,很少人知道。这些数字是不是的确按部就班地花了,也很少人知道。就算由于上级政府的压力,以及地方税基的不足,导致一个相对合理、相对有限的预算,各级政府还是可以通过“巧取豪夺”建立无数的“预算外基金”。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启动的“预算内外一本账”举措,以及崭露头角的“审计风暴”,可以说是非常积极的公共财政改革。但是,更根本的变革,还是在于推动人大切实地审查、质疑、监控政府的预算方案。
当然,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政治启示不至于此。中国很多地方当前面临严重的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即使是美国,也存在“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在美国,本质上而言,是联邦制这个构架解决了“地方政权财政困难”的问题。在联邦制下,各个州享有自主决定税率、公共开支的权力。说白了,没钱了,我就多收点,或者少花点——州级政府在议会的批准下,可以“擅自”决定多收钱或者少花钱。比如,在新泽西这个案例中,在州议会的批准下,州政府一方面决定增加消费税、出卖某些高速公路的管理权(开源),同时另一方面也消减在养老金和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开支(节流)。
谁都知道,花自己的钱是一件让人心疼的事,而花别人的钱是一件不怎么让人心疼的事。一个好的公共财政体系,就是要通过一个政治博弈的过程,让花别人的钱变得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心疼,哪怕一年也就是275美元。
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
我总觉得,煽动家和思想家之间的区别,就是煽动家总是特别热衷于抢占道德制高点,而思想家总是热衷于指出道德制高点底下的陷阱。所以煽动家总是在话语的盛宴中觥筹交错,而思想家总是在惴惴不安地担心谁来为这场盛宴买单。
在所有的道德制高点中,没有比“保护弱势群体”更高的了。但是,口号的简洁性不能掩盖现实的复杂性,最近美国参众两院在“2007年联邦最低工资法案”问题上的较量,就体现了这种复杂性。
美国的联邦最低工资,从1997年开始就一直没有变化,停留在5.15美元/小时的水平上。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民主党很早就提出将联邦最低工资提高到7.25美元的目标,共和党却迟迟不肯响应。但是2006年11月民主党在中期选举中大获全胜,打破了这一僵局。民主党占多数席位的众议院,很快就于2007年1月通过了提高最低工资的法案。
按理说这事就该完了,最低工资提高,底层劳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政治家们可能还因此多赢得一些选票,岂不是皆大欢喜?
▲民主党在国会中力主增加最低工资,泰德·肯尼迪(著名的肯尼迪总统的弟弟,麻省参议员)则是这个声音最有力的代表
▼1997年以来,美国牛奶价格上涨了24%,面包价格上涨25%,公立大学学费涨96%,医疗保险价格涨97%,汽油费上涨149%,但最低工资到2006年为止却分文未涨,这是增加最低工资的最有力依据
可惜,这事没完。1月众议院刚通过该议案,2月参议院的许多共和党人就出来“捣乱”。他们表示,如果不增加小企业减税条款,他们就不批准该议案。最后,参议院通过了该法案,但是增加了“10年内给小企业减税83亿美元”的条款。
这样一来,众议院又不干了。我们提高最低工资,是“保护弱势群体”,你们要给小企业主减税,是“保护强势群体”,你这不是跟我对着干吗?不行,要减点税可以,最多13亿。
两方面讨价还价两三个月,最后的结果是:最低小时工资从5.15增加到7.25美元,同时5年内给小企业减税48亿美元。各方预计它的最后批准指日可待。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对共和党的“捣乱”感到困惑和不齿。“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与劳苦大众为敌”……我们从小接受的阶级教育也许会条件反射般地给我们输送这些判断。但是,事情真的这样简单吗?我们不妨把“提高最低工资”作为一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看看它可能引起什么样的连锁反应。
假设我是一个企业主,手下雇佣了7个人,每个人的小时工资是5块钱,如果政府强令我将工资涨到7块钱,我会怎么做呢?为了维持同样的生产成本,我很可能将7个员工裁成5个。这时候,那5个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护,那么,那两个被裁掉的人呢?
事实上,无数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最低工资法和失业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虽然经济学家当中也有“异见分子”,比如克鲁格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影响非常微弱,但是绝大多数的经济学实证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资法会增加失业率,尤其是年轻的、非熟练工的失业率。“最低工资研究委员会”调查表明,最低工资上升10%,会导致年轻非熟练工失业率增加1%到3%。这个研究结论令人悲哀之处就在于,最低工资法旨在保护弱势群体,最后伤害的,恰恰是弱势群体。
你可能会说,那就让政府禁止企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情况下裁减员工。先不说这个“禁令”在雇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可能,就先假定它是可行的吧,后果怎样?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政府规定我不能解雇员工,那我不雇新的员工总行吧?前面说过,最受最低工资法影响的,恰恰是年轻非熟练工人的就业机会。你可能又要说,那我强制你雇佣新工人。好吧,我只好雇佣新工人。结果又怎样?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它的竞争力下降,美国的制造业在第三世界国家面前节节败退,与其劳动力成本偏高不能说没有关系。那么我们就贸易保护主义!你又说了。好吧,贸易保护主义咱竞争不过中国、印度,把它们关在外面还不行?后果又是什么?提高的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谁来承担?消费者。那些抱怨美国的商品、服务太贵的人,很可能同时是主张提高最低工资的人,却不愿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你可能又要说了,咱不让他们把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来,咱降低资本家的利润率不行吗?可以啊,but how?如果一家企业没有违法,你怎么强制规定它的利润率?强制企业不许解雇工人、强制它雇用定量的新工人、贸易保护主义、规定企业利润率,把这一切加起来,那叫什么?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弊端,呵呵,还用得着我继续推这付多米诺骨牌吗?
“保护弱势群体”最后导致“伤害弱势群体”,“道德制高点”变成“道德陷阱”,这就是所谓的悖论。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充满了悖论。
认识这些悖论,需要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东西,那就是理性。当然,我绝不是说“最低工资法”一定不合理,我说的只是,在讨论这个法案的同时,要考虑它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并对这个不良后果采取“配套”的预防措施,从而防止好心办坏事。共和党“给雇佣穷人和老兵的小企业减税”的附加条款,恰恰是基于这种意图,因为最低工资法案真正冲击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利润丰厚的跨国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来利润率就微薄的小餐馆、小百货店、小农场,一旦它们因为抬高的劳动力成本破产,或者不得不通过裁员来维持低运行成本,“弱势群体”就从倒霉走向更倒霉了。
罗斯福政府1938年第一次在美国历史上提出最低工资法案的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增加就业的“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进步项目”,通过大量的公共工程来增加就业机会,从而抵消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的冲击。后来美国福利制度日渐完善,通过缓冲失业给个人带来的经济危机,同样为最低工资的不断上升提供了配套制度。
能否把相关思考引入中国呢?应该认识到中美两国本质性的区别,如果说美国对劳工几乎存在“过度保护”,中国的情况则正好相反。那种“中国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廉价劳动力,如果给工人确定最低工资就会吓跑投资者”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想当然”。如果劳动力越廉价一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就越有优势,那世界上最有投资优势的应该是非洲。事实上,相对很多发展中国家,除了廉价劳动力,中国还有很多其他优势:基础设施、政策优惠、熟练劳动力、基本信用机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稍微抬高一点最低工资,投资者也未必会跑到印度去。而且,由于许多研究表明穷人消费率比富人高,提高穷人的工资能够更有效地拉动有效需求。在中国这样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里,最低工资拉动需求的效果,应该比美国这样一个“橄榄型”的社会显著得多,就是说,在今天的中国实行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的负面影响更可能被其正面影响所抵消。当然,即使如此,如果我国真的开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还是需要许多配套政策以保证就业率,比如小企业的减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强化福利制度、通过公共基建项目增加就业、提供优惠投资政策、加强劳动力培训等等……总而言之,保护弱势群体,绝不仅仅是占领道德制高点的问题,而且是如何防止弱势群体成为政治家们道德造型里的牺牲品。
所谓秘诀
中国的公款吃喝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了。据《瞭望》报道说,中国2004年的公款吃喝高达3700亿元。这是什么概念呢?2004年中国公布的军费也就2117亿元,同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才100亿元。
这还没说公车购置、出国考察、政绩工程、高干医疗呢。
一个国内的朋友问我:中国公款消费这么严重,不知道美国有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治理经验?我说,美国基本上没有这个问题,又谈何“治理”?朋友又说:没有这个问题?看来美国官员真是清廉!
其实,并不是美国官员不爱免费吃喝玩乐,但是钱袋子不由他们管,而由立法机关管,他们胳膊不够长而已。在中国,政府却是自己给自己开支票,人大不能提供真正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所以不消费白不消费,消费就要大大咧咧地消费。这是个制度问题,跟个人道德水准没有太大关系。就算你现在破口大骂公款吃喝,如果有人拿一张空白支票给你,让你随便给自己填,你肯定也会往上面填个天文数字。
宾州议员给自己涨工资引起民怨。因为猪肉在西方政治里象征着不负责任的拨款,抗议者在议会门口竖起一头大大的充气猪,上面写着“收回议会非法上涨的工资”
所以,要说美国“治理”公款奢侈消费的“秘诀”,其实很简单:权力制衡。我们中国今天治理公款吃喝,一会儿制定“四菜一汤标准”,一会儿“公款吃喝公示制”,却全都治标不治本,甚至越治越病,因为治来治去都还是自己给自己开支票。立法机构真正与政府平起平坐,有效审查监督其开支,公款消费也就“断了炊”。司法机关真正与政府平起平坐,裁判越界的案例,公款消费就得提心吊胆。公众、媒体通过真正的言论自由对越界者“拳脚相加”,公款消费者就得道德破产。所谓秘诀,不过就是这些个制衡而已。
权力制衡对于遏止挥霍公共资源真有作用吗?不妨说说近两年我在美国耳闻目睹的几个小例子。
宾州议员擅自给自己涨工资,引起民众抗议,标语上写着“收回上涨的工资!”
一个是去年纽约州审计长阿伦·赫维斯栽的跟头。这个倒霉的州审计长,按我们中国的说法,也是个“厅级干部”了,2006年9月,却因为让他的一个手下长期给自己生病的太太开车,被揪了出来。按照法律,公车绝对不能被私用,私用就要付相关费用。虽然赫维斯为此道歉,并主动给州政府赔偿了8万多美元,州道德委员会仍然认定他“明知故犯地利用职位,为自己和妻子谋求特权”,指控他违反了《公务员法》。当时正值美国中期选举阶段,州审计长是个民选职位,民意调查显示,赫维斯本来领先40个百分点的,一个星期之间,就掉到了12个百分点。由于当时他还没有遭到正式起诉,罪名不明朗,所以仍勉强获得连任。可是当他的案子正式进入法庭程序之后,迫于压力,他不得不还没就任就宣布辞职。2007年2月,法庭宣判他有罪,虽然只判了罚款,这个“厅级干部”的政治生命,却因为公车私用而给彻底搭上了。
另一个小故事,是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的“加工资”风波。2005年7月的一天,宾州的议会在没有举行任何公共听证的情形下,突然通过法律,宣布给州议员涨54%的工资,同时也给本州的法官和高层行政人员涨了工资。这种行径,可以说是典型的“自己给自己开支票”。第二天州长就签署通过了该法令。结果,“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地的一个社会活动家立刻就把议会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这种做法“违宪”。后来,民愤越来越大,上千个人跑到州议会门口抗议示威,甚至有民间组织将议会告上了联邦法庭,指控他们“侵犯了公众的立法讨论权”。迫于民众压力,州议会只好重新投票,几乎全票同意收回原先“涨”的工资。相比中国许多官员可以随便往公共支票里填吃填喝填车填旅游,美国的公共官员在没有这一切奢侈消费的情况下,给自己填点工资都很难做到。
一个审计长因为公车私用落马,一个州议会涨上去的工资愣是给退了回去,可见权力制衡对于公款私用的影响不是子虚乌有的事。在民众这样的虎视眈眈下,议员敢给官员们留出3700亿的“接待费”吗?这事够让他们下一百回台的。所以说不是美国官员们不爱吃喝玩乐,而是前有议会管着钱包,后有法院拿着手铐,四面八方都有“群众的眼睛”,实在没有什么空子可钻而已。
事实上,权力制衡不但管制公款私用,也管制着公款公用。就算公款不给“私吞”了,也很可能被各种政绩工程、低效投资、无理补贴等等给浪费了,因此公款公用,也有一个“好刃是否用在了好刀上”的问题。2005年纽约市申办2012年奥运会时,纽约州政府就因为民众压力,拒绝给一个对于申奥很关键的体育馆注入公共资金。公众说了,我们这缺钱的地方多了,办什么奥运啊。前一段我写过一篇“耳朵上的记号”,阐述美国2007年开启的一项拨款改革,其目的是将狭隘的利益集团化、地方主义化的拨款从美国的财政开支中清除,这同样是“预算民主化”改革的一部分。美国有一个非营利性团体,叫“公民反对政府浪费”,专门监督那些流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款公用”。听听它的一些报告名称,就知道它对政府花钱多么辎珠必较:“一个新的威胁:政府资助的垃圾科学”、“YMCA:从社区服务到社区无服务”、“艾滋项目:一个泛滥成灾的浪费”……虽然它的很多说法不一定对,但是让政府花钱的时候有点胆战心惊,却未尝不是好事。
甚至,民主和法治连“私款公用”也要干预。我不用公款请你,用自己的钱请你吃饭还不行吗?如果你是试图影响公共政策或者有这个嫌疑,还是不行。基本上美国所有的州对此都有法律规定,比如,康州的法律就规定,一个公职人员一年之内接受“政策游说者”的吃请不能超过50美元。又比如,2006年国会通过法令,规定禁止“政策游说者”给议员提供免费旅行和吃喝。英国的政治文化也似乎与此遥相呼应,最近布莱尔去迈阿密旅行,因为住了朋友免费的豪宅,而该朋友又似乎有往英国推销唱片之嫌,好端端的一次旅行,愣是变成了一个丑闻。
最近看到网上流传的一张照片,内容是两会代表在会议上睡得东倒西歪。固然,领导讲话往往具有神奇的催眠效果,而且人民大会堂的椅子可能格外舒服,但在那个庄严的大厅里,顶着人民代表的头衔,睡得憨态可掬的代表们其实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比如,仔细聆听政府预算报告的细节,并且在可疑的地方说“不”。
动什么,不能动宪法
这段时间,一打开美国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或者翻开美国报刊的新闻栏目,就总会碰到一个词:窃听。围绕着这个词,还有以下词汇在上下翻飞:总统,国家安全局,反恐,国会,听证。把这些关键词连起来,就是当前美国政治的焦点新闻: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窃听案。这个案件,简言之,就是美国总统布什曾在“9·11”之后,秘密下令国家安全局对“恐怖分子嫌疑人”进出美国的电话、电邮进行窃听窃取。这件事情在近4年后,也就是2005年12月被《纽约时报》给抖了出来,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国会开始对此事召开听证会,进行调查。
按一般人的直觉来说,总统下令国家安全局对恐怖嫌疑人进行秘密监控,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事情。为了国家的安全而盯梢“嫌疑人”,这也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吧,更何况这个行动发生在举世震惊的“9·11”事件之后。在当时的恐慌气氛中,政府对神出鬼没的恐怖分子嫌疑人进行神出鬼没的调查,似乎也属于情有可原之事。
布什的窃听计划因程序可疑而激发民愤,公众认为这是美国向极权体制敞开了大门。(图中文字:“布什司法部最新的特务调查”。)
但是,美国人对自己的政府、对自己的领袖没有这么“宽容”。在这个以自由和法治立国的国家,人们对自己的隐私权利、言论自由以及法律程序,有一种“神经质”的警觉。在他们的眼里,自由、权利、法律,“娇嫩”如婴儿的肌肤,需要一丝不苟的呵护。
应该说,民众对“窃听案”的不满,有两个层次。一个就是对窃听本身的不满。在许多人看来,对民众言论广泛的监控,是极权统治的起点,是对自由原则的背叛。虽然政府号称其监控对象是“恐怖分子嫌疑人”,但是谁又能保证它监控的仅仅是“恐怖分子嫌疑人”,而没有越位到政治异见者、新闻记者,乃至普普通通的公民呢?第二层不满,集中在窃听的法律程序上:按照美国1978年制定的“外国情报监控法案”,美国政府对其公民的信息监控,必须首先申请一个特别法庭的批准,而布什在批准“9·11”之后的监控行动时,并没有依法申请特殊法庭的批准。这在法理上,严重违背了既定的法律程序。正是在这一点上,布什被社会各界揪住了一条大辫子。
而这个辫子,实际上是布什在侵犯法律方面的第二条“大辫子”了。第一条,就是古巴关塔那摩海湾著名的拘留营。这个拘留营同样是布什当政期间的“创举”。它以“反恐”之名,越过法庭的审判,任意地、无限期地扣留政府眼中的“恐怖分子嫌疑人”。“9·11”以来,这个集中营已经关押了500多个这样“不明不白”地蹲监狱的人。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中国已经被废除的“收容遣送所”。关塔那摩,成了布什滥用权力的代名词。
布什的窃听项目引起公愤,报刊上对该项目的嘲讽层出不穷
当然,布什也宣称他的行动有法理基础。他的法理论据有两条。一个是“9·11”之后,国会给他的授权。根据这个授权,他有权采取“一切必要和合适的手段”来预防、反击恐怖分子的袭击。在布什政府看来,窃听、关押嫌疑人,属于这个“必要的、合适的手段”范围。第二个法理依据,据说是宪法。根据宪法规定,在战争期间,美国军队的最高司令,也就是美国总统,有权越过国会和法庭的批准,下令采取紧急军事行动,而反恐,布什政府论证,就是一场战争。
当然,他的这两个说法,很快引来了嘘声一片。首先,“一切必要和合适的手段”,不能被无限地、任意地解释。而且,根据美国法律的惯例,当一个新法的含义(“9·11”之后的国会授权)可能抵消一个旧法(外国情报监控法案)的内容时,新法必须明确、具体地指出这个抵消的内容。其次,说反恐是一场战争,所以总统可以为所欲为,显然也是混淆了反恐战争和一般常规战争的区别。反恐战争中的决策,并没有一般战争中的紧急性,而且,它是无限期延伸的。如果用它来为布什政府的独断辩护,那么美国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就得无限期地搁置了。
然而,对于真正关心这个国家走向的人来说,他们关心的不仅仅是那被监控的几千个人,或者被拘留的那几百个人的权利,甚至不仅仅是这其中涉及到的被践踏的法律程序,而是美国这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三权分立的失衡。在这个失衡的过程中,总统权力越来越大,国会和法院的权力越来越萎缩,从而使支撑美国政府制度的“三角架”越来越向一边倾斜,出现摇摇晃晃的迹象。如果说一个具体的法律程序被践踏,可以及时修补,宪政框架的倾斜,却可能是灾难性的。
2006年1月16号,前副总统戈尔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大声疾呼美国不能丢弃它三权分立的优良革命传统。他从当前的国家安全局的窃听案件谈起,得出结论说:“美国的民主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固然,我们有理由怀疑他由于党派之见而夸大其辞,但是,观众也不得不承认他敏锐的问题意识。美国宪法的精髓,不是某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它所构架的权力制衡。这种权力的平衡,可能被一个独裁者大刀阔斧地公然推倒,也可能被一个扩张权力的总统一点一点地蚕食。正是因为这种蚕食的危险,对任何一点政治病毒建立一个强大的预警机制,可以说是政治健康的前提。
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当初制定宪法时,初衷并不是建立一个强总统的制度。美国宪法的第二章,明确规定的总统权限是“保证法律被忠实地执行”。换句话说,按照宪法的原意,总统拥有的是“执行权”,他本身并没有立法权,不能自由地去“开发”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届总统们不断“顺手牵羊”,权力越来越大。
首先,美国总统选举形式的变化,使得总统越来越拥有自己独立的选民基础,并不需要对国会俯首称臣。19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总统的提名由国会的各党代表控制,总统还有动机对国会毕恭毕敬。之后,总统候选人开始由各党的全国党代表大会提名,总统提名的“婆家”从国会的党代表变成了普通的党代表。后来,总统的选举进一步“民主化”,各党的党代表不再由“党总支”指定,而由普通公民投票产生,这样一来,总统的选举基础,完全平民化了。总统“翅膀硬了”,国会想抓也抓不住了。
其次,数次政治经济危机,都给了总统扩大权力的机会。时势造英雄,无论是内战时期,还是大萧条时期,或者越战时期,都呼唤一个强有力的总统来团结社会、集中资源、渡过难关。在这种危机时刻,一个强有力的总统,不但能够提高决策的效率,而且其个人魅力也是危难时刻凝聚社会的资源。当然了,搞不好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些危机造就了一夫当关、万夫难挡的林肯、罗斯福,也造就了约翰逊、尼克松这样的倒霉蛋。在所有这些危机中,无疑罗斯福新政时期,是总统权力扩张最迅猛的时期。事实上,新政期间,总统权力的转型,也是社会治理方式转型的一个后果。经济大萧条的出现,据称证明了放任自流市场模式的危险,于是,美国社会的治理模式开始向干预型、福利型转变,这种转变反过来又导致了一个强大行政权力的扩大。
最后,同时可能也是最重要的,还是现代社会运转方式“理性化”的后果。现代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需要越来越庞大的行政部门,灵敏的反馈机制,和越来越专业的管理知识。行政部门的提案,越来越成为国会议案的源泉。通过控制提案的内容,设定国会的议程,总统带领的行政部门已经成了事实上的“立法者”,更不用说行政部门在“执行”法案时,往往自由诠释法案,从而也实现立法的功能了。
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美国社会有理由对总统权力的进一步扩张表示警觉。历史学家Arthur Schlesinger在尼克松当政期间写了一本影响很大的书,叫《帝王总统》,声称美国的总统已经从“宪政总统”变成了“帝王总统”。然而,也正是因为“神经质”的社会各界及早地启动了预警机制,导致了国会在尼克松时代及之后采取一些拨乱反正的措施。1972年的“呈堂法案”,1973年国会通过“战争权力决议”,1974年的“国会预算和资金扣押法案”,分别从外交、战争、财政各个方面钳制了总统权力,增强国会的地位。
许多人认为,小布什是自尼克松以来最“猖獗”的总统,直接传承了尼克松的“帝王总统”风格。这不仅仅体现在他屡次绕过适当的法律程序,推行他所主张的政策,更体现在,即使他按照法律程序推动其政策时,国会和司法部门在小布什政权面前软弱无力,从而从内部蛀空三权分立这个理念,破坏美国宪法的精髓。按照戈尔的说法,由共和党掌控的国会几乎都成了布什政策的橡皮图章,而司法部门也被保守派占据。然而,情况可能并不像戈尔说的那么不堪。事实上,在小布什的紧逼之下,美国政治、社会各界的预警机制又启动了。国会开始反击,它开始要求政府对关塔那摩的关押犯情况定期汇报,驳回了布什要求无条件无限期延期《爱国法案》的请求,并对窃听案中的政府角色,表示了强烈的质疑。法院也通过几个案例,成功地为关塔那摩在押犯的人身保护权划定了一个界限。媒体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大,《纽约时报》不顾白宫劝阻报道窃听案,本身就是媒体声音的一个胜利。至于社会团体,已经有两个团体,美国自由联盟和宪政权力中心,分别在底特律和曼哈顿,开始起诉国家安全局的做法。
可以看出,美国社会是一个对政府权力高度“过敏”的社会。正是这种“过敏”,使这个国家两百年来能够不断“狙击”专制的病毒,防患于未然,维系社会的健康。对于一个将宪政和法治视为灵魂的社会来说,面对灵魂里的杂质,小题大做、大惊小怪、吹毛求疵,可以说是一种美德。潘恩曾经说过,那些试图享受自由的人,必须同时忍受肩负它的疲惫。
君让臣下,臣可以不下
众所周知,自从1970年代尼克松的水门丑闻曝光以来,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丑闻都会被加上“门”字,比如伊朗门、白水门、卡特里娜门、佛利门、普莱姆门等等。最近,在这个长长的“门”名单里,又多了一“扇”门:律师门。
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12月,美国司法部在白宫的批准下,突然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解雇了8名联邦律师(更确切地说是联邦检察官)。这些律师在震惊愤慨之余,将这事捅到了媒体。从2007年1月份开始,各大媒体开始积极报道这件事,讨论这次解雇是否合理。3月份,国会司法委员会开始调查此事,传唤司法部的相关当事人。在媒体和国会越来越气势汹汹的声讨下,司法部策划此次解雇事件的司法部长助理桑普森被迫辞职,同时,要求司法部长冈泽尔辞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大家可能会奇怪,司法部解雇自己的雇员,怎么会成为丑闻呢?众所周知,在美国的“分立三权”中,联邦行政权这一块是完全由总统统领的,也就是说,“各部委”负责人是总统任命的,不是民选职位。同理,各“部委”内部的工作人员也是由其负责人任免,也不是民选职位。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每一个新总统就职,都会带来一次“领导班子”的大更迭:每个总统都会想办法在政府内部安插本党的甚至本人的亲信,以提高本届政府的行政效率。就司法部来说,里根就任的前两年里,93个联邦律师里有89个被替换,克林顿政府也是93个里面替换了89个。而布什也替换了88个联邦律师。虽然这个替换有一个参议院批准的程序,但是这个审批针对的这些职位的“任命”,而不是“罢免”。这一点,在1926年的“麦尔斯对美国”的最高法院判例中已经做出明确澄清。在这种情况下,冈泽尔解雇本部的8个律师,怎么会酿成政治风暴呢?
冈泽尔最后不得不因为“律师门”案引咎辞职。图为冈泽尔在佛罗里达大学演讲时,一个抗议者身穿关塔那摩在押犯的装束,在他身边静站抗议,他胸前写着“公民自由”
问题在于,很多议员、媒体以及这8个律师本人认为,此次大规模解雇不是因为什么“工作表现”——因为在解雇之前,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工作表现”的评审程序,而是因为这些律师对布什政府“效忠不够”。甚至有人认为这次解雇是对这些律师的打击报复——报复他们作为检察官起诉民主党员不力,或者起诉共和党成员太卖力。
比如其中最有争议的人物南加州律师莱姆。2005年她曾经积极调查美国近年来最大的腐败案克宁汉姆案,并成功地起诉了共和党议员克宁汉姆。2006年5月,她又将调查之手伸向了国会拨款委员会主席共和党议员利维斯。同时,由克宁汉姆案顺藤摸瓜,她又开始调查CIA前高官佛格。就在被解雇的前夕,她还在忙于起诉佛格。莱姆在这个关头被解雇,难怪有人认为这是共和党内部的“清洗运动”,与“工作表现”没有关系。当然司法部还是辩称,这个解雇并不是阻止莱姆起诉佛格,因为就在莱姆被解雇之后,司法部还是起诉了佛格。
其他7个联邦律师的解雇,或多或少也存在这样的争议。比如,新墨西哥州的联邦律师依格里塞斯表示,他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他没有加快调查民主党人的投票舞弊案;内华达的波根,在被解雇前正在调查内华达共和党州长吉本斯;而东阿肯色州联邦律师克明斯的解雇,据说唯一的理由就是布什总统的顾问洛伍想让他腾出位子,安插他的一个亲信。
鉴于这些争议的存在,双方掐作一团。冈泽尔坚称这次解雇没有任何报复的企图,纯粹基于“工作表现”,而“工作表现是广义而言的,包括政策优先性的安排等等”,同时强调司法部作为行政部门,其职能本来就是“为总统服务”,具有政党性的特点。而批评者则认为,政党利益不应当高于国家利益,虽然联邦律师由政府任命,一旦开始工作,他们应当秉承中立原则。
应当说,在这场辩论中,冈泽尔节节败退。助手辞职,国会听证,本人被传唤,职位岌岌可危。尤其在声称他并没有深入参与这件事,但是他的助手在国会听证中否证了这一说法之后,连共和党的很多人都开始跟他划清界限。布什原则上表示支持他,也一再要求他“做出更好的解释”。事实上,布什在这场政治斗争中自身难保:他的几个“爱卿”洛伍、玛尔斯等都受到牵连,被国会传唤。5月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几个民主党员提交对冈泽尔的“不信任案”,7月份有国会议员表示要启动弹劾冈泽尔的步骤(美国有立法部门弹劾政府高官的先例),8月份已经“众叛亲离”的冈泽尔不得不主动辞职,布什接受了其辞职。
堂堂司法部长,有总统这个靠山,有“麦尔斯对美国”这个判例的前科,有政府大规模更新联邦律师的惯例,竟然不能扳倒几个手下的律师,却反过来被他们扳倒,可见在美国,即使是部长,权力也非常有限。政党利益不能高于国家利益,政见不能超越公益,是这场斗争成为丑闻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稍微熟悉一点美国宪政史的人就知道,这场斗争其实并没有什么新意。早在1867年,也就是中国人见到皇帝还在战战兢兢下跪的年代,美国就有一位总统因为试图炒一个官员的鱿鱼而差点被国会炒了鱿鱼。那就是美国第一个遭受弹劾的总统安朱·约翰逊。当时约翰逊因为与其战争部长斯坦顿政见不合,试图解雇他。国会声称该解雇违反了当时的“职位期满法案”,对约翰逊启动了弹劾程序。众议院都已经通过了弹劾总统,幸亏参议院以一票之差将约翰逊从“下岗”的边缘给救了回来。
之后总统的官员任免权问题就一直反反复复。1926年的“麦尔斯对美国”判例中(当时总统威尔逊要解雇一个邮政官员麦尔斯),最高法院判决“职位期满法案”违宪,也就是说,总统有解雇其内阁成员的自由。但是也有法学家说,这并不意味着总统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雇官员,因为当人员任免影响了政府为公众提供有效服务时,这本身又是违宪的。1935年,当罗斯福因为联邦交易委员会主席汉弗瑞不支持新政而解雇他时,汉弗瑞则又把罗斯福政府给告了。最后法院裁决,由于联邦交易委员会不仅仅涉及行政权力,而且涉及部分的司法权,政府不能自由解雇其官员,罗斯福政府败诉。
看来,据我有限的知识,从1867年以来,美国就有三起由官员任免引起的“君臣冲突”。目前这个律师门事件,则很可能成为第四起这样的案例。相比专权国家里“君主”可以威风凛凛地大笔一挥就抹去无数下属的政治生命甚至肉体生命的“潇洒”,在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里做一个“君主”,是多么窝囊的一件事:君要臣下,臣就是不下,不但“臣”不下,而且“臣”还可以要“君”下。可见,在这样的国家里,真正的“君主”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部在各种力量相互制衡不断被激活的宪法。
耳朵上的记号
大家可能会好奇,美国有没有腐败呢?
当然也有。这两年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两个腐败案例,一个涉及前国会议员Randy Cunningham,作为前国会国防拨款委员会成员,他曾经接受一个国防产品承包商240万美元的贿赂,并利用他在国会的权力,以“特殊专款”的方式间接给该承包商拨款。另一个案例涉及一个政治游说集团成员Jack Abramoff,他曾经用免费餐免费票免费旅行等方式大量给国会议员行贿,换取他们给自己的客户多开一些“特殊专款”。
当然,最后Randy Cunningham和Jack Abramoff都落入了法网。2006年3月,Randy Cunningham被判入狱8年4个月,Jack Abramoff也被判5年10个月。共和党2006年底输掉中期选举,不能说没有这两位共和党员的“功劳”。
然而,客观地说,类似的公然腐败在美国并不常见。拿Cunningham的事件来说,涉案资金两百多万美元,就已经成了“现代国会史上最耸人听闻的受贿案”(《华盛顿邮报》语)。挖掘报道该案的《圣地亚哥联合报》也因此得了2006年的普利策奖。至于免费餐免费旅游等等罪行也天天上新闻头条,只能说美国人在腐败方面比较孤陋寡闻而已了。
“美式腐败”的特色是官员为选票而向本地选民“施惠”,而不管这些钱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是用在了刀刃上。图为一只猪的耳朵被国会的拨款委员会贴满了记号,在美国政治语言中,“猪肉”代表着施惠性质的拨款
不过我在这里想讨论的,并不是这种公然的腐败案。因为这在美国并不多见,至少没有成为一个制度性问题。我想讨论的是另一种更模棱两可的“政治腐败”。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我上面说的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一个词汇,“特殊专款”,这个词近两年在美国媒体上频频出现,在英文里,叫earmark,如果直译,就是“耳朵上的记号”。
什么叫earmark?它一般是指国会议员各自根据其选区或者集团需要,插入预算报告中的“相关项目专款”,比如自己选区需要修一条公路了,就加入交通预算草案中;或者某学校需要某种计算机软件了,就加入教育预算草案中等等。一般来说,在审核程序中,它是在预算草案出来后,由议员各自紧急加入的,所以它的透明性、合理性很可疑。比如,在一个非常惊心动魄的案例里,2004年11月17日,国会的拨款委员会审核批准了一项“外交行动预算草案”。但是,在接下来的72小时里,也就是草案提交国会批准之前,各路议员纷纷出马,加入了数千个earmarks,总额达160亿美元。显然国会议员不可能在三天之内阅读分析这些“记号”,该议案还是顺利通过。
Earmark算不算腐败呢?一方面,大多数议员在加earmark的时候,并没有接受任何贿赂或礼物,所以他的行为并不违法。甚至,从其选区的角度来说,我们选你干什么去了?不就是希望你给我们拉修路费、教育资金吗?所以你给我们争取“特殊专款”,这才是合格的“民意代表”。正是因此,许多议员不但不以加earmark为耻,反而以此为荣。比如北卡州的一个议员,专门把自己争取到的“特殊专款”做成一张地图,这里是他为当地一个宇航中心争取的两百万,那里是他为了一个地方学校争取到的三百万,显得他“为民请命”不辞辛苦。
但是另一方面,earmark又成为议员笼络人心、争取选票的手段。议员可以对真正的公共利益漠不关心,只追逐自己的局部利益或者集团利益,从而使有限的公共资金流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方。说白了,用公共资金为自己“搞政绩”,从而拉选民争捐款。比如,最著名的一个案例,阿拉斯加州两个议员极力推动一个两亿两千多万美元的“特殊专款”,要给一个只有50个人的孤岛造一座桥,这事后来成了笑谈,被称为“哪儿也不到的桥”。
各种调查都表明,earmark的现象近年来在美国议会中剧增。根据一个叫“公民抵制政府浪费”组织的数据,1995年国会里只有1439起earmark,到2005年,已经蹿到了13997起。
Earmark算不算“腐败”,这实际上涉及到民主的一个核心问题:被选举出来的官员到底代表谁?是仅仅代表那些选举了他的人,还是整个公共利益?如果是公共利益,那么民主的要害不仅仅在其“代表性”,而在于对于公共利益是什么的理性分析和思考,但是如果加入这种主观的分析和思考,这种主观性的限度又何在?代议民主制中的“代议”二字又如何保证?局部利益既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也可能成为它的障碍。当年美国的开国之父们一再担忧的“派系问题”,就是如何把局部利益控制在整体利益之下。
Earmark虽然是美国政治中近些年才猖獗起来的现象,但是没有earmark的形式却有earmark的实质的“特殊利益”却始终存在。英语中“猪肉桶”这个词(pork - barrel),也是指政治家们争先恐后地瓜分公共资源这个“猪肉桶”,以争取选票或者政治捐款。比如,很多人认为“农业补贴”,就是一块“猪肉”。波士顿地区花了一百四十多亿的一个交通改善项目(俗称“大坑”),也常常被认为是“猪肉”的典型。
“耳朵上的记号”也好,“猪肉桶”也好,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具有了专业性,这就是美国普遍的“游说集团”现象。华盛顿周围,逡巡着一大批专业的游说集团,类似充斥北京的各地、各企业的“办事处”。游说集团代表着某行业、某集团或者某地区的利益,努力从参众两院中“挤钱”。本来,这也的确是帮助议员们“倾听民情”、“接近基层”的机会,是民主制度里宝贵的传统之一,但是,如前所说,局部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把握不好,就因小失大。专业化了的游说集团,甚至可以凭其与国会的关系建立“猪肉”市场,“拍卖”其政治资源,所以在局部利益、游说集团、议员的三角关系之间,出现前述的两个腐败案例,也就不足为奇了。Earmark现象近10年的猛增,也和游说集团的商业化趋势相关。有人干脆说,earmark成了游说集团的“自动提款机”。
两起重大腐败案,加上“哪也不到的桥”这样的笑话,美国earmark改革的呼声也日趋强烈。由于各方压力,2006年国会中的earmark大幅下降。2007年1月5日,众议院通过改革议案,规定所有的earmark都必须公开标明倡议议员姓名、用途、成本,议员也必须证实自己与此earmark没有利益相关性,宗旨就是提高earmark的透明性。
当然了,有些乐于为自己选民“请命”的议员还是不服气。对于他们来说,我为我的选民争取利益,何罪之有?一个伊利诺伊州的女议员就说,她“还将为自己的选区而斗争”。看来,一个政治家太死心眼了也不行,因为你对你的选民“负责”,很可能就是对更广大选民的“不负责任”。
咱们美国工人有力量
几年以前,我一个哥大的博士同学突然宣布不读了,问他去干什么,他说:“我要去做一个地铁售票员。”听了之后我大笑,一个常青藤大学的博士生,辍学转当地铁售票员?我完全把他说的话当成一个笑话了。
直到前些天,目睹了7百万纽约人因为3万交通工人罢工,在寒冷的清晨步行几个小时去上班上学,才渐渐明白我那个同学所说的话,很可能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现实的计划。
一个纽约公交工人平均年工资为6万3千美元,同时还享有终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55岁就可以退休拿养老金。由于公交工人是“国企”工人,所以抱的基本是铁饭碗,不可能被随便解雇。这个待遇的分量是什么呢?要知道,美国人的年家庭平均收入为4万5千美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成人都是纽约公交工人的话,那么这在美国就是一个相当富足的家庭了。美国人平均的退休年龄是65岁。哥大一般的文科系院里,刚受雇用的助理教授一般年收入就是6万美元左右。要当一个教授,还要接受10年左右的高等教育训练,这个过程的艰辛不说,竞争惨烈难找工作不说,往往还要使在读学生背上一屁股债务,难怪我的同学要“明智”地转行去做地铁工人了。
纽约公交工人活得这么爽,为什么还要罢工呢?这部分当然是因为他们“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用去非洲,就让他们到中国来旅游一圈,看看中国沿海一些血汗工厂的打工妹或者国企倒霉的下岗工人,估计他们肯定会死死抱住自己的岗位,给啥也不换了。然而,更重要的,当然是美国工会的势力。
平时车水马龙的布鲁克林大桥,因为公交工人大罢工而变成了人行道
美国有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工会,一般按行业组织,比如汽车工人工会,服务行业工会,甚至分得更细,理发员工会,清洁工工会,保姆工会等等。当然,在每一个行业里面,工会之间对成员的竞争也很激烈,竞争的结果,就是每一个行业会出现一个或几个较大的工会,其他的小工会,作为子工会,加入这些大的母工会。这些小工会与母工会有一些协商、庇护、资助关系,但小工会有自己的董事会、财政来源,所以具有相当的独立性。
工人加入工会是自愿的,条件是交成员年费,好处当然是工会会出面和雇佣者协商劳工合同,就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等与雇佣者讨价还价。谈拢了,当然好。谈不拢,工会可以号召工人弟兄们起来罢工、示威。如果这个工会的号召力足够强,可以把一定区域内的某个行业或某个工厂搞瘫痪,雇佣者当然得给工会“面子”了。对于政治家来说,由于工会在左右工人的选票方面的号召力,它同样是一个“大爷”,也得罪不起。正是因为工会在左右经济、政治方面的“势力”,美国工人的待遇在有工会以来,一直在“扶摇直上”。社会地位另论的话,就“舒服”程度来说,在美国做一个“蓝领工人”,的确是非常“舒服”的职业。比如,长期生活在美国的人很容易注意到,美国的建筑施工速度非常慢,与中国很多地方一年一栋高楼的速度完全无法相比。这也难怪,美国建筑工人8点上班,5点下班,上午一个长长的“咖啡时段”,下午一个长长的“咖啡时段”,午饭吃它两个小时,五年能盖好一栋楼就不错了。又比如,美国普通的白领,根本请不起保姆甚至“小时工”,许多女人选择做家庭主妇,辞职在家带孩子,往往不是“兴趣”使然,而是实在请不起保姆。再比如,一般的中国人会注意到,美国的“空中小姐”远远不如中国的“空中小姐”年轻漂亮,很多根本不修边幅的老大妈还“赖”在“空中小姐”的职位上,这其实也与美国工会对“空中工人”的保护相关,这种保护使年龄歧视、外貌歧视很难发生。
这次带领纽约地铁工人“闹事”的,就是美国“交通工人工会”的纽约子工会“地方100”。由于公交工人是“国企”工人,他们的合同是与纽约州政府的都市交通局签订的。2005年12月,上一个合同到期,新的合同进入协商阶段。正是在这个关头,“地方100”与都市交通局爆发了针锋相对的“阶级斗争”。经过漫长、激烈的讨价还价,双方在很多问题上都达成了一定妥协和共识,然而,在养老金的问题上,谈判被卡住了:都市交通局提出,以后新录用的工人必须抽取收入的6%作为自己的养老金筹款,这比现有合同增加了两个百分点,而“地方100”坚称它不会“出卖”以后新录用的工人,坚决不妥协。
于是,2005年12月20日凌晨3点,“地方100”宣布罢工,地铁、公车系统陷入瘫痪。这是纽约交通工人25年来的第一次罢工,时逢寒冷的冬天,对于依赖公交系统的7百万纽约市民来说,罢工无疑是雪上加霜。以后的三天,成了“长征”的三天,人们在零下几度的天气里,迎着寒风,一步一步向自己的办公室或者学校“挺进”。如果说第一天大家还有点新鲜感,还有种走路的“振奋”的话,到第三天,人们已经开始怨声载道了,有的群众干脆在接受采访时说:“把那些工会的人给抓起来,扔到监狱去,就这么办算了!”
在所有这些愤怒的人中,纽约市长布鲁伯格无疑是最生气的。在他看来,谈不拢再接着谈啊,你罢什么工啊。他在20日的声明中说:“交通工人工会将他们的私利摆在了公共利益之上,这不但是对公共服务这个概念的羞辱,而且是通过让这个城市给他们下跪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根据纽约州的泰勒法,公共行业的工人罢工是违法的举动。布鲁伯格抓住这个法律上的“辫子”,敦促法院对工会做出处罚。
众所周知,在这个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养老金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欧洲近几年的工人罢工,也往往与养老金问题相关。这次纽约公交系统在养老金问题上双方爆发冲突,并不出人意料。在“地方100”看来,这次妥协,可能是将来工人福利进一步被侵蚀的开端。对都市交通局来说,交通工人的待遇已经比其他公共行业的从业人员(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消防员)要高了,55岁就开始领退休金在私营行业也是闻所未闻。对白领阶层来说,交养老金的份额就不是4%、5%、6%的问题,全国平均而言,白领阶层对自己养老金的贡献率为32%左右。更重要的是,长远地看,按照现在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支出,可以推算出都市交通局在2009年将要背上10亿美元的赤字。“如果一个巨浪即将打过来,你要在这个巨浪到来之前就闪开,而不是等它打到你之后才开始闪避”。
纽约的舆论越来越一边倒,甚至连“地方100”的母工会“全美交通工人工会”都宣布他们不支持罢工,并敦促工人立刻返回岗位,同时法院也开始传唤“地方100”的领导人,在这种形式下,“地方100”结束了罢工,三天之后就回到了谈判桌。
这次罢工,“地方100”和都市交通局两败俱伤,所以一回到谈判桌,双方口气都软了不少。几天之后,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都市交通局不再要求提高工人对养老金的贡献率,但是双方同意工人对医疗保险的贡献率要提高1.5%。同时,作为补偿,都市交通局会部分返还工人已提交的养老金,使每个工人能得到8000美元左右的现金收入。当然,这只是双方高层达成的协议,对工会来说,它还需要得到几万工人的投票批准,对于都市交通局来说,也需要董事会的批准。
在这整个“戏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首先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小人物”的命运随意地拍板钉钉。都市交通局不能随意决定其员工的工资待遇,必须与工会定期协商,决定合同内容;市长不能随意下令逮捕谁,只能“督促”法院采取行动;联邦政府不能干预州内事务,只能象征性地表示关注;甚至“地方100”工会本身也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他们只是代表工人协商合同,只有工人的投票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是工会的势力。没有人能任意鱼肉“小人物”,恰恰与工会强大的势力相关。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给予劳动者政治上的声音,这一点至关重要。然而,就美国的某些行业来说,这种保护有时候已走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在一个全球竞争的时代,对劳动力的过度保护,已经削弱了美国许多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通用汽车在日本同行面前的节节败退,最近开始大量裁员和关闭工厂。通用的市场眼光固然有失误,美国汽车行业的“军事化的”强大工会也令其喘不过气来。据通用公司声称,在他们每一辆汽车价格中,有1500美元用来支付其员工和退休员工的养老金。中国的轻工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大面积占领,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对工人缺乏保护、美国对工人过度保护的结果。正是因此,美国竟然出现了工人自发地抵制工会势力的奇特现象:许多工人自发地打出了“我们要工作,不要工会”的口号。美国工人的工会加入率也连年持续下跌,从战后的33%下跌到今天的12%左右。
众所周知,政治是一种斗争的艺术。然而,同样重要却经常被忽略的是,政治也是一种妥协的艺术。在一个协商性的政治里,没有任何一方可以为所欲为。“地方100”工会最大的教训恐怕也在这里,煽动群情激愤等固然姿态华美,然而当它滑出法律的轨道,为了一个团体的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时,这种华美也就沦为小题大做的滑稽了。毕竟,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争取更多的利益,有别于一个真正的弱势群体捍卫自身的基本权利,因而也缺乏广泛的社会呼应。这已经不是一个高呼“失去的只有锁链,赢得的却是整个世界”的时代了,更务实的做法是回到谈判桌前,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失去的只有1.5%的医疗保险,赢得的却是整整7百万人的安宁。
金融危机里的左中右
“如果说这场金融危机对这次总统大选有什么直接影响的话”,一个时事评论员写道:“就是结束了麦凯恩的竞选。”本来9月初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共和党选情已经出现转机,民调显示奥巴马和麦凯恩支持率不相上下,但是一场金融危机的巨浪打过来,共和党选情立刻回冷,麦凯恩与奥巴马的支持率开始节节拉开。
奥巴马当然知道如何将这场金融危机打成选举牌。在最近的总统竞选辩论中,他慷慨激昂地控诉道:正是麦凯恩支持的布什政府的经济政策、去管制化的市场至上论,导致了目前的华尔街危机。
毛主席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反映到最近的美国金融危机问题上,当然也不例外。以奥巴马为代表的左翼对金融危机的理解是:是金融界的贪婪、共和党的自由市场至上的原则导致了这场金融危机。甚至有些左翼评论员不无幸灾乐祸地就此宣告资本主义的“终结”,认为这场危机恰好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内在弊端和必然崩溃。
右翼则对左翼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与左翼那种“都怪银行家”的论调相反,右翼更倾向于“都怪那些超前消费买房的穷人”这种看法。在他们看来,这次金融风暴的根源在于次贷危机,而所谓“次贷”,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银行给缺乏消费能力的人贷款买房。有些人不名一文,却大摇大摆地到银行要求贷款买房,银行则抱着“反正房子会涨价”的心态给他们进行抵押贷款。
两方谁对谁错呢?我想来想去,只能各打五十大板。奥巴马“都怪共和党、都怪放任自由主义”的说法,在我看来不过是政客一贯的混淆视听。其实不管政治派别如何,大家基本能达成共识的一点是,这次金融危机的起源是次贷危机,而当年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主张放松对穷人贷款限制的,恰恰是民主党政府和国会代表。1977年卡特政府批准、90年代克林顿政府屡次修改的“社区再投资法案”,要求房地美和房利美(“两房”)等贷款公司降低中低收入者贷款的门槛,甚至规定给低收入人群的贷款额度。2005年,当时还在共和党控制之下的国会曾经动议规范“两房”的贷款标准,却遭到民主党的一致反对。众所周知,最近的金融危机第一声“号角”,就是“两房”大规模亏损吹响的。也就是说,民主党一直在推动房地产贷款按照福利原则而不是市场原则运作,所以恰恰是政府干预市场、而不是“全盘自由主义”埋下了这场金融危机的祸根。
当然另一方面来说,“银行家的贪婪”肯定也通过金融杠杆将这种潜在的危机放大了数倍。为了尽快将次贷兑现,华尔街精明绝顶的银行家们将次贷“包装”成优质证券,将这个烫手的山芋一个接一个环节地往下传,直到穷人付不起房贷的消息传来,大家发现次贷它就是“次”贷,怎么包装乌鸦也变不了金凤凰为止。等次贷这个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倒下,全球金融危机也就为时不远了。这其中的关键是次贷的证券化,而在次贷的证券化过程中,可以说“华尔街的贪婪”功不可没。
可以说,这场金融危机,左翼埋下了种子,而右翼则积极地施肥浇水,“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正是因此,把这场危机打成选举牌,变成政党相互攻击的武器,是件可悲的事情。大难临头,解决问题最紧要,化悲痛为棍棒却似乎不大光彩。“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挽救那些贪得无厌的华尔街银行家”这种说法固然颇煽情,但一个人身无分文却要买车买房,不贪得无厌吗?泡沫破灭的时候,大家义愤填膺。泡沫高涨的时候,大家不也都“同去、同去”了吗?要我说,贪婪的银行家固然可恶,但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个银行家。
公民社会篇
至少还有记忆
最近去伦敦旅行,看了一个据说“近来最轰动伦敦的”话剧,名字叫“佛罗斯特/尼克松”。该剧是对1977年一场电视访谈半写实半虚构的舞台重构,访谈者是英国脱口秀主持人佛罗斯特,被访谈者是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虽然当时水门事件已经过去了5年,尼克松也下台了3年,但是尼克松从来没有真正坦然承认过自己的错误。佛罗斯特,一个当时事业正在走下坡路的节目主持人,雄心勃勃地想迫使尼克松在该访谈中承认错误,从而实现他自己商业上的突破,尼克松自己当然步步为营,将佛罗斯特咄咄逼人的提问转化为自我辩护的机会。但是最后,在智囊团的帮助下,佛罗斯特还是“战胜”了尼克松,使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总统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出尽洋相,最后不得不在自我唾弃中缴械投降。
这个故事的主题,用最简洁的话来说就是:不忘记,不原谅。
不但尼克松下台3年之后不能原谅他的过错,哪怕他下台30多年后的今天,这样一个戏剧的出台、上演和观众的热烈反应,重申了这种“不忘记、不原谅”。
佛罗斯特/尼克松的宣传画
无独有仨。最近一年我就看了另外两个主题类似的电影,一个是2006年赢得多项奥斯卡提名的电影《晚安,好运》,另一个是2003年底出品的纪录片《战争的迷雾》。前者是通过一个新闻主播穆罗和议员麦卡锡的对峙,声讨1950年代反共的麦卡锡主义,后者是通过对约翰逊政府的国防部长麦克那马拉的访谈,再次反思越战。
令我感慨的,与其说是这些文艺作品本身,不如说是西方政治文化中公众对政治家过错“耿耿于怀”的态度。尼克松30年前的错误、约翰逊政府40年前的错误、麦卡锡5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公众的记忆中消失。虽然尼克松、麦克那马拉、麦卡锡在世时就都受到了政治的、舆论的惩罚,他们并没有因此得到救赎,几十年来人们从来没有忘记向已经落入“井底”的他们不断扔“石头”。
就拿尼克松来说,水门事件之前,尼克松几乎可以被列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他推行东西阵营之间的“缓和”外交,和苏联一同协商军备削减,推进和中国的外交,着手结束越南战争,国内政策上制定一系列有关环保、劳工保护、社会保障的开明政策,深得人心。这也是为什么1972年的总统选举中,尼克松能够在50州中的49个州赢得胜利,以罕见的绝对优势重新当选。
然而水门丑闻将这一切粉碎。
要许多习惯领导特权的人来说,美国总统,这个据说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对竞选对手进行窃听,好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丑闻。在同一时代的中国文革里,还几亿人受到窃听、相互窃听、窃听完了如发现反动言论还劳动改造甚至人头落地呢。但是美国社会没有这种“宽容”,也懒得对尼克松来个“三七开”,支持率的自由落体、弹劾的压力甚至入狱的威胁,迅速将尼克松抛入历史的垃圾堆。用“佛罗斯特/尼克松”这个话剧结尾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下台以后,尼克松一直极力扳回他的形象,但是没有用,到今天他唯一的遗产,就是让所有的政治丑闻后面多了“门”这个字眼。
“不忘记、不原谅”的表现,就是各类文化产品中反思主题反反复复的出现。拿水门事件来说,电影《尼克松》、《迪克》、《所有总统的人》、《我的美国同胞》都有对水门事件的再现和反思,电视片《辛普森》、《X档案》、《福图拉马》、《爱家男人》、《什么都不信》、《星期六现场秀》中也都有反映水门事件的剧情,至于歌曲《迪克完全是个屁眼》、《美丽的可怜虫》,一看标题就知道有多么寒碜尼克松。当然,文化产业对政治错误最不依不饶的典型,还是越战的“文化工业”。且不说书籍、电视、歌曲、漫画等,就拿电影一项来说,作品就已经汗牛充栋。奥利弗·斯通的越战三部曲《野战排》、《生于七月四日》、《天与地》是最信手拈来的例子,《现代启示录》、《逐鹿者》、《杀戮场》同样经典,至于不太经典的,比如《越战突击队》、《草莓宣言》、《归乡》、《越南血战史》、《越战家书》、《早安越南》、《前进高棉》、《汉堡高地》等等更是不计其数。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社会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相比之下,中国有多少文艺作品在守护我们的集体记忆呢?越战之中美国阵亡士兵不到六万,就引起了如此波澜壮阔的文化后果,中国的“三年自然灾害”死亡成千上百万,我们有几个电影反映出那些苦难?面对十年动乱的“文革”,我们的奥利弗·斯通在哪里?我们的《晚安,好运》、《战争的迷雾》、《佛罗斯特/尼克松》在哪里?在《上海宝贝》里?在《大话西游》里?在《无极》和《满城尽带黄金甲》里?权力固然封锁了记忆,但是社会本身、公众本身又有多少回忆的冲动、诉说的冲动、用历史的火炬去照亮未来的黑暗的冲动?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对于哪怕影射这一伤疤的文艺作品,我们涂抹着解构主义、荒诞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口红的嘴又说,“这种宏大叙事是多么的土气”。但是,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以及最重要的,沉默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当然,《佛罗斯特》、《晚安》、《迷雾》这样的作品集中出现在这几年,绝非巧合。显然,这些作品的编剧导演都或多或少有影射当代政治、尤其是伊战的企图。《佛罗斯特》中对窃听的讽刺,暗合美国政府伊战以来的“反恐”窃听政策;《晚安,好运》中对“恐共症”的批判,也可以被理解为对“9·11”以来“恐穆斯林症”的影射;而《迷雾》对战争的反思,几乎就是对伊战的直接批评。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就这样被你笑话
“为了解决非法移民问题,国会刚刚批准通过了一个法案,该法案提议在美墨的2000英里的边境修建一条长达700英里的隔离墙。你看,这就是让布什总统做数学的后果……自从布什在八国首脑会谈中说脏话这个事情被抖出来之后,很多人觉得受到了冒犯,说实话,你们觉得受到冒犯了吗?我倒觉得布什吃黄油卷饼的吃相才真正让人受到冒犯呢……”
这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十一点半,美国NBC一个叫“深夜秀”的电视节目中,一个下巴很长的男人,又在对布什的嘲讽中,开始了他一天一次的脱口秀节目。
这个几乎每天晚上总能整出几个“布什笑话”的节目主持人,叫Jay Leno。当然,他不是唯一一个讲“布什笑话”的电视主持人,其他几个最著名的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比如,Daivd Letterman, Connon O'Brien, Jon Stewart, Stephen Colbert, Bill Maher,每天也在马不停蹄地调侃布什。在美国的“脱口秀”界混,不讲布什笑话,就跟去竞选世界小姐却不肯穿泳装一样,根本不可能赢得民心。
如果我是美国总统,可能都不敢打开电视。这么多大大小小的节目,成天拿自己开涮。随便打开一个台,骂自己的。换一个台,又是骂自己的。再换一个台,还是骂自己的。
不但不敢看电视,杂志、报纸也不敢随便翻。今天新闻发布会上犯了一个语法错误,三年后报纸上的漫画还在说这事。明天民意调查降了两个百分点了,后天整个媒体都在幸灾乐祸地瞎起哄。
布什可能是有史以来被恶搞最多的美国总统
美国家喻户晓的脱口秀主持人Jay Leno
就是不看电视报纸,人家还可能跑到你家里来调侃你。4月份的白宫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脱口秀主持人Stephen Colbert作为发言代表之一,干脆指着布什的鼻子嘲讽了近半个小时。他说,“据说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按照这个说法,我们美国已经帮助伊拉克建立了最好的政府”。他还说,“总统先生,现在报纸上说你的支持率才32%,别理那些老说瓶子半空着的人,其实,瓶子哪里是半空的,三分之二都是空的”。
布什能怎么办呢?既不能派人把他给抓起来,也不能说人家“太简单,有时候幼稚”,只有坐在台下跟着别人傻笑,被打碎了牙还得往肚子里吞。
关于布什的笑话,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嘲笑他的智商和文化水准的。比如,David Letterman的笑话,“今天白宫传来了好消息,说布什总统已经通过了年度的身体检查。不过目前,大脑检查方面还没有消息”。一类是骂他的外交政策的,尤其伊战政策的。比如,还是David Letterman的笑话,“本周初,布什悄悄潜入伊拉克进行访问,不过我说,要不我们也悄悄潜出伊拉克怎么样?”还有一类是骂他的国内政策的,比如骂他面对卡特里娜飓风袭击,反应过于迟缓。Conan O'Brien的笑话,“今天是卡特里娜飓风一周年纪念,也是布什总统发现这个飓风半周年纪念”。甚至有一类笑话,完全是调侃他的私生活,“劳拉·布什这个周末跟克林顿在一起开一个会。布什说,他对此没什么意见,那我们等着瞧吧,等她反穿着裙子、神色慌张地回来时,看布什还会不会这么想”。
面对这种排山倒海的开涮,如果说布什有什么可以聊以自慰的,就是他不是唯一被调侃的政治家。克林顿、戈尔、切尼、克里……也都时不时被各类媒体拎出来,油煎煮炸。布什实在是气不过的时候,可以看看别人,尤其是他的竞争对手如何被调侃,也算是出一口恶气。
若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一个泱泱大国首脑,成天被一帮戏子当芙蓉姐姐拿来开涮,连老婆孩子都不放过,成何体统?其实,说这话的人扭头看看美国,戏子们成天拿政治家开涮,天也没有塌下来,地也没有陷进去,布什从2000年到2004年被笑话了4年,到了总统大选的时候,还是照样给选上去。把牛鬼蛇神放出来,其实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观念的市场里,有各种各样极端的声音,但只要没有国家机器的压制或者煽动,老百姓的意见,总会通过一番摇摆,回归中庸之道。相反,把牛鬼蛇神死死关进盒子里不让透气,民意反而像个不断升温却没有出气口的高压锅一样,慢慢凝聚越来越危险的压力。
从另一方面来说,“戏子们”对政治家们极尽打击调侃之能事,也未必就是在实话实说,也有商业上哗众取宠的需要。不笑话政治家笑话谁呀,老百姓就爱看这个。你权力比别人大,挣的比别人多,走到哪里都有人前呼后拥,还有无数的小实习生跟你献殷勤,不损你损谁?
后来我就渐渐琢磨出一个道理,一个开放社会和不开放社会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政治家,乃至一般的公众人物,是不是足够“皮厚”。从普通民众的角度来说,我当然是希望政治家们很皮厚。有笑话听的好处就不说了,关键是,在一个指着总统的鼻子骂都不会被关进监狱的社会里,普通人会有更大的安全感,而安全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这两天读《大明王朝纪事》,里面有个细节,说是徐达的夫人张氏跟朱元璋的夫人马氏顺嘴说了一句话:“都是穷人过来的,我家现在可不如你家”。这话被朱元璋听到,气急败坏,派人把张氏给杀了。这事让我觉得,朱元璋这人,显然不够皮厚。被这么小小地酸一下,就把人给砍了。他要皮厚一点,就会少一个人头落地。事实上,依此类推,会少很多人头落地。所以说,作为一个普通人,如果让我选择住在明朝还是今天,我会一个箭步冲向后者,并且死死把住门框不肯撒手。
怎样保护弱势群体
山西黑窑事件曝光之后,关于弱势群体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心。有人说黑窑事件反映了“原始资本主义的黑暗”,有人说它反映了人性的沉沦,有人说它是地方治理危机的表现……但是不管人们从黑窑事件中看到了什么,大家都异口同声认为,这个可以被成为国耻的事件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而是制度的问题。
在一个以社会主义立国的国家里出现奴工,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制度生病了。
如何给制度治病?也许有人会说刹住市场改革的车轮,或者加强政府监管的力度,或者撤掉一批地方官员的职务……这些都不无道理,但是在我看来,保护弱势群体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增强弱势群体的“自组织”能力。
如果我们留心山西奴工获救的报道,我们读到的是“媒体曝光”、“惊动中央”、“领导指示”、“警察出动”、“网民愤慨”……唯一缺失的,反而是那些奴工自己的声音。但是仔细想来,当各级官员、地方警官、媒体记者甚至普通网民都争先恐后地“代表”弱势群体时,难道能有谁比弱势群体更能代表他们自己?
哈佛学生声援被解雇的清洁工。图中标语为“哈佛学生支持为清洁工讨回公道”
我来讲一个哈佛大学清洁工的故事吧。
2006年9月我刚到哈佛时,路过学校的一栋楼,看到一堆人站在门口大呼小叫。凑近一看,原来是一个游行示威,抗议哈佛大学解雇一个清洁工。
回家以后,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是这么回事:2006年6月底,哈佛大学一个叫桑特利·保尔的清洁工在工作时间晕倒在走廊的沙发上。7月初,哈佛设施管理处以“上班睡觉”的名义解雇了他。事实上,保尔之前一段时间已经有晕厥的病史,在保尔向哈佛出具自己的病历之后,哈佛坚持解雇保尔。
保尔这时候怎么办呢?他是一个标准的“弱势群体”:清洁工本来就是社会的最底层,何况他是一个连英语都不会说的海地移民,而且他所面临的对手是世界头号名校哈佛大学。
保尔找到了他的“组织”: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SEIU)地方分部。
SEIU立即对哈佛大学发出了抗议。在哈佛没有做出恰当回应之后,SEIU一边将此案提交劳工仲裁,一边积极组织游行示威。我那天碰到的,恰好是最大的一次游行。值得指出的是,那场游行的参与者不仅仅是工会成员,还有不少哈佛的教授和学生。一个叫“学生劳工行动”的学生组织尤其配合SEIU,在校内动员学生并且给校报组织发稿。这个组织几年前也曾经为提高校内清洁工的工资而抗议示威过。
出于好奇,后来我跟踪了相关报道。
在工会、学生的压力下,哈佛大学所在的坎布里奇市市政府也作出了反应。9月25日,坎布里奇市议会全票通过决议,支持保尔先生的权利主张,呼吁哈佛大学重新雇用保尔,并且补偿他的工资和医药费损失。有立法委员干脆直接批评哈佛大学“根本没有实践它在课堂上教育学生的道理”。
哈佛大学迫于压力不得不跟SEIU以及保尔本人展开谈判,谈判结果是:保尔10月之后恢复上班,过去4个月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由哈佛补偿。可以说,在一个无权无势的海地清洁工PK有钱有势的哈佛大学的案例中,清洁工保尔取得了胜利。
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保尔之所以取得胜利的几个“要素”:第一,独立工会的及时帮助。这里说的工会,不是高高在上的、与政府界限模糊的、工人门都找不着的工会,而是“外来民工”一个电话它就会开始行动的工会;第二,哈佛大学内部学生劳工组织对外部工会的接应;以上两个条件都基于社会群体结社的自由。第三,集会的自由。SEIU组织的几次游行示威对于吸引公众关注、给哈佛施压起到了重大作用;第四,对劳工呼吁有灵敏反应的地方政府。
最核心的要素,就是一个独立工会和它的结社、集会、言论自由。可以说,不是政府,不是警察局,不是媒体,不是网民,而是SEIU这个独立工会,让保尔的“四两”拨动了哈佛的“千斤”。
与山西黑窑里那数以百计的奴工相比,一个美国“民工”的被解雇几乎可以说是“鸡毛蒜皮”。既然“鸡毛蒜皮”都可以动员出如此强大的社会组织资源,一个有着强大自组织能力的社会又怎么会对“现代奴隶”这样的滔天罪行坐视不管呢?
对于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来说,最强大的资源就是莫过于自己的组织。弱者需要政府来保护他们,但是他们更需要的,是政府允许他们保护自己。
可悲的是,很多时候社会的这种自组织能力不但没有得到鼓励,反而被阉割。民间劳工NGO受到打压、劳工活动带头人被捕、民间维权人士被说成是“外国势力操纵的黑手”、工厂独立选举的工会被破坏等等。当社会的自组织力被政治和资本的力量联手瓦解,今天出现这样的奴工场景难道有什么可奇怪的?让一个自由人和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人拔河,被绑的人摔得鼻青脸肿,难道有什么令人震惊?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社会各界”当初从来不曾为弱势群体的结社、集会、言论自由努力,甚至默许对这种努力的打压,今天我们是否真的有资格感到愤怒?也许我们更应该感到的是羞耻,而不是愤怒,因为当初的沉默已经使我们不知不觉成了这个罪行链条中的环节之一。
对你骂骂骂不完
一个人做一天、两天愤青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愤青。
乔姆斯基就是这样一个“老当益愤”的愤青。
从20世纪60年代到21世纪,乔姆斯基一直在批评美国外交政策,从越战骂到伊战,终于骂成了著作等身的天下第一愤青,难怪反美斗士,委内瑞拉总统查维斯,都要在联合国大会上高举乔姆斯基的书,控诉“美帝国主义”的罪行。
众所周知,乔姆斯基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语言学家,但是真正让他成为一个公众人物的,是他的反美言论。他批评肯尼迪、约翰逊政府的对越政策;批评里根政府对尼加拉瓜内政的干涉;批评克林顿政府的科索沃政策;批评布什政府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批评美国历届政府的中东政策和古巴政策……他所有批评的立足点,对于中国民众来说也许不会陌生: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是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去实现美国霸权主义的野心。
乔姆斯基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美国政府。他对美国政府外交政策的分析,充满了“阴谋论”:中东政策显然是为了石油霸权,对亚洲和拉美各国的干预是为了破坏发展中国家独立的发展模式,对干预科索沃和东帝汶这样实在看不出什么“现实利益”的政策,也是别有用心——为了确立“绕过联合国”的军事干预模式。总而言之,挖不出“现实利益”挖“长远利益”,挖不出“长远利益”挖“深层动机”。美国的所有外交政策,总能三下五除二,被老乔分析成一小撮资产阶级当权者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不遗余力的迫害。
他的很多分析显然是有道理的。毋庸置疑,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的基本考虑是国家利益。为了国家利益,它只是有选择性地“适用”干预对象。同样是为了国家利益,它甚至可以践踏自己所倡导的“民主”、“自由”原则,去或明或暗地支持一些独裁政权。
不过,可惜历史永远不是一幅非黑即白的图画。如果只看乔姆斯基的书,读者脑子里也许会浮现出一个“暴烈流氓凌辱无辜弱者”的画面。问题是,那些被美国“欺负”的“无辜弱者”,又是些什么人呢?当乔姆斯基将揭露红色高棉屠杀的新闻描述成美国的“反共宣传”时,上百万无辜的柬埔寨人已经在红色高棉手下死去。当他把美国打阿富汗看成“帝国主义战争”时,阿富汗人已经在残暴的塔利班手下被蹂躏多年。至于米洛舍维奇政权、萨达姆政权、桑迪尼斯塔政权……又何尝不都有它们的污点甚至血腥?也许美国政府并不是为了“自由”、“民主”的正义理念而四处伸手,但是同样没有理由相信这些政权又是为了“独立”、“自立”的正义理念而“反抗侵略”。可悲的是,历史上的许多斗争,不是在“善恶”之间,而是在“恶”与“更恶”之间。
不过,那些因为乔姆斯基反美而把他引为“知己”的专制拥护者们可能会很失望——因为他不是站在“反民主、反自由”的立场上反对美国,而恰恰是认为美国还不够“民主自由”。事实上,自称“无政府—社会主义者”的乔姆斯基曾说过,他之所以留在美国,是因为美国是全世界“言论最自由的”国家,而苏联这样的“专制国家”倒台,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社会主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