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本书里记录的是作者2005—2009年左右(尤其是2006—2007年)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被“审视”的东西杂七杂八,有街上的疯老头,有同宿舍的室友,有爱情、电影和书,大到制度,小到老鼠。由于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出发点并不是写一本书,所以不同文章往往风格迥异,长短不一,质量不均,随着社会形势、荷尔蒙周期以及我逃避生活的力度而起伏。
论他人即地狱
渊博的人
我认识一些渊博的人,他们是另一种生物。
这些人一般对罗马史都很有研究,对每一种农作物的起源也如数家珍,经常探讨的问题包括“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船只到底有多大”,以及“下一场科技革命究竟会发生在什么领域”,对“三国”“水浒”“红楼梦”里面的谁跟谁通奸,那搞得简直是一清二楚。
这些都是我不懂的,所以跟他们在一起,我总是感到很惊恐。
问题是,作为一个文科博士,我似乎有渊博的义务。人们指望我了解澳大利亚选举制度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不同,指望我说清中亚地区在人种进化过程中起的作用,还指望我对1492年这一年的历史意义侃侃而谈。但是,我哪知道这么多啊,我只是人类而已。
其实我也企图渊博来着,也时不时挑灯夜战抱着厚厚的历史地理科普书啃啊啃,指望第二天在某场对话中“不经意地”引经据典。后来发现,一般来说,当我看到100页的时候,就会忘了前50页的内容,等我回头去复习前50页的内容,又忘了第100页的内容,于是我转来转去,气喘吁吁,最后好不容易把所有100页大致都记住了,过了一个月,却连这本书的作者都忘记。
渊博的人是多么神奇啊,他们的大脑像蜘蛛网,粘住所有知识的小昆虫。而我的大脑是一块西瓜皮,所有的知识一脚踩上,就滑得无影无踪。
认识到这一点后,出于嫉妒,我就开始四处散布“知识智慧无关论”。我的观点是这样的:知识只是信息而已,智慧却是洞察力。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老太太可能看问题很深刻,一个读书万卷的人可能分析问题狗屁不通。我甚至发明了一个更邪恶的“知识智慧负相关论”,在目睹一些知识渊博但逻辑比较混乱的人之后,我非常以偏概全地认为:渊博的人往往不需要很讲逻辑就可以赢得一场辩论,因为他们可以不断地通过例证来论证其观点。而大多数不那么渊博的人,都因为无法举出相反的例子而哑口无言,以至于渊博的人的逻辑能力得不到磨炼,但事实上,例证并不是一种严密的科学论证方法。
得出这个结论后我非常振奋,获得了极大的心理安慰。
可问题是,由于这些都是歪理,没有博得任何人的同情。人们还是指望我,一个文科博士,了解澳大利亚选举制度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不同,指望我说清中亚地区在人种进化过程中起的作用,以及1492年的历史意义。
我于是看见有一天,自己也站在讲台上,因为缺乏某种常识,遭到耻笑。
看来只有指望芯片了。报纸上说,总有一天,人类会发明一种芯片,把大百科全书插到大脑里,你可以用脑子Google芯片,想多渊博就多渊博。对此我多么期待!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走进文具商店,说:小姐,我买一个大脑硬盘。
小姐说:您要什么样的,我们这有外挂式的,内置式的,40G的,100G的……
我打断她:最大号的,外挂式!
积极的人
到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我之所以没法和Miriam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她太积极向上了。
Miriam,一个德国女生,身材高挑,举止优雅。长相嘛,这么说吧,大家说起她的时候,都不叫名字,直接说“我们系那个德国美女”。
她比我低一级。2003年夏天,参加我们系的“过关考试”,听说我前一年考了优,就跑来找我“取经”,我们就这么认识了。那个时候,我到美国之后的新鲜劲还没有完全过去,对于交朋友,还有一种收藏癖,就是各个国家的朋友,都想收藏一枚。看着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美女,又在脑子里走了一遍我的朋友地图,于是决定,要在我的地图上插上她这面美丽的德国小旗。
那个周末正好请朋友吃饭,就把她叫上了。
过了一段时间,她去听歌剧,也叫上了我。
然后我又叫了她喝过一次咖啡。
然后她又叫了我去她家开一个party。
多好的开端啊,接下来,本来应该是一个德国女孩,和一个中国女孩,在纽约这个世界都市,谱写一曲世界人民心连心的新篇章。可是,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俩好不容易把中德友谊加温到30度以后,温度就再也上不去了。扔再多的柴好像也不管用了,就是眼泪给火熏出来,也不管用了。
究其原因,就是她这个人太积极,而我太消极。如果说到我们系某个教授,我刚想说他的坏话,她就说:啊,他太棒了……说到某个学术会议,我刚想说太无聊了,她就说:那个会让我真是受益匪浅……说到写论文,我刚想哭诉,她却说:我真的特别享受写论文……
而我觉得,检验友谊的唯一标准,就是两个人是否能凑在一起说别人坏话。
跟她在一起,我越来越惭愧。生活对于她,光明、灿烂,好比一件量身定做的小旗袍,穿得到处服服帖帖,穿在我身上,却是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真是糟蹋了好布料。
就算我努力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说,中国,这样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和德国,这样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出非常不同的性格,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可还是,看她穿着有前有后的小旗袍,羞愧难当。
于是,我不太跟她玩了。
昨天,在系里碰见她。她刚从印尼做调查回来,照例是满面春风。
我问:你调查做得怎么样啊?
很好!她说。
去那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国家,会不会孤单啊?
不会,怎么会呢?!
这个学期忙吗?
嗯,我有两个会,三个论文,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振奋的声音,劈劈啪啪在我眼前开放。在她振奋的声音里,我又着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怀着自己那点焦虑,就像揣着万贯家产,贴着墙角,灰溜溜地往自己虚构的、安全的阴影里爬。
另一个高度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4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向,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在星巴克迅速占领了常坐的那个座位。
旁边坐了一个老头儿,酷似马克思,尤其那一把貌似充满了智慧的大胡子。他面前摆着一杯咖啡,一叠报纸。
但马克思先生没在读报纸或者写资本论。他在晃,一直在晃。开始是上半身前后呈30度地晃,然后上半身停下来,右腿开始晃。这样晃了一个小时之后,他消失了。我大喜过望。结果过了5分钟,他又回来了。这次,他非常有针对性地面对我,弯着腰,两个胳膊肘撑在大腿上,低着头,开始晃,先左腿,后右腿,先左腿,后右腿,如同上了发条的机器人,摆动幅度、方向、频率非常机械均匀。
我在备课。我,一个人民教师在从事神圣的备课事业,但是两尺之外的马克思先生在不停地机械地晃动。当然我可以换一个座位,但是我对不断晃动的马克思先生的体力和毅力产生了好奇心,这种好奇心甚至超过了我被烦扰的程度。于是一个有晃动强迫症的人,和一个有好奇心强迫症的人,僵持在了那里。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这是Tom waits的一首歌。虽然这是他的歌里我比较不喜欢的一首,但是当老头儿在我左边做机械摇摆运动时,我脑子里不停地冒出这句歌词。他在建造什么呢?这个老头子到底在建造什么呢?
百老汇大街上100街到110街处,每天出没着一个黑人。穿黑色西装,打领带,戴着黑沿帽子,背着一个大黑包,手里举着一本圣经。大喊:Lord, I 1ove you! I 1ove you!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一天深夜,外面下雨,我还透过雨声听到他在大街上喊Lord, I love you! I love you!
你想想,深夜的大街,雨中,路灯下,一个带帽子的黑人举着圣经高喊哈里路亚,这个诗意的疯子,他在建造什么呢?
大一那年,我去教二四楼上自习。那是一个中午,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低着头看书。这时候走进来一个人,我并没有抬头,因为觉得是另一个上自习的人。那个人走到了窗口,站在那里眺望窗外。我看书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已经长得有些蹊跷了,于是我抬头,看见那个年轻男孩,在对着我手淫。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成年男子的性器官,以至于我都没有认出来那是一个性器官,因为它与我小时候见过的小男孩的是多么不同啊。它竟然是红色的!但是理智告诉我,长在男人那个部位的只能是性器官,理智还告诉我,在中午的教室里面对这样一个青年行为艺术家,作为一个洁身自好的女大学生应该夺门而逃。于是我就夺门而逃了。
我记得自己和他擦肩那一刹那,他的眼神特别特别……哀怨。
这个哀怨的疯子,他在建造什么呢?
也许“疯子”并不是一个政治正确的词汇,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那些在另一个层次实现均衡的人。
均衡,我喜欢这个词,它表明一切上升或者坠落或者旋转或者破碎都有一个优雅的终点。
我有一个奇怪的理论,就是相信所有的疯子,都是因为尴尬而疯的。他们不能承受自己说过的蠢话、做过的蠢事、交过的蠢朋友,羞愧难当,所以一疯了之。出于从记忆中解放自己的美好愿望,他们乘坐着秘密飞船,飞到了另一个均衡里。
当然也许这不是什么理论,表达的仅仅是我对自己前景的恐惧。也或者,在我看来,羞愧比愤怒、比悲哀、比伤心、比颓废更本质地反映人的处境,因此更具有杀伤力。
到我离开星巴克的时候,老头终于停止了晃动。
他晃累了,晃累了的马克思先生静静地坐在他的椅子上,象咖啡馆里所有其他老头一样,安详地读纽约时报。
那么,他建成了什么呢?
自然
我的邻居里,有一个美国老头儿,叫斯蒂夫。七十多岁了,却挤在学生宿舍里,原因大约是学校买这栋楼的时候,他作为“原住民”,选择了不搬走。学校无可奈何,也不可能赶他走,于是他一鼓作气,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斯蒂夫先生曾经告诉我,他早没有了亲人,也从没看到过一个朋友拜访。不难想象,这样的老头儿,有逢人就拽住不放喋喋不休的习惯。他每天晚上,把花白的胡子染黑,背着一个重重的双肩背包出门,不知所去。早上回来,白天睡觉,下午洗澡梳洗打扮。一日三餐吃放香蕉片的麦片。活得也算是兴致勃勃,但我总觉得……
他其实已经疯了。
他的房门永远关着,说是不想让别人看见屋里有多乱。但有一回找我帮忙,让我看看他那么大的屋子,需要买多少功率的空调。让我进他的屋子之前,他大约还是仔细收拾了一番的,然而我进去之后,却还是吓一跳:一个大约50平方米的套间,全是报纸。别的几乎什么都没有,满地都是报纸。延绵不绝的报纸,见缝插针的报纸,从1960年代开始收藏的报纸,布满灰尘的报纸。说实话,当时站在那里,我感到毛骨悚然。
他喜欢海报。厨房里、客厅里、走廊里,四处贴满了海报,并经常更换。这些海报里,大约有一半是美轮美奂的艺术照片,另一半则是恐怖画报。有血从一个眼眶里流出来的,有面如死灰的肖像的,有一根舌头吊在嘴边的。他对艺术和恐怖并驾齐驱的爱好,使我怀疑该老头很可能是个前诗人,或者前杀人犯。
老头儿神经质,典型的偏执症患者。时不时在客厅里或者大门背后贴条,条上往往字迹不辨,内容蜿蜒曲折。仔细研究,无非是“谁偷了我的海报上的一颗图钉,请还给我”,“谁把客厅桌上的植物搬到了桌子下面,请不要这样做了”等等。有一段时间,一个室友喜欢到客厅学习,而客厅的插座在沙发后面,把沙发向右移开三公分左右才能把电脑插上,结果发现第二天早上,沙发又给移了回去。第二天,如是重复。第三天,又是如此。直到有一天,她问老头儿能不能不要把沙发移回去。老头儿答,必须让沙发的中线,和墙上那幅画的中线在一条垂直线上,否则让人忍无可忍。
他爱讲话,偏偏又没人讲话。每次碰见我或者别的室友,就要如获至宝地截住,一讲就停不下来,语速密集到我连插一句“不好意思,我有急事要走了”的缝隙都没有,只有连连点头。便是你有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卫生间,他也一定要讲完长篇大论,才让你把另一只脚迈进去。
今天在客厅碰到他,他告诉我,他心脏出了毛病。
Oh, I'm so sorry.
我站住,听他开始讲述他的心脏问题。这才注意到,在我住这个公寓的四年里,其实这个老头儿老多了。以前还健步如飞什么的,现在却开始表情迟滞、身形萎缩。刚来的时候,就有一个室友担忧地告诉我,她很担心他会暴毙在房间里,但是没人知道,直到尸味传出。四年过去了,这个担忧更加迫在眉睫了。
现在他还有了心脏病。
想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连楼下的保安都曾跟我说,他是个“pain in the ass”。
那么,我能怎样安慰斯蒂夫先生呢?亲爱的斯先生,请哪儿也别去了。请在你的房间里,耐心地,等死。
看着他的眼睛,和他噼噼啪啪的嘴巴,我想,他害怕吗?怕自己死在屋子里“没人知道直到尸味传出”吗?然而这几乎都已经是定局了。这个定局几乎是像高速列车一样向他驶过来,要把他铲进历史的垃圾堆了。他一转身差不多就能看见自己在一堆报纸上腐烂的情形了。事实上,他已经死了,已经在腐烂了,只是生活在以倒叙的方式回放而已。而我们还在这个贴满艺术海报和恐怖海报的客厅里谈论他的心脏问题。
晚上和朋友打电话,说到“自然”。我说,早九晚五的生活不自然!每天早上,挣扎着起床,衣冠楚楚地赶到一个格子间里,从事着和“意义”有着无限曲折因而无限微弱联系的工作,然后和一群群陌生人挤在罐头车厢里,汗流浃背地回家,回家之后累得只剩下力气吃饭睡觉了。这不自然!
然后电话那边问了,那你说吧,“自然的”生活应当是个什么样?
我傻了眼。
是啊,什么样的生活“自然”呢?除了上学考试工作结婚生小孩,似乎也没有别的出路。奋不顾身地制造一点热闹,守住这点热闹,也就是这点热闹而已。
嘴上说不出什么,心里还在嘟囔,想着什么样的生活自然。突然,想到了斯蒂夫。孤独,微渺,疯狂,无所事事,不被需要。青春的浓雾散尽以后,裸露出时间的荒原。人一辈子的奋斗,不就是为了挣脱这丧心病狂的自然。
心一紧,在电话这头,老老实实闭了嘴。
另一个博客
我喜欢冰岛。冰岛,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多好听啊。
网上说,冰岛只有30万人,说一种只有这30万人听得懂的冰岛语,幸福指数全世界排名第四。
当然,我从来没有去过冰岛,我只是喜欢自己想象中的冰岛而已:荒无人烟,空气稀薄,伸手就能够着天空。其实我也可以因为同样的理由喜欢西藏,但是喜欢西藏的人太多了,而我本能地警惕一切跟人多有关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喜欢冰岛。
有一段时间我简直成了一个博客狂,同时开着四个博客。当然,其中有三个内容大同小异,只有另一个博客,内容完全不同,而且不为人知。
为什么要开另外一个博客呢?事情是这样的,随着我的博客读者数量越来越多,我发现完全自由地,舒展地表达自己变得越来越困难了。首先,从内容上而言,我越来越觉得只能对公共或者半公共的话题发言,谈论自己隐私的内容变得越来越不妥当。其次,从形式上而言,由于一个逻辑纠察队的存在,我感到自己必须清晰、完整、有理有据地表达一个观点,而很多时候,我只想表达一个观点而已,并没有力气和兴趣去清晰、去完整、去有理有据。比如,有时候我只想说“fuck you",并不想详细说明为什么要fuck you,用什么姿势fuck you以及fuck you的历史意义。最后,从情绪上而言,我不能再随便暴露自己狂躁、抑郁的一面。在两千双眼睛面前凄凄惨惨切切,实在令人害臊。再真诚的忧郁或者狂躁,也因为这两千双眼睛,变成了一种表演,以至于你自己都忘记它是一种感受还是一种姿态。
总而言之,一个自我忧国忧民、结构工整、情绪稳健,而另一个自我鸡毛蒜皮、七零八落、丧心病狂。后一个自己不堪忍受前一个自己的霸权主义,只好离家出走。
它走啊走,从热闹纷呈的欧亚大陆走到荒无人烟的冰岛。
这件事情引发我对人性的深刻思考。人渴望被承认,也就是别人的目光,但是同时,当别人的目光围拢过来的时候,他又感到窒息,感到不自由。获得承认和追求自由之间,有一个多么辩证的关系。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永远也成不了政治家。政治家得拿一个精确的小秤,仔细称量自己每一句话的重量,从此丧失随意指着别人鼻子说“fuck you”的权利,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啊。
遗憾的是,在网络上,你可以一边在一个博客上安居乐业,一边在另一个博客上信马由缰。可是生活中呢?你不可能同时住在大陆和冰岛。
好吧,我承认,我其实并非真的喜欢冰岛。只是有时候觉得,漂浮着他人眼光的世界是多么的油腻啊,我所说的冰岛,就是指清净且清澈的生活而已。
你比你想象的更自由
读《源泉》纯属好奇。在作家圈子里,要历数左翼作家可以说信手拈来:格拉斯、马尔克斯、拉辛、冯内古特……而要找到一个右翼小说家却需绞尽脑汁。说到安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源泉》。
《源泉》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1920年代,建筑系大学生Howard Roark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Peter Keating由于善于迎合既定规则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Howard得以重新开业,事业也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叫Elsworth Tootey的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Roark的计划,Howard输掉官司之后再次失业。一个媒体大亨Wynand却在这时慧眼识珠,找到Howard去设计他的房子。由于Toohey的操作,项目落人Peter的手中,Peter无力设计这样的项目,于是和Howard达成协议:Howard幕后帮助他设计房子,但是Peter得到所有名分。房子设计出来之后,Howard惊诧发现他的设计已经被改动——他可以容忍自己得不到名分,但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设计被改动,于是偷偷炸掉了该建筑。又一场官司降临到他头上,Wynand试图用自己的报纸为他辩护,但是读者们纷纷弃他而去,工人们也开始罢工抗议,迫于压力Wynand不得不妥协转而谴责Howard。Howard在法庭上以一个精彩演讲扭转了陪审团意见,他被判无罪。Wynand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Howard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Howard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是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在校长、同行、客户、评论界、资本家、法庭面前,每次他都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而不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
Howard让我想起电影《立春》里的王彩玲。这样两个貌似完全无关的人,是精神上的表亲。王彩玲,一个当代中国县城里的音乐老师,像Howard笃信自己的建筑才华那样笃信自己的演唱才华。她本可以像其他县城妇女那样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的,但是不,她每天坐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演唱意大利歌剧。王彩玲和Howard的结局却迥然不同:Howard最后建成了摩天大楼,而王彩玲却只能在那个小县城里无声无息地老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彩玲这个角色比Howard更有意义:如果对个体意志的赞叹并不依赖于它是否引向“成功”,那么兰德分配给Howard的最后成功命运就是个多余的情节。不但多余,甚至是误导性的,它给人造成“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错觉:不,功夫常常是会负有心人的;功夫负不负有心人本该没有那么重要的;“有心”的价值是不能用负与不负来衡量的。
又或者,是这样吗?
兰德为自己小说人物性格过于鲜明这一点辩护时说:我的写法是浪漫现实主义。世上真的有“浪漫现实主义”这种东西吗?Howard这个“完美的人”之所以能坚持自我是因为兰德赋予了他两个秉性:绝对的才华和对他人意见的彻底绝缘。而这两个秉性几乎是反人性的,更不要说二者的结合。如果说Howard惊人的才华可以为其对自我意志辩护的话,那么,一个不那么有才华的人可不可以那么“坚信自我”呢?如果那个“自我”并不可信呢?如果是非信条只是一种相对的、主观的事物,那自我怀疑是不是比自我信念更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呢?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坚持自己的哲学基石是“客观主义”,因为如果现实不是“客观”的,信念就不可能是绝对的。
更重要的是,一个对他人意见完全绝缘的人是可能的吗?在兰德笔下,Howard无亲无故,十岁那年就知道自己要成为建筑师,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建筑。一个人的意志可能这样从天上掉下来吗?难道一个人的自我不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形成的吗?难道人作为群居动物,真的丝毫不需要来自于他人的温暖吗?难道人的社会性不正如个体性,是人的本质之维度吗?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源泉》一书与萨特的《苍蝇》同一年出版。这两本看似南辕北辙的书,在我看来,表达的东西惊人相似:都是在说不要让某种集体的意志或者情感蒙蔽自我,你比你所想象的更自由。两人的不同在于,萨特一生都在试图糅合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果只是让马克思变得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而存在主义也不再是存在主义,而兰德却逆战后左翼知识分子的思潮而动,直截了当地将她的文学和哲学观念引向了对资本主义的歌颂。这从她后来出版的几本书名也可以看出:《自私的德行》、《资本主义:不为人知的理想》、《新左派:反工业的革命》。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在经济学家当中比在文学界更有影响力——事实上大多文学评论家对兰德恨之入骨,其作品之所以50年长盛不衰完全靠的是普通读者的“口碑”而已。著名经济学家米塞斯却曾在阅读兰德的作品后,热情洋溢地给她写信说:你的小说不仅仅是小说……它是对“道德食人”的无情揭露。左翼们对她的痛恨也因此情有可原了。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兰德却说,人是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给揉成一团,再扔到垃圾桶里去的骄傲而已。
词语洁癖
最早发现自己有词语洁癖,是很多年前,第一次听一个朋友说起“美金”这个词的时候。
“我这个表,是在友谊商店买的,500美金”他说。
“美金”这个词从他嘴边跳出来的时候,我的皮肤上迅雷不及掩耳地冒出一层鸡皮疙瘩。不就是个美元吗?为什么要说“美金”呢?难道一个国家有点钱,连个货币名称也要拽一点么?
其实不是愤恨,而是难为情,为这个词里包含的穷国对富国的、穷人对富人的谄媚之意。如果我有福柯那样上纲上线的本领,没准还能从“美金”一这个词中分析出当今世界的国际阶级斗争局势。
我还厌恶“Banker”这个词。Banker,听听这两个音节,它们组合在一起怎么就这么让人脸红呢,简直跟“胴体”有一拼。其实我对Banker这个职业本身一点意见也没有,只不过凡是我认识的自称Banker的人,其实都只是在银行底层打工而已,却非要把自己说成Banker,以至于Banker这个词在我脑子里直接跟“意淫”粘在了一起,就像“三里屯酒吧街”在我脑子里直接跟“装蒜”粘在一起,“共和国”直接跟“炮灰”粘在一起一样。就算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真的Banker,我也希望他不要用“Banker”这个词,建议他用“圈钱的”。
跟Banker有一拼的,还有“高尚住宅”这个词。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不禁惊呼:啊,难道还有“卑鄙住宅”不成?
以前有一个时尚杂志记者非常迫切地追问洪晃:请问,你们“上流社会”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还好,洪晃毕竟是洪晃,她说:“什么上流社会,我属于下流社会!”看来,有钱人也不都像我们所期待的那样愚不可及。
我对“老百姓”、“民间”这样的词,也绕道而行。当然不是因为我对“老百姓、“民间”本身有什么意见,而是我发现但凡笨蛋想给自己的弱智撑腰的时候,就开始稀里哗啦地倒这样的词汇。有一段时间,一帮诗人写不出好诗来,突发奇想,决定用把别人打成“学院派诗人”而自称“民间派诗人”的方式来治疗想象力上的阳痿。不过,话又说回来,不应该再给诗人落井下石了。如今“诗人”这个词也很潦倒,其落魄程度,跟“支书”、“女博士”、“老灵魂”、“紧”这些个词汇不相上下。
还有一些词汇,它们本身也许是很无辜的,但是由于它们被使用的频率太高了,被用旧了,用脏了,这样的词汇,也遭人烦,比如“残酷青春”,比如“西藏旅游”,比如“杜拉斯”或者“村上春树”。
哦,对了,还请不要跟我提起“乔姆斯基”。我真的很讨厌他,更讨厌精神上的狐假虎成。跟“乔姆斯基”一个系列的词汇,还有“现代性”、“权力装置”、“范式”……谁要拿这些来跟我吹牛,我特想派吴君如去扁他,并且叉着腰骂道:你学什么不好,学新左派干嘛!
红唇
华氏六十多度,大家都穿着衬衣、T恤,最多夹克,但是老太太不。
黑色卷边帽,黑色呢子大衣,长统丝袜,黑皮鞋,老太太打扮得像是1950年代的少妇,一不小心,迷路走到了21世纪。她瘦瘦小小,站在超市的队伍里,我前面。
她已经跟售货员争论很久了。大约是为某种维生素的价格问题。虽然争论了很久,她也不着急。缓缓地抬起胳膊,缓缓地对着那堆药瓶子指指点点,缓缓地摇头晃脑,缓缓地回过头,看看后面越来越不耐烦的长队,再缓缓地回过头去。
她回过头的时候,我看见她惨白的脸上,层层叠叠的皱纹,脸上一点肉都没有,一点表情也没有。我觉得她看上去有80岁了,或者100岁了。或者200岁了。反正是那个年龄不再有意义的年龄。但是这80岁的脸上,那深深凹下去的、小小的嘴唇上,还抹着鲜艳的红色。
网上读到一篇文章,标题是“看老外如何评价《无极》”。评价大多是这样的:“为什么它丝毫不能引起人的敬畏感,却只是让人想窃笑”,“采用了可笑的电脑技术和二流的功夫表演”,“感情更多的是强加于人而不是自然唤起的”,给的分也多是C-,C什么的。
然后又看到一篇文章,标题是“陈凯歌又发火:无极不是烂片,根本没有退货”。里面提到陈凯歌的声明:“如果退货真的成立的话,那么现在全世界最大的娱乐公司华纳为什么要接手呢?而且如果《无极》真的是烂片的话,那么为什么要安排66个城市的上映呢?”
我想象陈凯歌说这话时候的样子:严肃的脸上泛起的正义表情,硕大眼袋上面愤怒的眼睛。我得承认,想到这里,我有点心酸呢,就像看到那个80岁老太太脸上的红唇。
事实上我想说的不是那个老太太,也不是陈凯歌,而是我自己。每天早上醒来,都像在一条陌生的大街上重新捡到一个孤儿。但与此同时,还做大力士,手里扛着理想的大旗,宣传自己改造社会的主张。
还有朋友Y。他已经33岁,却几乎身无分文。在N次发财计划失败之后,决定开始炒股。最近开始不分昼夜地读公司报表。
还有朋友X。已经和H暧昧了一年了,而他始终不能给她一个承诺。她越等心越冷,别人问起,只能说:结婚的事,我不着急。
还有萨达姆。萨达姆看上去已经很消瘦了,可是他在庭审中,还在义正词严地号召他不存在的听众赶走美帝国主义。
还有朋友K。K这个流亡者,多年来有国难回,却一不小心把自己折腾到了快50岁。在一起朋友聚餐中,他对着三个昏昏欲睡的人,滔滔不绝地政治布道。他讲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说:这,就是我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新的夏天到了,2006年的夏天。走在灰而亮的天空下,我听见空气中到处是扇得啪啪作响的耳光,到处飘荡着鲜艳的、徒劳的红唇。
厨房政治
我是我所住的这个学生宿舍楼的“居住顾问”。这个职位,说好听点,叫楼长,说难听点,就是居委会大妈。我几乎是唯一的任务,就是给来自五湖四海的青年做各种“思想工作”。
我的工作一般是这样展开的:某个学生或者清洁工找上门来,痛诉他们宿舍有什么问题,让我出兵干预一下,然后我召集大家开会,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世界和平的意义。群众经常反映的问题包括:厨房太脏了,有人偷冰箱的东西,有人太吵了,有人回来太晚,客厅里堆满了东西等等等等。
在过去这三年里,我像一个政治辅导员那样,在我们这栋楼上下奔波,四处走访。其间,我成功化解了一个尼泊尔人和一个印度人的纠纷:据说那个尼泊尔人老是回家太晚,而那个印度人就用半夜起来大声朗诵课本来抗议。我还调解了一个台湾女孩和一个日本女孩的矛盾:那个台湾女孩老喜欢开着窗户,而那个日本女孩就用把她的内裤扔到窗台上抗议;还有一次,我成功解决了一个噪音问题,据说一个似乎是菲律宾也可能是柬埔寨的女孩,信仰一种奇怪的宗教,每天在房间里大声地祷告,以至于她的邻居告上门来……总之,此类事情,不胜枚举。我一边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一边领略世界各国人民具有民族特色的变态方式,可以说一举两得,获益匪浅。
但是,我面临的最严重考验,也就是我迄今没有克服的困难,是我自己的宿舍。确切地说,是我宿舍的厨房问题。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宿舍的格局:这是一个十人共享的宿舍,男女混住,每人有自己的房间,但是客厅、厨房、卫生间共享。别误会,卫生间有男女两个。一般来说,一个厨房的干净程度,是和这个宿舍里中国人的数量成反比的,原因很简单,中国人爱做饭。而且做起饭来,绝不似老外包一个三明治那么简单,而是声势浩大,每一场饭做下来,厨房里像发生过一场战争一样横尸遍野,到处是油腻、菜叶、饭粒、碗筷。
我们宿舍的厨房很不幸,十个人里面有六个中国人,其中又有四个中国男生。我原以为男生多,厨房应该清静一些。但是,事实证明,这四个男生做起饭来,一个比一个激情澎湃,都把对祖国的思念之情化为了巨大的做饭热情,每天在厨房里将美国没有猪肉味的猪肉和中国人没有生活情趣的生活炒得乒乓作响。相比之下,倒是我们两个女生,一个星期也就做那么一两次饭。仿佛还嫌形势不够严峻似的,新搬来一个阿联酋的阶级兄弟,竟然也是个做饭爱好者。甚至连一个住在走廊尽头的美国女孩,一反美国人从来不动油锅做饭的常态,竟然也时不时地稀里哗啦地炒青椒鸡丁。于是,我们可怜的厨房,像是八国联军手下的中国,每天都水深火热,硝烟弥漫。
虽然如此,按理说也不是什么无法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法很简单:打扫呗。虽然我们这栋楼有清洁工,但是清洁工只是一个星期来打扫一次,根本无法对付我们厨房越演越烈的做饭形势,所以每天的基本维持,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我们的合同里,也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要自己打扫,法理上来讲,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打扫本来也挺简单,就是每天做完饭以后,擦一擦灶台,洗洗锅碗瓢盆,把池子里的残渣捞干净,仅此而已。
但是,这个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目标,却始终无法实现。现在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的厨房,你就知道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有了“社会”,也就是有了两个以上的人,变得如何复杂起来。走进我们的厨房,首先映入你眼帘的是灶台,灶台上铸着一层深黄色的混合着油腻、菜汤、肉汁、饭粒及其他不明物。转身,你会看到一个白色的柜台。柜台的雪白,与躺在上面的几棵葱片的绿色、切肉板上流下的血水的红色及来路不明的肉汤的黄色相映成趣。其他的,水池子、垃圾篓、地面等等情况,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反正大家可以顺着我描述的情形继续想象。
这种局势的形成,有一个慢慢恶化的过程。我在这个公寓住了5年,前三年,可以说是基本和平期。那时虽然也有过不少中国人出入做饭,但是大家都遵纪守法,和平共处。期间只有一个印度女孩捣乱,她也只住了一年就搬走了。后面一年半,由于几个老室友的搬走,两个酷爱做饭的中国男生A和B的加盟,厨房形势急转直下,可以说是厨房下滑期。最后这半年,由于又有两个中国男生C和D和那个阿拉伯兄弟E的加入,厨房的形势一落千丈,进入谷底。我和厨友之间的持久战,就是两年前开始的。这个过程,这么说吧,重新书写了我对人性的认识,彻底改造了我的政治观。
这两年里,无数次,我问苍天,问大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人可以这么不讲理,以至于无论你用和风细雨的微笑外交,还是暴风骤雨的撕破脸皮外交,都无法使他们每天做饭之后花上几分钟打扫一下厨房。
苍天无语,大地叹息。
如果说两年前我是哈贝马斯“沟通理性”、“协商民主”的信徒,今天的我,由于这个厨房经历,更接近了“新保守主义”式的强力捍卫自由民主的信念。如果说两年前,我对“制度主义”有一种迷信,由于这个厨房经历,今天的我,对文化如何影响制度的实施、降低制度的成本,有了更深的认识。如果说两年前的我会随随便便轻轻松松把一个政治家说成恶棍白痴,今天的我,可能对他们抱有更多的同情和尊重。如果说两年前的我更倾向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拉美,非洲,甚至亚洲一些国家的宪政试验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今天的我,会反过来问:为什么宪政会在欧美国家成功?因为现在我更多地意识到,民主宪政的失败几乎是“必然”的,而成功才是“偶然”的。
人的非理性、顽固、自私之地步,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比大海更深不可测的,是天空。比天空更深不可测的,是人的心灵。
两年来,我们厨房的环境,一直在像中东局势那样稳步恶化,期间我经历了“以德服人”、“以德吓人”、“以德骂人”三个阶段,至今也没有扭转这种恶化的局势。我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政治辅导员,这是我的工作中受到的最大挫折,是我在任期间的“厨房门”事件。
在以德服人阶段,也就是这两年的前半年里,我一直带着居委会大妈的亲切笑容,友好地、善意地解释宿舍的政策法规。有时候,说的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了,就在厨房里贴个条,写些“请做饭后打扫卫生”之类的提示,末了,还总是要加上一个毕恭毕敬的“非常感谢”和一个胖胖的感叹号。有一次,我甚至给A和B两个人写了一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E-mail,“请求”他们饭后打扫卫生。
但是,我的理性说服没有见效.事情不见好转。每每问及他们,总是说好好好,会打扫会打扫。但是第二天进到厨房,还是我在上面描述的壮观情形。
然后进入了愤怒声讨阶段,我不再跟他们正面交涉,贴的纸条上也没有了“非常感谢”。甚至有两次和当事人发生正面的冲突。还有一次,我一走进厨房看见灶台史无前例的油腻,柜台史无前例地混乱,忍无可忍发了一次5.5级的脾气。那次,我贴在橱柜上的纸条是小诗一首:
为什么就不能打扫一下呢?
为什么?
为什么呢?
热爱脏?
热爱激怒别人?
操你大爷。
当然,那首小诗很快被人扯了下来。事已至此,就更不可能好转了。
这种情形,维持了一年。
顺便说一句,我并非洁癖。这一点,我妈可以提供罄竹难书的证明。事实上,其他几个室友,都跟我抱怨不断。以前我在博客里提到过的那个老头Steve,告诉我这是他“30年来碰到的最脏的一群同屋”。那个时不时炒炒鸡丁的美国女孩,也告诉我她已经“害怕走进厨房”。我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做饭频率急剧下降,从一个星期四五次降到一个星期一两次——实在无法忍受每次走进厨房那种扑面而来的脏乱臭,仿佛是又挨了他们几个合起伙来扇的一记耳光。如果不是因为我做这个居住顾问,学校让我免费住房子,我恐怕也早就搬走了。
去年秋天,C、D、E搬进来。很快,他们融入了我们厨房的优良传统,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孤陋寡闻的Steve展示了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到这个阶段,说实话,我反而豁然开朗,出离愤怒了。我反正是很少做饭了,搞乱厨房的“黑手”同时也成了自己行为的“受害者”——劣币驱逐良币以后,他们自己用厨房最多啊。这跟红卫兵当年砸烂一切公检法之后没有了斗争对象于是开始内讧一个道理。想到这里,想到A要去收拾B丢的垃圾,C要把菜板放在D弄脏的柜台上面,我简直有点幸灾乐祸了。
两年来,无论在理性说服期,还是愤怒声讨期,出离愤怒期,面对这个厨房,作为一个政治学的博士生,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理性、和谐、正义的公共秩序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它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不可能,它的障碍是什么?
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想过。孔子也想过。制度学派的诺斯想过。新儒家的政治家李光耀也想过。我相信那些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类人猿,为一块没撒盐的烤肉而掐作一团时,也想过。我觉得,不把这个厨房问题想清楚,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哲学家。
因为人性里面有自私的成分,所以要建立一套奖罚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地趋利避害。这就是制度主义的观点。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每打扫一次卫生,发奖金100块,估计大家都得抢着去打扫了。又比如,如果我们规定,凡是不打扫卫生的人,都要挨一个黑人肌肉男的暴打,估计大家也都硬着头皮去打扫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私有产权来实现责权利明晰,需要政府、警察和法院来强制实施法律。
如果相信人都是有强烈集体观念的,或至少能够被说服得有集体观念的,那就不需要奖罚制度了,有“思想改造”就行了。像我这个政治辅导员那样,与大家苦口婆心地畅谈人生理想,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意识,谈到毛主席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从以德治国讲到和谐社会,害得大家头痛欲裂精神恍惚,宁愿老老实实去打扫厨房,也不愿听我的哄嘛密嘛密哄,那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但是显然,我的“思想改造”行动失败了。这就要回归制度了。如果我能够慷慨地每天花100美元“悬赏打扫”,或者雇用一个黑人肌肉男每天跑到我们厨房来举哑铃,制度当然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我没有,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钱。如前所述,我们的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必须打扫卫生,应该说是有相关制度的。但是问题是,这个制度实施的成本太高了。从道理上来说,如果我把这个案例提交给学校的住房办公室,闹到把他们扫地出门,这是一个对他们不打扫卫生的制度惩罚。但是,我要“立案”,必须首先揪出在他们这群人当中到底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是真正的、持续的“凶手”,这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在厨房里守着,看谁做了饭,谁没有打扫卫生,而我们这个厨房,大家做饭时间可以从早上8点蔓延到午夜2点,我没有时间精力,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时间精力去站在厨房守株待兔,更不要说这其中可能牵涉到的正面冲突、死不认账、他们联合倒打一耙、与住房办公室的周旋、时间上的漫长周期。作为一个“理性人”,对我来说,更“划算”的做法,是少做饭、少去厨房、狂吃沙拉和中国外卖而已。
这就是说,虽然“思想改造”失败了,但是“制度奖罚”的成本也太高。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一个“和谐厨房”呢?事实上,我住在这个宿舍前三年的经历,证明了一个“和谐厨房”不是不可能的呀。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一个最平庸的解释:自觉。而责任的自觉、公德心、对制度条文的尊重、对他人的体谅、对环境的爱护,说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这不是说制度不重要。事实上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相信制度的力量,以及制度改造文化的力量,也就是更相信哑铃黑人肌肉男的力量。但是,由于制度涉及到一个实施成本的问题,我越来越接受的看法是,制度固然重要,而文化是降低制度实施成本最有效的因素。
前天晚上,我又一次以居委会大妈的身份,召集宿舍里几个经常做饭的人,开了一个会。开这个会,说实话,主要并不是因为愤怒。事实上,我早无所谓了,反正过几个月就搬走了,3月或4月还要回国一趟,现在也很少做饭,所以我还能在这个厨房做饭的次数,已经屈指可数,实在没有理由关心厨房的风景是否怡人。我开这个会,更主要的,是出于科学上的好奇心和政治上的实验感。就“科学”而言,无论从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哪个角度,我都想了解这种“宁可让自己痛苦也不能让别人快乐”的心理机制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从政治上来说,我不甘心自己带着这个失败的烙印“卸任”,我想说服自己,人的自私、狭隘、不负责任是有限度的,我想修复自己对人性的信心,在“退休”之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我甚至无法通过理性的方式说服同宿舍的几个人做饭后打扫卫生,我怎么能去说服自己相信“沟通理性”理论呢?我怎么能相信自己推崇的“协商式民主”观念呢?我怎么能够承认公共领域、公民社会在中国文化里面的可能性呢?而沟通理论、协商民主,发达的公民社会,正是我无论从学理上还是情感上向往的东西。对理性的信念,说得严重一点,是像文字、音乐、辣椒酱那样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
应该说,这次会议还算是一个团结、胜利、圆满的大会。自然,每个人都声称自己从来都是打扫卫生的,每个人都认为打扫卫生是应该的,每个人都宣称以后一定会好好打扫卫生。
第二天晚上走进厨房,做饭已经偃旗息鼓的厨房……依然是横尸遍野。
我不愤怒,但是恐惧。
仿佛一部恐怖片定格在最后一个幸存者一转身时惊恐的眼神里。
Intimacy
那天跟佟佟穿梭在广州琳琅满目的小店之间,她问,以后你是要回来,还是要留在美国呢?
还是回国吧,我说,虽然很喜欢美国,但是大环境再好,你找不到自己的小圈子,尤其我这样的学文科的、愤青的、文艺的,呆在美国,实在是突兀,跟美国人永远隔着一个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在中国人当中也格格不入。
挤在小摊小贩之间,突然觉得找到了回国理由的最好表述方式:美国的大环境再好,没有自己的小圈子。因为接下来几天见到的朋友,都问我以后回不回国,于是我这几天一直很祥林嫂地重复这个观点。
如果要给美好人生一个定义,那就是惬意。如果要给惬意一个定义,那就是三五知己,谈笑风生。
后来跟小昭说起这个观点,她似乎很不屑。圈子不圈子的,有什么意思?你看看某某圈子和某某圈子,就是成天相互吹捧,相互抚摸而已,很无聊的呀。
说的也是。仔细想想,有一个小圈子,固然可以互相取暖,但是结果往往是大家集体“坐井观天”,越暖和也就越觉得井口那块天空就是整个世界。圈子圈得太紧了,就不自由,总觉得“圈委会”的成员在虎视眈眈地审查你的言谈举止,温暖也就成了压迫。
可是再仔细想想,又觉得她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小昭有两个知心的姐姐,有五个可以在郁闷时随时打电话的朋友,她当然体会不到整个世界与她脱节的恐慌了。
那么我到底是要追求集体的温暖呢,还是逃避集体的压力呢?就是说,我们有没有可能得到“他人”天堂的那个部分而退还他们“地狱”的那个部分呢?
有一个心理学家叫Asch,他在1950年代做过一个简单的心理实验:把一组人——比如八个放在一起,其中有七个是串通好的,只有一个是真正的实验品。Asch拿出两段一模一样长的绳子,让这八个人比较它们的长短。前面那七个人因为串通好了,就异口同声地说一段比另一段长,第八个人在目睹了这一切之后,虽然有疑虑,往往都会也判断其中一段比另一段长。
这么一个著名的“集体压力”的心理实验(后来有学者在分析中国的“思想改造”时,还用到了这个理论)表明一个集体如何通过其“集体性”来损害个体的认知能力。从这个角度说,“集体”是一个权力机制。
但是另一方面,同样是Asch的实验。他做了一个小的技术处理:他让那七个人里面的一个改口,坚称那两条线一模一样长,然后轮到第八个人时,这时这个人认定两条线一模一样长的概率明显提高,越多的人改口,第八个人做出正确判断的概率越高。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体”,也就是第八个人和改口的那个人组成的集体,又是有效的“叛逆”机制。也就是说,小集体是反抗大集体的有效手段。这不是从组织能力上来说,而是从认知能力上来说。
这似乎就让我很为难了。一个小圈子,对外,无论对专制、还是犬儒社会,都是一个有效的抵御堡垒。圈子再小,只要其中有内部团结,就算不采取任何组织行动,在维系认知能力上,至少有益。这是“圈子”的“进步性”。但是另一方面,在小圈子的内部,它有可能通过长期演化出来的一些“文化共识”来压迫圈子内部的成员,它会用它的集体性来长期维系一个明显的错觉。
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悖论啊!
小时候,我有一个奇特的恐惧,总是担心有一天我被装进一个太空飞船里,然后被扔进太空里。“扔进太空里之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不停地追问我哥,“我会立刻死吗?是窒息死还是冷死?还是爆炸死?会不会风干?眼睛会不会鼓出来?头发呢?太空是黑漆漆的,还是也有光?”我哥其实也不懂,他非常不耐烦地说:“你会变成一块太空石头,跟其他那些石头一样,绕着随便一颗星球转。”
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想起他说的这话,我还是感到惊恐。想想吧,像石头一样!绕着随便一颗星球转!我不知道自己受了什么刺激,为什么这么需要亲密关系。这么需要温暖,从地球的温暖开始。
有关的无关的人
收到三个老朋友的来信。一个是高中时代的旧友,说是崔健的新专辑给我寄来了。又说,如果办事的力气和流血的力气不成正比的话,你要相信,我给你办事还和10年一样卖力。瞪着这句话,看了半天,愣是没有看懂什么意思。是说10年前肯为我死而现在不肯了么?似乎是这个意思吧。想起当年,刚上大学,我们每天通信,他告诉我他们计算机课学了什么程序,我告诉他我们军训的班长脸上有几颗痣。又想起当年他突然跑到北京,我们在人大门口排队给他买回去的车票的情形。冬天的午夜,一条长队里,冻得瑟瑟发抖,还彼此生着气。
另一个是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发了一堆宝宝的照片,说是14个月了,又说,宝宝戴着帽子像赵本山,不戴帽子又像陈佩斯。我把照片一张张看过来,觉得既不像赵本山也不像陈佩斯。想起13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梳着高到头顶的辫子,白衬衣牛仔裤,风风火火的,说话像放机关枪。有一个愚人节,我俩合伙起来给班里的男生写情书,我写到“因为冥冥中的缘分”,她大喊,不不不,不是因为,是“因了”!因了冥冥中的缘分!两个人笑得滚作一团。
再一个是小昭,问我有没有网页,在哪,又说申请美国的学校,给拒了,决定在广州呆下去。去看了她的新博客,仍然是那样恍恍惚惚、忽明忽暗的语言,一如既往地用手电筒探照情绪的蛛丝马迹。然而她小小的年纪,怎么可以这样放任自己的清醒。简直和纵欲一样糟糕,甚至比纵欲更加糟糕。
下午去住房办公室办事。等候的时候,闲来无事,决定清理自己手机里的联系人。一个一个往下看,D是谁?一点印象也没有。删。J,who is J?想不起怎么认识的了,只记得他老给我打电话叫我出去玩。我总是礼貌地拒绝,拒绝到他不好意思再打了。删。R,啊,那个辽宁女孩,在一个餐馆认识的,对人莫名其妙地热情,总说“人在外面,朋友是最重要的,真的真的,朋友是最重要的”。给我打过几个电话,总是计划着一起出去玩,却从来没有成行。这几个月便是彻底不打电话了。删。G,交友party上认识的一个美女,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竟然互相留了电话,却从来没有打过她的电话。而且那次party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听说过她。删。
一口气删了10多个人。边删边想,D,D在干什么呢?这个我都想不起来的D,此刻在干什么呢?还有J、R、G……这些若有似无的人,在哪里汗流浃背地生活呢?认识更多的人,忘记更多的人。被更多的人记住,被更多的人遗忘,吹出更多的肥皂泡,然后看到更多肥皂泡的破裂。
自己川流不息的生活,不过是别人手机里的两个音节而已。而过几个月,就连音节都不是了,仅仅是被消耗掉的无法追回的那段时间,躺在烟灰缸里的几截烟灰而已。
这样想想人生真的是有些可怕。那么短的时间,那么少的一笔抚恤金,可你还总是买一些自己并不需要并不想要并不喜好的东西,从来不穿或者很少穿的衣服,吃了两口就扔掉的食物,放到过期也没有喝完的牛奶。
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就是毫无关系的,永远是毫无关系的。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其实你就知道。就算是笑得甜甜蜜蜜,就算是有过无关痒痛的来往,就算你努力经营这段关系。而那些与你有关的,就是与你有关的,是逃也逃不掉的,就算你们只见过三次,就算你们三年彼此才搭理一次,就算是你简直想不起他或者她的样子,就算是你们隔着十万八千里。
有些人注定是你生命里的癌症,而有些人只是一个喷嚏而已。这一切,据说都是“因了冥冥中的缘分”。
他们学理工的
我住的公寓很大,是学校的房子,有10个房间,每个房间里住一个人,有男有女。我在这个公寓里已经住了三年了,长得让我都不好意思。其他的人来来往往,住半年的、一年的、最多两年的,来无影去无踪,像个传说中的纽约客的样子。只有我,死皮赖脸地,一住三年,而且还要住下去,简直是一棵树,种在了这里。
最近有一个中国人搬了进来。他住在靠门的一个房间。我是路过他房门口,听见他的中文电视声音,判断出来的。
有一天,我在走廊里碰见他。高高的个子,但脸庞还很稚气,大约是刚来的。我直视着他,脸上准备好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笑容,但是他低着头,旁若无人地从我身边擦了过去。
这孩子,我有些气恼地想。肯定是学理工的。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很爱笑,而且是一点也不偷工减料的那种笑。以前我有一个男同学,有一天给我打电话,说:我昨天碰见你,你对我笑了一下,我跟充了电似的,高兴了一天半。这句话被我广为传播,直到一天半被如愿以偿地传成一年半为止。在这种情形下,可想而知,碰上这么一个愣头青,我很有点怀才不遇的恼怒。
以后我经常在走廊里碰见他,他还是那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我很想劝劝他,让他面对现实:哥们,其实我想对你笑,并不是想向你推销牙膏、电饭煲什么的,只是我们一不小心住到了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之间的这个微笑,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既然是迟早要发生的事,那就长痛不如短痛,早点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不就是牙一咬,心一横,笑一个嘛,有那么费劲吗。
但他还是看也不看我一眼,愣头愣脑地在公寓里走来走去。我也开始装糊涂,像走在大街上一样对他视而不见,虽然我们宿舍的走廊不是大街,事实上比大街窄了几十米,窄到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让道时,都要侧过身去。但是我没办法,我总不能冲到他眼前,用我的老虎钳,在他理工科的脸上,钳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笑吧。
终于有一天,一个短兵相接的时机到了。
那天我们一不小心,同时撞到了厨房里做饭。众所周知,做饭是一件费时的事,这就造成了一个局面:我们必须同时在厨房里呆上至少一刻钟。
一刻钟啊。和一个陌生人呆在两米的距离以内,不说话,各自挥舞着一把菜刀,当然是一件恐怖的事。
第4分32秒的时候,我终于憋不住了,我决定投降。
“你刚搬来的?”
“嗯。”
“你是学什么的?”
“物理。”
哈,学理工的,我说了吧。
“你以前是哪个学校的?”
“科大的。”
我问一句,他答一句。我再问一句,他再答一句。然后呢?没有了。还是不看我,还是面无表情。我立刻觉得特没劲,他得学了多少物理,才能把自己学成这个样子。
我只好闭了嘴,继续做我的豆腐。爱说话不说话吧,爱笑不笑吧,不就是个冷若冰霜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也不是没人笑,你不稀罕,还有人高兴一年半呢。真是的。
“你,你,你做的是豆腐?”
我端起做好的豆腐,向厨房外面走时,突然听见这个学物理的小男孩结结巴巴地说。我一回头,看见这个高高的、胖胖的男孩,他有一张稚气的脸,脸上涌现出一个憨厚的、紧张的、但确实没有偷工减料的笑。
集体早操
从1999年夏天开始,我就失去了集体。
我,正如所有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成员,从小在集体的怀抱里长大。小学的时候,小朋友们一起去包干区大扫除并且集体做早操。中学的时候,同学们一起彩排晚会节目并且集体做早操。大学的时候,大伙儿一起军训一起参加一二九合唱并且集体做早操。
从1999年夏天开始,我再也没有了集体早操可做。
先是在国内某大学做研究人员,不用坐班,不用教书,项目是各做各的。然后是出国读书,没有班级的概念,没有集体宿舍,没有一二九大合唱,更没有集体早操。后来开始写论文了,再后来又博士后了,更是成了一个学术的孤魂野鬼,自己看书,自己写东西,既没人搭理,也不用搭理谁。
对于一个口口声声热爱自由的学者来说,这难道不是梦寐以求的吗?
有时候,我的确对别人不得不过一种摩肩接踵的生活深感同情。那些不得不经常在领导面前点头称是的人,那些为了公司业务在客户面前强颜欢笑的人,那些要用精确到分钟的方式跟丈夫或者妻子汇报每日行踪的人。每当我可以连着几天几夜看自己想看的书或者上自己想上的网。没有孩子吵着让我带他去动物园,没有丈夫吵着让我给他做晚饭,没有领导吵着让我做某个报表,没有同屋的人在耳边叽叽喳喳,我的确有种捡个大便宜没事偷着乐的感觉。
可悲的是,凡事都是辩证的。
集体生活中的“强制性交往”迫使你想独处的时候不得不面对他人,而孤魂野鬼的生活使你在想跟人说话的时候,不得不拿起电话,一个一个往下扫名字,并且自言自语:这个人有空吗?他呢?她呢?他?她?他?上次是我主动约他吃饭的,这次再约人家会不会觉得很烦?而且,其实我们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吃一餐饭,都要在心理上翻山越岭。哪像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不管他有没有空,不管他烦不烦,不管对他有没有什么可说的,都会稀里糊涂的聚到一起。辩证法这事,可真叫人伤脑筋。
我已经31岁,但是有时候,我希望有人突然敲我的门,大喊:起来了,起来了,做早操了!
然后我骂骂咧咧、睡眼惺忪地起床,去刷牙洗脸,走廊上碰见老大和老二,水房里碰见老三和老四,回到宿舍,看见在梳妆打扮的老五。然后朝阳下,混迹于成千上万人,我伸胳膊踢腿,从伸展运动做到整理运动。
就算我是厌烦这一切的,可是后来我发现凡是令你烦躁的,其实帮助你防止抑郁。当然抑郁和烦躁谁比谁更可恶,好比自杀与他杀谁比谁更可怕,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今天路上碰见一个朋友,她行色匆匆,没说两句就要跑:哎呀,我得赶紧走了,我们有一个学习小组,每周一下午有一个聚会,轮流主持案例讨论,这么冷的天,烦死了,又不能不去!
我才不同情她呢。我嫉妒她还来不及呢。因为我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什么人群,没有什么聚会不能够不去。我站在广场上,人很多,声音很多,但是没有广播在播放:第一节,伸展运动——
煽情的艺术
我的朋友Micha,以色列人,在欧洲长大,现在住在美国,拍了一个关于中国的纪录片。
这样的人,大约也只能在纽约碰上。
几年前,他想拍一个纪录片,关于广东某个生产出口牛仔裤的血汗工厂的。通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他认识了我。我当时帮他翻译过一点东西,后来一直保持似有若无的E-mail联系。前一段,他突然E-mail我,说电影已经拍完了,周五在某某地方放映,让我一定要去看。之前他一直叮嘱我,让我一定要“honestly”告诉他,我怎么看这个电影。
我昨天去了。看了之后,很不喜欢,不喜欢的原因,就是因为太煽情了。从头到尾.每一个细节里,感觉他都在摇晃着观众的胳膊说:这些女工,多么可怜啊,真可怜啊,太可怜了……反而给人一种压迫感。让我想起以前在人大天桥上,几个要饭的小女孩冲过来,抱住我的腿大喊大叫。我可能本来想给钱的,经那么一抱一缠,反而失去了同情心。
他事先告诉过我,为了让这个电影的含义清晰强烈,他甚至“超越了纪录片和虚构片之间的界限”。比如,片中的女主角小丽本来是不写日记的,但是为了让她们生活中的某些信息传递出来,他安排小丽做“写日记状”,然后,日记里的内容,从头到尾以画外音的形式出现,声声泪,字字血.感觉不像一个四川的小女孩写的,倒像是恩格斯写的。如此之假,仿佛海绵胸罩垫出来的高度,我看得难为情。
Micha啊Micha,我是多么支持你的事业,可是,面对这高耸的海绵胸罩,我实在是难为情。
最受不了的,是他选的音乐。凄凄惨惨切切,恨不得长出一只手来,从你眼里挤眼泪,还反反复复地响起。我真想告诉他,这样的音乐,在中国的电影里,一般只有在地主逼死了某个贫农,他的遗孀带着女孩坐在冬天的窗前,在如豆烛光里落泪时才会响起的。用在这里,实在是杀鸡用牛刀。
煽情这个东西,正如其他很多东西,遵循物极必反的道理。煽情过度正如化妆过度,便是好看的一张脸,也因为过于自我强调而形成压迫感。这一点,N万个网民签名让朱军下台,就是一个证明。另一个证明,就是至今很多人想起倪萍,还会有一种莫名的想哭而哭不出来的生理反应,可见当年她那闪烁着盈盈泪光的眼睛,给全国人民带来多么大的精神创伤。
其实聪明一点的电影,早就不煽情了。事实上,反煽情才是现在主流的意识形态。在反煽情的方式上,又有两个套路。一个是无厘头套路,看谁假正经,就跑过去撞它一下,看它摔得四脚朝天,然后逃之夭夭,像胡戈同学那样。另一个就是冷煽情法,比如那些艺术电影,人人都绷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半天不吱一声。该哭了是吧,我偏不哭。该笑了是吧,我也偏不笑。我不哭不笑不吵不闹,我让你们这些批评家一个批评的把柄都抓不到。
说实话,其实“反煽情”这个东西,走到一定程度,也很无聊。生活中的确没有那么多“倪萍时刻”,但是有时候被有些人、有些事感动或者打动,也是人之常情。什么东西都给解构了,下一步就是去解构“解构主义”了。更要不得的是,为了讨好主流的娱乐精神,愣是要成天做“一点正经也没有”状,也挺累的。不能因为“感动”这种情绪不太酷,就把它藏着掖着。就算它是农村来的二舅,土点,也是家庭一员吧。
以前看贾樟柯的《世界》,里面有一段,一个民工出了工伤,临死前把自己欠账的名字都记了下来,让自己家人去还。后来看完电影出来,我一个一向热爱贾樟柯的朋友就说:哎呀,太煽情了,贾樟柯不应该这样煽情啊。仿佛因为贾樟柯让观众哭了出来,所以他就堕落了。可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可能啊,我的朋友X和Y,还有那个Z,都可能做得出来。既然可能,为什么一定要藏着掖着呢?仅仅因为观众看了可能会哭,而哭这件事不够酷,所以一定要扼杀掉?人类对自己的感情戒备到这个地步,似乎也不必要。
不过,话又说回来,像Micha这样使劲煽,我还是害怕.所以昨天出了电影院,赶紧逃之夭夭,甚至没有跟Micha honestly交代我的感受,只支支吾吾地说:l like it…Eh, I've got to go, Talk to you later.
Micha一抬眉梢,看着我可疑的表情,说:Really?
诗坛风乍起
坦率地说,韩寒跟沈浩波吵架,比韩寒跟白烨吵架,好看多了。韩寒骂白烨,那纯粹是以强凌弱,我都不忍心看。韩寒跟沈浩波掐,这才是棋逢对手。我看得津津有味。
当然不能把粉丝的力量算进去,道理跟人数没关系。
韩寒说现代诗没有存在的必要,这我不同意。我觉得,写诗作为一种文字游戏,几乎是人类的本能,就像其他一切游戏一样,比如下棋,比如打牌,比如唱歌。人类的进化虽然分散在世界各地,但都各自独立地“进化”出了这些大同小异的游戏。饱暖思游戏,也算是人类的一个高级本能。
说诗歌是文字游戏,没有贬低它的意思。恰恰相反,做游戏,就像是制造工具,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世界各地大约都有文以载道的美好追求,尤其是中国。但是诗歌在各种文体中,可能是“道”的成分最少的。它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通过词语的衔接与错位,把文字变成魔术,而魔术是会给人带来惊喜的。就算是写诗机器写出来的诗(本质上还是人写出来的,因为套用了一些已有诗歌的格式)。比如“请张三吃月亮”这样的诗句,还是会给人带来惊喜。就是说,相对而言,在各种文体中,诗歌最形式主义,最接近音乐,最少依赖“内容”、“情节”、“意义”、“道德”的力量——我们知道,“意义”、“道德’’这些东西,总是被某个集体绑架,也就是很容易变成政治。
所以,在各种文体中,诗歌很可能最考验一个写作者的才华。
当然,诗歌能体现才华,并不等于写诗的人都有才华。这么简单的道理,沈同学似乎没有拎清。不认同赵丽华就是不认同诗人,不认同诗人就是不认同诗歌,不认同诗歌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就这样,我们仅仅因为无法欣赏赵丽华老师在衣阿华制作的馅饼而被判定为一群无可救药的暴民。
本来,赵丽华写完全没有修辞的诗歌,作为一种诗歌试验,无可厚非。大家对她群起而攻之实在是吃饱了撑的,不喜欢不读呗,也没人逼你。但同样可气的是捍卫丽华体的人,非要说你们欣赏不了这种诗歌,是因为你们太蠢。这就有点耍赖的感觉了,你明明端了一个空盘子出来,还要别人做吃得“津津有味”状,如果不做津津有味状,就说你味觉有问题。据说,诗人的空洞,是一种有哲学功底的空洞,一种有深度的空洞,不同于普通网民的空洞,需要普通网民自备干粮、长途跋涉去探索。
这个这个……你负责空洞,我负责探索其中的哲学深度,这个买卖好像有点不大公平。再说了,下半身诗人不是最讨厌“哲学深度”这种提法吗?哲学深度这种东西,不是“学院派”货色的玩意儿吗?怎么下半身一急,就急成上半身了呢?
据说赵丽华老师的诗歌因为突破了修辞的条条框框而实现了语言的重大突破。我不知道作为一个诗人,为什么要对修辞这么恨之入骨。我想诗人需要修辞,就像厨师需要把肉做成红烧肉、水煮肉、梅菜肉、回锅肉而不是把它端出来让人生吃一样,是人类味觉多样性的天然需要。抓起一块生羊腿血淋淋地就啃,这事很牛逼吗,也就是耸人听闻吧。没准只是因为她根本不会做红烧肉水煮肉梅菜肉回锅肉呢。把不会的说成不要的,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这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沈同学似乎爱以民间派诗人自居,结果网民的表现,直接把他从民间派打成了自作多情派。当然,也可以说,网民不代表民间,不知道街上的菜农、民工、流氓地痞算不算民间,但我疑心,让大街上的民间们在赵丽华老师和汪国真老师之间二选一,汪老师很可能会占上风。
当然,我不觉得菜农、民工、流氓地痞是检验诗歌好坏的标准,就像我不觉得教授、文学批评家是检验诗歌好坏的标准一样。我只是觉得,扛着民间大旗狐假虎威的做法,实在没有必要。任贤齐老师说了,不是你的,就别再勉强。
其实学院派也好,民间派也好,作为诗人,大家都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搞什么派系斗争,不如大家一起回到文字本身。至于群众接不接受,网民接不接受,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我想象一个真正的诗人,应该能够通过文字的奥妙,与世界达成和解。不一定是那种“被接受”的和解,而是那种“接受不被接受”的和解。
说实话,写诗是人权之一,便是没有才华的人,也还是有写诗的权利。就算是没有才华的人,如果对语言的魔术抱有一种探索之心,也还是一件好事。一个时代无论如何狂妄,不能在美的可能性面前失去谦卑。但是,这不等于说,只要是诗,就是好诗。只要是以写诗为爱好的人,就是时代的先锋。因为写诗这个行为本身,划分出一个精神特权阶层,让群众夹道欢迎,我觉得,这个要求比较过分,跟出身论、血统论异曲同工。至于把诗歌写得一文不值还要命令整个社会对它顶礼膜拜,我看,不但不能拯救一个时代的堕落,其实是在恶化它。
周末读物
1.卡夫卡
出于要跟自己大脑的各个部分搞好关系的愿望,长期只读新闻和社科读物的我,星期六下午在书店转悠时,决定读小说。要读就读小说里的珠穆朗玛峰:卡夫卡。
多年以前试图读卡夫卡的《城堡》,结果只攀登到海拔第50页左右,就摔下山来。
觉得大师他太、太、太啰嗦了。一句话扯成两句话,两句话扯成四句话,四句话扯成十六句话,卡老师要是去做兰州拉面,肯定是一把好手。
随手拿一本卡夫卡短篇小说集,到咖啡座坐下,随手翻开一篇,In the Penal Colony,咬紧牙关,读啊读,终于以熬过一节化学课的心情,熬完了这篇小说。
还是喜欢不起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啰嗦。情节也生硬:“官员”跟“探索者”介绍一台刺字杀人机,本来要杀死一个“罪犯”的,但最后官员自己自杀了。
要象征主义也隐晦一点嘛!这样的象征主义,简直跟《投名状》里李连杰踩在冰上宣称自己如履薄冰一样。
2.Talk of the Evil
一个意大利记者写的与各国独裁者遭遇的经历,目前只读了前两章,关于乌干达的阿明和关于中非的博卡萨。
这两章写得很好看,一股浓郁的原始社会气息扑面而来。
博卡萨说:“我是为了非洲人民才下台的,我要捍卫非洲人民的利益,因此西方殖民者把我赶下了台。”
独裁者们是不是都上过同一座修辞大学呢。
博卡萨有一个罗马尼亚老婆,一个越南老婆,一个中国台湾老婆,一个加蓬老婆,一个中非老婆,一个土耳其老婆……他甚至有两个越南女儿。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他把两个越南女儿嫁了出去。其中一个女婿被他自己杀死,一个女婿被他的敌人杀死,一个女儿被他的保镖杀死,一个女儿现在在巴黎开了一家越南餐馆。
去巴黎的话,我很想去拜访那家餐馆。
3.学生的作业
英国的学生大多都很“左”,三篇作业,两篇控诉西方帝国主义如何毁了发展中国家,一篇为斯大林主义唱赞歌。
就斯大林主义,该学生深情地写道:许多人说革命极权主义仅仅是专制主义的一种形式,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因为君主专制根本没有社会主义的崇高目标。对斯大林时期的文化部,他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苏联的文化部鼓励人们浸淫到各种文化中去,所以Kotkin才会说斯大林主义是启蒙运动的继续。
嗯,这是21世纪,英国,剑桥大学,是在我们以为古拉格的幽灵已经消散很久之后。
历史是一个无限且循环小数。
论自己作为他人
学习焦虑
我订了一份《经济学人》杂志,已经订了两年了。但是仔细想起来,发现除了坐地铁的时候,我其实根本不看这个杂志。那为什么要订呢?想来想去,我觉得订《经济学人》这件事,至少从形式上缓解了我的“学习焦虑”。
作为一个文科博士生,我承认,我有学习焦虑。
据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已经变成一个地球村了,而我对村里谁跟谁又打架了,谁家玉米种得最好,谁家失火了一无所知,能不焦虑吗?
又据说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这就注定了我的“学习焦虑”还将是不治之症。我刚学习了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最近的和平协议,结果它们又打起来了。我刚知道津巴布韦是非洲的经济典范,立马就又传出那个国家通货膨胀率达到百分之一千的消息。这边刚开一个威尼斯电影节,那边又要开多伦多电影节……就这么一个小破村,每天发生的事情让人眼花缭乱,小姐我踮起脚尖往前看,也只能看到舞台角落里花旦的那双鞋子。
多少次,半夜醒来,我睁着空空的双眼,为自己不了解巴西的政党制度、不了解东欧的私有化模式、不了解新浪潮电影是怎么回事而吓出一身冷汗。黑暗中,我听见群众愤慨地谴责我:还文科博士呢,连这个都不知道!然后我抖抖瑟瑟嗫嚅道: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那天给朋友×打电话。他是一个电脑工程师,在纽约一个大公司工作写程序,说是要跳槽。
你们公司待遇不是很好吗?我惊讶地问。
不行啊,学不到新东西,现在当然还混得下去,但是有一天万一失业,不懂市场上的新技术,那就完了,他说。
看来,有学习焦虑的,还不仅仅是文科博士。
打开某著名门户网站,其主页最显眼的位置上,全都是这样的广告“北大总裁EMBA班!、国贸研究生班两年1.9万!、2006年夏季学习风暴!……瞧,整个社会都染上了学习焦虑症。各处的江湖郎中纷纷出马,兜售猛药。总裁EMBA班都出来了,得病的,治病的,全都不知道害臊。
学习总归是一件好事吧,我想。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习成了一种现代生活的强迫症了呢,人人都赶着去看急诊。我们与社会的关系,多么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女人和一个魅力四射的丈夫的关系。随时随地可能被甩掉,所以每天处心积虑地往脸上涂日霜夜霜眼霜防晒霜,一直涂到脸上所有毛孔都被堵塞为止。
上次我回家,就在我所住的城市广场上,看见触目惊心的一行大字:把××市建设成一个学习型城市!估计现在“学习”这个词,就跟口香糖似的,嚼在嘴里,是很酷的一件事。
也是,“三讲”里面,有一讲就是“讲学习”。
为了响应号召,我决定现在就开始翻阅桌上那本崭新的《经济学人》,从智利的教育改革看起,北爱尔兰的出口业近况也行。
对猪头肉的乡愁
以前余光中好像写过一首诗,叫《乡愁》,邮票船票什么的。我的乡愁没那么诗意,都很具体,比如中友百货的夏季打折,比如肆无忌惮地闯红灯,比如中关村附近的盗版光盘,当然,还有重要的一项,就是吃猪头肉。
以前在人大上学的时候,吃饭很困难,要排长队,而且去晚了,什么都没了。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我振作精神冲向食堂的话,就是橱窗后面那一盘子晶莹剔透的猪头肉。
要吃到猪头肉,并不容易。第一个障碍就是它的价钱,1块6一两,很贵族。一般来说,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才“放纵”一下自己,比如跟男朋友分手了,郁闷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和好了,高兴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既没有分手又没有和好,无聊得去吃猪头肉。第二个困难就是,猪头肉似乎并不是很高雅的食物,听起来简直像骂人,而我,还是自视为一个窈窕淑女的,在别人眼里,没准还是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呢。这就给我造成了一个深刻的悖论。是要维护自己一个窈窕淑女的声誉,还是要满足自己恶俗的口福?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是这样解决的:我来到卖小菜的窗口,先四处张望一下有没有熟人,然后非常小声、含糊地说:来二两猪头肉。买到猪头肉后,我立刻把它盖起来,低着头匆匆从食堂后门出去。比起毒品交易,就差没戴墨镜和使用暗号了。
我在朋友圈子里,以喜欢各种恶俗的食物而出名。以前一个好朋友快结婚了,要把她先生介绍给我们几个女朋友,吃饭的时候,大家点的菜都挺高雅,因为在生人面前嘛。清蒸鲈鱼、海鲜豆腐煲什么的,最俗的也就是酸辣土豆丝了。轮到我的时候,我抬起头,豪迈地说:火爆腰花!
人大西门外,有一个老陈麻辣烫火锅。那个时候,我有个男朋友,我们经常去吃。我不能吃辣的,一吃就三把鼻涕一把泪的,第二天还拉肚子。但是一提到麻辣烫,我就视死如归,势不可挡。每次要决定去哪吃饭的时候,我的前男朋友就故意装作很困惑的样子,问:那,咱们上哪儿去吃呢?果然,我会嗫嚅地说:咱们再去吃麻辣烫火锅好不好?这个时候,他就会大笑起来。这个细节,成了他一个屡试不爽的娱乐项目。
我对猪头肉之流的爱好,除了使我小小地丢过几次人以外,对我的人生还是颇有进益的。一个最大的作用就是让我觉得,一切低俗的东西在高雅的东西面前,有它自己的奥妙。比如说,我虽然是“做学问的”,但是我对术语缺乏迷信,不至于听到一个“政权内卷化”就荷尔蒙分泌加速。又比如说,谁要跟我吹他开的车多高级,我可以气定神闲地伸出脚来,说我脚上的鞋子才花了18块5。又比如说,刚从第五大道的名品店出来,走在破破烂烂的中国城,我还是会从那拥挤破烂中体会出一种古怪的魅力。这些,我以为,或多或少都和我对猪头肉的爱好有种隐秘的联系。
到了国外,当然就很难吃到猪头肉了。虽然偶尔也能在中餐馆见到“豆腐肥肠”、“小椒鸭舌”什么,但猪头肉却是难觅芳踪。这不禁让我在这个星期天的下午,初秋的纽约,有了一丝惆怅的乡愁。啊,我还是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只不过让我深深地、深深地徘徊的,是人大食堂橱窗里的那二两猪头肉。
过去的理想
我爱看话剧,至少我爱这样说。
有一段时间,我到处跟人说:我想做一个话剧导演。我不知道做一个话剧导演意味着什么,我只是爱这样说。
那大约是在我看了话剧“死无葬身之地”之后不久。萨特的剧本,1997年,在北京。看完之后,我一颗文艺女青年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生观发生了重大改变。之前,我觉得能进机关做一个女文员其实挺不错的,之后,我觉得女文员算什么,我要当话剧导演。
我喜欢话剧剧场的那种小,那种演员和观众能够听到彼此呼吸的紧凑、温暖和一点点压迫感,这和电影院是多么不同啊。电影院那么大,人心涣散,还隔着一个银幕,演员和观众之间貌合神离。我还喜欢话剧没有花哨的特技,没有复杂的镜头切换,没有所有那些平庸的导演可以隐藏其平庸、优秀的导演不能突出其优秀的杂质。
但是你知道,有些事情,就是说说而已。在我四处宣扬自己将要成为一个话剧导演之后,我看不出在自己,一个国际政治系的女研究生,和一个话剧导演,这两点之间如何能够联成一条线。于是我就沿着女研究生的道路一路走了下去。硕士,博士,博士后,老师,直到自己再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想当一个话剧导演。
其实没有机会也可以创造机会的,但是创造机会,多么辛苦啊,要翻山越岭吧,要四渡赤水吧,哪像眼前这铺好的高速公路,可以畅通无阻地开下去。
谁年轻的时候没个理想啊,只有杨丽娟才真以为自己可以跟刘德华搞上一腿。
更早的时候,大学时代的一年冬天,我站在学校大礼堂的门口等一位同学。他编导了一个学生话剧,该剧深入探讨了生死、爱情、诗歌等戏剧界长期关注的问题,如此之深入,它深深感动了一颗19岁女大学生的心。为了表达赞美,我坐在大礼堂门口等他的话剧散场。
话剧散场了,所有人都走光了,他也出来了。我鼓起勇气跑过去说恭喜演出成功。他说谢谢再见。然后我默默地沿着学校的林荫道上走了回去。一个晚上,一个月,一年,几年,都不能从那个夜晚的寒冷里走出去。
到了纽约之后,总是告诫自己,要多看话剧,这里是戏剧之都,不要浪费啊。
却一直没怎么看,七年才看三四个话剧。
昨天突然意识到没有机会了,很快就要走了,这么一个宝藏在眼皮底下,竟然不去弯一下腰,多么地傲慢。
然后就去看了,“No End of Blame”是我想看的那类戏呢,一个卡通画家从一战到1970年代的经历,从对西方的幻灭到对东方的幻灭再到对一切的幻灭,各种激烈的元素都在其中,合乎我激烈的口味。
走出剧院,我感到充实。不是因为这个剧,而是因为我看了一场话剧这个事实。走在大街上,10年前的那种激动重新在眼前闪现。我有一个这样的构思,我还有一个那样的构思……啊,我有那么多的构思。但是很快我就走到了地铁站,很快2路地铁就来了,很快我就随着人群挤了上去。
干一行,恨一行
以前有一个朋友跟我说,他干一行,爱一行。
我被吓着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呢?我,我自己,简直是干一行,恨一行。
比如做学问,以前远看时,就觉得这事多优雅多清高啊。坐在烟雾缭绕的书房里,紧皱着眉头读那些没什么用的书,用具有游戏精神的“无意义”去抵抗毫无游戏精神的“无意义”在所有种类的精神病中,无疑这是最纯洁的一种。可是近距离接触以后,发现这事一点不优雅不清高,一条工业流水线而已。不过人家生产出来的是家电是饮料,我们生产出来的是书籍是文章。人家生产出来的东西还可以用来给别人穿给别人吃,我们生产出来的东西只是用来给自己评职称而已。
我还在电视台实习过。1998年的夏天,我,还有露同学,去电视台的某栏目实习。任务是圈新闻选题,就是拿着一堆报纸杂志还有读者来信,挖掘“线索”。我就记得,每天从人大去电视台的公共汽车上,我都无比沮丧,想下车,想回家。每天早上,露同学都要花费大量口舌才能说服我跟她一起去上班。后来我就不去了。后来她也不去了。
我还做过促销、家教、兼职的行政工作……它们一个比一个更让人难以忍受,一个比一个更像大街上那些美女的背影,从后面看那么美,可是一转身……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如果我不喜欢某个工作,可能是那个工作的错。可是如果我不喜欢所有的工作,那是不是我的错呢?当然我可以从批判现代分工体系对人的“异化”这个角度为自己辩护,也就是说,为了给自己的乖戾一个动听的名目,不惜佯装成新马克思主义者。啊不,因为那又是一份工作。
现在,为了生计,我不得不继续“做学问”,按说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我想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有的时候,尤其是坐在“学术会议”当中的时候,我特别、特别、特别想尖叫。
我经常幻想那些更适合我的工作,我能想到的包括:话剧导演、熊猫饲养员、建筑师、室内设计师,研究大脑的科学家,给外星人当间谍……可是,我多么了解自己啊。那个清醒的我只想对那个想入非非的我说:同学,千万别从背后拍美女的肩膀,她会回头的,她真的会。
有时候我还暗暗地嫉妒那些家庭主妇。但是当有人自告奋勇说:你不用工作,我可以养你啊!我又嗫嚅起来,我虚荣心这么强,怎么能忍受当家庭主妇。
于是我嫉妒那个可能的自己。
再说了,既然干一行恨一行,我敢打赌自己会飞快地就会恨上家庭主妇这一行。
为了论证工作的必要性,一个朋友说,Every living is obliged to earn his living. 每一个活着的事物都有义务去养活自己。这说法多么正确,但是对于我,对于那些热爱趴在草原上晒太阳的狮子,对于那些已经两个月没有吃上任何东西的企鹅,又是多么的无情。
谢谢收看
我人生中最急中生智的一刻,可能是6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深夜。那天我又在邻居杨丽丽家看了一晚上电视。先是杨丽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是她妹妹杨萍萍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杨爸爸杨妈妈杨奶奶全都睡觉去了。只有我,一个人,6岁的邻居小朋友,还死皮赖脸地坐在他们家客厅的小板凳上,在黑暗中看着一闪一闪的屏幕,目不转睛地看完了一个又一个节目,直到电视都困了,深夜的屏幕上猝不及防地打出四个大字:谢谢收看。
我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去了,一边钻进被窝一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电视屏幕上的一切。这时候爸爸问我:你在杨丽丽家都看了什么电视片啊?我思绪翻滚,我想说我看了这个,我想说我看了那个,但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看了些什么,于是脑子里灵光一闪,郑重地告诉爸爸:谢谢收看。
这件事情说明:第一,当时我们的国家还是相对贫困的,还有很多家庭买不起电视,造成很多家庭间的电视移民;第二,一个小朋友是先学会念字后学会理解它的含义的——她也许已经能够拼读谢谢收看四个字了,但是她不知道这四个字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就像她被强迫背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但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第三,小时候的我,非常热爱看电视。
后来通过我的两个小侄子,我看到了儿童看电视的那种眼神。那个闪亮的方盒子,像个巫师一样在发功,而他们则像被催眠了一样,灵魂一点一点被吸走。目不转睛、目不转睛、目不转睛。你往他们的左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右边一偏,你往他们右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左边一偏,甚至没工夫跟你交涉你所站的位置是否合理。动画片当然最好,但是古装电视剧也行,甚至经济台的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都能看得下去。啊,关键是整个美好世界在那个盒子里色彩缤纷地一闪、一闪、一闪。
初中时代大约是我一生中最苍老的时候。那时候,为了学习,为了争当三好,为了传说中金灿灿的未来,我无师自通学会了“存天理,灭人欲”一这个变态的哲学。灭人欲的表现之一当然是消灭一切恋爱的细菌,将一切男生给我抛的媚眼写的纸条,以及我对一切男同学产生的情绪波动都毫不犹豫地扼杀在摇篮中,并踩上一万只脚!表现之二就是用非常严苛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穿着打扮。披头散发是不行的。高跟鞋,那简直骇人听闻。超短裙?我30岁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有一天王勇琴披着头发来上学,我当场质问她为什么不梳辫子,她说她中午洗的头发干不了,我简直气愤填膺,你就不能早点儿洗头或者晚点儿洗头吗?你为什么要中午洗头呢,骗人!肯定是骗人的!
啊!21世纪的青年们原谅我吧。那时候我想在一切动词前面加上“秋风扫落叶般地”这个状语,那时候我的床头还贴着一个小标语,叫“战胜自我”。一个少女被她所处的时代都给逼得在床头贴出“战胜自我”了,那不但是可原谅,甚至是可心疼的吧。
“存天理,灭人欲”的最重大表现就是不看电视。我不需要爸妈告诫我不要看电视,也没有学会用这件事作为砝码去讨价还价得到一些东西(真是太缺乏生意头脑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啪,落入书桌前。啪,开始看书做习题。啪啪啪,做完了一切变态题之后心满意足地睡去。在这个过程中,另一个房间里《昨夜星辰》、《星星知我心》、《笑傲江湖》、《六个梦》等经典电视剧在如泣如诉地上映.我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星星知我心》那个感人的妈妈有5个小孩,分别叫秀秀、东东、弯弯、佩佩、彬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佩佩”,因为她的名字用台湾腔念起来是那样的,佩——佩——。另外我还知道它的主题曲是那样的: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啊,不对,那个是《昨夜星辰》。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变态哲学导致自己错失了多少东西。上大学以后,在别人都能够搞清楚刘雪华、林青霞、吕秀菱都演过谁谁谁,以及萧峰令狐冲韦小宝都出现在哪部电视剧里时,我对这些几乎一无所知。我就这样错过了通过电视剧接受宝贵的爱国主义教育、正确的恋爱观教育以及八荣八耻道德观教育的机会。
上大学以后住宿舍,听电视都不可能了。我的电视时代就这样中断了,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一断就是八年。期间电视上再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只是每年寒暑假回去,隐约看到刘蓓、张国立、徐帆等人不停地在电视上晃。噢,对了,还有“小燕子”风暴。一群疯疯癫癫的男男女女穿着古装在电视上或发嗲或咆哮,对于当时已经暗暗自诩文化精英的我,真是风乍起,吹皱一身鸡皮疙瘩。要是不小心看到武打剧里一个高人一掌把一座大山给劈了个窟窿,我就接近崩溃了。什么呀,不就是个“武林至尊”地位吗,这么多年了,这么多电视剧了,这么多演员了,还没分出高下啊。别打了,都热兵器时代了,各个门派提高一下研发经费好不好。再说这些长衣飘飘的美男美女整天在山水田野——也就是江湖上——马不停蹄地奔跑,到处搞串联,不用上班啊,不用交税啊,福利国家啊。
等到2000年末,在一个纽约的小公寓里再打开电视时,我悲哀地发现,我已经不爱看电视了。外国的电视剧和中国的一样不好看。美剧分为午间的和晚间的两类。午间的就是美式琼瑶剧——总有一个男青年的爸爸不是他亲爸爸,总有一个女青年在不该怀孕的时候怀孕了,总有一个好人听信了坏人的谗言,总有一个坏人最后变成好人。晚间的电视剧就是美式武打剧——破案。每个城市,纽约,芝加哥,迈阿密,洛杉矶,都有自己的破案系列,每次节目都以发现一具尸体开始,以人民警察光荣破案终了。当然了,美式疑案剧比中式武打剧还是稍微人道一点。基本上没有考验神经的“嚎啕”片段,而中国的电视剧,无论武打剧家庭剧疑案剧历史剧,都有阵发性嚎啕防不胜防地出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珠小珠落玉盘。不过,美剧在这方面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美式疑案剧里,基本上人人都胸有成竹,面无表情,语气冰冷,那些办案人员,人人都似乎见识过大世面,看到一具惨死的尸体,就像看到一块石头一样无动于衷。我就不信了,死成那样还面无表情?头给锯下来还给劈成了两半了,装得很辛苦吧。
让我恢复对电视爱好的,是发现了各类情景喜剧和脱口秀。好看的情景喜剧包括(排名分先后):Seinfeld;That 70s Show;Will and Grace;Everybody Loves Raymond;Simpsons Two and Half Man……排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最流行的Friends。有一个据说很好看的动画情景喜剧叫South Park,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怎么看到电视上演。最好看的脱口秀是Jay Leno和Connar O'Brien。还有几个据说很有名的脱口秀比如Stephen Colbert之类,但是他们的政治观点太左了,我这个反动派实在看不下去。老是抓着布什不放,既没有新意,又安全无比,柿子专找软的捏,太没劲了,有本事你骂奥巴马试试看!
我之所以喜爱情景喜剧和脱口秀,是因为其中的对话特别聪明,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聪明,那小机智小幽默,那线路,那速度,那弧旋,那扣杀,比乒乓球冠军决赛还好看。前一段有朋友给我发周立波的单口相声视频,说是特别好玩,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我看了之后,就觉得中国人真可怜,这不让说,那不让讲,一会儿有关部门很生气,一会儿广大群众很受伤,那么一点蹑手蹑脚的小玩笑,大家就迫不及待奔走相告了。
到了英国之后,我惊恐地发现,英国人的电视节目里几乎没有情景喜剧和脱口秀。而英国的电视剧真不好看,既没有中国式波澜壮阔的嚎啕,也没有美国式胸有成竹的紧凑,他们的故事无色无味无盐无糖。怎么说呢——我从来不能坚持连续看10分钟以上,所以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也有一两个类似脱口秀的节目,一群喜剧演员聚在一起损政治家、电影明星、体育明星。聪明也是真聪明,可是特别特别残酷!连我这么邪恶的人,都看不下去。而且那些残酷的笑话,明显卖弄的成分大大超过了娱乐的成分,所以我不爱看。英式幽默比起美式幽默,那是要颜色深很多,如果说美式幽默是帮观众抓痒,英式幽默则是一把匕首飞过来,躲得过算你命大,躲不过算你倒霉。
英国的电视节目相对好看的是纪录片和时政新闻。比如Panorama,就是通过这个纪录片系列,我了解到日本的贫困阶层有多穷,中国的贩卖儿童业现状,苏丹的近况,联合国的腐败……时政新闻的好看之处在于,任何一个问题,主持人都会请正反两方表达意见,但是英国的国内政治,大多是鸡毛蒜皮的争执,正方反方似乎都是无聊方。
好在还有《老友记》,我在英国的两年里,BBC 4+1在重放美剧《老友记》。这个曾经在我的排名中名列最后的情景喜剧,在与自己的竞争中一举跃为第一名。每天晚上6-7点,Rachel,Phoebe,Monica,Ross,Joey,Chandler准时出现。6-7点大约是我每天回家的时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调到《老友记》。其实我也不总在看,有时候就是开着电视,让欢声笑语充满公寓。
出国时间长,对国内与时俱进的电视业发展已经无法追踪了。《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我的兄弟叫顺溜》、《汉武大帝》、《雍正王朝》、《新少林传奇》、《少年包青天》、《可爱的你》、《潜伏》……每年回家,发现嚎啕的还在嚷啕,劈大山的还在劈大山,韩剧仍然是女主角在第8集打了一个喷嚏,到了第80集才抽出纸巾来。一个新现象是近几年突然涌现出许多歌颂“我军官兵”的电视剧,我想这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呢?百思不得其解之后,而我家的电视基本上永远是停留在中央二台,我不看电视剧不看综艺节目不看时政新闻就看看经济新闻总可以吧。当然有时候我也看看新闻联播,我主要是想研究研究我国的“领导排坐学”、“领导表情学”、“领导视察学”等领域近年有没有实现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在美国的时候,我认识一堆家里没有电视的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很有文化。作为文化人,他们很清高,而电视则是很低俗的东西,为了避免被低俗文化污染,于是他们毅然放弃了电视。对此我很困惑:第一,他们家来客人又没话说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往哪里投放呢?第二,在他们怀疑人生的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来找到更倒霉的人从而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呢?第三,在他们想通过骂人来建立智力优越感的时候,怎样迅速找到大规模的傻叉呢?(画外音:网络)第四,如果他们家里有孩子,他们怎样让正在哭闹的、特别粘人的、满地打滚的小朋友迅速恢复安静呢?啊,小朋友多么热爱看电视。至少有一个小朋友曾经如此。
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夜,她仰望着那个闪闪发光的小盒子,良莠不分,来者不拒,坚持把所有的电视节目看了个底朝天,看到“谢谢收看”为止。她后来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但是当时,她坐在小板凳上,美好世界从那个小盒子向她奔涌而去,她眼里装着全世界的惊喜。
Alice
我到美国六年,一直没有一个英文名字。不知道为什么,总不好意思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感觉像是去割个双眼皮。
如果非要有一个,那就叫Alice吧。
Alice是我上中学的时候知道的第一个外国女孩名字。那个时候,每一课的结尾,学了生词以后,老师要教几句对话。汤姆说:What's your name? 爱丽丝说:My name is Alice. 汤姆说:How are you? 爱丽丝说:Fine, thank you, and you?
我最喜欢的歌手Tom Waits有一张专辑,就叫《Alice》。Alice那首歌里写道:And the tears on my face/and the skates on the pond/they spell Alice/I'll disappear in your name/But you must wait for me/somewhere beneath the sea. 还有我喜欢的另一个歌手Karen Ann,写过一首歌,叫Song of Alice。好像一个歌手想象一个优美的女性时,就会叫她Alice。而这个叫Alice的女孩,在歌里总是远远的,小小的,在你看清之前就转身消失。
奇怪的是,我在生活里一个Alice也不认识。在美国我认识无数的Jeniffer,无数的Julia,无数的Caroline,无数的Monica,但是我一个Alice也不认识。仿佛是全世界团结起来,保护我对这个名字的想象力。我最熟的那个Jeniffer笑的声音很难听,Julia太胖,Caroline性格沉闷,Monica是个女铁人。但是,我不认识任何Alice,所以她完美无瑕。
当然Alice也不是完全没有“形象”。电影Closer里面,美丽的波特曼小姐扮演的那个角色就叫Alice,如果Alice必须对应一个活人的形象,那她就应该长成波特曼那样。
哦,对了,怎么能忘记“爱丽丝漫游仙境”。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故事具体是怎么回事。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唯一理由,是它曾经感动过某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曾经感动过我。你能想象吗?一个总是忧国忧民、挥斥方遒的男人,私下里热爱一个童话故事,他说,一个可爱的女孩是一个随时随地会感冒的女孩。
Alice是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人们最纤细的、最缤纷的想象力。
每搬到一个新地方,我就有种改名换姓的冲动。人的一生为什么一直要叫同一个名字呢?这是多么没必要。因为刚搬到波士顿,昨天碰见一个新邻居,自我介绍的时候,费半天劲,她就是念不对我的中文名字。我突然不知哪冒出来的勇气,说:Call me Alice, then.
就这样,在邻居家门口昏暗的灯光下,我掏出了那个盒子,并且觉得如释重负。仿佛一个12岁的小姑娘,偷出了妈妈的化妆品,把脸蛋涂抹得惊心动魄,对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却觉得异样地熟悉。
老张、亦文和蚊米
我有一个朋友,叫张亦文。我们都喊他老张。其实他也不老,就三十。他是一个电脑工程师,本来呢,这样的人,在美国,都应该被喊成James Zhang之类的。但是我们叫惯了老张,他也就听惯了。这让我暗暗地对他有一点同情——如果有谁喊我“老刘”,我肯定很受伤。因为如果都被喊成老刘了,还有什么前途可言?这个老什么什么的,让人联想起某县某局某科的科长,而且是副的,一辈子也没扑腾起来的那种。哪见过有点前途的人被喊成老什么什么的,会有人叫张柏芝“老张”吗?会有人叫张朝阳“老张”吗?所以说,如果“诗意”有一个反义词,那就是“老张”;如果“希望”有一个反义词,它也是“老张”。
但是我说的这个老张倒也不介意。仔细想想也是,他做的很多事,挺像一个“老张”才能做的事,比如他吃饭特别快,还把袖子捞起来;他特别快地吃完饭后,会说:今天我请客。再比如,他会使以下的句子听上去特别顺口:
“老张,我要去中国城买很多东西,你帮我去扛吧。”
“老张,今天有个哥们欺负我,你帮我去揍他一顿吧。”
总而言之,老张对“老张”这个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地进行了发挥,使老张这个词中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了充分的演绎。
我和老张,是很暧昧过一阵的。有一段他经常打电话给我,一聊就到深更半夜.谈人生。谈理想。谈鸡毛蒜皮。我也不知道像我这样一个人,一个拒绝成为“老刘”的人,和一个资深的“老张”,为什么有这么多可聊。
“你别叫我老张了,叫我亦文吧。”有一天,老张突然跟我说。
“好吧,老张。”我一哆嗦,答应了下来。
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但是,作为老张,他无法说出这么诗意的话,于是他用一个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了这个意思。这个委婉的方式就是:叫我亦文吧。
老张是不可能谈恋爱的——顶着“老张”这个词的人,顶多可以来个“中年丧偶,觅体健貌端的中年女子一名”,但是亦文可以。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要和我恋爱,必须先把“老张”这个词从我嘴里扼杀了。但是我积重难返,喊不出亦文。而且,亦文,多酸啊。再说了,“亦文,你帮我去中国城扛东西吧”,听上去就不太对劲,是吧?“亦文”后面应该跟的句子是:“亦文,你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或者,“亦文,这么多年了,我还没有忘记你”云云。总而言之,我们这些穷光蛋的饭桌上需要一个老张,而“亦文”最好还是滚回琼瑶阿姨的小说里去。
但是我又不忍心让老张失望。当我意识到张亦文恋爱的希望,与他的“去老张化”休戚相关,我就更觉得不忍心。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只有焦虑地在“喂”、“哎”、“嗨”之间颠沛流离。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你知道吗?一只蚊子被拔掉腿之后,变得像一粒米,也就是“蚊米”。
我突然茅塞顿开,“蚊米”,就是它了。
我和张亦文谈判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服了他,让我叫他蚊米。我的大意是:虽然蚊子不是很可爱,但是没有了腿的蚊子就不一样了,它变得像一粒米,而米是很可爱的东西,所以蚊米也是很可爱的东西。我说了很久,说得天都黑了。张亦文看着口干舌燥的我,起了恻隐之心。他哭丧着脸,好像自己的四肢给拔掉了一样,说:好吧,蚊米就蚊米。
而我,则高兴得要死。蚊米多好啊,在我和他之间,建立了一个进退自如的距离。如果他是“老张”,那我就不能进;而如果他是“亦文”,那我就不能退。但是,现在好了,他变成了蚊米,既可以去中国城扛东西,又可以从地平线上诗情画意地升起。而且,下面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合理:
“蚊米,我要去中国城买东西,你帮我去扛吧。对了,现在街上百合花卖得特别便宜,你知道吧,蚊米?!”
我爱“饭扫光”
以前跟朋友聊天,她告诉我,当她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可以吃什么什么,就心花怒放地蹦了起来。我说我怎么来到美国之后,从来不会为某一种吃的东西兴奋到这个程度呢?事实上,当我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要吃什么什么,只会翻一个身,更沉地睡去。
大多数人到美国来之后,都能或多或少地适应美国人的饮食习惯,比如,开始爱吃比萨饼、三明治、意大利通心粉、奶酪。只有我始终保持着爱国主义的胃口,对祖国的饮食怀抱从一而终的坚贞。这就导致了我要么可吃的东西极少,要么就得自己动手做。由于懒,也由于以前说过的厨房问题,我一个星期也就做一两次饭,而其他时候,就跟流浪猫似的,逮着什么吃什么,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到吃饭时间,就端着空空的饭碗,遥望祖国的方向,脑子里翻滚着水煮鱼、麻辣烫、香辣蟹等等美丽的名词,喉咙里却不断地咽着痛苦的口水,完全可以说是饮食界的文天祥。
当然,这种状态是在我邂逅“饭扫光”之前。而自从认识了“饭扫光”之后,我在美国的吃饭生涯,就有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事实上,我在美国的饮食生活,完全可以划分为“前饭扫光时代”和“后饭扫光时代”,与饭扫光的相遇,可以说是我吃饭历史中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饭扫光,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能让你把饭一扫而光的辣酱。与一般的辣酱比,她比较有“内涵”,里面有蘑菇、萝卜干、大头菜或者干笋等等。
她的辣,不像阿香婆那样杀气腾腾,而是辣中带点香、带点鲜、带点风骚。如果说阿香婆的辣,是一个大老粗站在一栋居民楼底下大喊“安红、安红,我爱你”,而饭扫光的辣,则是张靓颖小姐的海豚音,在往上提升的过程中,还有那么一点摄人心魄的震颤。
我已经不记得我初识“饭扫光”时的浪漫情形了,重要的是,从那以后,但凡我去flushing,第一使命就是摘到几瓶“饭扫光”。自从有了饭扫光,我的饭碗就找到了爱情。一般我会在冰箱里储备一大锅饭,到吃饭时间,挖出几勺热一下,然后,噌,从冰箱里掏出我的宝贝饭扫光,顿时,我的房间蓬荜生辉,而我也在饭扫光的感召下,一个猛子扎入我的大白米饭当中。等我再把头从空空如也的饭碗中抬起来,这个世界已经因为温饱问题得到解决,而变得温情脉脉。
虽然如果我妈知道了这个画面,肯定心疼不已,对我来说,这却是美国给我的最好的回忆之一。每当我为论文、为爱情、为事业、为工作、为前途而焦虑不已时,我知道,几个小时后,我的餐桌上,会有一瓶熠熠发光的饭扫光。在这异国他乡和被我过得一塌糊涂的生活里,饭扫光就是我的兴奋剂,我味觉里无穷无尽的小魔术。
这一段时间因为忙,没有时间去flushing,所以饭扫光已经坐吃山空。大约有两三个月,我吃饭的时候,没有了饭扫光。好在有蚊米!蚊米同学昨天去中国城剪头发,顺便帮我完成了买饭扫光的光荣使命。他一口气买了4瓶,一把推到我的面前,我无语凝咽,感动地说: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蚊米说,不用谢。我一把推开他,说,不是谢你,是谢谢饭扫光。
如果你现在来我家找我,你会看到桌上有半瓶饭扫光,桌子的旁边,沙发上,一个女人幸福地倒在那,面前放着3瓶还没有开启的饭扫光。以后她要是死了,每年清明节也别烧什么纸钱送什么鲜花了,上坟的时候,别忘了捎上一瓶饭扫光,最好是带野香菌的。
纽约客
翻箱倒柜地收拾东西,翻出一大叠《纽约客》。其实订的时候根本没怎么读,以后就更不会读了,所以决定全部扔掉。
气喘吁吁地把它们扔到垃圾室以后,犹豫片刻,又顺手捡回来两本留作纪念。想着老了以后,翻到这本杂志,可以猛然想起:哦,原来我还在一个叫纽约的地方住过。而且一住六年,24岁到30岁,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女人的白银时代了。
出国之前,美国的朋友曾来信说:在今天这个时代,除了做一个世界主义者,我们别无选择。
后来我来到了纽约。
这个星球上,可能没有比纽约更“世界主义”的地方。这是一个有钱人一掷千金的城市,也是年轻而贫困的艺术家们背井离乡来寻找梦想的城市;一个给钻牛角尖的考古学家们提供博物馆的城市,也是一个给生计无着的墨西哥移民提供洗盘子工作的城市;一个联合国政要们开会的城市,也是一个混蛋们喝啤酒打架的城市;一个可以在一个角落里买到中国的阿香婆酱,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卖掉全世界最昂贵的手表的城市;一个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中产阶级、无产阶级都有一席之地的城市。总而言之,纽约就好像一座跨寒温热带的森林,所有种类的昆虫、蘑菇,参天大树都可以在其中成长,只要你的生命力足够顽强。
作为一个政治上六亲不认的人,我热爱这政治上六亲不认的城市。
时不时有朋友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纽约,又脏又乱又差!
脏乱差,当然是真的。但纽约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场永恒的狂欢节:永远有音乐会、画展,摄影展、电影节、示威游行、政治会议、学术讲座在进行。一个被定格在文化爆炸状态的城市,不脏不乱就奇怪了。
正是因此,这个城市的神奇不是看出来的,而是探索出来的。一个人可能去过一百遍帝国大厦和自由女神像,但仍然不知道纽约意味着什么,因为纽约不是一幅老老实实挂在墙上的画,等着你品评。它更像是一个邀请你加入舞池的女郎,要体会她的美和激情,你必须也要学会跳舞。
跟闹同学通电话,说起离开纽约伤不伤感的问题。我说我现在太忙了,没时间伤感。
事实是,我一直趴窗前,迫切地等着伤感像一场暴雨一样降临呢。伤感像暴雨一样降临之后,我就会跑到暴雨中淋成个落汤鸡,重感冒,发烧,昏迷。问题是,左等右等,都等几个月了,暴雨就是不降临。我姿势摆了这么久,它那边相机就是按不下去。算了算了,该干吗干吗去。
跟某同学说:我50岁的时候要回哥大教书。
他说:那中间呢?
我说,中间要去中国解决一些江湖上的恩怨。
他笑,我也乐。我50岁的时候,要风度翩翩地走在哥大的主干道上,头发灰白,满腹经纶,从我身旁经过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到那时候,我希望Mill Korean还在,我可以去里面吃辣豆腐泡饭。希望cafe swish也在,因为我50岁的时候肯定还爱喝珍珠奶茶。Riverside Park肯定跑不了了,我要带我儿子去那散步,我儿子,阳光明媚,健康而优美的一个小伙子。
进不了哥大进NYU也行,NYU进不了去CUNY也行,实在哪都进不了,也没关系。50岁的时候,我将如此风度翩翩、满腹经纶,作为一个资深世界公民,纽约就在我两鬓的斑白里。
要不怎么伤感不起来呢?
那天拿个古老的相机,里面有一卷黑白胶卷。我在哥大附近咔嚓咔嚓地拍,准备把这一带所有“有纪念意义的地方”都照下来。比如,恩华家门口,比如Nausbaum and Wu Café那个靠窗的座位,比如Butler library五楼的那个阅览室。吭哧吭哧地把所有的回忆都网罗进相机以后,我喜不自胜地取胶卷,准备洗出自己的劳动成果。
结果,忘了倒胶片,一开相机盖,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大约这是上帝的又一个信号:你不需要回忆,这个城市已经溶进你的血液里。如果纽约客的真正含义是地界公民,那么,在来到纽约之前我很可能已经是个纽约客,离开纽约之后,仍然会是。
与崔健有关的日子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找老公要出一套“资格考试题”,除去人品、肌肉、三围、腰包等等基本题以外,有两道题是必考题,第一,您热爱某伟大领袖吗?第二,您热爱崔健吗?如果对第一道题持肯定态度的,对第二道持否定态度的,我虽然尊重你的志趣,但为了世界和平,咱们还是不要凑到一起过了。可以看出,我对崔健的热爱,已经上升到一个原则的高度,和政治面貌相提并论。
事实上,我的早恋,就和崔健有关。当时隔壁班一个男生已经给我暗送秋波好几年了,我完全无动于衷。后来他出了一个奇招,搞摇滚。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景观,在放学的路上,我和女同学在前面走,他和几个哥们在后面猛吼:“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据说有一次生生把一个路过的小女孩吓哭了。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他们班教室,看见他在演唱《解决》,而他一个哥们在朗诵《岳阳楼记》伴奏,我太震撼了。我想这个世界上在背诵一国两制的含义和做解析几何题之外竟然还有种叫做摇滚的东西,在高考之外还有音乐,在江西之外还有北京,在小虎队之外还有崔健,在字正腔圆之外还有乱七八糟,这事我一定要探个究竟,于是头脑一热,加入了早恋队伍的行列。
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彻底坚决地抛弃了小虎队、草蜢等这些小儿科的靡靡之音。一下子就从一个无知少女登上了文化先锋的高峰。虽然由于声线、性别等原因,我没法亲自演唱崔健的歌,但是我的房间里,一天到晚放的都是“现在的问题很多,可是多不过那看不见的无穷欢乐……”,我妈偶尔进来干家务什么的,就说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笑而不答,轻蔑地想:摇滚,你懂吗你?
到了大学以后,我还是只听崔健。我们这一代人很多人都能对张国荣、梅艳芳的歌倒背如流,而我不能,就是因为我的整个青春时代只听崔健。听到对每一首歌的第三秒钟是什么,第五十五秒钟是什么,第三百二十四秒是什么,比对自己身体上有几颗痣还熟悉。张国荣、梅艳芳什么的,我只是在宿舍的收音机里听过,一盘磁带也没收集过。不但自己不收集,对那些收集的人,还不屑一顾,心想:放着好好的红烧肉不吃,去吃那些白菜叶子,切。现在回头想想,太偏激了。但又转念一想,不偏激的,那肯定不是爱。
其实那时我到底爱崔健什么呢?想来想去,大约就是喜欢他歌中的肾上腺激素。像我这样,从小到大被迫害成三好学生的人,体内得积压多少无家可归的荷尔蒙啊,而崔健的歌,就是荷尔蒙的团支部,就是荷尔蒙的党组织。所以那个时候,觉得别人的歌都是花拳绣腿,而他的歌是九阳白骨掌——一掌劈下来,就让那个不痛不痒的世界粉身碎骨。
对此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盒子》那首歌。当年《红旗下的蛋》那盘刚出来时,《盒子》这首歌歌词是没有登出来的,因为太反动了,算是荷尔蒙的这个党支部对反荷尔蒙的那个党支部的一次暴动。但是,我当时就是喜欢这个歌里的那股劲,愣是挑灯夜战,把歌词一个一个从崔健那含含糊糊的歌声中抠了出来:“回去,砸了那个烂盒子/回去,撕破那个烂旗子/告诉那个胜利者他弄错了/世界早就开始变化了”。
《红旗下的蛋》出来之后,崔健的粉丝明显减少。大多数的人都说:现在的崔健不如早期的崔健了,大家还是喜欢那个唱《花房姑娘》的崔健,那个唱《一无所有》的崔健。其实我的看法完全相反,正是从《红旗下的蛋》开始,崔健才真正成了一个文化英雄。之前的花房姑娘之流,还是流行音乐和摇滚之间的一个过渡,还没有摆脱讨好小资的情结,之后就彻底摇滚了,就是“向着牛B的道路狂奔而去了”。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他开始一意孤行,开始超越肾上腺激素。从内容上说,他的歌声不仅有宣泄和抒情,还开始有了责任感,从音乐元素上说,他开始更多地选择更有冲击力的但很难复制的说白。对于那些还想拿着他的歌当下酒菜,唱卡拉OK的老粉丝来说,崔健这种选择无疑是一种背叛。对于把摇滚仅仅理解为“唱歌”的人来说,再也不能跟着唱“一二三四五六七”了,真着急。对于试图在摇滚中被娱乐被安慰被抚摸的人来说,崔健不灵了。他不安慰你。他挑衅你。
我想发展自己
我想改善环境
可你劝我撒泡尿好好看看自己
你说别太较劲了,你说别太较劲了
你说如今看透了琢磨透了但是不能说透了
瞧你丫那德行,怎么变成这样了
前几年你穷的时候还挺有理想的
如今刚过几天,你刚有几个钱儿
我看你比世界变得快多了
要不就是露馅了……
而他对爱情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充满了自得和自恋,“我想知道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到底是谁”,现在呢,“你的小手冰凉,像你的眼神一样,把那只手也给我,把它放在我的心上,检查一下我心里的病,是否和你一样”。多么的柔情似水,多么的摇滚。
我后来的一个男朋友,嗓子跟老崔也有点像,也喜欢崔健。那时候他在北大,我在人大,我们经常从北大西南门往人大西门来回骑车。深夜的大街上他大声唱:情况太复杂了,现实太残酷了,你是否能够控制得住我,如果我疯了……
“如果我疯了”这句歌词真带劲,真适合两个有志青年在大街上边骑快车边大声歌唱。对于有志青年来说,发疯是多么灿烂的事情,简直是义不容辞。
2002年的时候,崔健来纽约演出一次,我去听了。音乐一响起,我就泪流满面。好像多年没见的亲戚在生离死别后重逢似的。我的整个青春仿佛麦田一样随他的歌声摇摆起来,金灿灿的。当时我就想,老崔啊老崔,你都四十了,我也直奔三十了,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我心里,还那么温暖,谢谢你。
其实我现在都不怎么听崔健了,虽然他的CD、磁带都收藏着。长大的我,音乐的口味终于开始变得宽容,终于知道正如在小虎队之外还有崔健,在崔健之外也还有别人。但是回望自己的青春时,崔健是多么重要啊,堪称独树一帜。一个只有一国两制的含义和解析几何的青春会是多么缺乏诗意。是他,这个摇滚青年中年老年,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大声摇滚,离经叛道地摇滚,让一个在高考荒原上跋涉的女中学生,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了头来。
开头
王小雨在邮箱里看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点开却一个字也没有,只有一个图片附件,再点开,是一张照片。她自己,刚才,半个小时前,在卫生间洗脸。照片上,她正在往脸上抹洗面奶。没错,她自己。王小雨尖叫一声,好像鼠标烫手似的,把它给砸了出去。
别奇怪,这是我编的一个小说的开头,恐怖小说。
我喜欢编小说的开头,而且仅仅是开头。
以前在某论坛文学版写东西的时候,经常有些写手写了几截开头然后不了了之,遭到读者群众的痛骂。其实读者不明白,写一个小说就像经营一场婚姻,开始是靠爱情,后来是靠毅力。有些人不堪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于是趁早离了婚。
某个片刻一个人被表达欲击中,那个表达欲新鲜、强烈、浓郁,像一只红光满面的苹果,非常挑逗地坐在那里,让人忍不住伸出手去。但是很多时候,吃了几口就不想吃了,发现其实不饿,或者这苹果根本不好吃。事实上大多数小说除了开头也乏善可陈,新鲜、强烈、浓郁的感觉被消耗了之后,剩下的只是强迫症。
长期一个人独居异国小镇,我发明了一些自娱自乐的方式,比如自己给自己编故事。走在路上等红灯的时候,看着对面那个人,我就想,他现在的样子,可以作为一个小说的开头。或者看着超市里一个挑水果的老太太,我又想,她现在可以是一个小说的开头。然后渐渐地,满大街走来走去的,满屋子坐着的,都是小说的开头。每个人都变成一个纸团,被捡起来,被展开,文字凸现出来,被一个低音给念出来。渐渐地,那些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老的、小的陌生人都变得有声有色,明明什么都不是,却显得像那么回事。
王小雨很生气,因为妈妈对刘阿姨说李思思不漂亮。妈妈对刘阿姨说李思思不漂亮但是王小雨还巴结人家。妈妈对刘阿姨说李思思不漂亮但是王小雨还巴结人家的时候还哈哈大笑。4岁的王小雨坐在一旁觉得忍无可忍,于是大喊一句:李思思最漂亮了!
这是一篇儿童故事的开头。下面是一篇色情的开头:
干完王小雨就后悔了,她盯着发黄的天花板想,我这是何苦呢,如果我15岁就跟人上床了,或者如果我65岁还没有跟人上床,那我都是英雄,可是我他妈28的生日急急忙忙随便找了个人给解决了这叫什么事啊。不就是个舆论压力吗,不就是个社会吗,多贱啊,靠。
当然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故事的开头:王小雨热爱编造故事的开头。她的计算机里,堆满了故事的开头。她也不催自己去写完它们,事实上她根本没想过去写完它们,就那么搁着,有时候想起来就去添一节,有时候干脆又另起一个开头。这些开头,就像无数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在她的脑子里乱滚,滚到角落里,慢慢地腐烂。葛明说你怎么这样啊,光下蛋不孵小鸡啊。王小雨说要孵小鸡干嘛,你知道吗,美好的秘诀就是速朽。
1路地铁
多年以后,离开纽约之后,想到纽约时,我会想到什么呢?也许只是自己站在1路地铁边,呼啸的火车飞驰而过的那一刹那,情不自禁闭上的眼睛。
1路地铁很破。轨道上到处是垃圾,如果有雨水堆积,就臭烘烘的,老鼠们大摇大摆地在轨道边散步。可就是这样一个破破烂烂的地铁,和我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它是我从我家到市内去的唯一地铁线。
乘坐着这唯一的地铁,六年来我分别去第5大道或者34街逛街,去中国城买菜,去42街看好莱坞大片或者film forum看文艺片,去故乡味或者朵颐吃川菜。
我可不仅仅把它当交通工具的。任何一个有一百年历史的事物,怎么能仅仅是工具呢。那些破破烂烂的站台上,有过多少故事啊。情侣电影院散场之后的辩论,小男孩深夜初吻之后的激动,外地演员试镜失败后的沮丧,一群女孩去万圣节化装舞会路上的快乐,老太太在人群当中的慌乱。仔细看的话,人群之中有伍迪艾伦,凯鲁雅克,约翰列农,布鲁博格,和更多想成为伍迪艾伦、凯鲁雅克、约翰列依、布鲁博格但是没来得及成为他们就已经老去的人。那么多梦想和它们腐烂的气息,任何一个有一百年历史的事物,怎么能仅仅是工具。
If only those rails could talk.
很多人讨厌1路地铁的脏乱差,但是崭新和丰富之间,只能二选一。一个破破烂烂的地铁,就是一部还没有被篡改的历史,所以它的破烂就是它的贞洁。在崭新和丰富之间,只能二选一。
刚来纽约的时候,坐地铁我竟然迷路了。大半夜的,我忘了自己应该从什么车倒到什么车,急得都快哭了。后来看到一群穿黄色背心的地铁工人,就问了他们。他们多么耐心啊,就像传说中的工人叔叔,给我比划来比划去,最后给我带到了1路地铁上。
还有那些人,那些1路地铁共和国的同胞们。14街下车的,艺术家;42街下车的,外地来旅游的人;66街下车的,艺术爱好者;86街下车的,小白领;116街下车的,大学生;135街下车的,穷人。这一路越往下越穷的劳动人民,大热天戴草帽的黑人,没来得及涂口红就出门了的中年妇女,举着Voice体育版在阅读的老头儿,脸上全是一副劳动人民热火朝天生活的表情。
Sex and City中,那四个美女似乎是从来不坐地铁的。她们的裙子太漂亮了,她们的鞋跟太高了,她们会被地铁里的老鼠给吓坏的。
有一天半夜睡不着,想不出还有什么自娱自乐的方式,就起来去坐地铁。1路上车,42街倒Q,一直坐到了头。那个晚上,我发现,每一个车站个性都是多么不同啊,有的明亮,有的昏暗,有的苍老,有的鲜艳,有的倦怠,有的振奋。白天,人多的时候,都被人群匆忙的脚步声给掩盖了,晚上人烟稀少的时候,所有这些车站,都活了过来,像一群姿态各异的风尘女手,路边站成一排,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半夜四点,终于坐到了终点站Coney Island。车站很大,空旷,安静,几个流浪汉趴在长椅上睡着了,但是我异常清醒。惨白的日光灯下,我听见自己脚步声的回音,看见银色的火车趴在轨道上闪闪发光。那一刻觉得自己,这个精神紊乱半夜四点出门坐地铁的女人,和这个世界亲如兄妹,达成了某种和解。
甜蜜的恐怖
我爱看恐怖片,越恐怖的越好。
每次好莱坞出来一个新恐怖片,我就变态地跟某人欢呼:我们去看吧!我们去看吧!我还经常置各种正事于不顾,猫在网上看恐怖小说。《异梦》、《大地的谎言》、《绝念》、《门》……你要跟我说结婚的好处是感情有所寄托生活上相互扶持可以生养孩子,我都不为所动,但是你要跟说结婚的好处是半夜看恐怖小说不用害怕,我就会觉得,是啊,很有道理啊,结了婚的人真赚。
但问题是,我其实特别胆小。昨天我家客厅冒出一只飞蛾,它往低处飞时,我就吓得跳上沙发。它往高处飞时,我就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我举着一本杂志,顶着一身鸡皮疙瘩,气喘吁吁地与飞蛾周旋了半个小时,直到飞蛾实在受不了我了,一头跳进落地灯的碗状灯罩里自杀身亡。
那么,我为什么爱看恐怖片呢?事实上,为什么任何人会爱看恐怖片呢?平时,我们看到牙医拿个小钻子向我们走来都吓得瑟瑟发抖,但是我们愿意花10美元去电影院看变态拿着电锯去嗞拉嗞拉地锯人头。
想来想去,只有两条:第一,刺激。第二,无害。
但是,我们为什么热爱无害的刺激呢?我的理解是,作为动物的人热爱刺激,而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又渴望无害,所以,屏幕上的血腥就成了一个折中方案。无数恐怖文艺创作者,本着兼顾刺激与无害的原则,创作了一个又一个刺激而又无害的恐怖作品,用塑料鸡、塑料鸭喂养着我们体内的野兽,让它吃饱喝足,变得甜蜜而安详。
作为一个长期浸淫在恐怖作品里的读者和观众,我发现其实恐怖作品的创作都特别公式化,主要是要把握下面几条规律。第一,首先要有人莫名其妙地相继死去。第二,然后有历经恐怖的人三缄其口,每当有人问起就脸色大变或者干脆死去。第三,同时要有一座疑云重重的恐怖房子(旅馆、监狱、街道、坟墓、教堂、山洞),这个房子里藏着一个年代久远的冤情。第四,那个涉及此冤情的人要么变态,要么变成鬼,作出一些非常嗜血的举动。第五,要有一个貌似坏人的人但肯定不是坏人,要有一个貌似好人的人但肯定不是好人。第六,好人一定要死到只剩下一两个人,一般是一对男女朋友,一般都长得比较漂亮(最近也出现了所有人都死光的创作迹象)。第七,当悬念铺得太大,一切无法得到解释的时候,要么借助“暗示”、“幻觉”等超自然现象来解释它,要么干脆就不解释了,憋死读者去。
总之,只要掌握了创作规律,创作恐怖文艺作品,一点也不难!
当然,恐怖作品的公式化,并不意味着恐怖作品再也没有了创作余地,在以下问题上,你还是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想象力:相继死去的人是怎么死的?那个恐怖场所是个什么场所?冤情是什么冤情?嗜血者是人是鬼,其变态方式有何独特性?等等等等。根据作者的个人偏好,可以将恐怖作品创作成色情恐怖作品、科幻恐怖作品、警匪恐怖作品、文艺恐怖作品等多个类型。总之,没有最恐怖,只有更恐怖。
比如我昨晚看的那个恐怖片Hostel,它就是通过对酷刑不遗余力的展示,在变态方式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里面有一个镜头,有一个被施刑的女孩眼珠给挖了出来,垂吊在她的脸上,而另一个她的同伙,为了减轻她的痛苦,生生拿个剪子把那个眼珠给剪了下来,而这一切都是在特写的镜头中缓慢完成的。我不得不承认,即使是我这样一个吃饭时不介意谈论大便的女强人,看到那一幕,也感到风在吼,马在啸,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就在那一刻,我也开始怀疑,为什么我要交了钱,坐在这里,让一个导演这样挑战我的极限。我仿佛看到导演在得意洋洋地嚷:不敢看了吧!终于不敢看了吧!我对这个如此具有攻击性的导演感到非常生气,于是,我坚持目不转睛。我使劲瞪着银幕,瞪着瞪着,就觉得那位导演大爷在银幕之后渐渐体力不支,偃旗息鼓,垂头丧气地收工了去。
非正式疯狂
终于逮着一点时间去查尔斯河旁边转了转。
查尔斯河边跟我在纽约时家门口的河边公园有点像。绿草如茵,美男美女跑步锻炼身体,风景非常地明信片。
天还没有冷下来,真好。
但是有种预感,觉得气温随时随地可能自由落体地降下来,所以每天早上起来,都有隐隐的焦虑,觉得冬天是潜伏的牙疼。
坐在椅子上发呆。左边是一片薄薄的月亮,右边是金光四射的夕阳,后面一群叫不上名字来的鸟类,前面是绵绵的波浪。生活多么美好,万事俱备,只欠一个老公两个儿子一条狗。
然后开始发呆。发呆是我最大的兴趣爱好,这事跟吃冰淇淋一样甜蜜。
昨晚从电视上重看了一遍Annie Hall,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是Annie对Woody Allen说:You're in capable of enjoying life. 突然意识到Woody Allen其实跟Seinfeld里面的George很像。缺乏安全感,恶毒,偏执狂。
怎么任何东西走到极端看上去都像是智慧呢。
也许虚无主义只是笨蛋故作聪明的姿态。
然后又想到刚才听的一个讲座。又想到周五跟那谁吃饭。周六那谁要来。周日要去哪爬山。每样事情都想一点,然后就放下。
当然也想那些不高兴的事。老头子们推荐信迟迟写不好,看网上谁谁谁的文章不顾眼,对自己的种种不满意,但也是每样就想一点。
早上跟家人电话。妈妈说:“果果你怎么这么漂亮啊!”果果说:“因为我吃蔬菜呀!”
我很想把这些事情与人分享,但我的老公儿子以及狗都还在火星赶往地球的路上。
太阳沉下去,有人抬着划艇在桥上走,然后天就黑了。
然后我就一个人回了家。
路上碰见一个老太太抱着一只猫。是我到美国来以后见过最帅的一只猫。跟我小时候养的那只猫一模一样,黄白相间,干净柔软,像块蛋糕。真想把那只猫夺过来就跑。如果我真这么做会怎么样呢?谅这个老太太也是追不上我的吧。这样一想,我还真四下打量了一下周围的街道。
要不然直接抢一个小孩也行。啊,小孩,一个自己的小孩。我是怎样让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变得如此遥远呢。我得费了多大的劲才能让一件这么可能的事情变得这么不可能呢。我的前半生是不是可以因此被誉为“艰苦卓绝”呢。
以前看一个电视访谈,一个女演员说她总是恐惧自己会突然失控,做出特别疯狂的事情来。比如有一次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坐在观众席中,她突然想大喊一声“薄荷”,这个高呼薄荷的念头如此之可怕以至于她身上都憋出了汗来。然后她说:“如果我这么做了,那么我就officially mad了。”想想吧,多可怕啊,officially mad和unofficially mad之间就隔着小小一个词。薄荷。
我想起我生活中也有很多“薄荷时刻”。开会的时候突然想尖叫。走在街上突然想裸奔。深夜突然想给某人打电话说不如你借我一个精子生个孩子吧。突然想伪造自己的死亡然后跑到某个新小镇去隐名埋姓做一个售货员。切菜的时候突然想切掉自己的一个手指头。还有此刻,突然想抢劫一个老太太的猫。
当然我没有做出这件事。虽然我们和疯狂永远只相隔嚷出“薄荷”的那一秒,但,它是多么坚固的一秒啊,简直就是动物园里隔绝狮子和人类的那道铁丝网。在这个陌生城市的黄昏,这道铁丝网成功阻止了我去抢夺一个陌生老太太的帅猫。我的疯狂依然茂盛,但是它屏住呼吸、向内生长,尚属“非正式疯狂”。
毛姆
来英国上飞机前,想着应该塞一本小说到行李里,巡视了一遍我的书架。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想,就是他了。我去的是英国,读一个英国小说家的作品正好。而且是短篇小说集,随时端起,随时放下,对于旅行者正合适。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天,在三一学院阴森庄严的教堂式房间里的沙发上,在伦敦青年旅舍的上铺床位上,在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在来回的飞机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伦敦刚刚认识的一些地名屡屡在他的小说中出现,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为对毛姆的阅读,有了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参观一个城市的名胜古迹容易,了解它的气质却不那么容易。读毛姆的小说,算是深入这个城市的一条羊肠小道。他笔下的旧伦敦,繁华、虚荣、伤感,是个迟暮的美人。
毛姆给我最大的感觉是温暖。与很多l9世纪后半期、20世纪上半期小说家鲜明的实验文风特征不同,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说里,技巧性、创新性的东西太少了,留给评论家去“诠释”、去“解密”去炫耀他们的理解力的东西太少了。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什么尤利西斯、普鲁斯特、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根本读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状。总觉得那些“实验性”小说写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烈了,总是要从文字中伸出一只手来,使劲摇晃着一面旗帜,上面飘扬着两个大字“个性”,与其说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不如说在观赏一场行为艺术。
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的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决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
毛姆一生周游列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空间上的游荡和时代上的变迁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是“故事的矿藏”。这本厚厚的小说集里,他写的多是那些英国绅士、商人在没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爱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轻情人甩了的中午女人,梦想成为钢琴家的贵族少年,酗酒自杀的殖民地商人……结局经常是某个人的死亡,但是死亡在他笔下是如此漫不经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树叶的坠落更有重量。毫无疑问,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悲悯之心是他写作的基本情绪,但也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他能够将悲悯之心隐藏得不露痕迹,看似冷漠无情。
对我来说,读他的小说格外感到亲切的,是他笔下那些“没有故乡的人”。他写一个人在异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从异域返回本土时同样强烈的隔阂感,非常细腻,简直可以搬来描述今天的中国“海归”。空间的游移,加上时代的沧海桑田,使得那种无家可归感有了双重含义。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发现他从小是孤儿、个子矮小、双性恋、口吃……一个男人的细腻必须通过这些得到解释吗?敏感就不能够是一种健康的力量?这些陈腐的逻辑真叫人扫兴,仿佛一切艺术上的想象力,表达的最终都是对自我的厌恶。
乱
“你知道学院里我最喜欢的风景是哪一块吗?是这里。”胖胖的数学家领着我往前走,然后指着一大片草坪说,“看见那些花了吗?很可爱,是吧?春天来的时候,会更漂亮的……”
就在那个片刻,我突然听见心里有个声音:这是哪里?我在干吗?
然后那个声音就不肯消失,每过一小会儿就冷不丁冒出来一下。
我承认,我串不起来了。10天前在石家庄,6天前在北京,4天前在纽约,然后现在,在剑桥。多少层现实啊,多少个角色啊,累。
在石家庄,亲戚说:如果你将来回国,应该想办法去团中央,团中央最好,升得最快!
在北京,对面的老罗在对面的三表感召下,声情并茂地对土摩托说: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
在纽约,在餐馆里撞见一个熟人,他说:啊,你要去剑桥教书?好啊,以后回国弄个长江学者,随随便便就是百把来万……
在剑桥,胖胖的数学家指着远处的草坪说:看见那些花了吗?很可爱,是吧?春天来的时候,会更漂亮的……
多少层现实啊,多少个角色啊,累。
—个非常体制内家庭里的乖乖女,一个愤青,一个为成功奋斗的留学生,一个坐冷板凳的学者,我就是职业演员,也难以在10天里胜任这么多角色。
觉得自己像一个力不从心的交通指挥,站在马路中间,面前的车辆堵作一团,都在按喇叭,都在抢路,都在骂娘。然后有一个片刻,也就是现在,交通指挥非常非常想尖叫,想蹲在地上,闭上眼睛,捂上耳朵,使尽全身力气尖叫,把周围的世界都震碎。
我问那个数学家,你在剑桥生活了20多年,从来没有厌倦吗?
没有,不会,他说,It's a lovely town,isn't it?
当然。
当然什么呀。怎么会呢?怎么能不厌倦呢?在博物馆里,你能在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前站20分钟吗?那么你怎么能一站20年呢?
在另一个学院里,财务会计,一个非常活泼的英国女孩,领着我穿过学院的草坪,小路边的两排树搭出一个拱形的天庭,阳光亮得像金属。
小姑娘叽叽喳喳,说:天气真好!
嗯,天气真好。
But I don't care.
How can I not care?
我希望我能够更懂得“感恩”。这里是传说中的剑桥。这里的草从不枯萎,这里的空气非常透明,这里每一块砖头都见多识广,鸭子们在河中嬉戏,教堂式建筑夹着牛顿走过的青石板路,如果来往的人群人人都给装上一对翅膀,简直就是挂牌的天堂了。
But I don't care.
其实我也很想问我妈,问国内的记者朋友律师朋友老师朋友,问我那些在纽约的写字楼上班的朋友,就像我问那个数学家:你就不厌倦吗?我对那些多年如一日地过着重复机械生活但仍然兴致勃勃的人感到无比好奇。
可是厌倦是什么下场?看看我,为了逃避厌倦,给自己制造了这么多角色来回奔波,然后眼看着角色的交通堵塞只想蹲在地上尖叫。
小昭说:等你一切“归零”之后,就去拍个电影什么的吧。
归零,多好的提法啊。
很久以前,L跟我说,她的理想就是挣很多很多钱,然后一夜之间把它们输光。
谁都想归零,但不是没头没脑的那个零,是从一到零的那个零,得有那个弧度,得有那个转身,得有“踹”那个动作。
数学家问我,你一个星期飞三个国家,现在时差肯定很混乱吧。我说是,一觉醒来都不知道是上午、下午还是晚上,而且很可能它们都是对的。
裙子
我数了数,我有23条连衣裙。23条!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将军,养着一个剽悍的部队。
夏天一来,我开始检阅部队.我发现我有黑色系裙子7条,红色系3条,绿色系3条,白色系3条……我不但有一个部队,还蓝旗、黄旗、红旗什么的,阵容很强大呀。我还在士兵中提拔了几个干部。那个Club Monica,被任命为黑旗部的首领。那个Sisley是白旗的首领。如此等等,封官加爵,任人唯亲。
但问题是,什么时候穿它们呢?在美国这个鬼地方,如果不是参加party,大家全都是T恤牛仔裤什么的。现在的连衣裙,大多都是低胸、卡腰、无袖。我要是平时去个图书馆、咖啡馆还穿这些,人家肯定会觉得我穿得太隆重。如果坐在我对面的男生因为我的这副打扮而心神不宁,影响了学习微积分或者拉丁文,多不好啊。如果他没有因为我的打扮而心神不宁,影响了我的虚荣心,那就更不好了。
就算一条裙子只穿一次,一个夏天,我也得参加23个party才能把它们给穿完。我哪有23个party要参加呢?哪怕我把去恩华家吃西瓜也算成一个party,也没有23个party。
跟男人出去吃饭喝咖啡,更不能随便穿裙子。你穿了连衣裙吧,一般就得穿高跟鞋,还得化点妆,戴个耳环、项链什么的。然后,等你穿着连衣裙、高跟鞋、化着妆,佩戴耳环、项链出现在一个男人面前的时候,你脸上就等于刻了两个字:绝望。绝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这样严酷的军事机密暴露给敌方阵营,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可是,虽然我裙子的数量远远大于party的数量,关键的时候,却还是要掉链子。去年冬天,跟朋友去参加一个婚礼。人家邀请函上说穿着要求是casual chic,我就真的信了,穿了一件很casual其实也不太chic的毛衣就去了。冬天嘛,穿个毛衣保暖啊。结果,婚礼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歌剧院里举行,满场都是长裙飘翼、金光闪闪、艳若桃花的美女飘来飘去,唯独一个家里有23条连衣裙的女人,扎着个马尾辫,穿着个厚毛衣,羞愧难当地站在角落里喝可乐。其实如果我当时不是站在那喝可乐,而是蹲在那啃烧饼,那形象才真叫完整了。
由于没有作战的机会,或者有了作战的机会也总是白白错失,将军陷入了深深的苦恼。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时”在哪呢?举目四望,和平和发展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两大主题,没仗可打,难道这么剽悍的部队就缩在抽屉里默默老去了?
花那么多银子,怎么也得穿回来呀!
两个小时后,我穿上了我的新宠,一条黑白花连衣裙,美不胜收地走在了大街上。对,我这是要去图书馆,穿成这样去研究中国革命史,去研究延安整风,去研究大跃进和文革的关系,去思考群众动员的机制。过于隆重?我还觉得这个充满了规则和潜规则的世界过于啰嗦了呢。
技术问题
在我家里,长期以来,总有一个电器是坏的。先是电脑,然后是数码相机,然后是DVD机,然后是电打火的炉子,然后是iPod。今天,它终于黔驴技穷,所以又回到了电脑。
今天早上,我在电脑上打字。打着打着,它就喀嚓一声,死了。而且死得很难看——屏幕上出现黑白相间的斑马线。等我把它重新启动,过一会儿,它又翘了辫子。这回屏幕上全是格子。到晚上,它甚至懒得死出花样了,就那么一挺,黑过去了。
这简直就成了我的一个墨菲定律:如果家里有一个电器修好了,那么另一个电器肯定会立刻坏掉。这个定律的更恶劣版本是,还等不及上一个电器修好,下一个电器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坏掉。我疑心这些个电器趁着我不在家时串通一气,商量好了怎么气我。它们私下里设计了一个值班制度,三班倒地翘辫子,今天你装死,明天它装死,纲领就一个:绝不能让她有时间干正事。
我疑心在这个反动团体中,电脑是老大,因为它坏得最起劲。它已经两个月不能充电了,骗我买了一个新电池以后,它还是不能充电。现在,它不但不能充电,还动不动黑屏。
它知道我最需要它,不能把它怎么样,所以就像个妓院头牌似的,越发摆谱。有时候我特想砸了它。但是砸了它又怎样?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下一个电脑,就像上一个电脑,还一样摆谱。
这些事情,令我非常恼火,因为我是个非常纯粹的技术盲。电脑坏了我只会重启。炉子坏了我只会找房东。DVD机坏了我就会重买。数码相机坏了我只好不用。iPod坏了我也只好不听。反正对一切技术问题,我要么把头埋到沙子里去,要么把电器上所有的键按几遍,按坏为止。
另一招就是骂娘了。有时候骂着骂着,它还真就好了。
今天电脑第108次坏掉之后,我的愤慨终于上升到了一种存在主义式的厌世感。我想到了现代性问题。想到了那些本来用以解放人类的工具本身如何囚禁了人类。想到了生活就是一个手段不断淹没目的的过程,比如吃饭问题不断淹没精神问题。想到了如果我是一棵树,那么跟我有关的一切都只是风花雪月。想到了在优雅的古典社会里“我思故我在”,而在今天这个变态的社会里“我敲电脑故我在”。想到了我出生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大的一个误会,接着又想到我出生在任何一个时代其实都是一个误会。想到如果我有一个小孩怎么得了,他如果就像个电脑似的今天生这病明天生那病,我不是要给烦死了。想到人生这么短暂却还要在这些“技术问题”上无谓地消耗这么多时间。想到了“技术”这个词更广义上的含义,然后觉得人生就像一块注水猪肉,一点点肉加一大摊水。想到了也许我一切的抱怨都只不过是因为懒惰人生并不存在本质问题和技术问题之分,技术问题就是本质问题。
最后,我想到了给Dell打电话。
Dell的技术员让我寄电脑过去修。
对了,寄电脑前,别忘了把hard drive给卸了,最后他说。
我两眼一抹黑,卸hard drive?
一切涉及到螺丝刀的行为,对我来说都是高科技。
让我手举螺丝刀,活活从一个电脑里掏出一个硬盘。我,电脑,螺丝刀,这三个词怎么能放一块呢?就像金正日,朝鲜,核武器这三个词,怎么能放一块呢?
我欲哭无泪。
后来我就在屋里哼歌:人生不一定都痛苦,我们要走自己的路。
完全没有道理。
后来我气累了,也吓累了,就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思考起了一些问题。比如,技术问题是不是本质问题?我的结论是这样的:吃饭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但是吃饭问题又是本质问题,所以,技术问题是一个本质问题。
想通了以后,我就不那么虚无了,就以体验生活的名义接受了虚度时光这个事实。在所有的事实中,这个是最没劲的。人为了避免痛苦,总是可以创造出无穷的道理。
缺乏弹性的人
最近我才意识到,我是一个非常缺乏弹性的人。
比如,虽然我出国这么多年,对于吃,我就是喜欢吃中国菜。在中国菜里面,最好是川菜。在川菜里面,最好是“渝乡人家”。在“渝乡人家"里面,最好是百盛商场楼上那家。在百盛商场楼上那“渝乡人家”里,最好点水煮鱼。当恩华举着一块臭了吧唧的blue cheese说“好吃”时,我不知道该为自己的民族气节而骄傲,还是该为自己的偏执口味而羞愧。
对于理想住宅,我也有非常固执的念头。我就想住在大城市。高层公寓楼10层以上,开放式厨房,竖条的地板。
注意,竖条的地板!方块状的地板不行!
哦,对了,楼下步行5分钟之内一定要有卖酱油的地方。当然最好那个卖酱油的地方是一个大超市,最好超市里还卖冬瓜和卤猪耳朵。
我要住的,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不可能用乡间的田园风光说服我的,也不可能用游泳池草坪有落地窗的大客厅来说服我的,甚至你拿比尔盖茨的豪宅跟我换我都不动心的。我所要的,如此清晰、僵硬,就像卡在喉咙里的一根鱼刺,影响了我对其他食物的胃口。
我怀疑自己心理上始终没有超越童年的某个阶段。我侄子3岁的时候,睡觉一定要反复捏着他的小毯子的边,否则就睡不着。现在他5岁了,不再需要捏他的小毯子。而我,被卡在了3岁那个心理年龄段。
落地灯必须是朝上开口的。电脑必须是重量3磅以下的。运动必须在黄昏的时候。水果必须不能带任何酸味。如果我买车,必须买甲壳虫。如果我养狗,必须是poodle。
听听,必须!必须!必须!一个缺乏弹性的人,多么可悲。虽然她的渴望无比坚硬,但现实总是更坚硬。
我觉得我必须身高165公分以上,但是基因没听我的。
我觉得我必须有三五知己隔三差五跟我一起吃饭吹牛,但是际遇没听我的。
我觉得樱桃的价格必须降到一块钱一磅,但是水果贩子没听我的。
我觉得恐怖分子必须停止袭击平民,但是恐怖分子也不听我的。
总而言之,全都不配合,他们,她们,它们。
于是,我就成了孤家寡人。孤家寡人的我,既没有住上10层以上的公寓楼,也很难吃上渝乡人家的水煮鱼,垂头丧气地长大,意识到生活不是老爸开的银行。
很快,我就要被发配到英国的一个大学教书。人们碰到我总是问:得到这个教职,你是不是特别激动啊?我特别想语重心长地对这些人说:我说同学,到我家楼下那又没有卖冬瓜和卤猪耳朵的超市,这事有什么可激动的?!
七年之后
1
那年上飞机前圆圆的爸爸对我说:到了纽约,一定要随身带五六十美元现金,万一碰到抢钱的,这就是“保命钱”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告诫,于是我到了纽约之后,总是随身带着五六十美元的现金,随时等待被抢,等了好几年。如果那个迎面而来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枪来,我就可以惊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说:您终于来抢我了!
可惜7年来,这一幕始终没有发生。事实是,这些年我在街上遇见无数黑人青年,其中有N个曾经笑嘻嘻地对我说:“Hey,baby,you're beautiful.”但是从没有人对我说:“Give your money to me.”事实是,不但想象中的打劫始终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其他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比如结婚生子,比如热爱学术,比如超越种族、文化、语言的障碍与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
而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是没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收拾东西去一个叫剑桥的地方。
说到和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这事的难度的确是我始料未及的,大约是我来美7年之后所有的“没想到”里面最没有想到的一个。以前我总觉得像我这样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事实证明“文化差异”这个虚无缥缈名词的力量确实比我想象的强大很多。你和一个阿尔巴尼亚人可能政治观念、喜欢的哲学家、电影、电子游戏一模一样,你们甚至可以谈恋爱,但是somehow你们就是不能成为“哥们”。
这个somehow是如此诡异,以至于用“文化差异”去概括它都显得词不达意。
2
我还记得到达学校的那天下午,2000年8月23日,在学校住房办公室的门口,因为签房约要照片,我在路边翻箱倒柜地找照片。三个大行李箱,全锁着,一一打开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为什么我后来见到的119街和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会让一个建筑、一个街区、一个城市显得比它实际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个人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特别脆弱。”
后来我竟然做了住房办公室的兼职员工,后来住房办公室的主任在指导我怎么给新生签约的时候这样说。还有一个人跟我说过这句话,他跟我同一年来美国,去了另一个地方,很快结了婚,他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他为什么急于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看来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像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嚷“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我说:What?他重复:Nice shoes,我又说。What?他又重复:Cute shoes。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20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购物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3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的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从哪天开始我失去了将自己的生活排演成一部肥皂剧的热情呢?又是从哪天开始听到有人敲门的时候我假装不在家里呢?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像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国内有什么呢?
如果从噪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4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从来不理解坐飞机N个小时排队N个小时走到一个王公贵族假大空的房子里,凝视墙上一个戴假发的白人胖子有什么乐趣可言,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
7年来我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110街的Rig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当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边的Café Taci也变成了一个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虽然重新开张,但是冷气大得我都不敢进门。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着玻璃窗,看见外面出了一场车祸。我看到的时候,车已经翻了,斜躺在马路中间的矮树丛中,警察还没有来或者已经走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出来,几个群众在围观,更多的人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那天下午的太阳特别好,好到马路中间的一场车祸都显得非常安详。
若干年后,想起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我的morning side heights时,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这样的安详。
5
24岁到31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算是一段“黄金岁月”的流失?我试图为此伤感,但却伤感不起来。时间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
事实上,青春简直是个负担呢。它让你对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以为“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现在好了,这误解消除了,该干吗干吗去,还少了上当受骗的屈辱感呢。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看了不少红卫兵传记,从此简直讨厌青春了。年少,口号,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在你脚上,荷尔蒙武装起来的正义感,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而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点,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隐藏的谄媚情结以及羊群心态。
对,我31了,在异国他乡如你们所幸灾乐祸的那样变老了,但是我并不伤感。
6
总还有些变化吧,比如说,政治面貌?其实也说不上什么变化,1999年开始上网之后,因为网上辩论,发现自己在向理性底线不断退却的过程中,退到了一个叫做自由主义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刻意在某一个阵营里安营扎寨,但是接下来的7年里,我发现自己在几乎每一场政治辩论里、对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断回归到这个立场,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立场对于我具有一种地心引力。
7年来,我已经从一个自在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自为的自由主义者。我并不比以前更反动,但是我的反动比以前更顽固。
顺便说一句,自由主义不是我的政治信仰,它只是我的政治底线。事实上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他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
不是没有过惶惑。过去7年,作为一个留学生中的右派,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双重少数派”的位置。在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当然是少数派。但即使是在美国学界,我也时常处于少数派的位置上。7年来目睹了美国高校越来越被乔姆斯基这样的极端左翼占领的氛围,而我特别反感这样的氛围,反感乔姆斯基等恨不得把那些流氓政权描述成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的架势。
我想我骨子里很可能是个新保守主义者。当我说我灵魂深处是个“老头子”的时候,我指的“老头子”是那个已经死了很久的,现在已经被媒体搞臭了的,据说是新保守主义鼻祖的犹太移民Leo Strauss。
7年过去,作为一个Leo Strauss的当代中国女文青版,我逐步克服了“双重少数派”地位带来的孤独感。岂止克服孤独感,简直培育出了一股“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地”的焦大感以及高尔基的海燕感。我不再需要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羊群心态。用北岛老师的话来说: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7
如果我把过去7年的生活当作一个电影,放给7年前那个刚下飞机的女孩看,她会不会很失望呢?会不会失望到说:“啊,就这样啊,那还是算了吧,我买张机票回去算了”?
来美7年,我最失望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只是出于路径依赖,又一直从事着学术工作。不幸的是,对一件我并不热爱的事情,我竟然还有一点天分,至少足以通过考试、论文答辩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最近老看几个朋友打Texas Holden,发现了一个道理:抓到烂牌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往往是抓到好牌,好但不是最好的牌。我的学术天分对于我,就是这样一副好但不是最好的牌。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这座山在这里。”
这个备受王小波老师赞赏的回答在我看来却非常地可笑。我为什么要读博士呢?因为博士学位在那里?我为什么要出国呢,因为美国在那里?
2000年的冬天,有一天晚上,我曾经突发奇想给西岸某同学打电话,说:我想退学!我要考电影学院!西岸同学当即给予了否定,为此我们大吵一架。
当然事后我并没有去考电影学院。我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嫌先下这个山、再爬那个山,路途太遥远而已。
可是有时候仍会畅想:What if?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读与延安整风相关的著作,读来读去,结论只是:一切洗脑的成功要旨,不过在于帮助人们逃避自由。当一个体系能够用逻辑自洽的方式替你回答一切问题、并且保证这些答案的光荣伟大正确的时候,的确,为什么还要去承受“肩负自由的疲惫”呢?
这是一场多么不辞辛苦的逃跑啊,几乎可以说是艰苦卓绝,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从另一个大陆又到另一个小岛。
曾经有人问我: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焦虑呢?生活多么美好啊!
另一个人则对我说过:你知道吗?我有一种预感,你会越老越快乐的。我很想知道后面这位朋友的说法是否是对的,我想我还有大约40年的时间去发现答案。在寻找自己的旅途中,那个曾经总是揣着五六十美元的、听不懂别人赞美的、想考电影学院却最终放弃的女孩,翻越千山万水之后,又去了英国。
Slow like Honey
英国的夏天竟然是这样的。热一天,冷两天,伸个小爪子,挠一下,缩回去。再挠一下,又缩回去。
今天又重新穿上了风衣外套和毛袜子,想:夏天到底什么时候来啊?然后心里咯噔一声:不会是已经过去了吧?不会是在我在网上搜索朱刚强事迹陈慧琳婚事李树芬惨案的时候已经嗖地过去了吧。
这也太不够哥们了。
以前在国内时有人说,外国人隐私观念强,这不能谈,那不能谈,谈什么呢?天气。心想,天气有什么可谈的?一分钟不就说完了。到了英国来,发现在这里天气还真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话题。一会儿哭哭啼啼,一会儿莺歌燕舞,一会儿愁肠百结,一会儿千娇百媚。Tom Waits有首歌叫Emotional Weather Report。嗯,真emotional。
“It's like a bride on the day before the wedding.”
唯一的好处就是夏天白天特别长。4点天亮,10点天黑,因为长,所以薄,白是惨白的白。但白天很长的感觉真好,好像因此自己拥有的时间也被撑长了似的,好像阔了。
时间走得更慢了。本来就慢,放假了就更慢。但原先只是粥那样的慢,现在却是蜜那样的慢。
昨天发生的最大事情,是右脚给鞋打了一个小泡。今天发生的最大事情,是没有任何一只脚给鞋打出任何一个泡。
也就是说,一件事也不发生。上午穿过长长的sidgwick avenue去办公室,下午穿过同一条长长的sidgwick avenue回家。去办公室,回家。回家,去办公室。生活变成一个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的犯罪现场。
进步在于,已经不再为生活的稀薄而鬼哭狼嚎了。甚至觉得自己跟自己呆着其实也挺甜蜜的,甚至给自己做了一份白切鸡。
两个礼拜前买的植物,放在白色的瓷碗里,每天只浇些水,它就乖乖地长着,今天竟然轻手轻脚地开出了花来。
这么安静的成长,仿佛只是在那里打着盹,每一朵花都是一个哈欠而已。哪像我们人类,每一天都活得虚张声势,每一天早上醒来,都要把活不活下去,重新变成一个问题。
我想乘一艘慢船去……
1
学校终于放暑假了,为庆祝圆满完成第一个学年的教育工作,我和蚊米决定出门旅行。
我们计划去一个有阳光海滩的地方,当然首先想到了夏威夷。一查票价,最便宜的都快2000美元了。而且从伦敦到夏威夷,相当于从世界地图的西北角飞向东南角,直飞也要18个小时。加上倒机,几乎要两天两夜。跋涉两天,花2000美元,就为了个阳光沙滩。算了吧,不如自己挑几筐沙堆自家门口,找个晴天,搬个藤椅,躺着。
然后又想到了virgin islands,美国西南角的一群岛屿,据说风景比较名胜。结果统计起来,钱也少不了多少,距离也短不了多少,再说,我4月份刚去过美国,又去没意思。
当然不是没有想到近在咫尺的欧洲。但,虽然巴黎离伦敦火车只要两个小时,持中国护照的人办个签证,却恨不得两个月时间。打电话预约签证,都排到了8月。
地球是平的,而对一些人来说,比对另一些人更平一些。
举目四望,我想到了非洲。
我想,有钱的国家都把自己的边境线把得死死的,生怕我们穷国人民进去抢鸡蛋,去穷国总可以吧,反正也没鸡蛋可抢。一有了这个想法,我就激动起来。对,为什么要去富国呢?不就是个风景如画吗?俺们剑桥村到处也风景如画,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去隔壁村看我家窗口也能看到的东西呢?相比之下,非洲!我可以去南非考察种族主义新动向,去津巴布韦参观比纸还便宜的纸币,去苏丹参观俄罗斯的军工产品,去索马里参观无政府状态,去肯尼亚参观动物们的和谐社会,去卢旺达参观种族分裂社会的民主雏形……总之,可以参观学习的新鲜事物大多了!
于是赶紧开始Google非洲旅行攻略,很快,一行字落入了眼帘:毛里求斯实在太美了。毛里求斯?哇,还有比这更非洲的国名吗?连埃塞俄比亚听上去都没有它非洲,连毛里塔尼亚都没有它非洲,就是它了。
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在美国的蚊米:“我们去毛里求斯吧!”
“毛里求斯在哪?”
“不知道。”
2
对啊,毛里求斯在哪?赶紧拿了放大镜在地图上找,终于在非洲的右下角的马达加斯加的右下角,找到了毛里求斯。一个小岛,竟然也是一个旅游胜地,以阳光海滩著称!虽然阳光沙滩的形象不大合乎我对非洲的想象,但,本来不就是想去阳光沙滩吗。相比毛里求斯这四个那么超现实的字眼,夏威夷,多么老土!
赶紧查签证事项。非洲国家不愧是非洲国家,毛里求斯驻英国使馆的网站上,竟然找不到签证信息。Google到的其他一些网页里,显然中国不在免签国家之列。
连毛里求斯人民都信不过中国人民。
但是峰回路转,突然搜到一个中文文章,说中国人去毛里求斯停留15天不用签证。可能吗?又Google,终于链到某个毛里求斯官方网页,上面说:
As from 01 October 2004. 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ordan and Lebanon visiting Mauritius for a period of stay up to fifteen (15) days do not require a visa to enter Mauritius.
简直难以置信,免签15天,对于持中国护照并深受其害的人来说,这种惊喜就如同是在马路上捡到一打新鲜鸡蛋。我抱着这盒鸡蛋,心中高呼:中毛友谊万岁!
顺便说一下,提供免签信息的那篇文章,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未来的旅行计划,本来我只想去意大利、希腊、法国、荷兰等等风景如画的国家,现在,我的旅行计划包括:安道尔、阿鲁巴、库克群岛、贝宁、密克罗尼西亚、萨摩亚、塞舌尔……什么?都不知道在哪?对,不幸的是,在所有中国人可以免签或者限期免签或落地签的国家,其中似乎一半很可能是您从未听说过的国家,另一半则很可能有游击队或者恐怖分子随时将你绑架。
其实,既然旅行的目的是了解世界的奇妙,还有什么比去密克罗尼西亚这样一个不知道在大洋洲还是欧洲,也可能在银河系之外,也可能是该文作者编造出来恶搞读者的国家更奇妙的吗?荷兰的郁金香法国的埃菲尔铁塔画报上都看腻了,密克罗尼西亚的美女,您见过吗?
我们很快定了去毛里求斯的机票和旅馆。事实证明,其实也不比去夏威夷便宜多少。6月1 5日,我将飞往那个三天前我还不知道地理位置的国家享受阳光沙滩了。下面将进入我最喜爱的旅行准备阶段了:购物。我要买新的游泳衣、太阳帽、沙滩鞋、适合海边穿的裙子……就在我憧憬着自己穿着适合海边穿的裙子,在夏日的海浪声中徜徉时,突然想到:位处南半球的、亲爱的、名字最最非洲的毛里求斯,现在是冬天。
世界因我们脑子里少的那根弦而精彩。
3
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破。
去之前查了维基,说毛里求斯人均GDP 1万多美元,是非洲人均GDP最高的国家。我想毛里求斯看上去应该比中国“富三倍”的样子,结果却是“穷三倍”的样子。首都路易港,看上去也勉强就中国一个穷省地级市的模样。
结论就是:人均GDP这个数字所含信息量真少。
不过,毛里求斯有一个特点:凡是旅游区域,比如酒店,港口的购物中心,都非常宽敞明亮,但凡非旅游景点,普通城镇和村庄,都给人以破破烂烂的感觉。这一点让人有点别扭,好的地盘和设施都给外国人了,让人想起两个字:租界。
但是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大。
我想象中一个弹丸之岛,用脚都可以丈量完。结果从机场去酒店就坐了一个多小时,比JFK杌场离纽约市中心还远。远处都是苍苍莽莽的山脉,甚至给人一种延绵不绝的感觉。
毕竟还是小地方。开车路经一个城市,司机自豪地说。这是毛里求斯的第二大城市,他话音刚落,我们就已经开出那个城市了。
还有一个司机带我们环岛周游,说是要带我们去看一个“很大的庙”,到那一看,就一个小庙,所有的菩萨加起来还不到十个。该司机还带我们去参观一个“大瀑布”,其实就两条小水流,瘦瘦地挂那,营养不良的样子。该司机真应该去中国转转,这样他就会明白what it means by“大”了。
毛里求斯是个非洲岛国,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南亚岛国,人种基本都是印度裔。维基上说那里以印裔为主,但也有不少华人、白人和黑人。本以为会看到五颜六色的人种,结果基本只看到印裔。即使路易港的中国城,华人也不多。
顺便说一句,路易港的中国城是我见过的最诡异的中国城。与世界各地中国城充满了中餐馆、菜肉铺子不同,路易港的中国城充满了五金店。五金硬件摆得脏乱无序、密密麻麻,店主人一般都坐在其间发呆。这么坐在一个非洲岛国的五金店里打发一生,这事想想真“百年孤独”。
当地人讲“creoles”,似乎是法语的一个分支。此岛被英法都殖民过,官方语言是英语,口语使用最多的则是法语,加上各自的“母语”(印度语,中文,乌尔都语等)。就是说,在毛里求斯,就算是个文盲,一般也会讲三四国语言。所以,如果您想让自己的子女免受学外语之苦,请到毛里求斯来。
毛里求斯人当然也为此颇自豪,“我们可以去世界各地找工作”。但他们似乎也无意去世界各地。我问司机,“你们的年轻人很多去欧洲留学吗?”他说:“欧洲太贵了……而且,我们毛里求斯的教育质量和欧洲也差不多”。
嗯,爱国主义是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感。
4
虽然比较破,比较小,但这一趟还是值得的,因为见到了“传说中的大海”。
大海,我当然见过,但都不是“传说中的大海”。“传说中的大海”应该是寂静的蓝,热带的蓝,海明威式的蓝,令老人回忆起童年、令孩童回忆起前世的蓝。
之所以提到海明威是因为他曾说过一句令毛里求斯各任旅游局长欣喜若狂的话。他说:上帝先创造了毛里求斯,然后创造了天堂,天堂是毛里求斯的复制品。我想海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看到的,和我在沙滩上看到的,肯定是同一片蓝。当然海老师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小岛还没有那么多酒店、城镇、汽车,可以想象当时的它更原生态更粗犷也就是更天堂。
因为是当地的冬天,所以海景还没有饱满到它的极致,不过好在这里毕竟纬度低,冬天也有20度出头,与北半球温带春末夏初的时节相当。而冬天自有它的好处:人少,安静,气候温和,不宜下水嬉戏,适合坐在沙滩上晒太阳,而这正是我期待的。
所谓度假,不就是让大脑暂时停电吗?而毛里求斯是一个适合让大脑停电的地方。所以这一周除了外出的两天和偶尔划船游泳、打球打牌,我们就是坐在沙滩椅上看书,发呆,睡觉,听海浪,晒太阳。
啊,我一年358天忧国忧民,另外7天在世界尽头发呆。
当然如果你不想发呆,还是有很多娱乐项目的:滑水、汽艇、海底漫步……还看到“风筝滑水”,空中一个大风筝,下面拖着个人滑水。晚上酒店一般也会安排各种演出,跳非洲舞什么的。
说到娱乐项目,在毛里求斯选一个比较好的酒店还是很重要的,它们一般都有自己的私人海滩。私人海滩有比较好的海景、人相对少,而且酒店一般配备成套的海边消闲设施:躺椅和防晒亭,各种大船小船,各种球类及运动设施等,可以两手空空地去,不用操任何心。
话又说回来,把风景都给私有化了,这事从伦理上来说令我隐隐有些不安。虽然风景只是资源之一,而任何资源的享用都跟消费能力也就是社会阶层有关,所以从道理上来说似乎没什么不对,但把这么美的风景圈起来以供一小撮人欣赏,总觉得有点罪过。当然好在毛里求斯天生丽质,一些公共海滩也不错。
住酒店也不是没有坏处。酒店都地处偏远海边,周围方圆几十里,除了大海和农田什么都没有。每一个酒店都像一个鸟笼,对于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不大方便。当然也可以打车离开酒店,但是出租车司机都会带你去另一些旅游景点,对于我这样喜欢在大街小巷任意漫步、打听猪肉价格和观赏电线杆文学的人来说,不免遗憾。
有一点比较奇怪,这是一个岛国,但似乎没有多少海鲜。我们住的酒店三餐都没有海鲜供应,外出吃的话比一般的非岛国还要贵,味道也很一般。于是我们天天缩在酒店里吃烤得很难吃的鱼肉牛肉和面包意粉。偶尔有煮的白菜木耳,那就是我俩的福音了。有一回蚊米午休赖床不肯起来吃饭,我大喊一句:“白菜都给人吃完了!”只见他立刻噌地爬起来,朝着餐厅飞奔而去了。
5
给我远在中国的爸妈电话。
“我在毛里求斯玩!”
老妈:“毛里求斯?你可要注意安全啊!”
老爸:“毛里求斯?是不是一种布料啊?给我买几尺带回来啊!”
开学了
1
这段时间太忙了。每天都在以抗洪抢险的精神对付备课、写稿、做学生辅导、读书……不过,为了备课而囫囵吞枣地读书,哪叫读书啊,就是个食物直接通过管道送到胃里,一点都不触动味觉的。
但我每天还是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去各种买房、卖房、装修网站遨游。
对了,我买房的事,一波三折,目前正处于第2.8折处,请大家静候佳音,有了好消息,我一定会上网裸奔……这段经历的。
2
我现在简直希望奥巴马得胜了,这样世界至少清静一点。这么多人成天哭爹喊娘地追捧他,吵死了。不但美国人民,现在全世界人民都衷心爱戴这位政治超男了。爱吧爱吧,你们都去爱吧,正如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像我这样的反动派,只能指望政治家当选,成为他和选民热恋的坟墓了。
3
百忙之中,我仍然要赞美一下我每天上下班都要路过的大街上的梧桐树。这些树,入秋以来,一天一个表情,从绿到黄,到金黄,到轰轰烈烈的黄,到缠绵悱恻的黄,太壮观了。每天穿过这条大街,都像是穿过一场帕瓦罗蒂的歌剧。
我想说的是,在这样干瘪的、把知识从管道输到胃里的、做房奴而不得的、奥大师快要当选美国总统的、国际金融跌宕起伏的日子里,还有一些树叶,还是金黄的,还在缓缓坠落,还赠给我“惆怅”这样奢侈的东西,还让我注意到季节,并且通过季节注意到自己,真的令人感谢。
论人生意义之不可知
人生缩影
今天计划完成任务:
1.写一篇稿
2.再读一章The Bottom Billion
3.回完所有欠学生的E-mail
4.看那张已经摆了一个月的DVD,然后可以寄走
5.写完制宪(3)
6.整理一半星期一talk的内容
7.跑步
8.去草地上picnic一次
今天实际完成任务;去草地上picnic一次。
计划任务和完成任务之间的巨大差距表明,早上的我,就像是政府,给出无数豪言壮语;晚上的我,就像是人民,蔫了吧唧鸟兽散去。
我想说服自己一生不同于一天,但我想不出为什么。
事实证明,治疗愤世嫉俗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断照镜子。
被搁置的生活
我的博士毕业论文淅淅沥沥写了三年,终于快要答辩了。三年来,我慢悠悠地在图书馆、家、河边公园、咖啡馆之间晃。左晃晃,右晃晃,一天写几个字了事,跟给公社干活挣工分似的。
虽然晃晃悠悠,可是几年来,我不辞辛苦跟人宣称我在“赶论文”。每当有人问我,“忙什么呢?”我就理直气壮地说,“赶论文呢”。
说得多了,自己也就信了。一旦自己都信了,就开始行色匆匆,一付“谁也别理我,忙着呢”的架势。瞧,他们在忙着谈生意,写材料,评职称,种粮食,倒卖国有资产,打伊拉克,而我,我忙着“赶论文”。听听,“赶”论文。就是靠着这点虚张声势的忙碌,我获得了一种滥竽充数的成人感。
成人感,总是必须的。我三十了,不能再穿着裙子,在公园里蹦蹦跳跳,把一个又一个下午,像难吃的水果一样,咬一口就吐掉。
虚假忙碌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开始为了“事业”而搁置生活。我给自己列了一个清单,上面列举着我“写完论文以后”要做的事情。在过去三年里,这个清单不断变长,其中包括:好好读一遍世界史;尽情地看恐怖小说;自制CD送给好朋友;打Mario最新版打通关为止,一周去看两个话剧;到大洋洲去旅行;研究拉美的政治经济;学跳探戈;写一部恐怖小说……总而言之,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好、愿望、梦想,或者说,生活本身,都给推迟到了“论文完成之后”。我的论文简直就是个病不起的亲人,把我牢牢地拴在一个小黑屋子里,哪儿也去不了。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万一我这三年里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我今天,心脏病突发了呢?难道,我其实有可能,生活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真叫我害怕。
那天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我这些年要拼命干活,拼命挣钱,争取40岁退休,然后周游世界。
我看着他没作声,心里偷偷想:万一你40岁之前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你今天,心脏病突发呢?
还有报纸上的那些父母,非常感人、非常自我感动地说,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等他们长大了,有出息了……
我又偷偷想,万一,你在孩子长大之前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你今天,心脏病突发呢?
我默默焦虑着,自作多情地为每个人伤感。每个人的心里,有多么长的一个清单,这些清单里写着多少美好的事,可是,它们总是被推迟,被搁置,在时间的阁楼上腐烂。为什么勇气的问题总被误以为是时间的问题,而那些沉重、抑郁的、不得已的,总是被叫做生活本身。
解决
在网上下载了《立春》看。一个想去巴黎歌剧院唱歌剧的女人王彩玲被憋在山西小县城的故事,特别压抑。边看就边好奇导演会怎么让这个女人和“现实生活”的对峙收场。看到那个男芭蕾舞演员出场两人疑似冒出火花的时候,就想:不能吧,这也太好莱坞了。看到那个“绝症少女”在王彩玲的帮助下夺得大奖王彩玲热泪盈眶时,又想:不能吧,这也太陈凯歌了。看到她重新邂逅那个四宝同学而四宝疑似发财致富了时,还是想:不能吧,这也太冯小刚了。
还好,顾长卫老师既没有好莱坞也没有陈凯歌也没有冯小刚,他,毅然决然地,让蒋雯丽领养孩子去了。
崔健老师曾经在《时代的晚上》里唱道:忍受的极限到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顾长卫老师代表全世界回答道:让小孩出场。
这好像也的确是最诚实的答案。当关于人生所有的幻觉破灭时,让小孩出场。总还有小孩可以出场。谢谢小孩允许我们让他们出场。这听上去令人绝望,但是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王彩玲穿着自己缝制的礼服从宝塔上跳下去的情景,与“孔雀”里那个姐姐挂着自己缝制的降落伞骑车在大街上飞奔颇神似。我想顾长卫很可能有“小地方”情节,对“小地方”和“梦想”之间的矛盾关系非常耿耿于怀。
但很有可能,比被困在一个小地方更可怕的是逃脱一个小地方。因为那时候你才认识到人生的问题它不是一个地点的问题,它那么复杂以至于你不知道它到底是一个什么的问题。
我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常下雨、气候温和、建筑低矮老旧的小镇。现在,我还是生活在一个常下雨、气候温和、建筑低矮老旧的小镇。有时候恍惚之间会问自己这是何苦,大半个地球的。
但,也许,“大地方”和“小地方”的差别,不在于“快乐”和“痛苦”,而在于,前者的“痛苦”可以是具有审美价值的事情,而于后者“痛苦”却是很傻叉的事情。就是说,脱离小地方是死不悔改的悲观主义者们摆脱傻叉感的唯一出路。
在火车上,王彩玲说:春天来的时候,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但是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发生,然后就觉得自己错过了点什么。
颇似我写的《烟花》里的吴香呢。
前一阵我一个同事家里的猫生了5个小猫,我特别想领养其中1-2只,结果被我的学院告知(我住学院的房子):Sorry we have a no-pet policy。在与寂寞对峙的过程中,我不但没有“让小孩出场”的条件,连“让小猫出场”的条件都没有。我不禁感到沮丧继而悲愤继而遗忘继而剪了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鲜花盛开的初夏里了。
无用功
因为过两个星期就要搬家了,这些天开始收拾东西。其中最艰巨的任务之一,就是还我从图书馆借的那几百本书。
这几天,哥大附近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一道风景:一个中国女孩,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在百老汇大街的109街和115街之间来回穿梭。
她太汗淋漓,举步维艰,背影刚刚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正面又从前方的视线里出现。
当然这也难怪。我六年时间陆陆续续从图书馆借的书,现在要在一两个星期之内还清,难度可想而知。好比六年陆陆续续增的肥,现在要一两个星期之内减下去,只好在跑步机上狂奔。
这些书一度像一种生长速度惊人的藤类植物一样,将我的房间全面占领。尤其是写论文的这两年,它繁殖得比蟑螂还快。床上、书桌上、窗台上、沙发上、饭桌上、茶几上,到处是书、书、书。我要在房间穿梭,得像在海藻之间游泳一样,左右拨拉,才能开道。我经常睡着睡着,就被背底下的一本书顶醒。或者走着走着,被一堆书绊倒。要是我坐那看电视,听见身后哗得一声巨响,我都懒得回头,接着看电视——无非是又一堆书倒了呗。
以前我喜欢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后来我家的书将房间全面霸占以后,就不请了。要让我的朋友们在我的书堆里找到立足之地,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这两年,我的房间基本就变成了“建筑工地,闲人免进”了。
如果我真的把这些书都读了一遍,哪怕是前言后记给读了一遍,我拉着它们在街上艰难行进的时候,恐怕心情也不会那么沮丧。哪怕仅仅是读过书名和作者名呢,没准也能转化为将来的吹牛资源呢。问题是,这些书,至少有一半,我压根就没有读过。剩下的一半中的一半,估计也就读了个前言后序。
像个纤夫那样在大街上前进的时候,我悄悄地算了一笔账:我大约借了400本书,其中200本压根就没有看。读过的200本中,大约有100本证明对我的论文是有用的。这100本有用的书中,其中直接在论文中被引用的,可能有50本。这50本中,可能有25本纯粹是为了引用而引用的(为了向导师们证明自己确实读了这本书),只有剩下的25本才是真正必要的引用。这25本中,真正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五年后还能如数家珍地谈起的,可能只有12本。
12除以400,等于3%。
3%啊,剩下的,几乎全是无用功!
站在红绿灯的前面,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几乎要哭出声来。
那些查书借书的时间。那些运书的力气。那些逾期不还的罚款。
读那些写得奇烂无比但你又不得不读的书所耗费的时间。那些花了个星期几个月去读,读完了发现毫无用处的书。读那些也许有些精彩的书所迸发的、但转瞬即逝的灵感。那些洋洋洒洒、却永远不会再去重读的读书笔记。那些夹在书中间的五颜六色的小笔记……几乎全都是无用功。
更可怕的是,我隐隐地觉得,这里面还藏着人生的道理。
小学学的语文,中学学的几何,大学背的马哲,那场花了四年去谈最后发现完全是误会的恋爱,那无数场看的时候毫无感觉、看过之后毫无印象的电影,那堆兴致勃勃买回家、其实买回家之后几乎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所有那些无法凝结为意义或者乐趣的事件。那些九转回肠的弯路。我站在马路上,后面拖着个行李箱,前面却看见自己的整个世界像个豆腐渣工程一样稀里哗啦地倒塌。有没有真正经得起推敲的人生呢?还是垂下眼帘像躲开大街上的暴露癖那样躲开“意义”这个字眼呢?
这段时间读农民起义史,读到农民起义军们如何可歌可泣地推翻暴政然后又如何重新建立不那么可歌可泣的新暴政,两千年里不断如此循环往复,不禁感慨千秋其实只有一秋,万代似乎只有一代。无论我对书中的陈胜吴广张角朱元璋张献忠如何同情,他们的身影,还是不可避免地和我拖着行李箱在百老汇大街行进的身影重叠了起来。我脑子里,还是无休无止地播放着那三个字:无用功。无用功。无用功。